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49-2002 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pdf
《GBZ 49-2002 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Z 49-2002 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pdf(10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13.100 C60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49 2002 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Noise-induced Hearing Loss 2002-04-08 发布 2002-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6.1 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16152-1996 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职业活动中,受噪音影响而引起听力损伤是工业化社会较突出的职业危害。为了保护劳动者
2、健康,有效防止噪音危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负责起草。参加起草的单位有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四川大学附属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GBZ49-2002 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是人们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适用于接触职业噪声所致的各种程度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
3、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854 校准纯音听力计用的标准零级 GB 7341 听力计 GB 7582 声学 耳科正常人的气导听阈与年龄和性别的关系 GB 7583 声学 纯音气导听阈测定 听力保护用 GB/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 诊断原则 根据明确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自觉的听力损失或耳鸣的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聋,结合动态观察资料, 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听
4、力损失,即可诊断。 4 正常听力范围与观察对象 4.1 听力正常范围 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 dB,按附录 B的 B.1 在N 1、N 2区。 4.2 观察对象 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 dB,按附录 B 的 B.1 判定听力损失在 IIV 区(级) 。在 IIV区(级)范围内者,均属观察对象。而听力损失达 V 级者,再按附录 B 的 B.2 计算双耳平均听阈后,尚无听力损伤者。 a) I级;N 1A b) 级;N 1B或DA c) 级:N 1C或 DB d) 级:DC e) 级:EB 或 EC 5 听力损伤分级 a) 任一耳听力损失达 V 级者,按附录 B 的 B.2 计算双耳平均听阈,评定听力损
5、伤及噪声聋; b) 凡高频(3 000,4 000,6 000 HZ)任一频率听力下降30 dB,可按附录 B 的 B.2直接计算双耳平均听阈,评定听力损伤。 5.1 轻度听力损伤 26 40 dB 5.2 中度听力损伤 41 55 dB 5.3 重度听力损伤 56 70 dB 5.4 噪声聋 7190 dB 6 处理原则 6.1 治疗原则 6.1.1 观察对象、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加强个人听力防护。其他 症状者可进行对症治疗。 6.1.2 听力损伤者听力下降 56 dB 以上,应配戴助听器。 6.2 其他处理 6.2.1 对观察对象和轻度听力损伤者,应加强防护措施,一般不需要 调离噪声作业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GBZ 49 2002 职业性 听力 损伤 诊断 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