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30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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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3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考 2010326)(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元(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四万元(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302 以下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公布的说法正确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2、的期限内送交各股东(B)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C)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前 20 日置备于该公司供股东查询(D)以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3 公司法中关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有一系列规定,在下列的规范中,哪一个的目的主要不是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A)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B)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C)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D)股份公司应该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4 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开其财务状况,在每会计年度内( )(A)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B) 1 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C) 1 个季度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D)1 个月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5 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09325)(A)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C)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D)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6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 年 4 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司考2014 326)(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
4、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7 甲乙丙是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各占 52、22和 26的股份。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份。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司考2007 330)(A)甲最初表示不愿意购买即应视为同意转让(B)甲后来表示愿意购买,则乙只能
5、将股份转让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C)乙与丁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D)如果甲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购买比例而言,如双方协商不成,则双方应按照 2:1 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8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 50 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 3 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 2 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2326)(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9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
6、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4 327)(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10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司考 2011326)(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7、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11 2014 年 5 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司考2014329)(A)将出资款项转人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某律师事务所在向客户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时,提出了相关的法律意见。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
8、(A)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B)向社会公开募集前,必须签订两个协议:一是同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二是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C)发行股份完成后,应当持验资证明和其他文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登记完成,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召开公司创立大会(D)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时,如果持有公司股份的出席人员不足全部出资股东数的12,则会议不得举行13 关于公司发行股票采取的形式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B)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载该法人名称的记名股票(C)公司向社会公众可以发行记名股票(D)公司向社会公众只
9、能发行不记名股票14 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票应载明下列哪些事项方为有效?( )(A)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B)股票的编号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公司的印章(C)公司注册登记的名称(D)公司成立的日期15 关于上市公司必须符合的条件,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上市公司的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B)开业时间在 5 年以上,最近 3 年连续盈利(C)持有股票达人民币 1000 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 1000 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35以上;公司股本超过 4 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达到 15以上(D)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
10、民币 6000 万元16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司考 2011369)(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17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 50 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 20 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
11、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司考20113 70)(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 50 万元(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 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 65 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D)3 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18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由( )。(A)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会行使(B)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亲自行使(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经过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股东的职权(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
12、会行使19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司考2014369)(A)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B)股东名册须提交于公司登记机关(C)股东可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D)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不一致时,以公司登记为准20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 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司考2009373)(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
13、个股东退出公司(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20 朝歌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总负债为 100 万元,为扩大业务规模,该公司股东作出了一系列决议。请回答下列问题:21 与宏达销售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最多可投资( )。(A)50 万元(B) 100 万元(C) 150 万元(D)朝歌公司不能投资组建合伙企业22 股东会决议与本公司经理张某订立一合同,购买其提供的一批服装,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无效(B)该合同有效(C)只有章程规定,该合同才能有效(D)该合同有效,因为是股东会决定23 向有关机关申请发行债券,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朝歌
14、公司有申请权(B)朝歌公司应先经董事会制订具体方案(C)朝歌公司无权申请(D)朝歌公司先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23 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 3000 万元,向法律顾问咨询财务方面的问题。请根据上述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24 关于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问题,公司的工作人员有如下的认识,( )是正确的。(A)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很重要,因此由股东会负责制作(B)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由一系列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组成的,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C)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编制而成的,其中所有者权益是公司的未分配利润(D)该公
15、司应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表送交各股东25 公司在对公司的利润和其他收益进行分配时,有许多意见,其中(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A)公司在收益分配时应注意如果公司出现亏损时,必须用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弥补,而不允许用税前利润进行弥补(B)如果股东会同意,公司可以不提取法定公积金而进行股东的利润分配(C)无论股东会是否同意,公司都不允许在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进行股东的利润分配(D)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不再提取26 关于公积金的说法,( )是错误的。(A)公司的公积金的用途主要是增加公司资本,弥补公司亏损(B)公司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计划留存公积金
16、300 万元,其他均转为资本(C)公司因连续盈利,当法定公积金累计到 2000 万元时,可不再提取公积金(D)法定公积金只包括盈余公积金、不包括资本公积金27 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包括:( )(A)公司的税后利润(B)法定财产重估增值(C)接受捐赠的价值(D)公司的税前利润28 公司今年的税后利润为 1000 万元,则:( )(A)提取的公积金不得超过 100 万(B)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C)提取的公益金是 50 万元(D)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不一定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17、但会被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3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28 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本题中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应当转移面包车的所有权于公司,而并非仅交公司管理和使用,故选项 A 错误。根据 2013 年修订的 公司法,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18、,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相应的, 公司法第 26、27 条取消了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等的限制。其中,第 26 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27 条删除了原第 3 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据此,本题选项 BD 是错误的。新公司法对货币外出资比例没有限制,因此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以达到
19、4 万元。故选项 C 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65 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 20 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知识模块】 商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备置于公司备查,主要目的在于维持信息公开化,保护股东的利益。D 错。【知识模块】 商法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145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
20、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知识模块】 商法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因此,A 项错误。公司法第 75 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B 项正确。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因此,法律没有对股东的形式和国籍进行限制,C、 D 项错误。【知识模
21、块】 商法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75 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资格的继承作出特别规定,若无特别规定,则由已故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据此,A、C、D 三项正确。需要说明的是,股东资格的继承不是普通的继承法问题,而是公司法问题,而且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可以由公司章程对此进行特别的规范。因为股权不仅包含财产权内容而且包含非财产权内容如表决权等,事关公司治理,股东资格的变动对股东人数不多的有限责任公司影响尤其重大,所以公司法特别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特别规范,并授权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
22、继承进行规范。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质,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后,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出资购买已故股东的股权份额或者通过减资程序返还已故股东的出资现值。即便公司章程认可股东资格的继承,已故股东的继承人也不能当然取得股东资格,还需要公司重新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与股东名册,并且要变更工商登记。所以,股权的继承与一般财产权的继承不同,而类似于合伙企业份额的继承。公司法第 44 条第 3 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为董事长是公司机关中的重要职位,并非财产权,不产生继承问题,故 B 项错误,当选。【知识模块】 商法7 【正确
23、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 71 条第 2、3 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据此,甲最初表示不愿意购买,依法应当视为同意转让,因此 A 项正确;由此,乙与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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