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36-2008 汽车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pdf
《DB11 T 136-2008 汽车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1 T 136-2008 汽车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pdf(14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43.180 R 16 备案号:23798-2009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DB11/T 136 2008 代替 DB11/T 136 2001 汽车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mpletion and acceptance of vehicle maintenance 2008-11-14发布 2009-04-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136200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汽车维护的作业内容 .1 5 汽车一级维护竣工出厂的技术要求 1
2、 6 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的技术要求 2 7 质量保证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检验基本文件 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10 DB11/T 1362008 I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DB11/T 1362001 汽车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 DB11/T 136200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调整; 取消了 1条术语及定义; 增加了第 4章“汽车维护的作业内容”; 对一级、二级维护汽车竣工出厂的技术要求分别作了规定; 第 6章 6.8中对制动系的要求作了调整,同时增加了“应急 制动性能 ”的
3、要求; 增加了对 行驶系和 排放性 能的要求( 6.7和 6.11); 将检验规 则 和质量保证合 并为质量保证,内容 有所 调整; 附录中 完善了二级维护的 进厂、过程 、竣工检验 单; 附录中增加了机动车小修、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 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 张学利, 蔡凤田, 许书权, 窦秋月 , 渠桦, 陈英,李建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 历次版本 发布情况 : DB/1100R 1603 88; DB11/T
4、 1362001 。 DB11/T 1362008 1 汽车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护的作业内容、一级和二级维护汽车竣工出厂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在 用汽车的一级、二级维护作业和竣工出厂检验。 三轮 汽车、 专用作业车、 气体燃料 汽车、两用 燃料汽车、 双燃料汽车和电 动汽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 款 。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 修 改 单 ( 不包括勘误 的内容) 或 修订版均 不 适用 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 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 是 否 可 使 用这些文
5、件的 最新版 本。凡是 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GB 7258 机动车 运行安全 技术条件 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 测 、 诊断 技术规范 GB 18565 营运车辆综 合性能 要求和检验 方法 DB11/ 121 在用柴油 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 限值 及测 量方法 DB11/ 122 在用汽油 车稳态加 载污染物 排放限值 及测 量 方法 DB11/ 183 装用压燃 式发动机的 在 用 三轮 汽车和 低速货车加载减速烟度 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5624和 GB 7258确立 的 以 及下 列 术语
6、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在用汽车 in-use vehicle 指上牌 照以后的汽车。 3.2 原设计 original design 原设计 是指汽车制 造 厂 或按 照 规定 程序批准的 设计 、 改造、 改装的技术文件。 4 汽车维护的作业内容 汽车一级、二级维护的作业内容应 按 GB/T 18344的规定进行 。 5 汽车一级维护竣工出厂的技术要求 5.1 清洁 5.1.1 车容整洁, 发动机、 底盘、车 身各部分 无油垢、 泥污 ,车厢及货厢 内 无积水 。 5.1.2 总成检查时, 拆下的 零部件应进行清洗 , 清洗后 的零 部件应无积碳 、 结胶、 锈斑、 油垢 和 泥迹
7、。 5.1.3 维护作业应在清洁 的基础上 进行,在零 件的拆卸 、润滑 、检查、调整 或修配过程 中,不应将 外 来物、磨料 金属屑等 有害物质 带入油道 、水道、 气道 、零件的工作 面 和 总成 的内部 。 5.2 润滑 5.2.1 按原设计所 要求的品 质和数量加 注 润滑油 、 润滑 脂。 5.2.2 按规定检查曲轴箱 、变速器 、分动器、主 减速器 、转向器等油面高度 、污染度; 按规定补充 或 更换润滑油 。 5.2.3 轮毂、传动 轴万向节 、转向节球销等应 检查污染度 ;按 规定补充 或更换润滑 脂 。 5.2.4 油嘴、油杯、通气 塞 、 排放 阀、曲轴箱 通风管、 曲轴箱
8、 通 风阀以及各 类盖、塞齐 全完好,安装 位 置符合原设计要求。 DB11/T 1362008 2 5.2.5 按规定检查冷却液 、制动液 、动力转向液 、 风窗 清洗 液等液面高度及 品质,补充 或更换符合 原 设计要求的 液体。 5.3 紧固 按原制造厂规定的维护 项目,检 查各部螺栓 、 螺母和 锁紧装置, 按规定的顺 序和力矩扭紧; 连接件、 总 成 、附件的 安装牢固 可 靠 。 5.4 调整 按原制造厂规定的维护 项目,对规定的调整部位 逐项 调试, 使其性 能符合 该车型的 原设计要求。 并 按原设计规定对所有 调整项目 和维护项目 进行初始 化设 置 。 6 汽车二级维护竣工
9、出厂的技术要求 6.1 清洁、润滑 、紧固、调整的技术要求应 符合第 5章的要求。 6.2 解体检修作业 解 体 检修的 总成或附 属总成, 应按照原设计规定对 零件 进行检测 、修理、 装配和调 试。 6.3 整车外观 6.3.1 附属装备齐全。 灯光、刮水 器、风窗清洗 器 、 仪表 、后 视镜及各种信号 标 志齐全 有效,安装 良 好; 蓄电 池外观清洁 、 安装 牢固 , 桩头 完好、 正负极 标志分明 , 桩卡头 及车身搭 铁线连接牢 实 ; 电 解液 比重、液面高 度 及 电压 差 应 符合规定, 电池小盖齐 全, 透 气 孔 通畅 。 6.3.2 前照灯光束 及喇叭性 能应分别
10、符合 GB 7258的有 关规定。 6.3.3 空气滤清器、机 油 滤 清 器 、 燃 油 滤 清 器 、空 调 滤 清 器 内 外 清洁, 效 能良好, 无阻塞 及短路现象 , 安装牢实、 密封无渗漏 。 6.3.4 传动皮带无 老化开裂 ,张紧度 符合原设计 规定, 无异响 。 6.3.5 百叶窗、水 箱帘开关自 如、操 作灵便。 6.3.6 离合器踏板、制动 踏板的自 由行程及有 效行程应 符合 原设计规定,踩 下踏板应不 与其他部位 干 涉,松开时 能迅速复 位。 6.3.7 转向机安装牢固 ;方向盘最 大自由转动量 符 合 原设计 规定;转向机构 各连接部位 不松旷,锁 止 可靠。
11、6.3.8 油、气管路通畅 ;管路无损伤 、 凹瘪、 皱折;软 管无 龟裂,连接可靠 ,安装正确 ,不松动、 无 碰擦、无渗漏 。 6.3.9 电气线路捆扎成 束、卡固可 靠、布置整 齐,接头牢 实、 绝缘良好、色 标明晰、无 漏电现象。保 险熔丝符合规定。 6.3.10 散热器、 发动机、变 速 器 、缓 速 器 、排气 系统、 进气系 统 及 驾 驶室 等 总 成与车架的 连接支承座 垫 、 圈 齐 全完 好 , 紧固 可 靠 。 6.3.11 各总成密封 良好, 无漏 油、 漏水、 漏气现象。 各部位 的螺栓、 螺母 无短缺、 松 动和损坏 。 各 防 尘套完整齐 全,安装 牢固。 6.
12、3.12 车架无变形 、锈蚀和 裂纹,前 后拖钩完 好,衬套 不松旷 , 销锁齐 全,保险杠平整牢固 。 6.3.13 悬架弹簧无断 裂 、 错 位 、 窜 位 , 润滑 良好, 安装 固 定可 靠 , 减 震 器不 漏 油 ,工作 正 常 。 空 气 或 液 压 悬 挂 应工作正常 、无渗漏 。 6.3.14 前后桥不得 有变形、 裂纹,轮 毂轴承松 紧适度, 轮胎选 配 适 当 ,轮 胎 螺栓齐 全 、 紧固 可 靠 。 6.3.15 车身、发动机 罩 、 翼子 板 、 脚踏板、挡 泥板等应 清洁 ,漆面完整。 6.3.16 备胎架、蓄 电池架、 油箱架应 安装牢固 、有效;工 具箱 、
13、灭火器 、三角标 志等齐全 、有效。 6.3.17 货车车厢固 定螺栓齐 全紧固 , 厢底无 破损, 栏板不 弯 曲, 挂钩 牢固、合 页 齐 全 , 开关灵 活, 缝 隙 符 合 原设计 规定。 外防护装 置应安装 牢固、可 靠。 6.3.18 轿车、 客 车车身及 货车驾驶 室平整无 凹陷、 开裂 ; 门 窗完整、 关闭严密 、 开关灵 活 ; 玻璃升降 ( 或 移 动) 灵活并牢固 可 靠 ,车 门铰链 不松旷, 锁舌 与锁扣能顺 利锁合。 司机及乘客 座 椅 (客 车 座 椅 ) 牢靠,调整 装置有效 。安全带 应齐全有 效。 6.3.19 车体应周正 ,车体外 缘左右对 称部位高 度
14、差应不 大于 20mm。 6.4 发动机 6.4.1 汽油车在环境温 度不低于-5 ,柴油车 在环境温 度不低 于 5 时,应能 顺 利起动。 允 许起 动 3 次,每次不 超过 5 s。在正常 工作温度 下,发动机 应能在 5s内一 次顺利起 动。 6.4.2 怠速运转平稳, 转速符合原设计规定。加 速 灵 敏, 不突爆,不回火, 不冒黑烟。 高、中、低速DB11/T 1362008 3 运转均匀稳 定, 过 渡圆顺 , 无异响 。 进排气无阻 滞; 风扇离合器 工作正常 。 正常 工况下, 发 动机 无过热 现象。 6.4.3 在正常工作 温度下, 发动机的机 油压力 应符合原设计 规定。
15、 6.4.4 在正常工作温度 下,测试发 动机气缸最 大压缩压力 , 气缸压力不低于 原设计规定 值的 85%,各 缸压力差不 大于 10%。 6.4.5 在正常工作温度 和标准状态 下,发动机 怠速运转 时, 进气歧管真空度 应符合原设计 规定。其 波 动范围:6 缸 汽油发 动机一般 不超过 3kPa; 4缸汽 油发 动机一般 不超过 5kPa。 6.4.6 加速踏板机 构、油门拉杆或拉 线、阻风 门装置、 柴油 车熄火装置等 灵 活 有效 ,工作 正常。 6.5 转向系 6.5.1 转向轻便,灵活 有效。在行驶 中 不 得 有轻飘、摆震 、抖 动、阻滞等现象 。 在 平 直路 上 能 保
16、 持直 线 行驶,转向 后 应能 自动回正 。左右转向 回 正力矩 及角 度无大的 差异。 6.5.2 前轮侧滑量 值应不大 于 5 m/km。 6.5.3 车轮定位应 符合原设计 规定。 6.6 传动系 6.6.1 离合器分离 彻底、结 合平稳, 不打滑, 不发抖、 无异响 。 6.6.2 手动变速器 ( M/T) 应 换档轻便 、准 确 可 靠 、无 异响 , 正 常 工 况 下不 过 热 ; 互 锁 和 自锁 装 置 有效 , 不 得 有 乱档 和自行脱档 现象。 6.6.3 自动变速器 (A/T)的 操纵装置 除位于 P、N 外的 任何档 位 , 发 动机 均应不 能起动; 当位于 P
17、档 时, 应有驻车 锁止功能;车 辆 行驶 中 能 按规定的换 档 点进行升、 降档 ; 换 档 平顺 、 不 打滑 、 无 冲击 、 无 异响,正常 工况下不 过热。 6.6.4 传动轴工作 正常,不 松旷,行驶 中 不 发抖 , 无 异响 。 6.6.5 主减速器、 差速器、中 间 差 速器 和 轮 边减速器应 工作 正常,不松旷 , 无 异响 。 6.7 行驶系 6.7.1 轮胎不允许有 影 响 使用的缺损 、异常磨 损和变形 。轮 胎胎面和胎侧 不 得 有超 过 25 mm或 深 度足 以 暴露出轮 胎帘布层 的破裂或 割伤。 6.7.2 乘用车转向 轮的胎冠花 纹 深 度不 得 小
18、于 1.6 mm , 其它 车辆转向轮 的胎冠花 纹深度不 得小于 3.2 mm ;其余轮胎胎 冠花纹深 度不允许小 于 1.6 mm 。同一轴上的轮胎 规格和花纹 应相同,汽车转向轮 不 允许装用翻 新的轮胎 ,轮胎气 压应符合 原设计规定。 6.7.3 最高设计车 速大于或 等于 100 km/h的汽车,车 轮应进行 动 平 衡 试验,整 备 质量小于或 等于 3500 kg的汽车车 轮动不平 衡量应不 大于 5 g,整备质量 大于 3500 kg的汽车车 轮动不平 衡量应不 大于 10 g。 6.7.4 车轮总成的 横向摆动量和径向 跳动量, 应符合 GB 7258的 有 关 规定。 6
19、.8 制动系 6.8.1 行车制动性 能 6.8.1.1 汽车在行驶中无 自行制动现象 ; 当 均 匀地 踏 下制动 踏板 时,制动力应 平稳地增加, 踏 至 原设 计 规定行程 时能使各 车轴上的 两轮同时制动,而 无跑偏 现象;制动时方向 盘无抖动。 6.8.1.2 行车制动在产生 最大制动效 能时的踏板 力,对于乘 用车 应 不 大 于 500 N;对于其 他汽车应 不 大于 700 N。 6.8.1.3 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 在 保 持踏板力为 700 N 达 1 min时,踏板不 得有缓 慢向前移 动的现象。 6.8.1.4 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 发 动机 在 75%的标定功率 转速
20、 下,4min(汽车列车 为 6min, 城市铰接 公共汽车和 无轨电车 为 8min)内 气 压 表 的 指 示 气 压 应 从 零 开 始 升 至 起 步 气 压( 未 标 起 步 气 压 者 ,按 400 kPa计);气 压制动的 限压装 置应有效 。当气压 升至 600 kPa且不使 用制动的 情况下, 停 止空 气压缩机 3 min后,其气 压的降低值不大于 10 kPa;在气 压 为 600 kPa的情况 下,将制动 踏板踩 到底,待 气压稳 定后观察 3 min,单 车气压降 低值不得超 过 20 kPa, 列车不超过 30 kPa。 6.8.1.5 行车制动性 能检验, 应符合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1 136-2008 汽车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136 2008 汽车 维护 竣工 出厂 技术 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