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12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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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128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0 案情:杨林和薛东打架,杨林对薛东怀恨在心,决定绑架薛东的小孩(6 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杨林隐藏在薛东的家门口,看到薛东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薛东,薛东冲了出来,和杨林厮打起来,杨林把薛东推倒在地,不巧薛东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杨林非常害怕,匆忙逃跑。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杨林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问题:1 对于杨林的行为应如何认定?2 对于杨林的行为应怎样处罚?3
2、 假如杨林被送到公安机关后,在侦查人员的教育开导下,在问及其为何外出闯荡而有家不归时,其主动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交代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杨林的这些行为是否构成自首,如何处罚? 4 假如杨林不仅主动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而且还向公安机关揭发了其邻居牛某兄弟二人盗窃、抢劫犯罪团伙的情节和牛某兄弟经常居住的隐藏地点。经查证属实,牛某兄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18 年。则对杨林在量刑时如何处理?4 案情:某市公安局于 2009 年 1 月 4 日对曹某(男,24 岁)、翁某(男,21 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曹某、翁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曹某
3、、翁某抢劫案于 2009 年 3 月 30 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曹某当庭拒绝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翁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翁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曹某的胁迫,由于害怕曹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4、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翁某、曹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曹某死刑缓期 2 年执行;判处翁某有期徒刑 10 年。一审判决后,曹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翁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问题:5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在多长时间内补充侦查完毕?6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认为案件需补充侦查时,可否不退回补充侦查,而由检察院自行侦查? 7 重新开庭后,如果曹某再次拒绝自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8 重新开庭后,如果翁某又提出拒绝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如何处理?9 对于翁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受胁迫的事实合议庭应如
5、何处理? 10 曹某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如何处理?11 假如曹某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何时生效? 12 假如本案受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多长时间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12 案情:许某对贾某负有 12 万元的债务,许某用自己的一部捷达轿车担保该债务,为贾某设定了质权,并将轿车交付给贾某占有。捷达轿车发生故障后贾某将轿车开到赵某处修理,贾某未支付修理费 1 万元,赵某将该车扣押。后许某又向邓某借钱6 万元也以该轿车为担保,为邓某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许某又向黄某借款 3 万元,用杨某交与其保管的笔记本电脑为黄某设定了质押并将电脑交付给黄某。
6、另外许某又向范某借钱 6 万元,以其所有的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3 万元、一幅价值 2 万元的字画和价值 2000 元的母牛一头进行质押。许某将股票和字画的交付给范某,但是由于母牛被李某借去耕地,许某则通知李某在用毕后将母牛交付给范某。问题:13 若许某无力清偿贾某、邓某的债务,其捷达轿车处分得的价金 15 万元在贾某、邓某、赵某之间应当如何分配?为什么?14 许某用杨某的笔记本电脑为黄某设定的质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15 许某用其所有的 3 万元股票为范某设定的质权效力如何? 16 许某用母牛为范某设定的质权何时生效?在许某清偿对于范某的债务之前,母牛所生小牛的权利归属如何处理?17 若范某
7、为了担保自己对于刘某的债务将许某质押给他的字画转质给刘某是否可以? 18 若贾某长期开许某车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该车严重毁损,许某有哪些权利?19 若范某想将许某质押给其的 3 万元股票进行转质是否可以? 20 若许某无力偿还其债务,贾某、邓某、赵某等申请法院拍卖许某的轿车,那么该轿车的修理工具、备胎、灭火器等是否可以拍卖(未交付给贾某占有),并用来优先受偿?20 案情:何莉莉(女) 与王文山(男) 于 2000 年结婚后居住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2008 年 1 月,王文山去北京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朝阳区。2009 年 5 月,王文山向自己所在的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何莉莉离婚,朝阳
8、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王文山回到沈阳市后,向沈阳市和平区法院起诉与何莉莉离婚。和平区法院受理后,王文山找到律师周涛进行咨询。周涛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王文山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王文山向周涛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周涛当即对王文山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 88%都打输了,同时向王文山示意其同学在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民庭当庭长。王文山深信无疑,决定委托周涛代理诉讼。王文山因为不愿与何莉莉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和平区法院予以准许。和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王文山的诉讼代理人周涛称,王文山要求离婚的原因,是何莉莉的学历太低,没有共同语言,缺少沟通。何莉莉承认自己比王文山学历低缺少沟
9、通,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和平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文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法院认为何莉莉已承认自己比王文山学历低,缺少沟通,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 2010 年 4 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何莉莉认为其与王文山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10 年 6 月向沈阳市检察院提出申诉。沈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沈阳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王文山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问题:21 对于王文山的起
10、诉,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2 请评价和平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3 沈阳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4 沈阳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25 律师周涛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25 案情:瑞通公司、百旺公司和蔡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嘉运股份有限公司。嘉运公司共有 200 万股股份,瑞通公司持有嘉运公司 40 万股股份,百旺公司持有嘉运公司 20 万股股份,蔡某持有嘉运公司股份 10 万股,其余股份以无记名的形式募集发放。嘉运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嘉运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李某,利用税前利润
11、收购了本公司 1000 股股票,但是转让给李某之前,李某辞职了。嘉运公司于是决定由公司自己来持有回购的1000 股股票。在经营过程中,嘉运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 名董事中有 4 名辞职,公司管理一度陷入混乱。董事会于 4 名董事辞职 3 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 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 15 日董事会通知了瑞通公司、百旺公司和蔡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任某持有嘉运公司 6 万股股票,他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之前提出临时议案并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任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嘉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了 4
12、 名董事。严某持有嘉运公司 2 万股股票,但是由于没有看到公告,致使未能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于是严某在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第 45 日向法院申请撤销嘉运公司此次临时股东会议增选 4 名董事的决议。问题:26 嘉运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为什么?本题中嘉运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有何不妥之处?27 嘉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程序有何不合法之处? 28 嘉运公司董事会对任某提出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9 瑞通公司、百旺公司、蔡某、嘉运公司在增选四名董事的表决中各自拥有多少表决权?30 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严某的主张?为什么?二、论述题31 材料:近年来,我国多个领域推出了实名制制度,如
13、存款实名制、网吧上网实名制、购买火车票实名制等,不少地方还在积极推动网络实名制,要求网络发贴必须显示本名,以便规范网上言论,打击网络造谣诽谤、攻击谩骂等不良现象,此举激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网民的热烈争论。问题:请结合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从秩序与自由,网络言论自由的价值、网络空间的法律规范等角度分析以上材料。答题要求:1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和社会知识阐述理由;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3不少于 500 字。32 在人类法律制度的发展史上,实体法和程序法原本是合体并存的。不管是中国古代的法经、唐律,还是西方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世纪的加洛林纳法典
14、都是既有实体法的规定,也有程序法的内容。只不过是到了近代,随着人类法律关系的日益复杂,才产生了实体法和程序法分立的需要,并因之有了各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实践。”“罗马十二铜表法 的次序为,第一表规定对当事人的传唤;第二表规定对证人的传唤以及缴纳诉讼保证金等事项;第三表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方式。前三表的内容属于诉讼法。从第四表到第十表的内容才属于实体法。”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的看法。答题要求:(1)用相关的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 500 字。三、选
15、答题33 本题为选作题,分为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题、乙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面的进行评阅。甲题:案情:某器材厂仿冒另一企业的产品,被技术监督机构查封。器材厂认为该技术监督机构无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属于越权行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某电视台以“ 打假者上了被告席 ”为题进行了报道,并以 “恶人先告状”为道德模式,对“制假者 ”的起诉行为予以谴责。面对媒体形成的舆论压力,法院不得不违心地作出不利于“ 制假者” 的裁判。请从司法的角度谈谈你对上述事件的看法。答题要求: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运用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
16、,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字数不少于 500 字。乙题:案情:2005 年 3 月 29 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该规定于 200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在新规定中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最显著的是取消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新规定不提“婚育”二字,言外之意,学校对在校大学生结婚、生育等将不再干涉。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不少于 500 字。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128 答
17、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从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杨林的表现来看,其对故意伤害的行为与结果是认识的,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依据刑法第 234 条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至于偷盗自行车的行为,由于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 239条规定,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就构成绑架罪。2 【正确答案】 对杨林应当以绑架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3 【正确答案】 依据自首和立功的解释第 1 条规定,杨林主动如实交代的行为应当以自首论。根据刑法第 67 条规定,由于杨林不属于犯罪行为较轻的情形,所以对其的处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的。4 【正确答案】 依据自首和立功的解释第 7 条
18、规定,检举揭发犯罪事实,如果被检举揭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就属于重大立功。所以,杨林的立功属于重大立功。依据刑法第 68 条第 2 款规定,对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5 【正确答案】 1 个月。刑事诉讼法第 140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补充侦查时公安机关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退回补充
19、侦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6 【正确答案】 可以。依据上述刑事诉讼法第 140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可知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7 【正确答案】 不予准许。依据刑诉解释第 165 条规定:“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行委托或者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二)
20、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题中曹某可能被判处死刑,符合刑诉解释第 3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因此,对曹某的请求应不予准许。8 【正确答案】 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可以自行辩护。根据刑诉解释第 165 条第 3 款第(1)项的规定,对于不属于应当被指定辩护人的被告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同意的,在重新开庭后,如果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
21、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9 【正确答案】 应当恢复法庭调查。依据刑诉解释第 168 条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而且影响正确裁判,应当恢复法庭调查。10 【正确答案】 在 3 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84 条第2 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
22、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依据刑诉解释第 237 条进一步明确,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 3 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 3 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11 【正确答案】 从上诉期满之日起生效。依据刑诉解释第 238 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第 244 条规定:“ 对于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案件,第一
23、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对于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书送达原上诉人或者抗诉的检察机关之日起生效。”第 337 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 )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四)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的,第一审判决在上诉期满之日起生效。12 【正确答案】 应自收到判决书后 5 日内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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