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9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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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91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下列关于占有的概念,说法正确的是( )(A)占有是占有人对于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状态(B)占有在性质上是一种权利(C)占有的标的物包括物和行为(D)占有的认定标准以占有人是否实际占有物为准2 将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的标准是( )(A)占有人的占有是否善意(B)占有人在事实上是否占有特定物(C)占有人的意思表示(D)占有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据或原因3 出租人甲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乙占有使用
2、,甲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A)善意占有(B)间接占有(C)恶意占有(D)直接占有4 下列关于占有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占有物产生的孳息,善意占有人可以不用返还,而恶意占有人则必须返还(B)恶意占有人有权对占有物进行使用收益(C)因他人侵占造成损害的,恶意占有人不享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D)在无相反证明的情况下,法律推定占有人的占有为自主、善意、和平、公开的占有5 甲丢失了一把口琴,乙拾得后放在自己的家中,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口琴,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交给戊修理,戊修理后,丁却因修理费过高而不付款,戊遂扣留该口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对口琴的占有属于恶意占有(B
3、)戊对口琴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C)丙对口琴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D)乙对口琴的占有属于间接占有6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行使期限是自侵占之日起( )(A)6 个月(B) 1 年(C) 2 年(D)4 年7 在债的关系中有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特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债务人均特定(B)债权人、债务人均不特定(C)债权人特定,债务人不特定(D)债权人不特定,债务人特定8 下列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将房屋出租于乙,在租赁期间内,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但丙无权要求乙搬离房屋(B)甲与乙订立家具买卖合同后,甲委托丙将家具运输至乙家中,但由于丙
4、的工作人员醉酒驾驶,导致车祸,无法向乙交付家具,则乙有权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C)甲与乙订立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房屋建成后,甲与丙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则乙有权要求丙返还房屋(D)甲对乙有 10 万元债权,乙为了逃避该债务,在债务履行期届至后将仅有的一辆轿车赠与其女友丙,则甲有权撤销乙与丙之间关于轿车的处分9 下列关于选择之债,说法正确的是( )(A)选择之债的标的有数种,需要特定化后方能履行(B)选择之债特定化的方式只有当事人选择(C)选择之债中,既无当事人约定,又无法律规定,则选择权归债权人(D)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属于请求权10 下列关于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表
5、述,不正确的是( )(A)按份债务人在其负有的份额债务偿还完毕后即退出债的关系(B)连带债务人在其负有的份额债务偿还完毕后即退出债的关系(C)二者都属于多数人之债(D)二者的划分标准是债的主体对债权或债务的享有和承受情况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1 下列关于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托管人甲将电脑交给保管人乙保管,乙对该电脑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B)二者是以占有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据为标准区分的(C)二者是以占有人的主观心理态度
6、为标准区分的(D)无权占有又可以分为恶意占有和善意占有12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占有的保护方式包括( )(A)消除危险请求权(B)损害赔偿请求权(C)占有物返还请求权(D)排除妨害请求权13 下列关于占有的分类,表述正确的是( )(A)以占有人的主观心理态度为标准,分为恶意占有和善意占有(B)以占有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据或原因为标准,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C)以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为标准,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D)以占有人是否有所有的意思为标准,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4 请简述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的区别
7、。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81 条:“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请运用物权法原理分析:15 该条规定了物权法中的什么制度?其含义是什么?16 法律规定该抵押权的设立方式是什么?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208 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
8、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请运用物权法原理分析:17 该条规定了物权法中的什么制度?18 请具体说明该担保物权的设立方式。19 出质人交付的动产与约定的不一致,法律上如何处理?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9 【案情】2012 年 3 月 10 日,陈某为购买房屋,以其自有的另一套房产和一辆汽车作抵押向A 银行贷款 200 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 3 月 20 日对房产抵押办理了登记,但汽车抵押未作登记。3 月 12 日,陈某又以该汽车作为抵押向
9、其朋友乙借款 30 万元,并于 3 月 15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4 月 10 日,陈某再次以其自有的专利权作质押与 B 银行签订了 100 万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但并未办理登记。现在所有的债务已届履行期,但陈某未按约定还款。【问题】20 A 银行对陈某的房屋和汽车是否享有抵押权?请说明理由。21 B 银行对陈某的专利权是否享有质权?请说明理由。22 由于债务已届清偿期,陈某仍未按约定向 A 银行和朋友乙还款,法院依法变卖了其财产,得款 220 万元(房屋 170 万元,汽车 50 万元),请说明陈某所有债务的清偿顺序并说明理由。22 【案情】2010 年 10 月 10 日,甲向银行贷款 10
10、00 万元,用于建造商品房。为担保债务的履行,2010 年 10 月 15 日,甲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将自有的房产抵押给银行,并于 2010 年 10 月 16 日至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银行认为甲的房产价值不足 1000 万元,甲遂于 2010 年 10 月 18 日委托担保公司乙为其做保证人,乙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拒不偿还银行债务。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23 甲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抵押权何时设立? 为什么?24 乙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是什么?25 银行应当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26 论述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法律硕士专业基
11、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91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占有是占有人对于物有控制与支配的管领力的事实状态,其客体为物,在性质上属于事实状态,占有的认定标准是依社会一般观念,结合空间关系、时间关系以及法律关系来综合认定。综上,本题选 A。【知识模块】 占有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是以占有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依据或原因为标准所作的划分。综上,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占有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
12、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可将占有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以管领;间接占有是指虽不直接占有物,但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对物加以间接支配的占有。由此可见,甲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间接占有,而不是直接占有,故排除 D 项,B 项正确。根据占有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原因或根据,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本题中乙基于租赁的关系占有房屋,属于有权占有,因此,不存在善意占有或恶意占有的区分,故排除 AC 项。综上,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占有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对于占有物的孳息,无论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都必须返还,A 项说法错误。善意占有人有权对占有
13、物进行使用收益,而恶意占有人没有, B 项说法错误。因他人侵占占有物造成损害的,占有人享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该制度不区分占有人的主观状态,C 项说法错误。占有的状态推定效力是指在无相反证明的情况下,法律推定占有人的占有为自主、善意、和平、公开的占有,D 项说法正确。综上,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占有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乙拾得口琴后,放在自己的音乐室中,属于直接占有,不属于间接占有,故 D 项错误。丙偷走口琴后,认为口琴属于自己所有,不属于他人所有,为自主占有,故 C 项错误。丁从丙处购买该口琴,因购买的是盗赃物,根据通说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其不能取得该口琴的所有权,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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