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20817-2002 电子设备的涂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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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J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 0180 SJ 20817-2002 电子设备的涂饰Finishes for electronic equipment 2002-01-31发布200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目次1 范围H.1 2 引用文件.13 定义.24 一般要求.24.1 材料.24.2 规定的涂层系统、工艺或材料的代替.24.3 涂覆前的准备工作.24.4 金属的电偶序.34.5 精饰选择.34.6 选用铮或停镰合金镀层前需要考虑的潜在问题.34.7 工艺要求.45 详细要求.45.1 油漆涂层.45.2 各类电子设备的涂层系统.55.3 涂层系统的检验
2、方法.5附录A涂料涂覆标记(补充件).24 Al 基本组成.24A2 表示方法.A3 标注要求.24A4 标注示例.24附录B漆膜颜色标准的编号和名称(补充件上.28Bl GB厅3181中漆膜颜色标准的编号和名称.28B2 GJB 798中伪装涂料漆膜颜色标准的编号和名称.28B3 GJB 453中伪装涂料漆膜颜色标准的名称.29B4 按企业标准生产的涂料的漆膜颜色标准编号和名称.29附录C涂层外观等级(补克件).30 附录D表面清理方法(补充件).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电子设备的涂饰SJ 20817-2002 Finishes for electronic equipment 1
3、范围1. 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地面、舰载和机载电子设备的涂饰要求。1.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地面、舰载和机载电子设备时选择涂层系统、涂覆材料和涂覆工艺。2 引用文件GB/T 1727一1992漆膜一般制备方法GB/T 2705-1992 涂料产品分类、命名和型号GB/T 3181一1995漆膜颜色标准GB/T 8923-19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9271-1988 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GB/T 9800-1990 电镀辞和电镀铺层的铭酸盐转化膜GB/T 11376-1997 金属的磷酸盐转化膜GJB 367.1一1987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设计制造要求G
4、JB385A一1996飞机蒙皮用脂肪族聚氨酣磁漆及配套底漆规范GJB 453一1988坦克汽车火炮变形迷彩图册GJB 798一1990伪装涂料漆膜颜色GJB 1590-1993 航空用环氧有机硅耐热漆规范GJB 1592-1993 H61-83铁红、锯黄环氧有机硅耐热底漆(分装)GJB 1887一1994防可见光近红外溶剂型伪装涂料规范GJB 2532-1995 舰船电子设备通用规范HG/T 2239一1991H06-2 铁红、悴黄、铁黑环氧醋底漆HG/T 2454一1993聚氨醋清漆(分装)HG/T2576-1994 各色醇酸磁漆HG/T 2593一1994丙烯酸清漆HG/T 2594-19
5、94 各色氨基烘干磁漆HG/T 2597一1994环氧聚醋粉末涂料HG/T 3347-1987 X06-1乙烯磷化底漆(分装)QJ 467一1988不锈钢酸洗和化学钝化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患产业部2002-01-31发布2002-05-01实施SJ 20817-2002 QJ 468.- .1985 镇合金化学氧化膜层技术条件QJ 469一1988铝及铝合金硫酸阳极化膜层技术条件QJ 476-1988 铜及铜合金钝化膜层技术条件QJ 1375一1988铝及铝合金化学氧化膜层技术条件SJrr 10674一1995涂料涂覆通用技术条件SJ 20818-2002 电子设备的金属镀覆与化学处理3
6、定义3. 1 1型(暴露)表面type 1 (exposed) surface I型表面是指当设备处于工作或行进状态时暴露于自然环境的表面,或虽然未暴露于自然环境,但能够受到各种气候因素直接作用的表面。气候因素包括:极端温度、极端湿度、雨、冰雹、雪、雨雪、含盐大气、工业大气、日光直接照射、尘埃、风砂等。例如,电子设备方舱的外表面属于I型表面。3.2 11型(遮蔽)表面type n (sheltered) surface 11型表面是指设备工作时不暴露于自然环境,并且不会受到雨、冰雹、雪、雨雪的直接作用,日光直接照射和风砂直接作用的表面。例如,电子设备方舱的内表面,以及电子设备方舱内电子设备的表
7、面属于11型表面。注z任何适用于I型表面的涂层系统,都可以满足II型表面的防护要求。4 一般要求4. 1 材料涂覆材料应是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4.2 规定的涂层系统、工艺或材料的代替如果由于材料供应、设备加工能力限制等方面的原因,承制方认为本标准规定以外的其他涂层系统、工艺或材料是更为合适的,只有收到订购方的事先批准文件时,才能使用这些涂层系统、工艺或材料。4.3 涂覆前的准备工作4.3.1 倒圆角所有待涂覆金属零件的外部棱边都应该倒成圆角,以有利于获得厚度适当、附着牢固的油漆涂层。锐边倒圆后,金属零件应按防腐蚀设计要求进行镀覆和(或)涂覆(见表2和表3)。4.3.2 遮蔽金属零件含有
8、特意用作电接触或热传导表面时,这些表面涂漆前应予以遮蔽,或涂漆期间用其他方法加以保护。除另有规定外,塑料、橡胶、纤维制品和机械摩擦零件也应予以遮蔽或用其他方法加以保护。使用遮蔽胶带时,应选用不会对镀层、化学处理层或设备有不利影响的胶带。4.3.3 预先清理在进行表面处理、预处理和有机涂覆前,所有表面都应预先清除污垢、油脂、焊剂、砂粒、可见锈迹、氧化皮以及其他污物,以防它们影响表面处理层、预处理层、底漆层或终饰涂层的附着力。清理工作应在下道工序即将开始前进行,否则就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清理过的表面在进行下道工序之前不会受到污染。为使涂层系统得到最大的结合强度,可能需要采吁多仲清理方法2 SJ 2
9、0817-2002 4.3.3.1 暇砂零件需要进行喷砂清理时,对不要求喷砂清理的表面要加以保护,以免遭到喷砂磨料的磨损。易于损伤的表面不应采用喷砂清理。4.3.3.2 焊接零件的清理可以用喷砂的方法清除焊接时生成的氧化物。经喷砂后的零件,再按焊接工艺规程去除焊剂残渣.4.3.3.3 钢棉的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钢棉来清理铝合金或镇合金的表面。清理铝合金和镇合金宜用金钢砂磨料.4.4 金属的电偶序金属在海水中的电偶序见表la,金属在海水中的电偶序附加说明见表lb。电偶序中排在下面的是比较活泼(即电位更负)的金属,然后按活泼性递减的顺序往上排列,直到每惰性的金属。在防腐蚀设计中,表la中的电
10、偶序可用作金属的防护层选择指南(见4.5),也可用作金属连接时的选材指南。4.5 精饰选择本标准所指的精饰包括表面清理、化学处理、镀覆和涂覆。防腐蚀设计时,设计者应根据被保护表面类型(见第3章)和被保护金属在特定介质环境(通常是指海水环境)中化学活泼程度(见表la),结合表6表8按以下要求进行精饰选择。4.5.1 1型表面的精饰4.5. 1. 1 看得见的表面所有看得见的I型表面为了防护和(或)伪装目的都应该涂覆。由表la的第618组中的金属或合金以及铜制成的零件,为了防护目的应该涂覆。由表la的第15组中的材料制成的零件和热镀铸的零件,为了伪装目的应该涂覆。对于这些涂覆要求,仅有的几个例外是
11、:a. 经化学黑化处理过的铜基合金小零件(螺钉、螺栓、螺母和垫圈除外)如挂钩、孔眼、珠链等;b. 镀有适用于I型表面的双层镰镀层的小零件或镀有热镀钵层的小零件:c. 要求具有滑动电接触表面,并镀有适用于I型表面的双层镰镀层的组件。4.5. 1. 2 看不见的表面看不见的I型表面应该涂覆或镀覆。这种要求有以下例外情况:a. 馍合金零件必须涂覆:b. 由表la的15组中的金属或合金(铜除外)制成的零件不需要进一步精饰;c. 铁合金制成并镀悴镇合金或镀辞钝化的螺钉、螺母、螺栓和垫圈装入组件后,所有暴露表面必须涂覆:d. 机加工或焊接的耐腐蚀钢零件,应进行钝化处理。4.5.2 11型表面的精饰由表la
12、中第1 11组中的金属或合金制成的零件,其表面不要求进一步精饰。由表la中第1218组中的金属或合金(镇和镇合金除外)制成的零件,其精饰方法既可以选择涂覆,也可以选择镀覆或化学处理:模和镇合金零件应选择涂覆。4. 6 选用铸或铸镰合金镀层前需要考虑的潜在问题3 SJ 20817-2002 4. 6. 1 经铭酸盐处理后的镀辞、镀铮镰合金零件或停基合金零件,其使用环境温度不得超过710C。这一限制对于涂覆过程中的油漆困化烘烤温度,可能超过7IC并不适用。对于工作温度超过7IC的工件,应选用适当的涂层系统来代替悻、钵镰合金镀层。必要时也可以选择耐热漆或耐高温漆。4.6.2 未涂覆的镀辞、镀铮镰合金
13、零件以及辞基合金零件,不得在含有有机材料(如盼醒绝缘漆、未固化的酌醒材料和自干醇酸磁漆等)放出的有害气体、不通风的有限空间内应用。4. 7 工艺要求待涂表面应该按规定要求进行涂饰,以形成附着牢固、涂布均匀的涂层。涂层不得出现气泡、起皮、剥落、裂纹或其他明显缺陷.按附录c(补充件)规定进行检验时,涂层外观应符合指定的等级要求。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或出现表10规定的其他任何严重缺陷应成为拒收和立即采取改正措施的理由。出现表10规定的轻度缺陷也应成为采取改正措施的理由。假如,涂层存在装配后看不见的轻度缺陷,这种缺陷能否接受,订购方有权自行决定。5 详细要求5.1 油漆涂层设备或设备零件所用的油漆涂层应符
14、合表2和表3要求。应按照被保护表面的类别(1型表面或11型表面来选择相容的油漆涂层系统。表2用字母P起头的涂层代号列出了基本油漆涂层。基本油漆涂层是涉及表2第一至第三步涂覆工序的涂层系统,对于一个完整的涂层系统而言,基本油漆涂层还需要表3中的终饰油漆涂层涂覆过程的第四道工序(P215)除外。表3利用涂层颜色名称(或编号)和涂料型号(或名称)与涂层外观等级(终饰涂层为桔形漆时,还应包括桔纹要求)来表示终饰涂层。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各种军用通信设备的外表颜色应符合GJB367.1中1.20条的要求:舰船电子设备的机箱、机柜颜色应符合GJB2532中3.10条要求:通信设备外壳的外表面,通常涂半光
15、泽烤潦,野外使用的通信设备应涂无光泽漆,便携式设备应涂有光泽漆。涂料涂覆标记见附录A (补充件)。5. 1. 1 基本油漆涂层(P)基本油漆涂层(P)的涂覆过程应符合表2要求。除特别注明外,表2中每种底漆都应涂成单涂层,单涂层的干膜厚度应符合表4规定。若表2注明要求涂覆多道同种底漆时,该底漆应达到的干膜总厚度应按底漆单涂层干膜厚度加倍计算。为了提高涂层附着力,表面准备后应尽快完成底潦涂覆,表面准备与涂底漆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允许超过24h。本标准中底漆层和面漆层或中间涂层的配套要求应符合表5规定。5.1.2 终饰油漆涂层终饰油漆涂层(涂覆过程中的第四道工序)应符合表3要求。终饰油漆涂层通常在底漆固
16、化24h 后涂覆。对于一些快干环氧底漆而言,面漆层涂覆前,底漆涂层可能不需要24h这样长的干燥时间,为了补偿面漆层结合强度的损失,可能需要缩短底漆干燥时间或对底漆进行轻度打磨。设计时,若指定零件只涂覆基本油漆涂层(表2中的第一至第三道工序)时,那么,零件安装或装配后,它们的所有暴露表面就应该涂覆终饰涂层(见表3)。若零件己涂覆了完整的油漆涂层(表2和表3中的第一至第四道工序),那么装配后的零件就应该进行修饰,以便界面处形成连续的涂层(这种要求对于配合零件之间的细缝,填实接缝或者装有钱链、销键等活动零件的地方并不适用)。修饰用漆所形成的漆膜颜色应十分接近邻近表面漆膜的颜色。4 SJ 20817-
17、2002 5.1.3 终饰油漆涂层的选择5. 1. 3. 1 烘干型涂层和环氧型涂层一一烘干型或环氧型涂料应该用来涂应金属零件。在任何情况下,含有塑料零件的组件不得在高于120.Cf烘干。5.1.3.2 气干涂层一一气干磁漆应用于以下场合:8. 修饰和现场修理:b. 大型不便烘烤零件的涂覆:c. 烘烤温度对被涂覆零件性能有不利13哨的场合:d. 木材、塑料或在指定烘烤温度下可陆损坏的其他材料的涂程。5. 1. 3. 3受热零件一一使用温度超过204C的苓件,应从表3中选择适当的耐热或耐高温涂层。5. 2 各类电子设备的涂层系统地面、舰载和机载电子设备的各类零部件的涂层系统见表6、表7和表8。当
18、上述表中的涂层系统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经订购方批准后,设计者可以选择其他适用的涂层系统。5. 3 涂层系统的检验方法5.3.1 检验责任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标准中规定的所有检验。经订购方批准后承制方可以利用自己的或其他单位的设备、仪器进行这种检验。当订购方认为必须自己进行这种检验才能保证设备的涂层系统符合规定要求时,订购方有保留进行这种检验的权力。5. 3. 1. 1 合格责任所有提交验收的涂层系统都应满足第4丰rl第5章中的有关要求。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系统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5. 3. 1. 2 检验合格证承制方应该拥有零件涂饰用的所有材料和工
19、艺满足本标准有关要求的检验合格证。所有合格证都应以有关材料、清理、表面处理、预处理、漆膜厚度、烘干条件等方面的检验资料为依据。当订购方需要时,承制方应提供全部证明材料。5.3.2 检验项目样品应按5.3.3中规定的项目和方法检验。5.3.3 检验方法5.3.3. 1 颜色指定漆膜应通过与GB/T3181、GJB798和GJB453中相关的色卡或订购方提供的其他色卡对比来检验其颜色一致性。5.3.3.2 漆膜附着力8. 检验样品检验样品可以是涂覆后的产品、产品零件或因磷化、材料成份、热处理以外其他原因而被拒收的同类废品零件。经订购方批准后,检验样品也可以用材料与被检产品或产品零件相同的标准试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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