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T 6016-2017 8299 Aviation catering vehicle《航空食品车》.pdf
《MH T 6016-2017 8299 Aviation catering vehicle《航空食品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MH T 6016-2017 8299 Aviation catering vehicle《航空食品车》.pdf(25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49.100 V 57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60162017 代替 MH/T 6016-1999航空食品车 Aviation catering vehicle 2017 - 01 - 02 发布 2017 - 04 - 01 实施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MH/T 6016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要求 . . 2 4.1 一般要求 . . 2 4.2 安全要求 . . 2 4.3 前平台 4 4.4 车厢及 举升装置 5 4.5 支腿机构 . . 5 4.6 控制装 置及指示 5
2、4.7 结构安全系数 . . 5 4.8 稳定性 6 4.9 机动性能 . . 7 4.10 液压系统 . 7 4.11 照明和信号 . 7 4.12 应急装置 . 8 4.13 环保要求 . 8 4.14 环境要求 . 8 4.15 可靠性 . 8 5 试验方法 . . 9 5.1 一般项目检查 . . 9 5.2 安全性能检查 . . 9 5.3 前平台检查 . 10 5.4 车厢及 举升装置检验 . 10 5.5 支腿机构检查 . 11 5.6 控制装 置及指示检查 . 11 5.7 结构安 全系数检验 . 11 5.8 稳定性检验 . 11 5.9 机动性能检验 . 11 5.10 液
3、压 系统检查 12 5.11 照明 和信号检验 . . 12 5.12 应急 装置检验 13 5.13 环保 要求检验 13 5.14 环境检验 14 5.15 可靠性检验 . . 14 M HMH/T 60162017 II 6 检验规则. .14 7 标牌、标 识、使用说明书 17 8 包装、运 输、贮存. .17 附录 A(规范 性附录) 续航能力检验工况 .19 MH/T 60162017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MH/T 60161999飞机食品车,与M H/T 6016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由原来的飞机食品
4、车修改为航空食品车 ; 增加了电动式航空食品车(见第 1 章); 增加了食品车轴荷、轮胎的承载能力、转向轴轴荷和驱动轴轴荷的技术要求(见 4.1.13); 增加了食品车在行驶状态时的高度要求(见 4.1.14); 增加了安全要求(见 4.2); 增加了电动式食品车的技术要求(见 4.2.2); 修改前平台作业高度的技术要求(见 4.3.2,1999 版 4.2.2); 增加了前平台活动部分宽度和其左右移动最大行程的技术要求(见 4.3.8); 增加了前平台前端、前平台前缘和护栏的技术要求(见 4.3.9、4.3.10); 增加了车厢内侧壁设置缓冲护板的技术要求(见 4.4.7); 增加了车厢下
5、部设置撑杆或其他可靠的机械锁止装置的技术要求(见 4.4.8); 增加了车厢的侧板和顶板材料的技术要求(见 4.4.9); 增加了车厢底板承载和车厢内部高度的技术要求(见 4.4.10 和 4.4.11); 增加了车厢内部有效宽度的技术要求(见 4.4.12); 增加了支腿机构的技术要求(见 4.5); 增加了控制装置设置照明的技术要求(见 4.6.3); 增加了车厢内、外设置控制车厢升、降控制装置的技术要求(见 4.6.4); 增加了驾驶室内设置支腿收放状态指示灯的技术要求(见 4.6.5); 增加了配置自动变速器的食品车设置换挡限制装置的技术要求(见 4.6.6); 增加了驾驶室内设置显示
6、取力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的技术要求(见 4.6.7); 增加了控制装置用图形符号应符合 MH/T 0023 的规定(见 4.6.8); 增加了机动性能的技术要求(见 4.9); 增加了液压系统的技术要求(见 4.10); 增加了照明和信号的技术要求(见 4.11); 增加了应急装置的技术要求(见 4.12); 增加了环保、环境和可靠性的要求(见 4.13、4.14 和 4.15); 修改了试验方法(见第 5 章,1999 版第 5 章)。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T 601 6-1999。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
7、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江苏天一机场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东、邹廷念、佟岱山、马志刚、邵道杰、高超、廖毅飞、贾宏厦、朱京民、樊向荣、徐一多。 M HMH/T 60162017 1 航空食品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食品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民用机场内使用的航空食品车(以下简称食品车)。 注:食品车包括内燃式食品车和电动式食品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8、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4094.2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593 机动工业车辆 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GB/T 7935 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2536 汽车滑行试验方法 GB/T 1254
9、3 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 12544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547 汽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T 18384.1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 GB/T 18488.1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JB 150.3A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
10、验方法 第3部分:高温试验 GJB 150.4A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4部分:低温试验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MH/T 0023 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用图形符号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M HMH/T 60162017 2 IATA AHM 910 航空地面支持设备的基本要求(B asic requirements for aircraft ground support equipment) EN 1915-1 航空地面支持设备 一般要求 第一部分:基本安全要求(Aircraft ground suppor
11、t equipment-General requirements-Part 1:Basic safety requirement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航空食品车 aviation catering vehicle 在民用机场内使用,为航空器上的旅客和机组工作人员配送食品的地面专用设备。 3.2 额定载荷 rated load 食品车允许举升作业的最大质量。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食品车所有外购件应满足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具备相关证明文件及出厂合格证明。 4.1.2 食品车的焊接应符合 JB/T 5943 的规定。 4.1.3 食
12、品车的油漆涂层应符合 QC/T 484 的规定。 4.1.4 食品车零部件的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 QC/T 625 的规定。 4.1.5 食品车采用铆接工艺装配时,铆钉应排列整齐,无歪斜、压伤、松动和头部残缺等现象,所有部位应无锐边或锐角。 4.1.6 食品车各连接件、紧固件应连接可靠,并有防松装置。 4.1.7 食品车在升降作业时,应平稳、可靠、无卡滞现象,无爬行、振颤、冲击及驱动功率异常增大等现象,微动性能良好。 4.1.8 食品车油路、气路系统管路应排列整齐、夹持牢固,不应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或干涉。 4.1.9 食品车所有电气部件、线束应排列整齐、牢固固定,并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4
13、.1.10 食品车应无漏油、漏气、漏水的现象。 4.1.11 食品车的电气设备的各导线端子应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识。 4.1.12 食品车的操作、保养部位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4.1.13 食品车轴荷不应超过车轴最大设计轴荷,轮胎的承载能力应与食品车的轴荷相匹配,转向轴轴荷分别与食品车整备质量和总质量的比值应不小于 20 %;驱动轴轴荷应不小于总质量的 25 %。 4.1.14 食品车在行驶状态时的高度应不大于 4 m。 4.1.15 食品车应具备其自身运行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功能。 4.2 安全要求 4.2.1 基本安全要求 MH/T 60162017 3 4.2.1.1 食品车应至少配备一个 8
14、 kg 的干粉灭火器,置于驾驶室内或车体上,且便于取放。 4.2.1.2 食品车应设置升降车厢自动声光报警和倒车声音报警装置。 4.2.1.3 食品车的前平台应设置能锁止、可调节的护栏,不应采用插拔式护栏。护栏高度应不小于 1 100 mm。护栏在长度方向应能承受 300 N/m 的力,在该力作用下,其变形量不大于 50 mm。 4.2.1.4 底盘前、后桥应设置减震装置。 4.2.1.5 食品车前平台前缘应设置接近航空器保护系统,当前缘距航空器小于 100 mm 时,前平台应停止前伸。 4.2.1.6 食品车应设置安全互锁装置,前平台伸缩部分未完全收回时,车厢不能升降。 4.2.1.7 食品
15、车应设置取力器结合保护装置,在取力器未分离时,食品车应无法行驶。 4.2.1.8 支腿机构应与车厢升降装置互锁。当支腿机构未释放时,车厢上升高度应不大于 2 500 mm;车厢未降到位时,支腿机构应不能收回。 4.2.1.9 食品车只有档位处于空档或驻车档时,发动机方可启动。 4.2.1.10 食品车应在顶部适当位置设置符合 MH/T 6012 中 C 型低光强度航空障碍灯,控制线路应与点火开关连接。 4.2.1.11 电气线路距燃油箱和燃油管外表面应大于 200 mm,电气线路与燃油管交叉或平行布置时,应设置安全装置,保证局部电气短路打火时不引发油管失火。 4.2.1.12 食品车电气系统应
16、设置机械式电源总开关。 4.2.1.13 食品车宜设置车载对讲装置,用于车厢人员与驾驶室人员的通讯。 4.2.1.14 食品车宜设置视频监控录像系统。 4.2.2 电动式食品车 4.2.2.1 一般要求 4.2.2.1.1 操纵部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识应符合 GB/T 4094.2 的规定。 4.2.2.1.2 动力蓄电池箱和高压部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动力蓄电池箱应设置清晰可见的标明动力蓄电池化学类型的标识。 4.2.2.1.3 电动式食品车应具备安全接近功能,在未操控加速踏板时,可平稳起步、低速行驶,且无冲击。 4.2.2.1.4 电动式食品车从“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状态应至少
17、经过两个步骤的操作。应设置防止未授权人员启动食品车的装置。 4.2.2.1.5 电动式食品车在外接充电时,应具备充电止动功能。 4.2.2.1.6 电动式食品车的充电电路应与底盘隔离。 4.2.2.1.7 断电后,驱动系统应通过正常的电源接通程序方可重新启动。 4.2.2.1.8 操作台上应设置明显的工作状态指示信号,其图型符号应符合 MH/T 0023 的规定。 4.2.2.1.9 采用电压大于 60 V 蓄电池组时,其动力系统应与底盘隔离。 4.2.2.1.10 电动式食品车应设置独立于控制系统的电源切断开关。在驾驶员离开驾驶位 3 s5 s 后,应能自动断开行驶主回路。 4.2.2.1.
18、11 行驶电机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转向电机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当正常行驶状态时,将方向盘置于最大转向角,转向电机应能够持续稳定工作。 4.2.2.1.12 应在驾驶员手可触及的位置设置一个红色蘑菇型主电源紧急断开开关。应设置一个机械式动力蓄电池电源切断开关。 4.2.2.1.13 动力系统供电应采用双线回路设计,当辅助电路与动力系统有电连接时,应防止辅助电路电压过高。 M HMH/T 60162017 4 4.2.2.1.14 电缆连接器应与动力电缆相匹配并压接牢固, 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5。 直流电压在 60 V (含)以上的电缆连接器应设置锁止装置。 4.2.2.1.15 应设置
19、动力蓄电池剩余电量达到下限值时的声光警示信号, 且应保证食品车在照明供电条件下,行驶至充电区域(行驶距离不小于 1 km)。 4.2.2.2 绝缘性 4.2.2.2.1 电机绝缘等级应不低于 H 级。 4.2.2.2.2 电机的任何部件都不应使用硅树脂材料。 4.2.2.2.3 在绝缘等级限定温度下工作,漆包线的电气和机械性能不应降低,即使在规定工作制下连续工作,漆包线不应丧失绝缘性。 4.2.2.2.4 在最大工作电压下,直流电路绝缘电阻的最小值应大于 100 /V,交流电路绝缘电阻的最小值应大于 500 /V。 4.2.2.2.5 爬电距离应符合 GB/T 18384.1 的规定。 4.2
20、.2.3 蓄电池 4.2.2.3.1 蓄电池应置于有盖板的蓄电池箱内。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零部件的间距应不小于 30 mm。 4.2.2.3.2 在盖板上 300 mm300 mm 面积上施加 980 N 的力时,盖板与接线端面不应发生接触。盖板在正常使用时应盖紧且不出现移动。 4.2.2.3.3 蓄电池箱及其盖板应设置适当的通风孔,以防止因气体积聚形成危险。 4.2.2.3.4 蓄电池箱的内表面应能抗电解质的化学腐蚀。蓄电池箱应采取防护装置,防止电解质流到地面上。 4.2.2.3.5 蓄电池及其箱体应安装牢固,便于拆装。 4.2.2.3.6 除铅酸电池外的蓄电池应配置电池管理系统和在线绝缘检
21、测装置。 4.2.2.4 电机 4.2.2.4.1 电机及其控制器应符合 GB/T 18488.1 的规定 4.2.2.4.2 行驶电机应采用 S2 60 min 或 S1 工作制;电机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5。 4.2.2.4.3 如果选用转向电机,则应采用 S2 30 min、S2 60 min 或 S1 工作制,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转向电机应能保证所受综合应力和温升不引起任何部件失效和过度变形。 4.2.2.4.4 电动式食品车需要通过改变电机旋转方向行驶时,应设置电机换向保护装置,确保只有在食品车停车时方可实现电机换向。 4.3 前平台 4.3.1 前平台由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
22、组成。 4.3.2 前平台作业高度应满足所服务机型的要求。 4.3.3 前平台活动部分应动作灵活,无阻卡现象,并能在任何位置可靠地制动。 4.3.4 前平台地板应平整、防滑、不积水。 4.3.5 前平台上应醒目地注明额定载荷。 4.3.6 前平台固定部分应能承受大于 600 kg 的均布载荷,前平台活动部分应能承受大于 350 kg 的均布载荷。 4.3.7 前平台活动部分伸缩量应满足对接航空器的要求,其最大行程应不大于 600 mm。 4.3.8 前平台活动部分宽度应为 800 mm1 200 mm,其左右移动最大行程应不小于 600 mm。 MH/T 60162017 5 4.3.9 前平
23、台前端应设置缓冲装置。伸缩部分完全收回时,前平台与航空器对接区域正下方 300 mm范围内应无部件及其他障碍物。 4.3.10 前平台前缘及其护栏应不影响航空器舱门的开启,与航空器对接后护栏前缘与航空器最大间隙应不大于 150 mm。 4.4 车厢及举升装置 4.4.1 车厢内地板应具备保温、平整、防滑、防渗漏、易于排水,可承受设计载荷;车厢内所有装饰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其结构易于清洁。 4.4.2 车厢内侧壁应设置固定餐车的装置,并设置扶手,供作业人员使用。 4.4.3 车厢应设置踏板和拉手,保证车厢下降到最低位置时,方便工作人员上下。 4.4.4 车厢前后应设置方便内外开启、关闭且
24、锁止可靠的保温门。 4.4.5 车厢与前平台应设置升降联动机构。 4.4.6 车厢内应醒目地注明车厢的额定载荷。 4.4.7 车厢内侧壁应设置适当的缓冲护板。 4.4.8 车厢下部应设置食品车维修、保养时防止车厢下落的撑杆或其他可靠的机械锁止装置。 4.4.9 车厢的侧板和顶板应采用保温复合材料, 侧板和顶板内外层表面应为食品级,且防光晒、 抗雨蚀。 4.4.10 车厢底板承载 3 000 N/m载荷时,其弹性变形量应小于 6 mm,且不出现永久变形。 4.4.11 车厢内部高度应不小于 1 900 mm。 4.4.12 车厢内部有效宽度宜不小于 2 300 mm。 4.4.13 车厢在额定载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MHT601620178299AVIATIONCATERINGVEHICLE 航空 食品 PDF

链接地址:http://www.mydoc123.com/p-1270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