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商法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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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法练习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1 某公司职员李某在经其婆婆吴某同意后,于 2004 年 6 月 22 日为其投保了人寿保险,期限 20 年,指定受益人为吴某之孙、李某之子赵乙,时年 12 岁。2006 年 2月,李某与被保险人之子赵甲离婚,法院判决赵乙随赵甲共同生活。2006 年 5 月,赵乙病故。2006 年 6 月 20 日被保险人吴某在与邻居争吵时,被邻居陈某杀害。7月,李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核时,发现李某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李某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的保险费。请回答下列问题。1 李某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李某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可以
2、采取的做法为:(A)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B)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有权拒付保险金(C)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李某补交保险费(D)保险公司可以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2 以下有关保险金赔付的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因离婚而对吴某无保险利益,因此该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B)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赔付,保险公司应向赵甲支付保险金(C)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赔付,保险公司应向李某和赵甲支付保险金(D)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赔付,保险公司应向赵乙支付保险金3 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在保险公司未支付保险金之前,李某或赵甲放弃对邻居陈某的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
3、的责任(B)在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之后,李某或赵甲放弃对邻居陈某的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C)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享有向陈某追偿的权利(D)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陈某追偿的权利4 2002 年 10 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募集成立了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有股本总额为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一向经营良好,是当地的利税大户。2006 年 3 月该公司成功实现上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请回答以下面问题。4 下列关于甲、乙、丙、丁、戊作为发起人筹备成立该公司的说法符合公司法的是:(A)甲、乙、丙、丁、戊认购公司股份的 30%,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4、B)甲、乙、丙、丁、戊认购出资后,选举了董事会,然后由董事会向当地工商局报送设立文件,申请设立登记(C)假设发行股份超过截止期限没有募足,认股人要求五人返还出资,甲、乙因缺钱可以抽回其股本(D)假设公司没能成立,对设立过程中所欠的非专利技术评估费、房租、宣传费、律师费、承销费,五人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分别承担责任5 以下是甲、乙、丙、丁、戊经过协商草拟的章程草案中的部分内容,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A)公司注册名称:信通科技有限公司(B)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除尘器、气力输送设备、烟气脱硫设备等环保产品、电控设备、气压容器、其他钢结构件的生产、销售、安装和服务(C)总经理乙为公司的法
5、定代表人(D)公司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数为 1000 万股,甲认购100 万股,以其环保新技术专利作价 700 万元及现金 3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出资6 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成立了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中关于监事会的规定合法的是:(A)该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五年,以保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B)该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但为加强监督工作,该公司总会计师可以兼任监事(C)为维护股东的利益,该公司监事会由股东组成(D)为监督董事会决议拟定和议事规则,该公司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7 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5 月由于管理层投资决策失误,导致公司严
6、重亏损,截至 2007 年 5 月 20 日,经核算证实,累计亏损达到 5500 万元。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情况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A)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在 2007 年 6 月 30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B)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用发行股票的溢价款来弥补该亏损(C)国务院证监会暂停了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D)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用其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来弥补该亏损8 甲、乙、丙、丁、戊等 20 人为成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中甲的出资额为50%,乙的出资额为 20%,丙的出资额为 10%,丁与戊的出资额各为 5%,其他 15人的出资额共占 10%。公司连续 6 年未进行分红。公司有债权人 A、
7、B、C 三人,现公司决定分立成两个有限责任公司大成有限公司和宏图有限公司,公司在未通知其他 15 个股东的情况下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召开了股东会,会议中,甲乙丙三人投票赞成公司分立,丁与戊投了反对票。甲乙丙认为已经经过绝对多数通过,公司可以分立。成宏公司在 10 天内通知了 A、B、C 三人,将公司分立为大成有限公司8 成宏公司连续 6 年没有分红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任何一名股东均可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分配股利(B)若公司连续 6 年营利,任何一名股东均可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C)若公司只有后 3 年营利,则股东不得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D)任何一名股东均可在不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股份转
8、让给第三人9 关于成宏公司分立时所召开之股东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该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因为已经经过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多数通过了(B)该股东会的决议无效,因为该股东会的召开未通知其他 15 名小股东,因此程序不合法(C)其他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股东会的决议(D)股东申请法院撤销该股东会的决议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的 60 日内进行10 关于成宏公司分立的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成宏公司若要分立还必须在 30 日内连续公告 3 次(B)成宏公司的债权人 A、B、C 可以在接到通知的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的 45 日内要求公司提供
9、担保或者清偿债务(C)丁与戊由于反对公司的分立因此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D)若公司拒绝回购了与戊的股权,则丁和戊可以在 60 日内起诉11 成宏公司分立后,有关原成宏公司的债权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大成公司与宏图公司关于成宏公司的债务一概由大成公司承担的协议未取得A、B、C 的同意因此是无效的(B)成宏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大成公司与宏图公司关于大成公司承担 A 的债务、宏图公司承担 B、C 的债务的协议未取得 A、B、C 的同意,因此是无效的(D)大成公司与宏图公司关于成宏公司的债务一概由宏图公司承担的协议未取得A、B、C 的同意,因此是无效的12 甲、乙、丙
10、三人共同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或者有一些问题没有搞清,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下面问题。12 为了增加合伙企业的资金实力,甲、乙、丙想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关于合伙人的资格问题,说法正确的是:(A)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B)公司也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但应经股东会同意(C)国家公务员也可以成为合伙人(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入13 该合伙企业为了扩大宣传,准备将合伙企业的名称进行一下变动,以下想法可行的是:(A)该合伙企业的原企业名称不够引人注意,计划再登记一
11、个新名称(B)该合伙企业的原企业名称变更为黄河有限责任公司(C)该合伙企业的原企业名称改为长城公司(D)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 的字样,但可以叫做“ 中心”14 甲是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甲依照约定向乙、丙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B)甲经过乙、丙同意,将自己的电脑、复印机卖给合伙企业(C)甲经过乙、丙同意,自己又与丁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D)甲拒绝了丙随时查阅账簿的要求,认为自己 3 日前才向合伙人汇报了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丙频繁查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15 合伙人乙欠戊借款 10 万元迟迟不能归还,因此,乙与戊协商了几个解
12、决方案,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合伙企业今年的效益很好,乙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10 万元借款(B)戊还欠合伙企业货款 15 万元,因此两者抵销,戊向合伙企业支付货款 5 万元即可,乙也不必再向戊清偿(C)由于乙无力偿还借款 10 万元,戊在合伙企业中行使乙的权利直至乙还款之日(D)戊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商法练习试卷 3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保险法第 32 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 1
13、6 条第 3 款、第6 款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故C、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了两个知识点。第一,人身保险利益在时间上的效力与财产保险不同,只要求在订立合同时具有保险利益即可,事故发生时有无保险利益则在所不问。保险法第 31 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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