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364-2016 预拌砂浆清洁生产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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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号:DB 11/ T 1364 2016 备案号:J 201 预拌砂浆清洁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lean production of pre-mixed mortar 2016 10 19发布 2017 02 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 DB 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预拌砂浆清洁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lean production of pre-mixed mortar 编号:DB11/T 1364-2016 备案号:J -201 主编部门
2、: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 2017年 02月 01日 2016北京 前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5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 知(京质监发201522 号)的要求,本规程由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 关单位共同编制。 本规程共分 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生产、运输及储存、 应用以及排放监测。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 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负责具体技术内
3、容的解释。 为提高标准质量,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 结合企业生产与应用实践, 认真总 结经验, 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 山区金顶北路 69号, 邮编: 100041, 电话: 010-88752042, 电子邮箱 zhang-),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预拌砂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北京金中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京城久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海普
4、斯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宽华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宝辰化学产品有限公司 美巢集团股份公司 主要起草人:章银祥、李岩凌、刘洪波、何惠勇、郭建平、周玉泉、王世伟、李恒、 李俊文、张喜凯、王义、韩国柱、王洪光、姜利红、张澜夕、黄天勇、郜伟军、王国强、 梁旭、房桂明 主要审查人:王庆生、张增寿、兰明章、张秀芳、陈家珑、耿承达、杨玉忠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生产 4 4.1 厂区 要求 .4 4.2 生产 工艺 与装备 .4 4.3 存储设 施 .5 4.4 生产 过程 管理 .5 5 运输及储存 7 6 应用 8 7 排放 监 测 9 本规程用 词说明 10 引 用 标准 名
5、录 11 条文说明 1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3 4 Production . 4 4.1 Requirements of plant district 4 4.2 Production process and equipment . 4 4.3 Requirements of storage . 5 4.4 Management of production process . 5 5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7 6 Application 8 7 E
6、mission monitoring . 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10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1 Clause explanation 12 1 1 总则 1.0.1 为 使 本市 预拌砂浆 的生产 与工业管理 、城乡 建设 、 环境保护协调 发展 ,改善首都 环境质量,规范预拌砂浆清洁生产,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清洁生产。 1.0.3 预拌砂浆 清洁 生产 除应 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外, 尚应符 合国家 和北京市 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 2 术语 2.0.
7、1预拌砂浆 pre-mixed mortar 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2.0.2干混砂浆 dry-mixed mortar 由专业工厂生产, 采用经 分 级处理的干燥细集料、 胶凝材料、 填料、 外加剂等,按照 规定配比加工制成的一种干态混合物。 2.0.3湿拌砂浆 wet-mixed mortar 由 专 业工 厂生产,采 用经 分 级处 理的 细集料、胶 凝 材料、 填料、外加剂 和 水 ,按照预 先确定的比例和加工工艺经计量、 拌制后, 用搅拌运输车送至使用地点, 并在规定时间内 直接使用的拌合物。 2.0.4普通砂浆 ordinary mortar 满足砌筑、抹灰、地面等
8、工程使用的一般要求,不具有特殊性能的预拌砂浆。 2.0.5特种砂浆 special mortar 具有抗渗、抗裂、防水、粘结、装饰、保温等特殊性能的预拌砂浆。 2.0.6预拌砂浆清洁生产 clean production of pre-mixed mortar 指 在预拌砂浆 生产、运输 与应用过 程中 , 不断地 采取改 进设 计、采 用 先进的工 艺与装 备 、 使 用 清洁能源和原料、 综合利用、 改善管理 等措施, 实现预拌砂浆生产过程资源节约 与污染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生产模式。 3 3 基本规定 3.0.1预拌砂浆厂的选址应符合环保要求。预拌砂浆厂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验收。 3
9、.0.2宜利用固体废弃物作为生产预拌砂浆的原料。 3.0.3 预拌砂浆的 放 射性核素 限量应 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 放射性核素 限量 GB 6566的要求。 3.0.4预拌砂浆生产使用能源应符合本市的环保要求。 3.0.5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与应用不得采用国家淘汰目录中的工艺和设备。其环保和能 耗指标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3.0.6应加强废水、废料和废气的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试验室的废水应设 计沉淀分离措施,澄清后的废水排放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3.0.7干混砂浆的包装应满足环保要求。 3.0.8预拌砂浆厂应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设置满足清洁生产
10、要求的组织机构,配备相 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后方可上岗。 3.0.9预拌砂浆厂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噪声、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和无组织排放 的粉尘进行监测,并应有监测报告。 4 4 生产 4.1 厂区要求 4.1.1厂区应合理布置 ,厂内人流、物流宜分开,生活区宜与生产区分开,且生活区宜位 于生产区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1.2厂区道路及生产 作业区地面应采用不起尘的硬化地面。 4.1.3围墙四周、生活 区、办公区内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厂区绿地率应符合规划要 求。 4.1.4宜配置清扫厂区 的车辆或机械设备。 4.1.5厂区内应设置清 扫物专用存放区,存放区应有防雨、排水、防二
11、次污染的措施。 4.1.6厂区内应设置货 运车辆冲洗设施。 4.2 生产工艺与装备 4.2.1预拌砂浆的生产 工艺流程与工艺布置应满足生产、维修、保养的相关要求。 4.2.2预拌砂浆生产线 的各主机、辅机的规格型号和数量等应满足产能平衡计算要求。 4.2.3湿拌砂浆厂的进 厂砂石卸料工序,应有喷淋降尘设施。 4.2.4预拌砂浆生产线 应设置散装粉状原料上料设施,且宜设置大包装原料上料设施。 4.2.5含粉干物料的输 送设备应全封闭,且宜在负压下运行。 4.2.6预拌砂浆生产线 各含粉原料的开放式进料口上均应设置强制收尘装置。 4.2.7预拌砂浆生产线 的破碎系统、机制砂系统、干砂分级系统、湿砂
12、分级系统均应设置 于封闭厂房内,烘干系统宜设计单独的车间。 4.2.8干混砂浆厂的破碎系统、机制砂系统、烘干系统、砂石分级系统、成品砂浆散装系 统、包 装 系统、 机械化 码垛系统、 筒仓上均应设 置 收 尘 装 置 ; 计量秤斗 、 混合机上方应设 有容积足够的通气罩,通气罩应有滤尘和自清灰功能;烘干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收尘系统, 收尘器前的进气管上应有温度传感器、 超温报警和自动保护装置, 收尘器应结合地区气候 情况采取防结露措施。 4.2.9湿拌砂浆厂的计量 秤斗、搅拌机上应设有容积足够的通气罩,通气罩应有防潮、滤 尘和自清灰功能。 4.2.10破碎系统应有降噪措施; 宜采用重型板式喂料机喂
13、料; 破碎后物料输送系统的能力, 应满足破碎机瞬时最大出料能力;破碎后的碎石应设计缓冲仓储存。 4.2.11机制砂系统应有降噪措施;出 料 级配与最大粒径宜可调; 机制砂仓宜设计防离析装 置。 4.2.12烘干系统中,进热风炉与烘干机的原料与燃料均应连续、可调、可计量。 4.2.13砂石分级系统宜采用机械筛分结合气流分级的工艺。 宜根据级配要求选择筛分机种 类、规格、数量及筛网层数。 5 4.2.14应设置对机制砂系统分离出来的石粉、包 装 与 散 装 系统的回料、 其他落地灰、 各收 尘器收集的粉料等进行循环使用的设施。 4.2.15应设置对破碎系统分离出来的砂土、 干砂分级系统的筛余物料、
14、 湿砂筛余物料、 湿 拌砂浆厂的回收砂浆等进行循环使用的设施,或进行回收处理。 4.2.16普通干混砂浆生产线应设置干混砂浆散装机, 散装机的规格与数量应满足普通干混 砂浆 100%散装率的要求。 4.2.17收尘系统宜采用袋式收尘器, 并宜采用分室脉冲反吹式清灰方式。 收尘系统的风机 宜配用消音器。 4.3 存储设施 4.3.1预拌砂浆厂的原 料、半成品、成品库房及各筒仓的容量与数量应满足物料平衡计算 要求。 4.3.2原料库房应全封闭 , 不 同 种 类 原 料 在 同 一 库 房存放时,中间宜设立隔墙或其他分隔 措施。 干燥原料库房、包装袋库房不得漏雨,且应有防潮措施, 并符 合消防要求
15、;液料的 储存环境温度等应符合要求。燃料附属设施应满足消防要求。 4.3.3集料堆棚的设计 和施工应满足安全及使用要求,应采用四面墙上加装硬顶的封闭方 式, 周边挡土墙的高度不宜低于 3米, 墙体不得镂空, 集料堆棚进出口的宽度及大小应适 宜作业设备及运输车辆通行。 含水集料堆棚的地坪应放坡且应有排水沉淀过滤系统, 坡度 不应小于 0.5%。 4.3.4应设计相应的筒仓对散装进厂的粉料、分级处理后的干燥集料、散装干混砂浆进行 储存。自动化计量的外加剂、填料等也应设计相应的筒仓进行储存。 4.3.5生产线筒仓应有 自动料位控制系统;料位控制系统应能手动控制,并有(重量或高 度)料位显示器和自动报
16、警装置。料位控制系统的位置应便于上料人员观察与操作控制。 收尘装置在筒仓顶部的,应设置能达到筒仓顶部的人行走梯。 4.3.6半成品、 成品库 房应全封闭。 成品储存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预拌砂浆 GB/T 25181 的有关规定。 4.4 生产过程管理 4.4.1进场原料、半成 品、成品均不得露天存放。 4.4.2生产普通预拌砂浆 的 水 泥 、 粉 煤 灰 、 矿 粉 等原材料应散装进厂, 不应使用袋装产品。 胶粉、纤维素醚等材料宜采用大包装形式进厂。 4.4.3散装进厂的粉料 应由散装运输车直接气送至相应筒仓内。散装粉料气送上料管应采 用硬式密闭接口, 气送过程中应保证接头牢固可靠, 不得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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