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T 640-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pdf
《DB12 T 640-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2 T 640-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pdf(16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03.106 A 00 DB12 天津市 地方标准 DB12/T 640 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 生鲜乳收购许可 Tianjin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item operation procedures Fresh milk purchase and transportation license-Fresh milk purchase license 2016 - 06 - 20 发布 2016 - 06 - 22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640 2016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
2、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行政审批主体名称 1 5 业务主管部门 1 6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1 7 审批类别 2 8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2 9 办理程序 2 10 时限 . 7 11 收费 . 7 12 效能投诉 .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天津市生鲜乳收购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表 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生鲜乳收购制度范本 . 10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受理地点及电话一览表 . 12 DB12/T 640 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 人民政府
3、 行政审批 管理 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蓟县行政审批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占雷、赵永成、丁宁、郝志刚、赵红莉、王雄。 本标准于 2016年 6月首次发布。 DB12/T 640 2016 1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 生鲜乳收购许可 1 范围 本标准规 定 了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 中生鲜乳收购许可 操作的术语和定义、行政审批主体、 业务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类别、依据、审批程序、时限、收费、效能投诉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 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郊区县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 中生鲜乳收购许可 操作 ,也是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
4、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上操作的依据。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 本标准 应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公示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 629-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DB12/T 629-2016界定 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行政审批主体名称 天津市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郊区县行政审批局是生鲜乳收购许可行政审批的主体。 5 业务主管部门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是 生鲜乳
5、收购许可 的业务主管部门 。 6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6.1 事项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 。 6.2 子项 生鲜乳收购许可 。 DB12/T 640 2016 2 6.3 类型 生鲜乳收购许可 不应存在系统办理类型。 7 审批类别 按照 DB12/T 629-2016的规定, 生鲜乳收购许可 属于普通类审批类别。 8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8.1 设定依据 生鲜乳收购许可 操作程序设定依据是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36号, 2008年 )第 20条。 8.2 其他依据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有效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国家部委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
6、下列办理环节的应列明依据和条款: a) 申请条件: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36 号, 2008 年 ) 第 20 条; b) 申请材料: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 农业部令第 15 号, 2008 年)第 18 条; c) 现场 踏勘: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15 号, 2008 年)第 19 条;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农牧发 20094 号); d) 行政许可有效期限: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15 号, 2008 年)第 20 条; e) 行政许可适用范围:行政许可法( 2004 年)第 41 条; f)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有
7、效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国家部委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不应涉及审图、公示、举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等环节; g)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有效的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国家部委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不应有数量限制、收费。 9 办理程序 9.1 实施权限 9.1.1 市级权限 本行政区域内不应有此权限。 9.1.2 自贸试验区权限 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 9.1.3 滨海新区权限 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 DB12/T 640 2016 3 9.1.4 市区权限 本行政区域内不应有此权限。 9.1.5 郊区县权限 本
8、行政区域内的申请。 9.2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 。 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开办生鲜乳收购站 ; b) 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c) 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 求的收购场所; d) 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e) 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f) 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g) 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9.3 申请材料 9.3.1 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表 应注意以下几点: 材料位阶: 主审材料; a) 材料属性:个
9、性材料; b) 材料来源:申请单位或个人自行填写; c) 材料准备要点:申请表可到天津市(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现场领取,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 )下载 ; 填写说明及申请表见附录 A、 B。 9.3.2 生鲜乳收购站平面 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 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 材料来源:由申请单位或个人自行准备 ; d) 材料准备要点:平面图包含消毒区、待挤区、挤奶厅、贮奶间、化验室、设备间、消毒通道、更衣室、办公室等功能区 ; 周围环境示意图应标明收购站周围居民区、工业区、道路等。 9.3.3 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
10、印件 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 材料属性:共性材料; c) 材料来源: 申请单位提供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乳制品生产企业或奶畜养殖场或奶农专业生产合 作社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 d) 材料准备要点:提供 原件。 DB12/T 640 2016 4 9.3.4 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 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 材料来源及准备要点:从业人员指奶站的质检人员,培训证明指经天津市奶业发展服务中心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有效的健康证明指奶站内所有工作人员的由有资质的
11、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9.3.5 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 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 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拟,模板见附录 C; d) 准备要点:主要包括卫生防疫 和消毒制度、质量安全保障等制度、挤奶操作规程等。 注 1: 新设立申请需提交 9.3.1 9.3.5 项材料。 注 2: 到期换证。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 2 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应当在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满 30 日前,持原证重新申请。 需提交 9.3.1 9.3.5 项材料。 注 3: 变更。 生鲜乳收购站的名称或者负责人变更的,
12、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重新提供 9.3.3项材料;开办单位、收购站地址、收购生鲜乳种类、收购地域范围等变更的,应当重新提交 9.3.1 9.3.5 项材料。 9.4 申请 9.4.1 途径 申请途径包括: a) 现 场申请: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所对应权限的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 见附录 D)报送申请材料及全市统一格式的承诺书;通过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交全市统一格式的委托书;行政审批部门出具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证; b) 网上申请: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中生鲜乳收购许可不能网上办理。 9.4.2 补正 通过现场申请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接件
13、 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标准,并同步发放 行政许可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 。 9.5 受理 9.5.1 形式审查 9.5.1.1 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表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 核对表内 内容应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不能漏项; b) 申请表内申请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应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一致。 DB12/T 640 2016 5 9.5.1.2 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 平面图中应标明消毒区、待挤区、挤奶厅、贮奶间、化验室、设备间、消毒通道、更衣室、办公室等功能区; b) 周围环境示意图应标注出收购站周围居民区、工业区
14、、主要道路等。 9.5.1.3 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 开办主体为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或奶农专业生产合社; b) 核实原件 在有效期内,并留存 复印件。 9.5.1.4 从业人 员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应主要审查证明在有效期内,并核实原件。 9.5.1.5 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应主要审查制度文本,包括卫生防疫和消毒制度、质量安全保障等制度、挤奶操作规程等。 9.5.2 受理结果 接件人员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a)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在“天津市行政许
15、可服务与绩效管理系统”上,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 并出具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 b)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出具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9.6 审查 9.6.1 纸质审查 纸质审查标准与形式审查标准一致。 9.6.2 现场踏勘 踏勘要点如下: a) 查看收购站基本情况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b) 是否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生鲜乳收购站应建在地势平坦干燥、排水良好、水源充足、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地方 ; 建在养殖场(小区)的生鲜乳收购站应建在场区的上风处或中部侧面,距离牛舍 50m 以上,应有专用的运输
16、通道,不能和污道交叉,避免运奶车直接进出生产区 ; c) 奶站的布局与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 机械挤奶的生鲜乳收购站应有消毒区、待挤区、挤奶厅、贮奶间、化 验室、设备间、更衣室、办公室等设施。其它生鲜乳收购站应有收奶厅、贮奶间、化验室、设备间、更衣室、办公室等设施 ; 待挤区的面积应与挤奶位数相适应,通风、排水良好,有条件的可配备降温设施。进出挤奶厅DB12/T 640 2016 6 的通道应是直道。通道宽度应为 95cm 105cm。通道栏杆可以用胶管或抛光的钢管制作。挤奶厅的下水道应保持通畅,并安装便于清洗的防返味装置 ; 贮奶间应通风、防尘 ; d) 是否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
17、场所 ; 生鲜乳收购站应有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应有排水良好的、便于运输车行驶的硬质地面与贮奶间相连接 ; 挤奶厅 应干净、无积粪,挤 奶区、贮奶间墙面与地面应进行了防水防滑处理 ; 挤奶厅、贮奶间只能用于生产、冷却和贮存生鲜乳,不得堆放任何化学物品和杂物;禁止吸烟,并张贴相关警示标志;有防鼠防害虫措施,如安装纱窗、使用捕蝇纸和电子灭蚊蝇器,捕蝇纸要定期更换,并不得放在贮奶罐上;贮奶间的门应注意保持经常性关闭状态;贮奶间污水的排放口需距贮奶间 15m 以上或将污水排入暗沟 ; e) 设施设备是否完善且能正常运行; 生鲜乳收购站应配备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低温运输以及发电机、热水器等配套设备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2 640-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 640 2016 天津市 行政许可 事项 操作规程 生鲜 收购 运输 许可

链接地址:http://www.mydoc123.com/p-362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