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7答案.doc
《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7答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7答案.doc(17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7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朝的廷议制度。廷议,即廷臣会议,是明代朝廷的议事制度。明朝廷议之事都属于利害大事,廷议的具体方式多为按部门以商讨问题的形式进行。重要的廷议,如明世宗嘉靖皇帝有关“杨一清受宦官张永贿”廷议,以及明熹宗天启皇帝“兵部尚书王礼光大集廷臣议战事”,以此来阻挠主战抗清的熊廷弼、袁崇焕等人。可见,C项是正确 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第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汉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故本题应选A。第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本质问题上的神意论 神意论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其典型代表人物是中
2、世纪经院主义神学家、法学家托马斯阿奎那。而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没有关于法本质的具体论述,大体属于早期自然法和城邦法思想;法国思想家、法学家卢梭是理性论的代表,他把法律作为人的意志的体现来阐述,认为“法律乃公意的行为”;康德也是理性论的重要代表人物。故选B。第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民族自治机关。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修律。清未沈家本奉诏修律,清末修律的重点是对以往适用许久的大清律例进行改革。在对大清律例进行改革之前、清朝颁布了
3、一部过渡性的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该部刑法典虽然与以往的大清律例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且不具有近代意义,但是该部刑法典的制定为清末对刑律进行修订做了准备。大清新刑律就是在大清现行刑律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大清律例制定于古代,而不是近代,谈不上对修律的准备,排除A项。大清新刑律制定时,修律的准备工作已告完毕,排除C项。暂行新刑律制定于北洋政府时期,此时修律工作已经结束,也谈不上准备工作,排除D项。第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比较混乱,司法机关重叠,职权不分,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元朝一改前朝的“三法司”制度,撤销了大理寺,以刑部取代
4、大理寺,自此,刑部成为中央主审机关。元朝仍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元朝设置大宗政府,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元朝设置宣政院,主持全国宗教的审判。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立法机关 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通过了训政纲领,这是国民党政权进入“训政”时期后的纲领性文件,规定在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是最高的立法指导机关。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的施行,将五项治权付托于国民政府,逐渐训练国民行使四项政权。训政纲
5、领,体现了国民党一党独裁的特色,它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在国民党绝对控制和领导下的国民政府。因此此题选A。第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中,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故答案选A。第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规则的种类 按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直接地被明确规定下来,可以把法律规则区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无须再援用其他规则来确定本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授权某一
6、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准则的内容,但是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法律规则。而任意性规则与强行性规则相对,是指法律规则的适用与否由主体自行协商的规则。根据题目要求,选D项。第1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问题 中国清末及北洋政府都采用民商分立制,分别编定民、商法草案。1929年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编定民商法统一法典议决案”,确立了“民商合一”的立法原则。其主要根据是,民法与商法并无确定的界限,两法并立既不便于立法,又有碍于使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第1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的分类 解决一般
7、法与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时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故A项错误。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故B项错误。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故C项错误。法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以及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不同而对法所作的分类,法的渊源是根据法所具有的不同效力等级对法所作的分类,法系是根据法律传统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故D项正确。第1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体系的特征。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有联系的统一整体。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法
8、律体系仅反映一国由本国制定实施的调整本国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不包括具有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当然,有些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在一国国内法中也会有所反映。因此,正确答案是B项。第1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权与宪法权利。在中国,最早提出人权保护主张的宪法性文件是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革命根据地的土地立法。革命根据地进行了两次土地立法,第一次是1931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第二次是1947年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此外,制定过多部含有有关土地问题的法律文件,如“五四指示”、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等。中国
9、土地法大纲规定土改的基本任务是废除封建、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也含有关于“耕者有其田”的内容,但是只是一般的原则性规定,没有指明土改的具体任务,因此,排除D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虽然规定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但却没有规定“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因此,排除A项。“五四指示”确立了“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给农民”的政策,但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进行确认,因此,排除C项。此外,还有一部重要的土地政策文件抗日救国十大纲领。该文件规定了“减租减息”的原则。上面的内容十分容易混淆,希望考生反复记忆。第1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有
10、些情况下仅凭调整对象难以对法律规范进行划分,这时采用另一标准即以调整方法为标准,就可以划分出刑法这个法律部门。民法、刑法等法律部门都是按照其调整的对象所作的划分。第1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西周时期的契约制度 西周时期,中国奴隶社会出现了契约制度,其中,契约形式有两种,称为“质剂”和“傅别”,“质剂”是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傅别”是适用于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而“质”与“剂”也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买卖关系。所谓“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就是说凡买卖奴隶、牛马须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作“质”;凡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则使用较短的契券,称作“剂”。因此本题应选C。第1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
11、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第1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国选举的民主程序。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第2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流刑的发展演变。封建制五刑意义上的流刑最早出现于北魏,北魏根据“赦死从流”的理论,创立的流刑,作为死刑的宽待刑,但是,北魏时期流刑刚刚出现,尚不完善,
12、也没有分等划分。故排除A项。北齐政权沿袭了北魏的流刑,但是也没有分等,故排除B项。北周时期规定流刑为五等,每等以500里为差,最高至4500里,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隋朝是我国封建五刑制度定型化的时期,但此时的流刑不是五等,而是三等,因此,排除D项。第2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西方法学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产生了法学派别。到中世纪的西欧,在思想领域中,基督教神学占统治地位,法学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在1216世纪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以后到19世纪、20世纪,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13、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才出现。第2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与经济的关系 法律是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一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以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法律的本质和特征,并且是法律本质的唯一决定因素,因此B、C项错误。法律的本质由经济基础决定,但是法律的内容和具体表现形式等要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经济和历史条件等。故A项正确,D项错误。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政治协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任务;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
14、第2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元朝的立法。元典章全称为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它是元朝地方政府对元世祖至元以来至元英宗至治时期约50年间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圣旨条例的汇编。元典章虽然不是中央政府颁布的法规,但它系统地保存了元朝法律的内容,成为研究元朝社会及法律的珍贵材料。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对于A项、B项和D项,它们都是元朝中央政府颁布的。大元通制是元英宗至治时期模仿唐、宋旧律体系颁行的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它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元朝法制的基本状况。风宪宏纲是有关风纪的法律,它是制定大元通制的基础,是大元通制的有机组成部分。至元新格是元朝立国后颁布的第一部成文法典。综上分析,C项
15、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 D项。第2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国务院批准。第2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 B项、D项是错误的。第2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可见, A属于法律制裁。B中赔偿行为是由驾驶员乙而不是特定国家机关作出的,C中法院判决免除丙法律责任的行为并非
16、强制性惩罚措施,D中对丁的处分是由党组织而不是特定国家机关作出,因而B、C、D均不属于法律制裁。第2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权利和义务的区别表现在许多方面,其中有一点就是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义务则
17、必须履行。同时权利和义务都是法律规定的,都具有平等性。因此,B、C、D项错误。第3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该条对毒品的范围作出意思较窄的解释,因而是限制解释。第3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事实的分类。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其中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行为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或不作为。“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意志控制和支配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第3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元朝刑罚制度 在唐朝和宋朝均为规定强奸幼女罪,在元代首次规定了这一罪名,
18、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故答案为C。第3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朝的立法形式律例合编体例。从立法状况上看,明朝除了大明律、明大诰和明会典之外,还有“律例”这一立法形式。明朝的“例”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判案依据的典型判例,另一种是单行成例。“例”经过汇编并经朝廷认可,即可上升为有效的法律,从而与大明律及明大诰一样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例”比律更具有灵活性。明初“例”不单独使用,而“以类”附人律的正文。明宪宗成化以后,用“例”之风开始蔓延。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定问刑条例,“例”成为正式的法律,而后开始出现“律”、“例”并行的局面。明神宗万历年间,使将律,例合编为一书,律为正文,例
19、为附注,称为大明律集解附例,从而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的先例,并影响了清朝。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和大清律例都是仿照此法典编纂体例编纂而成的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唐朝没有例,因此,排除A项。宋朝有例,称为“编例”,但是宋朝并没有将律、例合编,因此,排除B项。清朝晚于明朝,因此,排除D项。第3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iC齐律的历史地位。北齐律的制定,前后历时十余年,参加者有数十人之多,在三国两晋南北朝各代的立法活动中,北齐律的立法水准最高,立法成就也最大,堪称以前历代立法技术与立法经验的结晶。正如程树德所概括的那样:“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而北朝尤以齐律为最。”在中国古代法
20、律编纂史上,它对后世立法影响极大。隋朝开皇律即以j齐律为蓝本,唐律又以开皇律为依据,而唐律又成为宋、元、明、清各代立法的基础,并直接影响周边亚洲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第3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违宪审查制度。各国的宪政体制不同,违宪审查制度也有所不同。美国是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典型国家。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3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宪法部门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的法律,律师法不在宪法部门之列。第3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革命根据地的司法机关。革命根据地的司法机关经历了一个发展与演变的过程。(1)t931年中华
21、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当时建立的主要司法机关是:最高法院;省、县、区各级裁判部,军事裁判所和检察机关。 (2)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发生了变化。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司法机关主要是:第一,边区高等法院,负责管理全边区的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受边区参议会及边区政府的领导和监督。第二,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法令,受理不服高等法院一、二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受理死刑复核案件。第三,高等法院分庭,代表高等法院受理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的民事、刑事案件,第四,县司法处,负责审理第一审民事、刑事案件第五,检察机关。(3)解放战争时期司法机关有了新的发展,当时的司法机关大体有三类:第一,土地改
22、革中的人民法庭;第二,军事管制时期的军事法庭;第三,各级人民法院。综上分析,B项是正确答案。第3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3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只要紧抓国家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两方面即可。因此法律不可能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故A选项错误。法律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故C选项错误。法要符合客观规律,故D选项错误。第4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重罪十条”,所谓“重罪十条”,是
23、指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把它们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并强调“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重罪十条”是: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北齐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A项、B项和D项均与题意不符,应当排除。注意:“重罪十条”直接成为开皇律中“十恶”的渊源。但是不要错误地认为“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开皇律第4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十恶” “十恶”是指隋、唐、宋时期直接危及君主专制政权、封建统治秩序和严重破坏封建伦理纲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隋朝开皇律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正式形成“十恶”制度。故答案为A。第42题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硕士 联考 综合 模拟 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