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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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 钱 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 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 125143 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 1000 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一第 1
2、3 题)(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 钱是通行的习惯法(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2 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 50 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2 年试卷一第15 题)(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C)从判决看,解决权
3、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3 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 年试卷一第 9 题)(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B)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
4、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4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 年试卷一第 11 题)(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5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
5、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12 题)(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6 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
6、原则?(2011年试卷一第 13 题)(A)个案平衡原则(B)比例原则(C)价值位阶原则(D)自由裁量原则7 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14 题)(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8 法律格言说:“ 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 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7、的?(2010 年试卷一第 6 题)(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9 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 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 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7 题)(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B)张女主张的“接吻
8、权”属于法定权利(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D)司机赔偿 3,000 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10 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8 题)(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11 2000 年 6 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
9、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对于此段文字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11 题)(A)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B)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C)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最高的普遍法律效力(D)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司法解释范畴12 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
10、10 年试卷一第 12 题)(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51 题)(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14 下列哪些选项属
11、于法律意识的范畴?(2011 年试卷一第 52 题)(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 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5 1983 年 3 月 1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 年 9 月 15 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 年 10 月 16 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畏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53 题)(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B)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C) 商标法实施
12、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16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2011 年试卷一第 55 题)(A)子女赡养父母(B)严禁刑讯逼供(C)公民依法纳税(D)紧急避险17 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51 题)(A)法律规则以“ 规范语句” 的形式表达(B)所有法律规则都具语言依赖性,在此意义上,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C)所有表述法律规则的语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
13、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从语式上看,该条文表达的并非一个法律规则18 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2010 年试卷一第 52 题)(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C)新法优于旧法(D)法溯及既往19 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 800 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 1,050 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仅从这次盗窃中分得 200 元,收益较少。故被告人刘
14、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关于该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55 题)(A)辩护意见既运用了价值判断,也运用了事实判断(B) “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属于事实判断(C) “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 800 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 元”,属于价值判断(D)辩护意见中的“ 只是” 、“仅为”、“仅从” 这类词汇,属于法律概念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15、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本办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 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一第 56 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上位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均属于行政法规(C)该条款内容属于技术规范(D)该条款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20 1995 年颁布的保险法第 91 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
16、年修订的保险法第 94 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请回答下列题。(2012 年试卷一第 8688 题)21 根据法的渊源的知识,关于保险法上述二条规定之间的关系,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关系(B) “一般法” 与“ 特别法”之间的关系(C) “上位法” 与“ 下位法”之间的关系(D)法的正式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之间的关系22 关于二条文规定的内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均属委任性规则(B)均属任意性规则(C)均属准用性规则(D)均属禁止性规则23 根据法的渊源及其效力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相对于公司法规定而言,保险
17、法对保险公司所作规定属于 “特别法”(B)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于公司法的,优先适用保险法(C)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法(D)根据 2009 年修订的保险法第 94 条规定,对于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保险法没有规定的,可以优先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3 2011 年 7 月 5 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
18、会构成对推车入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 酒后代驾服务规则 ,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请回答下列题。(2011 年试卷一第 8991 题)24 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 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的指引作用(B)法的评价作用(C)法的预测作用(D)法的强制作用25 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 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A)属于司法解释(B)属于行政解释(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D)运用了演绎推理26 关
19、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B)是立法议案(C)是法的正式渊源(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涉及对习惯与习惯法的理解。习惯和习惯法都是形成于民众中间,依赖传统力量、社会舆论和人们的自律得以运行的规范形式。虽然习惯和习惯法在内容上多有重合之处,但是,习惯法作为人类社会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法规范”,它具有法的性质,与一般的风俗习惯在规范程度、规范目的方面具有本质的不
20、同,具体表现为:(1)习惯是社会生活的常规化、行为的模式化,而习惯法则涉及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关系冲突之利益的调整。(2)在规范程度上,习惯法要高于习惯,习惯法具有更高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3)习惯和习惯法的规范目的不同,习惯的作用在于弄清事实、描述行为,而习惯法的作用在于确认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分配权力、义务,解决权益冲突。在本题中,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这种行为并未涉及男女双方权利义务的分配,也不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它在审判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澄清案件事实,因此,这种行为属于习惯,而不是习惯法,A 项错误。不当选。B 项涉及对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等概念的理解。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
21、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事实和法律规范是产生法律关系的两个条件。其中,法律事实是具有法律关联性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在本题中,马先生与张老太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药费返还法律关系,也就是不当得利法律关系。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受财产利益,致他方受损害,应负返还义务。引起不当得利法律关系产生的是法律事实。张老太犯病只是产生不当得利法律关系的诱因。构成不当得利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马先生为张老太垫付医疗费的行为。因此 B 项错误,不当选。C 项涉及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有三个,首先,只有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这个
22、条件要求,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其次,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这个条件要求。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人们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最后,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在本题中,张老太给付女方“认大小”钱的行为,以及马先生帮张老太垫付医药费的行为,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则可以适用。对于前者,婚姻法解释(二)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3、(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于后者,我国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并且,在本案中适用以上两条法律规定能够解决张老太与马先生之间的财产纠纷,不会造成极端的不公正。因此本案不能舍弃法律规则而适用法律原则,C 选项认为法院在判决时应当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是错误的,本案应当以婚姻法解释(二)和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律规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C 项不当选。在本案中。张老太其孙与马先生之女在订婚时,张老太给付女方 10100 元钱。张老太
24、犯病晕倒,以及张老太住院后,马先生帮助张老太垫付医药费 125143 元,这些都是双方都予以认可的事实,因此本案的案件事实不存在争议。在本题中,需要法官认定的是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马先生帮张老太垫付医药费的行为在法律是否可以认定为张老太构成不当得利。因此,在本案中事实不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法律认定,D 项正确,当选。【知识模块】 法的本体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三个方面的内容。安居权并不属于文化生活权利,B 项错误,当选。在本案中,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双方都有在自己的住宅内自由生活而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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