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776.1-2022 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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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3.080.30 CCS Q 8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776.12022 代替 DB11/T 776.12011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Setting requirements of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Part 1:General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s 2022-09-29 发布2023-01-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11/T 776.12022 I 目 次 前 言.III 引 言.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3 术语和定义.2 4 通则.4 4.1 建设原则.4 4.2 总体要求.4 5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4 5.1 设置要求.4 5.2 设备功能.5 5.3 设备性能.10 6 车道灯及交通警示灯.11 6.1 车道灯.11 6.2 交通警示灯.14 7 可变情报板设备.15 7.1 设置要求.15 7.2 分类与组成.15 7.3 设备功能.15 7.4 设备性能.17 8 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19 8.1 设置要求.19 8.2 设备功能.19 8.3 设备性能.21 9 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22 9.1 设置要求.22 9.2 设备功能.22 9.3 设备性能.23 10 交通流
3、检测设备.23 10.1 设置要求.23 10.2 设备功能.23 10.3 设备性能.24 11 交通量调查设备.26 11.1 设置要求.26 11.2 设备功能.26 11.3 设备性能.27 12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28 DB11/T 776.12022 II 12.1 设备功能.28 12.2 设备性能.29 13 道路交通边缘计算终端.29 13.1 设置要求.29 13.2 设备功能.29 14 基础工程设施通用要求.30 14.1 杆件.30 14.2 基础.30 14.3 通信.30 14.4 综合机柜.30 14.5 供电.31 14.6 管道、窨井.31 附录 A(资
4、料性)智能交通设施控制设备机柜结构图.33 参考文献.37 DB11/T 776.1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11/T 77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第 2 部分:城市道路;第 3 部分:公路。本文件是 DB11/T 776 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的第 1 部分。本文件代替DB11/776.12011 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本文件与DB11/776.1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由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
5、设施设置要求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改为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更改了交通信号灯的术语(见3.3,2011年版的3.3);更改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英文名(见3.4,2011年版的3.4);更改了车道灯名称(见3.5,2011年版的3.5);增加了交通警示灯术语(见3.6);增加了可变情报板的术语(见3.7);更改了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术语(见3.8,2011年版的3.7);更改了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术语(见3.9,2011年版的3.6);更改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术语(见3.12,2011年版的3.12)增加了道路交通边缘计算终端的术语(见3.13);更改了通则(见第4章
6、,2011年版的第4章);增加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设置要求(见5.1.5、5.1.6、5.1.7);更改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功能(见5.2,2011版的5.2);更改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性能(见5.3,2011版的5.3);增加了交通警示等设备设置要求(见6.1.1.3);更改可变情报板设备分类(7.2.1,2011版8.2.1);更改了可变情报板设备功能(7.3,2011版8.3);更改了可变情报板设备性能要求(见7.4,2011版8.4);更改了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见第8章,2011版第9章);更改了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置要求(见8.1,2011版9.1);更改了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备
7、功能(见8.2,2011版9.2);更改了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备性能(见8.3,2011版9.2.4);增加了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的设置要求(见9.1,2011版10.1);更改了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的设备功能(见9.2,2011版10.2);更改了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的设备性能(见9.3,2011版10.3);更改了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见第12章,2011版第13章);增加了道路交通边缘计算终端(见第13章);删除了道路气象检测设备(2011版第14章);DB11/T 776.12022 IV 增加了杆件综合复用的要求(见14.1);更改了通信内容(见14.3,2011版15.3);增
8、加了综合机柜(见14.4);更改了供电要求(见14.5,2011版15.4);更改了管道、窨井的一般要求(见14.6.1,2011版15.6.1);更改了附录A附录性质,由规范性附录改为了资料性附录(见附录A,见2011版附录A);更改了图A.2单开门机柜基座结构图(见图A.2,2011版图A.1);删除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基座隔板机构图(见2011版图A.2);增加了单开门机柜示意图,双开门机柜示意图,抱杆式机柜示意图和双开门机柜基座结构图(见图A.1,图A.3,图A.4,图A.5)。本文件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
9、安交通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雄华、解丹、李剑锋、曹晓飞、朱林、丛涛、薛宝华、李鹏、单海辉、章长彪、刘冬、刘荣峰、张炜夏、范永强、张化冰、夏志辉、林松、马腾、李振旺、李洪涛、李东、刘昶、张奇、王京、刘越伟、隋宏大、闫蕊、张清翔、赵希。本文件及其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1年首次发布为DB11/776.1201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1/T 776.12022 V 引 言 随着北京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相关研究不断推进、工程建设逐步实施,取得了显著效果。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诱导发布系统、交通运行监测系统等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较高的应用水平,在日常的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预防、道路
10、养护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包括:交通信号控制设施、交通诱导设施、交通监测设施、网络通信设施四大类,是交通运行管理和安全保障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交通安全与运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上位标准要求变化和新技术的应用,亟需修订本文件2011版。DB11/T 776由如下3个部分构成: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目的在于规定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通用技术要求;第 2 部分:城市道路,目的在于规定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第 3 部分:公路,目的在于规定公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本文件是第1部分,对不同等级的新、改、扩建道路交通建设中,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综合布
11、设、设置要求以及基础工程要求等予以规定。为新、改、扩建道路及大型养护工程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提供指导,为有关部门审批、协调工程提供依据。DB11/T 776.12022 1 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综合设计基本要求,明确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车道灯及交通警示灯、可变情报板设备、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交通流检测设备、交通量调查设备、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道路交通边缘计算终端的主要功能、性能、设置要求及配套基础工程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公路及道路养
12、护工程的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实施。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312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 GB/T 3453 数据通信基本型控制规程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4887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准 静电放电抗扰度实验 GB/T 17626
13、.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准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实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准 浪涌(冲击)抗扰度实验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准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实验 GB/T 19271 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 GB/T 19520.1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 482.6mm(19in)系列机械结构尺寸 第1部分:面板和机架 GB/T 20609 交通信息采集 微波交通流检测器 GB/T 20999 交通信号控制机与上位机间的数据通信协议 GB/T 21255 机动车测速仪 GB/T 21296.1 动态公路车辆自
14、动衡器 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GB 25280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GB/T 238282009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 GB/T 2818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31418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 GA/T 489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安装规范 GA/T 496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497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509 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 DB11/T 776.12022 2 GA/T 527.1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A/T 652 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
15、通用要求 GA/T 743 闪光警告信号灯 GA/T 83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 833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GA/T 995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 GA/T 1202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T 1743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信息发布接口规范 JJG 527 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检定规程 DB11/T 147 检查井盖结构、安全技术规范 DB11/T 384.4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传输网络 DB11/T 384.5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图像质量要求与评价方法 DB11/T 384.6 图像信息管理系
16、统技术规范 图像存储与回放要求 DB11/T 493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智能交通管理设施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将计算机、自动控制、传感器等技术应用于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行管理,辅助提供各种交通管理规则和手段,提高道路交通有序化和规范化,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监测、稽查设备的统称。3.2 交通信号 traffic signal 在道路上向车辆和行人发出通行或停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灯色信息。来源:GA/T 5092004,2.1 3.3 交通信号灯 road traffic signal
17、 light 由红色、黄色、绿色的灯色组合而成的显示交通信号的装置,用于指挥车辆、行人通行。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来源:GB/T 314182015,2.1.1 3.4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traffic signal control device 能够改变交通信号顺序、调节配时并能控制交通信号灯运行的装置。3.5 车道灯 lane-use signal light DB11/T 776.12022 3 用以指示车道运行状态的交通信号灯运行的装置。3.6 交通警示灯 traffic warning light 设置在危险路段、出/入口区域或未设信号控制设备的交叉口区域
18、,通过频闪方式警告出行者注意潜在危险的一种警示设备。3.7 可变情报板 variable message sign 以LED发光器件为基本显示单元的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具有图形及文字显示功能,主要用于发布交通状况及交通诱导信息。3.8 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 road traffic violation monitoring and recording device 由摄像机或/和激光、雷达、微波、声探测等组成的设备对道路交通参与者及其违法行为进行监测记录的设备。3.9 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 road traffic video surveillance device 安装在道路或路侧建筑物上的固
19、定方向摄像机或者带有云台的变焦镜头摄像机对道路交通状况进行监视的设备。3.10 交通流检测设备 traffic detecting device 具备检测基础交通信息数据,如车流量、车速、车头时距、车辆类型、时间占有率、排队长度等参数的设备。3.11 交通量调查设备 traffic volume survey device 具备检测不同机动车车型的交通量及平均速度、跟车百分比、平均车头间距、时间占有率等参数功能的设备。3.12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automatic instruments for weighing road vehicles in motion and measuring
20、axle loads 带有承载器设置在引道内的,当车辆通过时,测定其车辆总质量(总重)、轴载荷、轴组载荷(适用时)的一种自动衡器。3.13 道路交通边缘计算终端 road traffic edge computing terminal DB11/T 776.12022 4 在道路交通领域,安装位置靠近路侧数据源头的网络边缘侧,融合网络、计算、存储等应用核心能力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边缘智能服务的计算设备。4 通则 4.1 建设原则 4.1.1 按照“总体规划、一次设计”的原则,进行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划、设计。4.1.2 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遵循安全性原则。4.1.3 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不
21、对交通参与者造成干扰。4.1.4 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采用管道合一、多杆合一、多感合一、多箱合一、通信合一等设施综合复用的原则。4.1.5 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符合隐形化、小型化、景观化的原则。4.1.6 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防护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同步综合设计,使之成为完整统一、景观协调的系统工程。4.1.7 在附着体安全、景观协调、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交通标志支撑结构及行人过街天桥、地下过街通道、立交桥、隧道、收费站等设施作为基础支撑。4.1.8 同一地点智能交通管理同类设施采用功能综合复用原则,如采用视频技术的设施应同时完成违法监
22、测、过车卡口记录、视频监控、交通流检测等多项功能。4.2 总体要求 4.2.1 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机柜等所有设备应合理设置,不影响道路通行的空间,应具备防盗等安全功能。4.2.2 智能交通管理设施均应符合相关通信协议的国家标准或提供开放式通信协议,并满足系统联网及数据信息安全要求。4.2.3 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管理部门应具备数据共享与交换的能力及机制,用于共享与交换的数据或涉及公共安全、执法、车辆私人信息等数据,应确保安全不泄露。4.2.4 本文件涉及的智能交通管理设施中用于超速违法监测、轴载检测等成套设备应符合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并满足国家或北京市检定规程
23、的要求。4.2.5 新建、改建智能交通管理设施时,宜与附近已建或待建智能交通管理设施共用供电、通信设施,综合确定负载,宜预留或预埋后续建设工程的管道和接口。5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5.1 设置要求 5.1.1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与交通组织、渠化设计等交通工程设计统筹考虑;信号灯组的类型、数量应根据信号控制需要配置,灯组数量应根据未来信号控制的需求考虑适当预留。5.1.2 依据 GB 25280 信号机分为 A 类、B 类、C 类三类,其设置要求是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亦庄和通州区的全域宜使用 C 类信号机;房山、昌平、大兴、延庆、密云、门头沟、怀DB11/T 776.12022
24、 5 柔、顺义(含首都机场)和平谷区的主干道及重要交叉路口宜使用 C 类信号机,其他路口可根据交通控制需求选择 B 类和类信号机。5.1.3 交叉口等行人过街处应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两个方向的设置位置应分开,声音应有明显区别。5.1.4 信号灯控制路口应设置交通流检测设备,根据路口交通状况可选择地磁、雷达、视频等车辆检测器、行人自动检测装置以及其它开关装置。5.1.5 相位相序应符合 GA/T 527.1。5.1.6 转向专用信号应符合 GA/T 527.1。5.1.7 安装要求应符合 GA/T 489。5.1.8 其他要求应符合 DB11/T 493。5.2 设备功能 5.2.1 信号控制
25、机功能要求 5.2.1.1 控制方式 信号控制机应采用模块化系统结构,以及多功能固化应用软件,应使用户可以通过配套的参数配置工具实现多种方式的控制:路口交通信号控制;路段行人过街控制;主线车道信号/标志控制;匝道控制;快速路汇/分流控制;综合交通数据采集等。5.2.1.2 外观尺寸 信号控制机采用482.6mm(19in)标准机架模块化安装结构,可以方便的安装在标准化机箱内。采用地面上基础安装形式的信号机,机柜内部主体结构尺寸应符合GB/T 19520.1规定的要求。5.2.1.3 运行方式 信号控制机应能按设定的优先级运行下列方式:人工控制;车辆感应控制;行人申请感应控制;人行过街定周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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