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诉讼时效与期间、物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共有(四)及答案解析.doc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诉讼时效与期间、物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共有(四)及答案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诉讼时效与期间、物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共有(四)及答案解析.doc(9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诉讼时效与期间、物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共有(四)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10.00)1.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分数:5.00)_2.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分数:5.00)_二、辨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0)3.“处分权是关系到所有物命运的权能,因此处分权能只能由所有人行使。”试用民法原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分数:5.00)_4.民间流传所谓“拾得财产要归公”的说法,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分数:5.00)_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5,分数:50.00)彩虹公司与彩霞公司签
2、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彩虹公司出售给彩霞公司价值 15 万元的林肯轿车一辆,50 台彩电(每台 3000 元)。此前,彩虹公司有 20 台彩电寄存在彩霞公司的仓库里。合同成立后,彩霞公司即支付了所有价款,并于第二天将林肯轿车开走,此时彩虹公司的仓库里还剩下 30 台彩电,但彩霞公司并未提走这 30 台彩电。 一个星期后,彩虹公司又与飞马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彩霞公司已经提走的林肯轿车,以及仓库中的 30 台彩电出售,因为飞马公司出价更高。双方谈判时彩虹公司隐瞒了此前与彩霞公司签订的合同,并向飞马公司出示了林肯轿车的所有权证书等材料。飞马公司深信不疑,合同成立后的第二天即交付了所有价款,并同时派
3、人搬走了 30 台彩电。第三天,双方来到车辆登记机构办理了机动车的所有权变更登记。 彩霞公司发现后,派人来到飞马公司,以其签订合同在先、所有货物已经归自己所有为由,要求归还 30台彩电,并将林肯车登记在彩霞公司名义下。飞马公司称自己才是林肯轿车和 30 台彩电的所有权人,自己有该车的所有权证。双方争执不下。 问:(分数:9.00)(1).谁最终拥有林肯轿车的所有权?为什么?(分数:3.00)_(2).如何确定 50 台彩电的所有权?为什么?(分数:3.00)_(3).彩霞公司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为什么?(分数:3.00)_2007 年 11 月 4 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
4、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 2007 年 12 月 2 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得知相机下落。 甲丢包后,曾于 2007 年 11 月 8 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1000 元。2007 年 12 月 1 日,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分数:9.00)(1).甲是否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请说明理由。(分数:3.00)_(2).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请说明
5、理由。(分数:3.00)_(3).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如果有,则要求返还的条件是什么?请说明理由。(分数:3.00)_2010 年 3 月 15 日,甲与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甲向乙出售孤本线装古书一套(该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价款 15 万元,双方应于同年 8 月 9 日同时履行。2010 年 5 月 30 日,甲在搬家过程中不慎将该套书的中卷本丢失。甲第二天在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归还此书者可得酬金 5000 元。丙拾得此书后看到该寻物启事,于 6 月 6 日找到甲欲归还此书,同时要求甲给付酬金。因甲不愿支付酬金,二人产生争执,丙遂将书带回家。2010 年 8 月 9 日,甲向乙提出,
6、因自己与丙之间的纠纷未解决,无法交付整套书籍,故主张解除合同。乙不同意。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分数:12.00)(1).甲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分数:3.00)_(2).丙是否有权拒绝归还此书?(分数:3.00)_(3).丙在何种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支付悬赏广告中的酬金?(分数:3.00)_(4).乙是否有权请求丙交付该套书的中卷本?(分数:3.00)_5.甲在某公园游览时,不慎将祖传佩玉丢失,价值 2 万余元。乙拾到后交到公安机关失物招领处。招领期满无人认领,该佩玉被依法拍卖,但甲并不知此事。此佩玉在拍卖时由丙购得,丙在商店购物时,不慎被小偷偷走,小偷将其卖与丁。不久
7、,丁又将佩玉丢失,被人拾到后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招领失物时,甲、丙、丁均去认领,三人发生争执。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产权。甲称此物系祖传遗物,自己从小佩戴,有照片为证。丙称自己在拍卖会上购得,拍卖公司可以作证。丁称自己购此物花了 25000 元,单位同事、领导均可作证。 问:甲、丙、丁是否对该佩玉拥有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分数:4.00)_2007 年 10 月,公民丙因疾病急需现金,不得已出卖自己的住房,公民甲乘机迫使丙以市价的四分之一购买了该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 年 12 月,甲向银行乙借款 20 万元从事果品销售,银行乙要求甲提供抵押担保,甲于是将从丙处购买的住房作为
8、抵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 3 个月内还款,双方还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抵押物为房屋一套,双方于 2008 年 1 月办理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甲由于亏损,到期未能偿还债务,于是,2008 年 7 月,银行乙向法院提出申请,欲拍卖房屋。 问:(分数:16.00)(1).甲、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为什么?(分数:4.00)_(2).丙在法定期间内是否向甲主张返还房屋,对甲、丙之间房屋登记的效力有何影响?为什么?(分数:4.00)_(3).甲、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抵押权何时成立?为什么?(分数:4.00)_(4).如果丙在法定期间内向甲主张返还房屋,则应当如何确定抵押权
9、的效力?为什么?此时丙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分数:4.00)_四、法条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3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6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请分析:(分数:6.00)(1).本条规定的是物权法的哪项基本原则?其内涵和意义是什么?(分数:3.00)_(2).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登记”和“交付”的含义?(分数:3.00)_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39 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分数:12.00)(1).本
10、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分数:3.00)_(2).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特征。(分数:3.00)_(3).试分析适用该制度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内容。(分数:3.00)_(4).民法规定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分数:3.00)_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 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
11、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分数:12.00)(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分数:3.00)_(2).民法规定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分数:3.00)_(3).试分析该制度的构成要件。(分数:3.00)_(4).如何理解本条第 3 款规定和无权处分行为之间的关系?(分数:3.00)_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诉讼时效与期间、物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共有(四)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10.00)1.简述所有权的概
12、念和特征。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 (1)全面性。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 (2)整体性。所有人对于标的物有统一的支配力。 (3)弹力性。所有人可在所有财产上设定他物权,在负担除去后,所有权恢复其圆满状态。 (4)排他性。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5)恒久性。所有权除标的物灭失、抛弃所有权等事由而消灭外,可永久存续,且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间。2.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
13、:共有是指某项财产同时属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 共有的特征有: (1)共有关系的主体总是两个以上。凡是形成财产共有关系的,其权利主体无论是公民或法人,也无论是发生在家庭内部或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其财产共有人必定是两个以上。 (2)共有关系的客体总是同一项财产。同一项财产,只要归属两个以上共有人所有,就是共有财产。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的情况下,便会产生共有关系。 (3)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义务关系。在共有关系内部,各个共有人作为相对独立的权利主体,都是共有财产的所有人。共有人或是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或是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
14、分担义务。在共有关系外部,它可以作为单一的权利主体,同共有关系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4)共有关系的形成基于公民或法人共同的生产经营目的或生活需要。二、辨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0)3.“处分权是关系到所有物命运的权能,因此处分权能只能由所有人行使。”试用民法原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1)本题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2)处分权是决定所有物命运的一项权能,最直接反映了所有人对物的支配,故被认为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正是因为如此,处分权能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非所有人不得随意处分他人所有的财产。
15、(3)在某些情况下,处分权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特别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资本所有权与资本经营权分离等情况下,处分权会与所有人分离,导致所有人不能直接行使处分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丧失所有权,因为所有人对于所有物仍然具有使用、收益的权利。4.民间流传所谓“拾得财产要归公”的说法,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拾得财产要归公”,从民法上讲,是有关拾得财产的所有权之归属问题。拾得财产是否要归公应根据该财产的性质以及拾得人的意思进行判断。 (3)如果拾得的财产送交有关部门并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无人
16、认领的,收归国有。从这一层面上讲,该说法是正确的。 (4)如果拾得的财产属于无主动产,拾得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拾得人就可以依据民法中的先占原则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5,分数:50.00)彩虹公司与彩霞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彩虹公司出售给彩霞公司价值 15 万元的林肯轿车一辆,50 台彩电(每台 3000 元)。此前,彩虹公司有 20 台彩电寄存在彩霞公司的仓库里。合同成立后,彩霞公司即支付了所有价款,并于第二天将林肯轿车开走,此时彩虹公司的仓库里还剩下 30 台彩电,但彩霞公司并未提走这 30 台彩电。 一个星期后,彩虹公司又与飞马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彩霞公司已经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研 试卷 专业 基础课 民法学 诉讼时效 期间 一般 原理 所有权 共有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