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16及答案与解析.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16及答案与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16及答案与解析.doc(16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16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被告人于某、胡某等人于 2000 年 9 月 5 日 14 时许,以购买杜冷丁为由,将在某台球厅贩卖杜冷丁的金某、王某带至某酒店,并自称是公安人员,对金某、王某拳打脚踢,当场劫得人民币 200 多元及传呼机一台。后逼迫金某、王某在承认贩毒的字据上签名,让每人拿 20000 元私了。并对金、王二人继续殴打,逼其向家里要钱。金某被迫打电话将其女友李某叫到夜总会,胡某声称刑警队抓贩毒,先让李某往金家里打电话,交 20000 元钱的保证金,又命其回去准备 2000 元钱于 21 时 30 分送到酒店,否则不放人。8 时许,于某与胡某等人将金某、
2、王某带到酒店 709 房间关押,并对二人多次拳打脚踢,逼其联系家里人赶快送钱。21 时 30 分左右,李某送来 300 元交给了胡某。9 月 6 日凌晨零时许,公安人员接到报警后将金某、王某解救。问:对于某等人的行为如何认定?2 被告人章思真,男,21 岁,无业。被告人万得胜,男,20 岁,无业。被告人许杰,男,19 岁,无业。2000 年 11 月 18 日凌晨,三位被告人同骑一辆自行车去某街小饭馆吃饭。当经过某商场时,被告人章思真提出去偷鸡。车行至某单位门前时与同骑一自行车的被害人张某、王某(二人系恋爱关系)相遇。被告人章思真说:“这两个人卑贱得很,后面有车架不坐坐前面,走,打走他们。”三
3、位被告人便拾起砖头,骑车向张某、王某追去。当追至某小学门口时,被告人章思真故意将张某的自行车拐倒,并抓住张,被告人万得胜、许杰用砖头猛击张某头部,并对其拳打脚踢。被害人王某见势不妙,乘机逃跑,迅速报警后赶回现场,将昏迷的张某送往医院急救脱险。被害人张某被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后经某区公安局法医鉴定为重伤。某区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经过侦查,掌握了三被告人的犯罪线索,于 2000 年 11 月 23 日传唤三人到公安局刑警队,三被告人分别于当天下午和次日上午到刑警队接受讯问并且交代了他们的犯罪事实,后经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三被告人提起公诉。某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
4、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在审判长宣布开庭后,被告人章思真、万得胜、许杰同时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审判员李某回避。其理由是李某的儿子曾被他们打过,因此事他们被公安机关拘留并罚款,认为李某与他们有利害关系,因而提出李某回避的要求。鉴于这种情况,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合议庭对被告人提出的回避申请进行研究,审判员李某也证实三位被告人曾打过他的儿子,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但审判长认为打过架是小事,不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于是决定对于三被告人的回避申请不予准许。公诉人宋某认为合议庭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向合议庭提出纠正意见。合议庭认为此事已经议过,对公诉人的意见不予采纳,继续开庭。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许杰的辩
5、护人金锋律师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其一,被告人许杰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属从犯;其二,许杰能够坦白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其三,许杰的父母垫付了被害人的医疗费,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其四,许杰在三被告人中年龄最小,年幼无知,被人利用。因此,希望法庭考虑对许杰从轻处罚,判处缓刑。法庭审判结束后,金锋律师将辩护词交给法庭工作人员,法庭表示拒收。审判长说:“你这种辩护意见是不能接受的。”本案经定期公开宣判,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章思真、万得胜、许杰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5 年、4 年。判决书于宣判后第 3 日送达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全案从受理到宣
6、判共两个月零八天。接到判决书后,被告人章思真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万得胜、许杰服判。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由审判员王某某、朱某某和人民陪审员李某某组成合议庭,不仅对一审法院移送的关于被告人章思真的案卷材料进行了审查,而且对有关其他两名被告人的所有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被告人章思真量刑适当,应予维持。但被告人万得胜、许杰是在公安机关已将主犯章思真抓获归案并掌握了他们的基本犯罪事实且已口头传唤的情况下,才到公安机关交待自己罪行的,此情节依法只能认定为坦白,而不能认定为自首。因而原审判决对被告人万得胜、许杰量刑过轻,遂裁定撤销原判
7、,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判处万得胜有期徒刑 6 年,许杰有期徒刑 5 年。某区人民法院接到上级指令后,考虑到原先的合议庭对此案已有了解,让他们继续受理此案,有利于迅速结案,所以指派他们继续审理,并按上级指示作出了判决。判决作出后,三被告人表示服判,但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重新审判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抗诉后,认为原审程序违法并不严重,不至于影响公正判决,因而裁定维持原判,驳回抗诉。问题:请问本案的诉讼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3 4 月 1 日,某建筑公司为买进一批水泥,分别向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发出了信函,内容如下:我公司急需某型
8、号水泥 100 吨,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甲水泥厂收到该信后,给建筑公司回了一封信,内容是:你公司所需的某型号水泥我厂有现货,每吨的价格 600 元,如果需要的话,请先预付货款 1 万元,余款货到后支付。如果我厂在 4 月 10 日没有收到贵公司的回信的,即表示你公司同意我厂提出的条件,我厂将径直发货至你公司。建筑公司收到甲水泥厂的回信后,认为甲水泥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吨价格为 550 元,于是,向甲水泥厂发出了第二封信,内容是:我公司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吨价格能否为 550 元,货款支付方式我公司都接受,但是希望你厂能送货上门,并在本月 15 日
9、之前给予答复。某建筑公司于 4 月 10 收到乙厂报价信函,内容为:我厂有你公司需要的水泥,价格为 450 元,如果同意购买,请在 4 月 20 日之前给予答复。建筑公司认为乙水泥厂的价格合理,于是 4 月 12 日向乙厂发出表示同意乙厂的条件的信函。3 哪些信件属于要约? 为什么 ?4 建筑公司发给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的信函在合同法上被称为什么? 5 如果建筑公司未能在 4 月 10 日给甲水泥厂回信的,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6 如果甲水泥厂收到建筑公司的信后,积极备货,并准备了与送货有关的事宜,但是没有在建筑公司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的。建筑公司以已与乙厂订立了买卖合同为由,拒绝与之订立
10、合同的。甲水泥是否有权要求建筑公司赔偿损失?为什么?7 如果甲水泥厂在 4 月 15 日给予建筑公司答复,表示同意的,可建筑公司发给甲水泥厂表示不购买该厂的水泥的信函于 4 月 16 日到达甲水泥厂的,甲水泥厂与建筑公司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建筑公司可否以发出拒绝的信函为由否认合同的成立?请说明理由。8 如果建筑公司发给乙厂的信由于邮局的原因而没能在 4 月 20 日送达给乙厂的,乙厂并没有表示是否接受这封迟到的信函。建筑公司和乙厂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9 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 10 万块钱,购买了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 2 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 2 倍。两年后,
11、眼看还款日期将近,而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无利可图,王某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因此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了,李某向王某催要,王某答应说,就是变卖家中财产也要还给李某。后王某在拍卖家中财物时,正好有朋友赵某想买电视机,因此王某想反正拍卖后的钱要还给李某,索性送个人情,就以 1000 元的价格卖给他,而这台电视的正常市场价格为 8000 元。其间,王某放弃继承权。两个月后,经核算共拍卖了 6 万元。李某得知王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台电视机卖给了赵某后,要求王某把已经卖了的电视机收回,重新拍卖。而王某和赵某均不同意,于是李某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和赵某之间买卖合同无效
12、,并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以冲抵债务。此时,王某的另外债权人孙某得知后,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款偿还王某欠自己的 2 万元债务。李某认为自己向王某请求偿还债务为先,不同意孙某参与拍卖钱款的分配。9 李某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10 李某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11 李某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孙某的债权?为什么?12 如果李某主张撤销王某继承权抛弃的行为,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13 甲公司拥有一价值 1 千万元的机械设备,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设备转让合同,规定甲公司于 1 月 31 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
13、后 10 天内付清款项 950 万元。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 1 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机械设备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械设备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 1 月 31 日,保管费 50 万元。2 月 5 日,甲公司将机械设备提走,并约定 10 天内付保管费,如果 10 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械设备行使留置权,甲公司一直不交付保管费,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械设备行使留置权。13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械设备的
14、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4 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15 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16 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17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拟成立喜洋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共 5000 万股,每股 1 元,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根据题设,请回答下列问题:17 在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情况下,各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数量有何要求?18 在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在何种情况下,得抽回其股本?19 设公司发行的股票中,既有记名股票,也有无记名股票。公司对哪些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票?20 设公司成立 2 年后
15、,乙公司将持有的喜洋洋公司股份 1500 万股转让给己公司,是否合法?为什么 ?21 赵某系喜洋洋公司董事,其在任职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即将手中持有的喜洋洋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钱某,是否合法?为什么?22 设公司经营期间,拟向红康运输公司投资,查公司此时净资产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则喜洋洋公司可以向红康公司投资的数额为多少?为什么?23 设公司经营过程中,拟与顺康公司合并,为此,公司在召开的股东大会中对董事会拟定的合并方案进行讨论,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总计 3300万股,对该方案的决议应达到多少比例的赞同方可通过?为什么?24 赵某因做买卖无本钱,于 1992 年 8 月向王某
16、借款 3 万元,双方约定借期两年,利息按还款时银行利率计算,到期本利一次付清。赵某以其有土地使用权的一块商业用地作抵押,但双方并未作抵押登记。1994 年 8 月,借款期满,王某多次向赵某催要借款,赵某找出种种理由推脱,直到 1995 年底仍未还款。1996 年 3 月,王某诉诸法院,要求赵某还款。法院经开庭审理, 1996 年 5 月判决赵某于 1996 年12 月 31 日前分两次还清欠下王某的借款。双方均未上诉。 1997 年 1 月,赵某仍未还款。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赵某对该块土地的使用权。请问:24 本案应如何执行?25 设在执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经审查发现赵某已将该土地使用
17、权抵押给张某并作了登记,此时应如何处理?26 设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声称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并出示了抵押合同,但该抵押合同并未在土地管理部门作抵押登记。此时应如何处理?27 设本案执行完毕后,王某依法开始在该土地上施工建筑。此时张某声称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百般阻挠王某施工。经查,发现张某虽持有该土地的土地证,但赵某的土地证并未注销。对此应如何处理?28 某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布命令,要求某干道两侧 20 米的建筑必须拆除,以拓宽该道路。市城建局遂以此命令为依据组织拆迁,居民刘某不愿搬走,市城建局遂决定强制拆除其房屋,并对刘某处以罚款 2000 元。请问:28 刘某认为市政府的命令不合法,能否
18、对之提起审查?如果可以,应如何提起? 29 对市城建局的决定不服,刘某可向何机关申请复议? 30 复议机关减轻了对刘某的罚款数额,改为罚款 1000 元,但维持强制拆除的决定。刘某仍不服,可向何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谁?31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 1996 年着手行政许可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并形成了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行政许可法列入立法规划,确定由国务院提出法律草案。由此,国务院法制办以征求意见稿为基础,结合清理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从 2000 年初开始行政许可法的起草、调研、论证,就起草这部法律涉及的主要问题,征求了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在
19、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起草了行政许可法初稿,于 2001 年 7 月印发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以及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召开 3 个座谈会,听取国务院部分部门、一些地方人民政府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几次召开国内外专家参加的论证会,研究了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的行政许可制度。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行政许可法草案。草案经 2002 年 6 月 19 日国务院第 60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 2002 年 7月 5 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2 年 8 月 23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开始对草案进行审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第三十一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行政许可立法,并再次将行政许可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连续对这部法律草案进行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负责,踊跃发丧意见。仅在第四次常委会会议上,根据常委会委员的意见,草案就作了 8 个方面、40 多处修改。2003 年 8月 27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 151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通过了这部法律。通过以上资料,试对以下问题进行分析;31 制定行政许可法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32 行政许可法作为调整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基本法律,具有哪几个方面的法律特征?33
21、 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将产生什么影响?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16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1本案不构成抢劫罪。本案被告人有暴力行为,但其获取钱财的手段并不是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而是借被害人贩毒的“短处” 进行敲诈,所获钱财也非当场取得。2本案不构成绑架罪。本案被告人要挟和勒索的直接对象是被害人本人,而没有以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或侵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直接向他人发出勒索指令。3本案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被告人的行为自始至终是想把被害人贩毒作为把柄,以此来要挟他们从而得到钱财。只是在其中还伴随有暴力、威胁李某等行为,但并不能改变其敲诈勒索的性质。4本案也构成非法拘禁罪
22、,与敲诈勒索罪是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5本案被告人当场劫得人民币 200 多元及传呼机一台构成抢劫罪,可以被敲诈勒索罪吸收,量刑时可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暴力行为及拘禁行为,在量刑时也可作为从重情节考虑。2 【正确答案】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所以被告人如果认为审判人员有法定应该回避的情形,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本案中,三被告人在法庭开庭审理本案时,发现审判员李某的儿子曾被他们打过,并为此事被公安机关拘留和罚款,认为由李某参与处理本案,可能出现不公正的情况,有思想
23、顾虑,为此向法庭提出让审判员李某回避的申请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而某区人民法院合议庭在法庭审理中对于三被告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不予认真考虑,也未向法院院长报请批准,即草率予以驳回的做法是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的。其正确做法是休庭后,将三被告人的回避申请报请院长决定是否让审判员李某回避。2根据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具有双重身份、承担双重职能:一方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承担控诉犯罪的职能;另一方面,又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担负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职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
24、69 条还特别详细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这里规定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而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法庭组成人员是否合法;审理案件是否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审理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等。本案中,某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宋某发现合议庭驳回三被告人的回避申请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即向法庭提出纠正意见是合法的,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合议庭对公诉人的意见不予采纳,决定继续开庭是非常错误的。3法庭工作人员拒绝接收被告人许杰的辩护人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 试卷 国家 考试卷 模拟 16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