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T 661-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pdf
《DB12 T 661-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2 T 661-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pdf(21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03.106 A 00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661 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Tianjin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item operation procedures Road transport of goods 2016 - 09 - 27 发布 2016 - 11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661 2016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行政审批主体 1 5 业务主管部门 1 6 行政许可事项
2、名称 1 7 审批类别 2 8 依据 2 9 办理程序 2 10 时限 . 7 11 收费 . 8 12 效能投诉 . 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 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 13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受理地点及电话一览表 . 17 DB12/T 661 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 人民政府 行政审批 管理 办公室提出 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肖有明、 陈浩英、韩帅 本标准于 2016年 9月首次发布。 DB12
3、/T 661 2016 1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1 范围 本标准规 定了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操作 的术语和定义、行政审批主体、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类别、依据、审批程序、时限、收费、效能投诉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郊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操作, 也是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上操作的依据。 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 本标准不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操作。 本标准应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公示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4、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 629-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DB12/T 629-2016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行 政审批主体 天津市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郊区 行政 审批局应是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除外) 行政审批的主体。 5 业务主管部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应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除外)的业务主管部门。 6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6.1 事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除外)。 6.2 子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危险货物除外) 操作程序不应存在子项
5、。 6.3 类型 DB12/T 661 2016 2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除外)操作程序不应存在系统办理类型。 7 审批类别 按照 DB12/T 629-2016的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除外)属于普通类审批类 别。 8 依据 8.1 设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除外)操作程序设定依据 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号, 2012年修正 )第 25条 第 1款。 8.2 其他依据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有效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国家部委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下列办理环节的应列明依据和条款: a) 申请条件:
6、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 2005 年第 6 号 2016 年修订 )第 6条; b) 申请材料: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 2005 年第 6 号 2016 年修订 ) 第 8条 ; c) 现场踏勘: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应涉及现场踏勘; d) 审图: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应涉及审图; e) 公示: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应涉及公示; f)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应涉及举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 g) 数量限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应涉及数量限制; h) 收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应涉及收费;
7、 i) 行政许可有效期限: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有效期限; j) 行政许可适用范围: 行政许可法 ( 2004 年 )第 41 条。 9 办理程序 9.1 实施权限 9.1.1 市级权限 本行政区域内,不应有此权限 。 9.1.2 自 贸试验区权限 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 9.1.3 滨海新区权限 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 9.1.4 市区权限 DB12/T 661 2016 3 本行政区域内,不应有此权限 。 9.1.5 各区 权限 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 9.2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
8、 车辆其他要求: 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 的转锁装置 ; b)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 ; c)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 9.3 申请材料 9.3.1 道路货
9、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 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行填写; d) 材料准备要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 表(附录 A) 可到天津市自 贸试验区、滨海新区、郊区 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现场领取,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 )直接下载,填表要求参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及填写说明(附录 B)。 9.3.2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 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行准备; d) 材料准备要点:携带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
10、并提交复印件,经办人还需签署全市统一的委托书。 9.3.3 机动 车辆行驶证、车辆 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 或 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 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DB12/T 661 2016 4 c) 材料来源: 天津 市各区交 通运输技术监督站出具 ,申请人自行复印 ; 申请人自行填写承诺书相关内容; d) 材料准备要点: 确保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 ; 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 申请人签署全市统一的承诺书 。 9.3.4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在准备该申
11、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 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 材料来源 : 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申请人自行复印 ; d) 材料准备要点:确保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 9.3.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 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行编写; d) 材料准备要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安全例会制度 ;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 9.4 申请 9.4.
12、1 途径 申请途径包括: a) 现场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所对应权限 的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详见附录 C)提交申请材料及全市统一格式的承诺书;通过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交全市统一格式的委托书;行政审批部门出具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证; b) 网上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除外) 操作程序可以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将申请材料以 word、 excel、 powerpoint、 PDF、压缩文件、常用图片格式等,传至网上办事大厅。 9.4.2 补正 现场申请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接件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
13、内容和标准, 并同步发放行政许可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 。 DB12/T 661 2016 5 网上申请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人员通过“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标准,并同步发放行政许可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 9.5 受理 9.5.1 形式审查 9.5.1.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申请表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 表格内容按照实际申请的情况填写完整; b) 表格中“申请人名称”栏,应填写企业(公司)全称、企业预先核准全称或个体经营者姓名; c) 表格中“负责人姓名”栏,应填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名称,如系个人申请,无需填写“负责
14、人姓名”及 “经办人姓名”项; d) 表格中“经办人姓名”栏,应填写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名称,如系个人申请,无需填写“负责人姓名”及“经办人姓名”项; e) 表格中“通信地址”栏 ,应填写申请单位的注册地址或申请人的居住地址; f) 表格中“电话”栏,应填写交申请的自然人的联系电话; g) 表格中“手机”栏,应填写交申请的自然人的移动电话; h) 表格中“电子邮箱”栏,应填写申请人或单位的邮箱; i) 表格中“申请许可内容”栏,应根据实际申请办理的情况选择; j) 表格中“货物运输车辆信息”中“已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与“拟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的“厂牌型号”栏 ,应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 k)
15、 表格中“货物运输车辆信息”中“已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与“拟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的“数量”,应填写实际购置和拟购置的数量,阿拉伯数字; l) 表格中“货物运输车辆信息”中“已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与“拟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的“载重质量”栏,应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 m) 表格中“货物运输车辆信息”中“已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与“拟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的“车辆技术等级”栏,应按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填写; n) 表格中“货物运输车辆信息”中“已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与“拟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的“外廓尺 寸”栏,应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 o) 表格中“现有运输车辆情况”栏,在申请扩大经营情况下
16、填写,注意审查: “道路运输证号”栏 ,应填写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实际编号; “厂牌型号”栏, 应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 ; “车辆数量”栏,应填写实际现有车辆的数量,阿拉伯数字; “载重质量”栏, 应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 ; “车辆技术等级”栏, 应按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填写 ; “ 外廓尺寸 ”栏, 应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 p) 表格中 “拟聘用营运货车驾驶员情况”中“姓名”、“性别、“年龄”栏,应按照具体实际情况填写; q) 表格中 “拟聘用营运货车驾驶员情况”中 “取 得驾驶证时间”栏,应按机动车驾驶证填写; r) 表格中 “拟聘用营运货车驾驶员情况”中 “从业资格证号”栏,应按从业资格证填写;
17、 s) 表格中 “拟聘用营运货车驾驶员情况”中 “从业人员资格类型栏,应按从业资格证填写。 9.5.1.2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DB12/T 661 2016 6 该材料 应主要审查 申请人携带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与所提交 复印件 的一致性。 9.5.1.3 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 或 拟投入运输车辆 的承诺书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 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原件及复印件 一致性; b) 行驶证所有人应与申请单位一致。 9.5.1.4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 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 驾驶证和从业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2 661-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661 2016 天津市 行政许可 事项 操作规程 道路 货物运输 经营 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