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犯罪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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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练习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犯罪客体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法益)(B)刑法规定犯罪行为侵害或指向、影响的具体的人或物(C)犯罪客体揭示门口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侵害了什么)(D)犯罪客体分为直接客体、同类客体、一般客体三类2 关于犯罪客体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对具体犯罪的直接客体根据侵犯社会关系的数量单复可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B)盗窃罪仅仅侵犯财产占有关系,故属于简单客体(C)抢劫罪既侵犯人身又侵犯财产,侵害的社会关系在二个以上,故属
2、于复杂客体的犯罪(D)对客体造成实际侵害或危险是犯罪既遂的实质标准,所以抢劫造成轻伤或枪取了财物两个结果之一的,即构成既遂3 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正确说法有哪些?(A)客体揭示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而对象则不一定(B)直接客体对解释法律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把盗窃的客体界定为财产占有关系,则本人所有而在他人占有之下的财物,可以成为本人盗窃的对象,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违禁品也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因为这些行为同样破坏财产占有的稳定性(C)因为犯罪行为必定会侵害刑法保护的客体,所以也一定会损害犯罪对象(D)特定的对象在某些犯罪中决定此罪与彼罪的界限4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说法哪些正确?(A)
3、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B)强迫交易罪的客体是平等竞争、自由交易的市场秩序(C)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直接客体是法庭秩序,同类客体是司法秩序(D)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市场和性风尚的管理秩序5 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贿赂的财物是行贿罪、受贿罪的行为对象(B)赌资是赌博罪的行为对象(C)毒品对于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而言属于行为对象但对于制造毒品罪而言则不属于行为对象,属于犯罪所生之物(D)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诈骗,该伪造的信用卡属于行为对象6 下列关于主客观相一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犯罪行为在客观上有行为及危害性在主观上具有罪过性(B)刑罚的轻
4、重与罪行和刑事责任相适应(C)犯罪心理和精神状态与犯罪行为同时存在(D)共同犯罪人仅对在自己故意范围内的其他共犯人行为负故意罪责7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定排除犯罪性的事由,即因此而 “杀人”、“ 伤害”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B)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发生了不法侵害且该不法侵害达到犯罪的程度(C)正当防卫重要条件之一是时间性,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D)具备防卫的目的,是正当防卫的主观要件8 1998 年 1 月上旬,甲在自己经营的饭店见到乙等人路过,便向其催讨几天前所欠饭款。乙认为有损其声誉,于同月 20 日晚纠集丙等人到该店滋事,甲持刀反抗,乙等人即逃
5、离。次日晚 6 时许,乙、丙、丁纠集戊、子、庚等人又到甲的饭店滋事,以言语威胁,要甲请客了事,甲不从,乙即从丙处取过东洋刀往甲的左臂及头部各砍一刀。甲拔出自备的尖刀还击,在店门口刺中乙胸部一刀后,冲出门外侧身将乙抱住,两人互相扭打砍刺。在旁的丙见状即拿起旁边的一张方凳砸向甲的头部,甲转身还击一刀,刺中丙的胸部后又继续与乙扭打,将乙压在地上并夺下乙手中的东洋(A)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免除处罚(B)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免除处罚(C)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D)事后防卫,构成故意犯罪9 甲与同在一起打工的乙发生争执,乙扬言下班后找人打甲,并提前离厂。甲得知后将钢筋条打磨成
6、锐器藏在身上。乙纠集丙、丁携钢管于下午下班时在厂门口守候甲。见甲后,丁将甲拦住,往路边拉,甲不从,丁上前打甲耳光。甲遭打后即掏出钢筋条朝丁胸部刺去,并转身逃跑。乙、丙见状一起持钢管追打甲。甲被打致伤后曾到派出所报案,丁死亡。甲的行为构成:(A)过失致人死亡罪(B)故意杀人罪(C)防卫过当(D)正当防卫10 下列哪种说法符合对“事后防卫” 行为的评价?(A)可认定为防卫过当(B)可认定为具有犯罪故意,成立故意犯罪(C)可认定为具有犯罪过失(D)可认定为一种事实认识错误11 下列哪些情形一般能排除承担故意罪责?(A)事后防卫(B)假想防卫(C)防卫过当(D)行为对象认识错误12 关于正当防卫与防卫
7、过当问题,下列哪个命题是正确的?(A)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B)事后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是防卫过当(C)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一般应当认定为故意(D)防卫过当实际上是一个罪名13 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的情形是:(A)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B)防卫不适时(C)假想防卫(D)防卫挑拨14 甲无端遭到仇人乙的砍杀,情急之下捡起一根铁棒击中乙头部,致乙头破血流倒地死亡,甲的行为:(A)致乙死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致乙死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C)假如乙未死,甲以为乙已经死亡,抛尸河中,致乙实际被溺死,甲可
8、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假如甲发现乙没有死,将其抛入河中溺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免除处罚15 乙、丙身着警服携带警棍冒充警察“抓赌” 。参赌者甲见来了警察,急忙逃跑。乙抓住甲的衣服,甲拔出水果刀扎乙,致乙重伤。甲的行为是:(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伤害罪(D)过失重伤罪16 甲入户强奸乙女,乙的妹妹丙被呼救声惊醒,丙赶到乙的房间,举棒将甲打昏,并立即拨打 110 报警。同时乙发现甲在动,捡起棒子朝甲头部猛击两下,然后乙、丙二人逃离该屋,将门反锁。后甲死亡。乙的行为应认定为:(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杀人罪(D)假想防卫17 甲与乙素有积怨,得知乙持
9、铁棍向其父挑衅后,便前往乙家滋事。因乙不在家,甲返回途中从路过的丁家取了一把菜刀藏于身后。乙闻讯赶至并持铁棍打甲,甲即持菜刀与乙对打,砍伤乙左手腕关节(轻伤),甲也被随后赶至的乙之女儿丙砍伤。甲在住院治疗期间委托其姐向公安机关投案。在庭审中,甲辩解是在受到乙一家围攻殴打时才拔刀还击的,属于正当防卫。甲的行为:(A)成立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B)故意伤害罪(C)成立自首(D)故意伤害罪,成立防卫过当;应当减轻、免除处罚18 甲乙二人绑架丙,丙家人交付 50 万元赎金。甲为灭口执意要杀掉丙,乙认为丙家人已交赎金,杀之不义,坚决反对。遂在甲动手杀丙时,乙与丙联手将甲杀死。乙丙杀死甲的行为性质如何?(
10、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杀人罪(D)紧急避险19 甲某在路上看到儿子正被乙丙二人拦截、纠缠、推打,准备上前制止。这时一名便衣警察丁某也为制止纠纷冲上前去,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直接架住甲某的儿子,且动作粗暴。甲某误以为丁某是对方的同伙,上前用扳手砸向了某头部,致其死亡。甲某的行为:(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属于防卫过当,通常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C)属于假想防卫,通常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D)属于假想防卫,通常认定为意外事件20 甲遭到乙等三人的无端殴打,并被乙用刮刀刺伤。甲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等人高呼:“ 抓小偷!” 路人丙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甲知道丙是见
11、义勇为群众,但因一时难以挣脱不得已刺伤丙,得以脱身。事后查明,甲被乙刺成重伤,甲给丙造成轻饬害。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甲知道丙是不明真相见义勇为的群众,但是情况紧迫不得已加害,属于避险行为(B)甲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紧急避险 ”,不负刑事责任(C)假如丙是不明真相见义勇为的群众,但甲误以为丙是乙的同伙,致其受伤,属于“假想防卫 ”(D)假如丙是乙同伙,甲对丙的伤害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1 甲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其不和的乙,甲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乙。乙警告甲,甲继续唆使狗扑咬乙。乙边抵挡边冲到甲面前,拿石块将甲头部砸伤,甲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乙
12、的行为属于哪种情况?(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防卫过当(D)避险过当22 关于紧急避险,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也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B)为了避免本人的生命危险而牺牲他人生命的,不成立紧急避险,应负刑事责任(C)为了避免本人的生命危险而牺牲他人生命的,可以成立紧急避险过当,减轻刑事责任(D)因为避险制度的目的是平衡、协调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所以避险制度的必要限度严于防卫制度23 甲无端遭到仇人乙的砍杀,情急之下捡起一根铁棒击中乙头部,致乙头破血流倒地。甲因为担心打死人要负刑事责任,将乙尸体运回家中碎尸灭迹。甲的行为如何定性?(A)致死乙属于正当
13、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假如乙未死,甲以为乙已经死亡,抛尸河中,致乙实际被溺死,甲可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假如甲发现乙没有死,将其抛人河中溺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免除处罚(D)假如乙已经死亡,甲以为没有死亡,为灭口而将其抛入河中溺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24 关于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在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以后,对抢劫犯进行反击夺回财物的,防卫人虽然在抢劫既遂以后进行防卫,只要没有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仍然属于合法行为(B)制服不法侵害人以后,对其再实施加害行为,致其重伤的,是故意伤害行为(C)野生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时,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
14、是,野生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乙丙身着警服携带警棍冒充警察“抓赌” 。参赌者甲见来了警察,急忙逃跑。乙抓住甲的衣服,甲拔出水果刀扎乙,致乙重伤。甲的行为构成过失重伤罪25 甲(男,30 岁) 在野外游玩时,遇到正在山上寻找草药的乙(女,18 岁),见乙孤身一人,便起了歹心,将乙强奸。事毕,甲起身穿衣,乙趁机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将甲砸倒在地上,然后急忙穿上衣服跑回家中。事后鉴定甲受重伤,经调查甲曾多次绑架、劫持妇女实施强奸行为。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A)事后防卫(B)正当防卫(C)防卫过当(D)紧急避险26 甲(男) 搭乘乙 (女)的出租车,至偏僻处甲掏出刀子抢劫乙现金若干
15、、手机一部。甲拔了车钥匙,并威胁乙道:“不准报警,我下车走一段路后把钥匙丢下,你自己来找。”甲下车后,乙用备用钥匙开动汽车追上甲,并用车撞甲且高声呼救。甲被撞倒爬起来再跑,乙又驱车撞甲致伤(轻伤),在群众帮助下将甲抓获。乙的行为如何定性?(A)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B)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C)事后防卫,构成故意犯罪(D)特殊防卫,不认为防卫过当27 关于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实际指犯罪的进度形态(B)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有完成与未完成两种类型(C)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也是法律所确立的标准形态(D)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是犯罪
16、的未完成形态,相对于既遂形态而言,它们是特殊形态或者既遂的修正形态28 刑法总则规定预备、未遂、中上,但没有规定既遂的原因是:(A)因为犯罪既遂是中分则各条确立的处罚的基本形态(B)因为上述 A 的理由,既遂是分则各条确立各罪在犯罪进度上之标准形态(C)因为上述 A 和 B 的理由,总则不必也不能规定既遂(D)我国分则各条确立了既遂形态但未逐一规定各罪相应的未完成形态,故需对预备、未遂、中止作特别规定29 关于犯罪形态,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B)是否造成犯罪结果、实现犯罪目的,不是判断既遂的终极标准(C)所有的过失犯罪都以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
17、(D)在间接故意的场合,通常放任的犯罪结果实际发生才追究刑事责任30 根据刑法规定之构成要件的特点,既遂具体可分为:(A)目的犯(B)结果犯(C)行为犯(D)继续犯31 关于犯罪形态,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犯罪既遂取决于是否达到犯罪的目的或者实际造成犯罪结果(B)既遂的实质标准是是否使客体遭到破坏;既遂的形式标准在于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C)所有的过失犯罪都以实际发生法定结果为要件,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D)着手的实质标准是对客体产生直接、紧迫的威胁32 刑法第 116 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
18、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17 条规定:“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18 条规定:“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 119 条规定32 阅读上述 4 个分则条文后,请回答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刑法第 116 条、第 117 条、第 118 条的法律效果为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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