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刑法学-78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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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基础课刑法学-78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案例分析题(总题数:30,分数:100.00)1.被告人:黄某,男,22 岁;刘某,男,20 岁;靳某,女,17 岁。 2001 年夏天,被告人黄某从某信用社购买摩托车一辆。因手续不全,黄某让被告人靳某到某信用社找该社主任张某补办摩托车过户证明。张某提出与靳某约会,靳某将此事告诉了黄某。黄某想到自己想做生意贷不来款,张某贪恋女色,遂即与被告人刘某预谋,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要挟张某为其提供资金。在黄某的授意下,2001 年 10 月 30 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某诱骗到黄某的二哥家。黄某藏于
2、室内,刘某先对张某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某为他们提供 15 万元贷款。张某借故推脱,刘某继续殴打,此时。黄某从室内出来,与刘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便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行急需 2 万元现金”的便条,要某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刘某持此便条到某信用社取走现金 2 万元。直到晚上,黄某、刘某才将张某放回。 问:本案如何处理? (分数:3.50)_被告人:汤甲,男,26 岁,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2002 年 3 月 4 日刑满释放;汤乙,男,29 岁。 2004 年 4 月 4 日下午,被告人汤甲、汤乙两兄弟开手扶拖拉机去某村运输氟石,因故未运成。归途路经周
3、庄村时,被告人汤甲见该村口公路旁堆有氟石,即示意停车,提出“不能空手开回去,把这里的矿石运点回去”,得到被告人汤乙的同意并一同盗装氟石 2.3 吨,计价值 1500 元。当两被告人刚准备将氟石运走时,被周庄村村民李某、张某、叶某等发现而上前制止。汤乙弃车逃跑。李某等人要汤甲将所盗氟石卸下。汤甲非但置之不理,而且用拳头和拖拉机手摇柄等工具,对李某、张某、叶某进行殴打,致李某颈部、腰部,张某头部、脚部多处损伤,叶某颅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后汤甲被随后赶到的周庄村村民制服并扭送到派出所。 问:(分数:3.00)(1).本案如何定罪?(分数:1.00)_(2).犯罪的停止形态是什么?(分数:1.00)
4、_(3).本案如何量刑?(分数:1.00)_2.甲系某国家机关负责财会工作的人员。个体工商户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公款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 3 万元。甲擅自将自己掌握的 100 万元单位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提供资金账户,为乙打掩护。乙利用该资金炒卖股票,并通过多列支出的方法,少缴税款 5 万元,占应当缴纳税款的 15%。在甲的催促下,乙归还 30 万元,后来就拒绝和甲见面。甲见追回剩余 70 万元无望,就携带乙归还的 30 万元潜逃。甲在半年内将 30 万元挥霍一空,走
5、投无路后向司法机关投案,交代了借公款给乙、接受乙贿赂和携款潜逃的事实,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行贿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逃税的犯罪事实。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3.50)_被告人,赵某,男,45 岁,2001 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5 年;卢某,男,42 岁。 被告人赵某系某建筑工程公司(私营公司)招聘的民工,在公司中负责看护施工现场存放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卢某为无业人员,与赵某为同乡。卢某见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使用情况审核松懈,管理不严,即产生窃取建筑材料贩卖牟利的念头,并与赵某商量,赵某同意提供帮助。2005 年 2 月
6、至 3 月期间,卢某利用赵某单独看管建筑材料的便利条件,于深夜将公司施工现场存放的价值 5 万元的建筑材料盗出,然后以低价卖给他人,得价款 12000 元,二被告人各得赃款 6000 元。2005 年 3 月 21 日,被告人卢某正在盗运公司钢筋时,被公司的一名项目经理发现,及时报案而案发。 问:(分数:3.00)(1).本案应当如何定罪?(分数:1.00)_(2).对卢某量刑时,作为量刑基准的数额应当是多少?为什么?(分数:1.00)_(3).本案应当如何对赵某量刑?(分数:1.00)_3.被告人,杨某,女,20 岁;吴某,男,28 岁。 2005 年初,被告人杨某、吴某两人制订了捞钱的计划
7、,由杨某到街上以“三陪”小姐的身份拉客到一歌舞厅消费,然后再由跑场的吴某冒充警察,借口进行扫黄强行索取顾客的钱财。2005 年 2 月 2 日晚,被告人杨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杨甲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看录像。刚落座不久,被告人吴某便冒充警察进入包厢内,以杨甲涉嫌嫖娟为由对杨甲进行罚款,杨甲害怕此事张扬出去,按照吴某的要求交了 5000 元罚款。后因为群众举报,2005 年 4 月 3 日,被告人杨某与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被告人吴某还交代了其另外一个犯罪事实:2004 年初,杨某和吴某合谋后,决定由吴某以歌舞厅工作人员的身份,借口虚开“消费单”强行索取顾客的钱财。2004 年
8、 3 月 2 日晚,被告人杨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谢某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看录像。刚落座后,被告人杨某即自行向服务员点要茶、酒各两杯,并将两杯酒迅速喝光。谢某见势不妙欲离开时,被早已守候在门外的被告人吴某强行堵在包厢内,强迫谢某“结账”,否则不让谢某离开歌舞厅。最后,吴某向谢某索得“消费款”人民币2000 元。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3.50)_4.被告人,林某,男,35 岁,工人。 2000 年 3 月,林某窜人某百货公司,窃得自行车两辆、收音机一台及烟、酒等物价值 3000 余元。2000年 4 月,林某被公安机关拘留。林某在被拘留期间,出于悔罪,除如实交代上述盗窃行为,还交代了其
9、他的犯罪事实。首先,2000 年 2 月 12 日在富裕小区的一家住户内盗窃:在该户的保险柜中看到白粉(海洛因)就顺手带上,回家一称竞有 100 克;拿走保险柜里的一张信用卡,并用这张信用卡支取了 5000 元钱。其次,1999 年 7 月 10 日,林某邀约王某持一把匕首窜入被害人住宅内,冈被害人反抗,林某使用匕首刺伤被害人并劫取一部手机,被害人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问:对以上案件事实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3.50)_李某,男,17 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 16 岁生日将至,多次向李某要生日礼物。2005 年 9 月 10 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
10、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 2 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而后,李某分别在提货单上填写了购货单位和物品名称等项目。同年 10 月 26 日,在王某生日当天,李某将提货单交给其结拜兄弟王某,告诉其实际情况,并将该提货单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某。同日下午,王某去该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仓库,分别提走洗发水 100 箱、洗面奶 100 箱,物品价值 7690 元。 问:(分数:4.00)(1).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分数:2.00)_(2).如果李某在提货单上填写的货物的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的最重主刑和附加刑是什么?(分数:2.00)_被告人,吴某,男,26 岁。 2
11、005 年 3 月,被告人吴某从某县离家外出,先后流窜到云南省的昆明市等地,同年 4 月 7 日上午窜至大理古城,在同福旅社住下后携带匕首上街游逛。10 时许逛到大理中路至小邑庄岔路口时,遇见来华旅游的日本人高杉某挎着照相机朝洱海方向游览观光,吴某遂生抢劫歹念,便尾随其后。当行至大理古城东郊,即大理中路之小邑庄时,被告人吴某见四下无人,乘高杉某不备夺走其带的照相机,高杉某大声呼喊,吴某怕事情败露,回头拔出匕首朝高杉某的胸部猛刺一刀。高杉某奋力反抗并呼叫,在与被告人搏斗中跌进蚕豆田里,被告人趁此又朝高杉某的面部、胸部等处乱刺数刀。被告人见被害人反抗强烈,担心有人路过而罪行败露,遂丢下匕首,仓皇逃
12、离现场。被害人高杉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分数:3.00)(1).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分数:1.00)_(2).如果吴某没有夺下被害人的照相机,在争夺的过程中吴某用匕首将被害人刺死,由于害怕被人发现逃离现场而没有拿走照相机,又如何处理?(分数:1.00)_(3).第二种情况下的犯罪的停止形态又是什么?(分数:1.00)_冉某,男,29 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 2000 年 3 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 3 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 年 9 月上旬,冉某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 0.3 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 月 16 日晚 9 时许,冉
13、某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民路人民饭店饮食部门前闲逛,遇见相识的周某、匡某、吴某等人。周某、匡某、吴某等先后向冉某要香烟,冉某给匡某、吴某各一支,未给周某,周某抓住冉某的衣服与之纠缠。冉某将周某的手拨开,发生拉扯,周某打冉某面部两拳。冉某受伤后退几步,随即拔出携带的三棱刮刀由上而下对周某的左肋刺一刀,伤及心脏,周某倒地死亡。冉某见状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是在法院审理期间否认了犯罪事实。 问:(分数:3.00)(1).冉某的主观罪过是什么?(分数:1.00)_(2).对于冉某有何量刑情节?(分数:1.00)_(3).如果冉某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没有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提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又
14、应当如何处理?(分数:1.00)_被告人,张某,男,28 岁。 被告人张某于 2003 年 12 月利用因病休假的机会,与其兄张浩合伙投资开办新兴木器厂。该厂资金大部分为张浩所投入,张某只投入部分工具和木材。在 1 年多的经营中,张浩分给张某人民币及家用电器等物共计人民币 7 万多元,张某认为分配不公,经常表示不满,兄弟二人为此发生过纠纷。2005 年 7 月中旬,张某的所在单位要张某回厂上班,张某又因为分配问题对其兄嫂不满。2005 年 7 月 22 日上午 8 时许,张某先到木器厂,将和其兄张浩共同保管的保险箱打开,拿走其中的新兴木器厂的经营资金 4 万元。然后,张某趁其兄嫂家中无人之机,
15、携带羊角锤、螺丝刀等工具,翻墙破窗进入其兄家中,撬开保险柜,盗走人民币 48700 余元、价值 13000 余元的金饰品以及一本存折。随后,张某利用假的身份证将存折中的 1 万元取出。作案后,张某把窃得的财物藏在家中,将作案时使用的羊角锤和螺丝刀扔给一个收废品的人。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传讯,张某交代了盗窃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其作案时使用的铁棍、塑料编织袋等物也一并查获。 问:(分数:4.00)(1).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分数:2.00)_(2).如果张浩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你作为法官应当如何处理?(分数:2.00)_5.2003 年下半年,被告人白某与湖北省 A 市的个体经营者
16、张某做生意,张某欠下白某货款 6000 余元。白某向张某多次讨要未成,遂起意扣押人质索要欠款。2004 年 1 月 19 日,白某邀约了被告人于某、高某携带手铐,租乘个体出租车从某县开往 A 市。途中,白某买了舒乐安定片一盒。1 月 21 日下午,白某等人到达 A 市。白某先到张某家去要钱又未果,即于当晚 8 时许将张某骗出,与于某和高某将张某挟持到出租车上,后挟持到一宾馆内。在宾馆内,张某极力反抗、呼喊。白某对张某进行了殴打,并私下告诉于某和高某下手要注意,只是要钱,别搞出人命来。于某用酒瓶打了张某头部一下,高某用手铐铐住张某的双手。张某继续呼喊,白某又迫使张某吞服舒乐安定 2 片,并用毛巾
17、将其嘴堵住。在张某昏睡时,白某、高某和于某共同搜身,将张某身上的现金 1 万余元拿走。1 月 22 日中午,张某趁于某外出、白某和高某睡熟的机会,逃出宾馆。但是被外出回来的于某发现,于某追上张某后用匕首向张某胸部猛刺一刀,张某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张某尸体上虽有较多的损伤,且头面部的创伤较重,但这些创伤均不足以导致张某立即死亡且在性质上属于轻伤(偏重),胸部的创伤是致命伤。 问:本案如何处理? (分数:3.50)_6.戚某(男)与牛某(女)相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后来戚某对牛某深感失望,便决定断绝关系。但牛某百般纠缠,最后竟以公开隐情相要挟,要求戚某给予 500 万元补偿费。戚某假意筹钱,实际打
18、算除掉牛某。随后,戚某找到师某和贾某,共谋将牛某杀害。按照事前分工,贾某发微信将牛某诱骗到湖边小屋。但贾某得知牛某到达后害怕出事后被抓,给戚某打电话说:“我不想继续参与了。你也别杀她了。”戚某大怒说:“你太不义气啦,算了,别管我了!”贾某又随即打牛某电话,打算让其离开小屋,但牛某手机关机未打通。戚某、师某到达小屋后,师某寻机抱住牛某,戚某掐牛某脖子。待牛某不能挣扎后,戚某一人将牛某身上绑上石块将其扔入湖中,经鉴定被害人系溺死。戚某回到小屋后,发现牛某的手包内有 5000 元现金、身份证和一张信用卡,戚某将现金据为己有。后来,戚某冒充牛某从银行柜台取出了该信用卡中的 2 万元。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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