智慧校园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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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宿迁市教育局文件 宿教函 2016 241 号 关于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水平,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 根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 2015 24 号),结合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推进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 2011 2020 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
2、意见和智慧宿迁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4-2020),以促进学校的师生发展为根本,以促进教育改革和创新为核心,以构建生态型智慧校园为目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我2 市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提升“三通两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水平,加快建设涵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016 年全市创建 30所“智慧校园” ,到 2020 年 60%的中小学校创建成“ 智慧校园”,全市基本建成以移动终端、智慧教学、智慧教育云等为主要标志的智慧校园环境,能够实施以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协作学习、泛在学习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教学和基
3、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智慧管理,培养适应“互联网 +”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创造能力的现代化人才。 三、重点工作 1完善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技术先进、扩展性强、安全可靠、高速畅通、覆盖全校的校园网络环境。逐步推进 1000M光纤进校、 100M 光纤到班,宽带网络能够满足广大师生个性化智慧化的学习、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需求 。 2搭建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为广大中小学开展智慧教育提供性能良好、服务便捷的资源服务和信息服务基础平台及网络运行环境。加强教育城域网网络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教育城域网的服务性能,推动市级教育城域网主干网络从 IPv4 到IPv6
4、的升级平移,实现省、市、县、校四级教育网络实现高速互联。 3整合和建设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智慧教育云3 计算服务平台,通过多种方式推送优质教学资源。采取汇聚、自建、共建、引进、购买等形式,挖掘具有区域特色、校本特色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4全面使用 或对接国、省、市、县提供的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和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成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各类特色系统,建立电子身份及统一认证系统,实现对学校师生、教育教学、科研、资产等的智能化管理。 5探索智慧教学新模式,开展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试点,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在中小学数字化学习试点基础上建
5、立智慧课堂示范点,开展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电子书包等新型教学模式和新型载体的试点示范应用。依托智慧教育云建设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个人及机构网络学习空间,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6提升教师 信息技术能力和信息化素养,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学习能力,利用省教师教育网,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推进基于网络的城乡、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引导教师利用网络进行学科教研、远程研修和学术交流合作等。 四、创建程序 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批创建。要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年度创建计划和“时间表”,落实具体措施,推动智慧4
6、 校园建设。各学校要对照智慧校园建设标准逐条自查(见附件 1),积极创造条件申报,确保高水平接受评估验收。 各县(区)教育局于 10 月底前将符合“智慧校园”创建条件的学校申报表(见附件 2)报市电教中心,市直学校直接递交申报材料。市教育局将在各地、各校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评估,确认后予以发文公布。 五、组织保障 市教育局成立宿迁市智慧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推进,负责制订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并组织实施。 各地要把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创建,加大智慧校园
7、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优先安 排智慧校园创建专项经费,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培训经费优先安排用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网络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把智慧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各地、各校现代化建设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区)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所辖中小学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附件: 1.宿迁市智慧校园评估细则(试行) 2.宿迁市智慧校园申报表 2016 年 6 月 27 日 5 附件 1 宿迁市智慧校园评估细则(试行) 本细则采用二级指标制, A 级指标有 5 项, B 级指标有 28 项,总分值 100 分。对照此评估细则,凡自评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申报 “智慧校园”。经评估验收,总分达 70
8、分及以上的学校可被评为“数字化校园”, 80 分及以上可被评为“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 90 分及以上可被评为“智慧校园”。评估验收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对核实、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形式,学校上报近两年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材料供评审。评估验收采用打分办法,各项指标在规定分值内由评估小组评议打分。 一、评估总表 A级指标 分值 所占比例 A1 校园环境 30 30% A2 教学资源 20 20% A3 管理应用 20 20% A4 教学应用 20 20% A5 信息化应用 10 10% 6 二、评估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要求 参考 分值 A1 校园环境 30 分 B1 信息化
9、机构队伍 设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智慧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 1次信息化工作会议,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和过程性材料。 1 有中层管理机构 (如电教中心等 ),有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 1 四星级高中两名,其他学校一名专职网管员。专职管理人员需持市级(含)以上网络安全证书或相应证书。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县级以上电教部门组织的网管员专职培训并合格。 1 B2 专项经费制度和管理规章制度 将教育信 息化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运营维护经费列入预算并实施。提供近三年的教育信息化投入经费账目与设备验收清单复印件。 2 将信息化工作列入学校学期和学年计划,并有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学校有信息化年度发展规划划,健
10、全信息化设施使用、管理、维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利于加快信息化发展,提高师生信息素养的激励评估机制。 1 B3 硬件设施设备 生机比小学达到 10:1,初中达到 8:1,高中达到 6:1,教师用机配比达到 1:1。计算机终端依据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推进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安装正版软件。 1 所有教室和多功能场所装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并配有一定数量交互式教学系统。 1 计算机网络教室不低于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满足信息学科教学与网络环境下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需求。 1 建有数字化实验室、数字化学习教室、科学实验室等功能教室,职业学校要建有数字化技能教室、仿真实训室。 1 建有视频录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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