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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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 7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0 赵某、钱某、孙某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务的专业户,三人商定个人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 10 万元入伙,同时,赵某提出其业务经理李某善于管理,可以由李某以其管理才能人伙,不需交纳出资,钱某、孙某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李某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赵某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钱某、孙某、李某三人表示同意。3 天后,李某在运输过程中撞伤他人,需支付赔偿费 5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问题:1 李某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2 赵某放弃的份额应如何处理?3 赔偿费 50 万元应如何承担?3 赵哗是某中学学生,16 岁。一天,在放
2、学回家的路上,他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 30 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额为 5000 元,便买了一本价值为30 元的图书,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赵晔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非常高兴,便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刘兰,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刘兰把这 5000 元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第二天,赵晔与刘兰发生争执,赵哗一气之下,便偷偷将箱子中的 5000 元钱拿出,到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玉镯,便花了 4800 元买了一只玉镯。几天后,一直在炒股的刘兰因为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赵晔,赵哗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但赵晔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
3、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刘兰则认为赵晔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赵晔的父亲支配。于是马上拉着赵晔到商场,说赵哗购买玉镯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玉镯售出无法退货。问题:4 赵晔购买图书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奖金究竟属谁所有? 为什么?5 赵晔购买玉镯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刘兰能否要求退货? 为什么?6 刘兰是否有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请说明理由。6 赵飞是某公司职员。1995 年 6 月因公出国,从此失去音讯,至 2000 年 6 月,下落不明已达 5 年,公司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赵飞死亡,以便将其除名。赵飞的父母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赵飞死亡,而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否则就不让申请。赵
4、飞的妻子李悦不同意赵飞父母的看法,不经赵飞父母同意径直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赵飞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赵飞妻子的申请,于 2000 年 8 月 30 日宣告赵飞死亡,其财产被分给李悦和赵飞的父母,李悦不久便嫁给本单位司机张某,不幸刚结婚两个多月,张某因酒后驾车导致车毁人亡。2001 年 12 月,赵飞突然回家。原来他出差到国外,被人骗走财物,又得了一场大病,经不住别人怂恿,用随身携带的公款与人合伙做起了生意,不想头笔买卖就赔了,不敢回家,遂到边境地区流浪了 5 年,因思家心切,终于回来了,回家后得知一切,大吃一惊,要与李悦复婚,李悦不同意,后又要李悦和他父母归还他的财产,李悦和他父母也都不同意,赵飞
5、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遂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假设你是律师,对赵飞提出的下列问题应如何回答?7 赵飞父母认为应该先申请宣告赵飞失踪,然后才能申请宣告死亡,有道理吗?8 赵飞的妻子李悦不经赵飞父母允许,直接申请法院宣告赵飞死亡,对不对?法院宣告赵飞死亡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9 赵飞是否有权要求与李悦恢复夫妻关系?10 赵飞是否有权要求李悦返还财产?是否有权要求其父母归还财产?10 李老汉在老伴亡故后与独生女相依为命。近日,女儿感染疾病,但苦于无钱治疗,十分着急。邻居许某早就想购买李老汉家祖传的一幅郑板桥字画,一直因李老汉不想出卖而不得。这次,许某认为机会来了,遂找到李老汉,提出以五万元的价格
6、购买该幅实际价值 20 万元的字画。李老汉因仓促之间还无法找到买主,不得已答应了这桩买卖。双方交货付款完毕。后李老汉的女儿终因不治身亡,李老汉十分痛心,心灰意冷,明确表示不再追究许某的责任。逾半月,李老汉终因过度思念女儿也亡故了。其弟李老二继承了李老汉的遗产,得知李老汉与许某的买卖后,要求许某补足价款或者返还字画,许某不允,李老二遂诉至法院。问题:11 李老汉与许某之间的字画买卖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12 李老二是否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买卖行为?为什么?12 甲、乙在一起逛街时,甲捡到 20 元钱。两人约定,20 元钱由两人均分。由于当时两人都没有零钱,说好回去再分。两人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
7、个体育彩票销售点在发售体育彩票。甲即用捡到的 20 元钱买了 10 注,乙没有阻止。在开奖后,甲所买的体育彩票中了 5000 元的奖金,乙要求均分奖金,遭甲拒绝,两人发生争吵。体育彩票工作人员得知原委后,以购买奖券的 20 元钱是非法所得为由拒付奖金。甲便以体彩中心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体彩中心给付奖金。乙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请求均分奖金。问题:13 甲对捡到 20 元钱是否具有所有权?14 甲对乙许诺均分捡到的 20 元钱是一种什么行为?是否对甲产生约束力?15 甲和体彩中心之间是一种什么法律关系?体彩中心拒付奖金是否有理?16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16 甲是一机械厂的采购员,经常
8、在全国各地出差。乙是其邻居,平时以采撷山药为生。某年 11 月乙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听说这种草药在上海的价钱较高,正好甲要到上海出差,于是乙就委托甲将草药带去卖掉。甲却将草药带到邻村的一朋友家中;朋友的父亲丙是一名老中医,他看了之后请甲将草药卖给他,并表示愿给甲 200 元的好处费。结果甲以低于上海市场将近 600 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了丙,双方还约定,如果事后乙来打听这种草药的市场价格,丙就说此草药现在已经大跌价,在上海都不值钱了。不想此事被正要到丙家来看病的乙的一个远房亲戚听见,不久就告诉了乙。乙遂要求甲和丙赔偿自己的损失。问题:17 甲的代理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18 乙是否有权要求
9、甲和丙两人赔偿?为什么?18 张某系甲电子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电子公司充当销售员与乙百货公司进行电脑批发购销活动。2010 年 4 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电子公司开除。但是,甲电子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然有效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张某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又与乙百货公司签订了 20 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并约定在付款后一个月内交货。乙百货公司在与张某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并未得知张某已被开除一事。但乙百货公司在向张某付款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交货,并不知其下落。乙百货公司于是向甲电子公司要求交付价值 20 万元的电脑,甲电子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交货,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10、乙百货公司诉至法院。问题:19 张某以甲电子公司名义与乙百货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0 本案应如何处理?20 公民刘涛、张直为同一居民楼邻居,刘涛住楼上,张直住楼下,现因刘涛希望卖出其房,张直找刘涛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张直以 80 万元价钱购买刘涛的房产。次日,刘涛的姐姐刘琳来看望刘涛,并提出愿出资 90 万元买刘涛的房产,刘涛又与刘琳订立书面合同,并于当天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问题:21 刘涛与张直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张直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22 刘涛与刘琳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刘琳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23 如果刘琳明知刘涛与张直有合同在先,仍订立合同并出资购买刘涛的房产,刘琳
11、是否能取得该房所有权?24 如果刘琳住人该房后,张直每晚卡拉 OK 直至深夜,这种行为是否侵犯刘琳的合法权益?25 陈小姐于年初正式搬人了自己位于北市区某小区的新居,并以每月 180 元的价格向开发商租赁了一个紧挨自家楼下的露天停车位来停放自己的爱车。然而,不久前,陈小姐在小区业主群里听说: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内的露天停车位都应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无权处置或是出租,甚至有业主提出应当向开发商收回露天车位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并提议业主间应采用先到先停的原则使用小区内有限的露天车位。对此,陈小姐一方面既对其他业主提出的免费停车颇感兴趣,而另一方面却更担心一旦停车位认定为业主共有后,自己与开发商
12、所签订的定点车位租赁合同将不受法律保护,那么自己将很有可能因为下班时间较晚而找不到停车的地方。于是,陈小姐希望了解自己所租赁的停车位究竟是否属于业主共有车位。如果你是律师,该如何给陈小姐答复?26 高女士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 4 居室住宅。开发商 2006 年 1 月交房后,高女士即将该房租给了来本地做生意的林先生,并约定由林先生负责物业费的交纳,对于这一约定,高女士也及时书面告知了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人员当时也表示了认可。然而,就在林先生退租后两个月,高女士突然接到物业服务公司的催缴通知,要求高女士结清林先生承租期间所欠交的物业费三千多元。高女士认为,既然当时自己与林先生约定该笔费用由林
13、先生承担,并且物业服务公司也认可该约定,那么,物业服务公司就应该要求林先生偿还,而不是向自己催交。对此,高女士想了解,自己是否有权拒绝交纳该笔欠交的物业费。如果你是律师,该如何给高女士答复?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 7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知识模块】 自然人1 【正确答案】 有效。根据民法通则30 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又根据民通意见46 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48 条规定,只提供
14、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由此可知,本题中的李某,以其管理才能入伙,经过了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是合法有效的。【知识模块】 自然人2 【正确答案】 归其他合伙人共有。民法通则第 34 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由
15、此可知,合伙的内部关系由合伙人决定。根据民通意见第 52 条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由此可知,赵某放弃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那么该份额应当归钱某、孙某、李某三人取得。【知识模块】 自然人3 【正确答案】 由钱某、孙某、李某三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赵某已经退伙,对于退伙后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参照舍伙企业法第 53 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此可知,若该债务是发生在赵某退伙之
16、前的,那么赵某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本题中明确交代该债务是发生在赵某退伙之后的,因此赵某不承担责任。【知识模块】 自然人【知识模块】 自然人4 【正确答案】 赵晔购买图书的行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故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单独获得奖励,因此奖金应归赵晔所有。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 1 款规定,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赵晔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下列两类民事行为有效:一是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二是接受奖励、赠与、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民事行为。【知识模块】 自然人5 【正确答案】 赵晔购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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