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T 3676-2019 车辆管理所窗口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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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1.040.03 A 9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3676 2019 车辆管理所窗口服务规范 Counter 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Vehicle Management Institute 2019 - 12 - 04 发布 2019 - 12 - 25 实施 江苏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T 3676 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3 术语和定义 . 4 4 服务区域设置及功能 . 5 5 设施设备要求 . 5 6 卫生环境要求 . 7 7 安全与应急 . 7 8
2、服务要求 . 7 9 服务质量控制 . 11 10 服务评价和改进 . 1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机动车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 1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驾驶证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 15 DB32/T 3676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 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青 、 潘维 、 蔡杰 、 姜卫中 、 金灿灿 、 黄筼先 、 王成磊 、 郭蓉 、 李益民 、 程年 、 周峻 、 朱玉 、 牟霞 、 杨凯 、 张玫玲 、
3、万珊珊 、 秦雯 、 曹茜茜 、 周珺 、 李军、许萌君、刘珏、严佳秋 。 DB32/T 3676 2019 3 车辆管理所窗口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管理所窗口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区域设置及功能、设施设备要求、卫生 环境要求、安全与应急、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控制、 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车辆管理部门开展 相关 机动车及 驾驶人 业务的窗口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T
4、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 志 第 1部分 :标志 GB/T 15566.1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 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T 1168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安全保护通用技术要求 DB32/T 531 计算机网络安全检测规范 DB32 1691.2 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第 2部分:停
5、车场(库)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 (公安部令第 124号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39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 43号) 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公交管 2007 102号)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 2012 332号)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 2012 33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 3.1 一号窗口 Number one counter 集中受理、调查、处理服务对象各窗口业务中疑难问题的窗口。 DB32/T 3676 201
6、9 4 3.2 绿色窗口 Green counter 为老、弱、病、残、孕以及有特殊需求的服务对象建立快速服务通道、提供便捷服务的窗口。 4 服务区域设置及功能 4.1 业务服务区 开展具体车辆管理窗口业务的服务区域,应实现: a) 开放式办公 并 统一设置服务窗口, 开展 车辆管理相关业务的引导、咨询、受理、意见反馈等; b) 设置业务受理窗口、收费窗口、一号窗口、业务导办咨询台 , 有条件的场所宜设置绿色窗口、 对公服务窗口 等 。 c) 业务受理窗口宜实现一窗式服务,每个业务受理窗口都能受理所有业务,包括:驾驶人业务、 机动车业务等。 4.2 等候服务区 为服务对象在办理相关业务的过程中
7、提供 等候、休息的区域,提供手机充电、无线上网、饮水、雨 具借用等便民服务。 4.3 自助服务区 为服务对象提供自助业务的区域, 实现相关业务的自助查询、自助办理等,应 包括但不限于 : a) 自助信息查询:为服务对象提供交通违法信息、机动车和驾驶证法定公告事项查询; b) 自助选号:为服务对象提供机动车号牌自助选择服务; c) 自助照相:为服务对象提供多种需求的相片服务; d) 自助缴费: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关费用自助缴纳的服务; e) 自助取款:为服务对象提供取款等银行服务; f) 自助业务办理:为服务对象提供 自助办理车驾管业务的 服务。 g) 其他:为服务对象提供申请表 样本、填表、表格打
8、印等书表服务。 4.4 书表服务区 4.5 停车服务区 为服务对象的进出车辆提供 停放、管理等服务的区域,应设置残疾人停车位。 4.6 宣传展示区 为服务对象提供交管法规、车管文化及相关政策、特色服务展示宣传的区域。 5 设施设备要求 5.1 业务服务区 具体要求如下: a) 应配备叫号设备和排号显示设备; b) 柜台高度设置合理 ,宜设置开放式低柜台; DB32/T 3676 2019 5 c) 窗口前应设置等待线; d) 应在明显的位置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及具体价格; e) 业务窗口应配备扫描设备、执法记录设备、服务评价设备、向服务对象展示业务办理情况的显 示屏等 设备 ,并在服务过程中保持全
9、程开启状 态。 5.2 等候服务区 具体要求如下: a) 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休息等待座椅; b) 应配备方便服务对象的便民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无线上网设备、手机充电设备、饮水设备等。 5.3 自助服务区 应配备相关业务查询、违法信息查询、缴费、表格打印、自助选号、拍照 、书表服务 等自助服务设 备。 5.4 停车服务区 具体要求如下: a) 应根据服务区域位置及服务规模合理规划设计停车区域; b) 停车区域相关导向系统设置应符合 GB/T 15566.11 的要求; c) 停车区域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及设施配备应符合 DB32 1691.2 的相关规定; d) 停车区应设置满足残疾人相关需求的车 辆
10、停放区域、通道和设施。 5.5 宣传展示区 具体要求如下: a) 应放置宣传提示牌、宣传提示单、挂图、橱窗等宣传工具,普及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 及违法后果; b) 宜设置展版为服务对象提供实时的交管资讯等信息; c) 根据实际条件和需求, 宜设置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宣传片。 5.6 标志标识 具体要求如下: a) 应设有统一的车辆管理所标识,标志颜色鲜明,在指定位置摆放、悬挂或粘贴; b) 应设置醒目、统一、便于识别的办事引导标志、警示标志和告知性标志等。图形标志应符合 GB/T 10001.1、 GB/T 10001.9、 GB 13495、公交管 2007 102 号的规定。 5.7
11、其他设施设备 具体要求如下: a) 应在服务区域进出口处设置无障碍通道、配备轮椅等残疾人专用设施; b) 应在服务区域进出口及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等; c) 设置相应数量的公共卫生间,并保持设施完好,配备残疾人使用卫生间和通道。 DB32/T 3676 2019 6 6 卫生环境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a) 应根据服务半径或业务量等因素设置服务区域的面积,地点适宜、布局科学,通达方便、满足 业务接待服务需求; b) 服务区域的空气应保持良好,空气质量应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 c) 服务区域采光需充足,室内照明应符合 GB/T 5700 的规定; d) 服务区域桌面的办公用品应统一整
12、齐摆放,保持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 e) 服务区域的走道、门窗、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时打扫。 7 安全与应急 7.1 消防安全 具体要求如下: a)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人员,定期组织培训,落实采取的管理措施; b) 应按消防要求配备各种消防设备、器具和火警防御系统,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符合 GB 25201、 GA 654、 GB 13495.1、公安部第 61 号令的规定。 7.2 网络安全 具体要求如下: a) 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应符合全国机动车 /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及资源库建 设的相 关要求,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b) 计算机网络安全检测应符合 DB32
13、/T 531 的规定; c)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应符合 GB 2223 和 公通字 2007 43 号 的 相关管理规定, 达到三级及三级 以上等级保护要求。 7.3 信息安全 具体要求如下: a) 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不泄露信息; b) 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系统应用应符合 GA/T 1168 的规定; c) 操作流程及日志信息保存完整、准确,业务数据应及时归档、上报、备份等。 7.4 突发事件应急 具体要求如下 : a) 规范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制定风险控制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提高应急突发事件的处 理能力 ; b) 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应至少包括:火灾、停电、防恐防爆以及电梯应急等。 8
14、服务要求 8.1 人员要求 8.1.1 岗位要求 DB32/T 3676 2019 7 具体要求如下 : a) 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接受岗前培训且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 b) 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书; c) 从事查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查验员证书; d) 车辆管理所业务分支和派出机构设置应满足实际需要。一线岗位警力配置与实际业务需求相适 应,工作人员配备应满足实际业务需要。 8.1.2 礼仪仪表 具体要求如下 : a) 着装统 一、佩戴胸卡。民警应按规定着制式警服,警容风纪严
15、整; b) 规范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履行便民承诺; c) 使用普通话,做到语言简洁、规范、及时、准确,语调语速适当 ,提供信息及时准确 ; d) 工作人员举止文明,姿态端正,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2 服务规范 8.2.1 基本要求 8.2.1.1 在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审核手续,妥善解答疑难 , 实行免费导办服务。 8.2.1.2 在受理业务之前,应逐一核实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手机号码、联系地址,对信息不完整、 不准确的,应当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办理变更备案。 8.2.1.3 各岗位受理业务后,应主动启用评价器,接受评议。 8.2.1.4 建立相 关业务台账,业务办结后
16、及时归档文件资料。结束当天工作之前应确认当天接待任务 已完成,检查关闭办公设备,妥善保管牌证印鉴和密钥。 8.2.2 驾驶人业务 8.2.2.1 服务内容 应包括但不限于: a)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包括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 车驾驶证申领、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学车专用标识业务; b) 办理换证业务:包括为驾驶证达到有效期的、外地驾驶证申请转入的、到达规定年龄降级的、 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驾驶证损毁的、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驾驶人办理换证业务; c) 办理补证业务; d) 办理注销和恢复驾驶资格业务 ; e) 办理满分考试和审验业务; f) 重点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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