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01 T 3124-2022 城市园林绿化 植物修剪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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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5.020.40CCS P 536101西安市地方标准DB6101/T 31242022城市园林绿化 植物修剪技术规程2022-08-08 发布2022-09-08 实施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6101/T 31242022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4.1修剪原则.24.2修剪程序.24.3人员能力和资格.24.4工具、器械或机械.24.5安全作业.25修剪准备.25.1收集资料.25.2制定方案.25.3佩戴防护用品.35.4技术讲解.35.5设置安全区域.36现场作业.36.1一般要求.36.2修剪方法.36.3乔木.36.4灌
2、木和木本地被植物.46.5草坪和草本地被植物.66.6其他植物.77修剪后管理.87.1剪口处理.87.2现场清理和处置.87.3修剪记录.87.4其他措施.8附录 A(规范性)主要修剪方法.9附录 B(规范性)常见乔木的整形修剪技术.13附录 C(规范性)常见灌木和木本地被植物的整形修剪技术.29DB6101/T 3124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三环路绿化管护中心、西安市绿化管护中心、西安市三环路绿化养护有限公
3、司、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新城区绿化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雪萍、王高琦、卫天星、惠兴茂、杨建军、刘红利、张秀云、魏松龄、荆新红、石明、李强、赵家盈、梁双丽、张宗悦、金晶、刘波、朱广龙、郝慧峰。本文件由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本文件首次发布。本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将咨询或修改建议等信息反馈至下列单位:单位: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电话:(029)86788428邮编:710007DB6101/T 312420221城市园林绿化 植物修剪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确立了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修剪技术的基本要求、修剪准备、现场
4、作业和修剪后管理的程序。本文件适用于西安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的修剪,其他城乡绿地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535.2城市绿地草坪建植与管理技术规程第2部分:城市绿地草坪管理技术规程GB/T 51168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GB 5501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CJJ 7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8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91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287园
5、林绿化养护标准3术语和定义CJJ 82、CJJ/T 91、CJJ/T 2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疏枝thinning也称疏剪,指从分枝基部剪除病枝、枯死枝、过密枝、交叉枝、内膛细弱枝、直立枝、下垂枝、重叠枝、平行枝等影响树形的枝条。3.2短截heading剪去当年生枝条的一部分而保留基部几个芽。3.3回缩rejuvenation pruning剪短多年生枝。3.4整形shaping and pruning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来源:CJJ/T 287-2018,2.0.53.5行道树street tree,avenue tree种
6、在道路两旁及分车带,为车辆和行人遮阴并构成街景的乔木。DB6101/T 312420222来源:CJJ/T 912017,6.3.17,有修改3.6骨干枝scaffold branches构成树冠骨架的多年生大枝,决定着树冠的大小与形状。3.7分枝点高度height of trunk乔木从地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之间的高度。来源:CJJ 822012,2.0.74基本要求4.1修剪原则修剪应遵循植物生物学特性、生长习性、立地条件、景观配置等原则。4.2修剪程序修剪程序分为修剪准备、现场作业、修剪后管理三个阶段。4.3人员能力和资格4.3.1修剪作业人员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修剪作
7、业技术要求,能熟练操作修剪工具等,遵守安全作业规程。4.3.2高架车、吊车操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4.4工具、器械或机械4.4.1应选择合适的修剪工具或器械、机械,并对其检查和消毒,确保修剪工具锋利、洁净,器械和机械功能正常。4.4.2修剪过病株的工具或器械,宜消毒后再修剪其他良好植株,以防交叉感染。4.5安全作业4.5.1树上作业应一人一树,不得在两株或多株树体间攀爬;剪除大枝应有人员指挥操作,疏剪大枝可重复“三步剪”,分几段剪除,应使用机械或绳子牵引,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4.5.2雷、雨、雪等极端天气、四级及以上大风不应空中作业。4.5.3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提前协
8、调供电部门配合,并符合安全距离要求,避免触电。4.5.4在特殊地形作业时,应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5修剪准备5.1收集资料调查整理修剪对象的生物学特性、生态习性和生长现状、周边环境、景观要求、作业区域情况等资料。5.2制定方案5.2.1修剪方案应包括修剪时间、修剪整形方法和技术、人员安排、器具准备、废弃枝叶处理、现场DB6101/T 312420223安全管理、施工进度等。5.2.2灾害性气候或其他突发情况下,应及时对修剪方案做出调整。5.2.3根据实际需要,按目标树形整形的,应保持每年整形和修剪的连续性,直至定型。5.3佩戴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5.4技术讲解修剪前应安排专
9、业人员在现场讲解技术方案、安全事项等。5.5设置安全区域按要求在作业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6现场作业6.1一般要求6.1.1现场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按照先整理、后修剪的顺序进行:先清除枯死枝叶,再根据不同植物和景观的技术要求修剪;b)除特殊环境或特殊要求,应严格按照植物的整形修剪方法和技术进行修剪;c)应安全作业,符合 4.5 的规定。6.1.2除对倾倒、枝杈折断的植株及时修剪和清理外,乔木、灌木和木本地被植物修剪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a)落叶种类以冬眠期修剪为宜;b)原产热带、亚热带的常绿类宜在冬眠期至叶芽萌动前修剪;c)以观花为主的种类应符合 6.4.1.2 的规定;d)有伤流的种类,
10、应避开树液流动严重期,一般选择树液流动前进行;e)整形式灌木和造型树以生长期修剪为主;f)修剪应避开极端天气。6.2修剪方法修剪方法见附录A。6.3乔木6.3.1一般要求6.3.1.1乔木定型后,及时修剪枯死枝、病枝、下垂枝、内膛细弱枝、密生枝、并生枝、徒长枝、扭伤枝和残枝等,短截或疏剪过多的花果枝。6.3.1.2下缘线高度整齐统一,隔车带两侧高度不低 3.5 m,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两侧的以 2.5 m3.5m为宜,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同一路段的同一品种的行道树树形、分枝点高度应保持基本一致。6.3.2孤植乔木应疏剪过密枝条和短截过长的枝条,保持独立优美的树形。DB6101/T 3124202
11、246.3.3片植乔木(树林)应修剪主干下部的骨干枝或各级侧枝,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持相同树种分枝点高度一致,林缘树分枝点低于林内树木;林缘线应连续平滑,应保持同品种乔木之间冠幅的平衡。6.3.4行道树6.3.4.1落叶树每年秋冬修剪至少 1 次,生长期每月进行 1 次主干抹芽去蘖;常绿树根据需要进行常规修剪。6.3.4.2保证行道树有足够的生长空间并符合城市整体景观需要,保持挺拔的树形和姿态,以下情况发生时:a)当主干受损严重,或树形受损使主枝或骨干枝数量少于 2 个时,不宜更新或整形,应及时更换;b)行道树有倒伏危险时,应及时进行树木修剪、扶正、加固等排险工作,排险中确认树形损伤严重且无法
12、恢复的,应及时更换;c)与路灯、交通信号灯、架空线、变压设备等发生冲突的枝干,在不影响树冠平衡的前提下进行避让修剪,附近的枝叶应保留出安全距离,符合 GB 55014 的有关规定;若修剪可能导致树冠平衡受到破坏或有倒伏的危险时应及时更换;d)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行人安全的枝条应及时疏剪,并保持树势平衡。6.3.5造型树已定型的造型树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a)维持原造型进行整形和修剪;b)新生枝梢整体控制在 10 cm20 cm 为宜;c)当造型面缺失,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原则下,从临近侧枝牵引培养新枝条,逐步修补缺失部分;d)以观赏新叶为主的造型树,新生枝梢整体高度不宜超过 20 cm,在最佳观赏
13、期内应减少修剪频次。6.3.6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的修剪应符合 GB/T 51168 的规定。6.3.7常见乔木的整形常见乔木的整形修剪技术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6.4灌木和木本地被植物6.4.1一般要求6.4.1.1病枝、伤残枝、枯死枝、萌蘖枝以及无利用价值的徒长枝应及时疏剪,失去观赏价值的残花、残果,宜尽早短截或疏剪。6.4.1.2花灌木应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选择修剪时期和修剪方法应按如下开花枝条种类区分:a)当年生枝条开花的种类,宜在冬眠期或早春适当疏枝维持树形,保留生长健壮、花芽饱满的枝条短截,以及回缩个别老枝,促发新枝;对于 1 年内开花数次的种类,花落后应在残花下枝条健壮处短截,
14、促使再发新枝开花;DB6101/T 312420225b)两年生枝条开花的种类,冬眠期适当疏剪影响树形的枝和短截过长的枝条,维持树形;花后应回缩个别老枝,促进枝条更新;c)多年生枝条开花的种类,冬眠期应选留健壮老枝,疏剪影响树形的枝条以及短截过长枝至花芽饱满处,维持树形;花后应回缩个别老枝,培育新枝。6.4.1.3木本地被植物应结合铺盖面(如地面、墙面等)进行修剪,使枝条扩展,保持自然形。6.4.2孤植灌木6.4.2.1应使树形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形状。6.4.2.2以疏枝为主,短截为辅。阔叶类宜每年疏剪部分老枝并保持 8 个10 个强壮主枝,也可自地面疏剪多余主枝只保留 1 个5 个强壮
15、主枝,再将地面 1.2 m 高度以内的侧枝疏剪,培养成有主干的灌木(包括单干或多领导干形),直至定型;针叶类宜在新芽未成熟前修剪,且最多可短截新梢 1/2 长度,不宜修剪至已成熟变硬的老枝部分。6.4.2.3造型灌木不宜重剪,以维持原设计造型为主,结合造型需求,保持外型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6.4.2.4当灌木过大或衰老时应更新:a)对有主干的衰老灌木,应每年交替回缩个别老枝,促发新枝;b)对规模过大的,也可结合整形进行重剪更新,但仅适合发枝能力强的种类:于早春萌动初期,平茬至地面,再选择新萌发的 3 个5 个强壮枝条作为主枝培养,短截培养侧枝;或将骨干枝剪短至靠近地面 20 cm 范围,待
16、新枝长到 15 cm30 cm 长度时,短截新枝以促发更多分枝;待新的树冠形成后再按照 6.4.2.16.4.2.2 的规定修剪;c)对于萌芽力极强且冬眠期干梢的种类可于每年冬眠期平茬更新。6.4.3丛植灌木6.4.3.1灌丛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适当短截或回缩,下垂枝应彻底疏剪。6.4.3.2灌木过大或衰老时可根据植物种类更新(见 6.4.2.4)。6.4.3.3同一种类多株丛植的,其修剪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后面高前面低的平衡、匀称的空间骨架和丰满匀称的灌丛树形;多种类栽植的,修剪时应协调各种类之间的关系,突出主栽种类,形成“平衡均匀”和“错落有致”的园林景观。6.4.4列植灌木6.4.
17、4.1应根据株行列距修剪,同一种类的列植灌木应保持树形和树姿基本一致。6.4.4.2修剪应符合 6.4.2 的相关规定。6.4.5绿篱绿篱修剪应符合以下规定:a)道路交叉口及分车带中的绿篱,修剪高度应符合 CJJ 75 的有关规定;b)在符合安全高度要求的前提下,年内修剪应逐次提高修剪高度 1 cm 或 2 cm,羿年首次修剪时再剪至设计高度以下;c)修剪频次符合灌木的生长习性,对发枝力弱或愈伤力弱的种类应少剪,对发枝力强的种类可多次修剪;d)超过安全高度时应回缩,程度视树种的耐修剪能力而定,一般不宜超过 1/2,其中有侧芽的针叶树不宜超过 1/3;也可进行平茬,仅适合萌枝力和萌芽力特强的种类
18、。DB6101/T 3124202266.4.5.1自然式绿篱应根据灌木生长习性进行修剪,幼年期以整形为主,促发新枝,形成分枝较多且致密的骨架;定型后,绿篱高度可结合现场环境与需求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对低矮的种类,以疏枝为主,保持通风透光;b)对高大种类,除疏枝外,当树冠过于高大时应回缩;其中针叶类不耐修剪的种类,应逐年回缩修剪,每次回缩高度不应超过 1/2;c)观花类修剪应符合 6.4.1.2 的规定。6.4.5.2整形式绿篱修剪应符合以下规定:a)按照设计造型修剪;b)当绿篱超宽时,应设修剪作业通道;c)除冬眠期与萌发初期以外应经常修剪,以短截为主、疏枝为辅,保持轮廓清楚、线条整齐
19、、修剪面平整,做到无断层、无缺口、无光秃,高度一致,基部丰满,侧面平齐;d)及时修剪色带色块,宜在生长期进行多次轻短截,在冬眠期适度重短截,增强树势。6.4.6木本地被植物适当疏剪过密枝,保持大轮廓线基本清晰,通风透光良好,株丛疏密适中,高度基本一致;两个以上种类进行连片种植,修剪时应注意保持界限清晰,衔接流畅。6.4.7常见灌木和木本地被植物的整形常见灌木和木本地被植物的整形修剪技术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6.5草坪和草本地被植物6.5.1一般要求6.5.1.1以生长期修剪为主,冬眠期主要剪除地上枯萎部分。6.5.1.2选择土壤较干、枝叶完全干爽时修剪,不宜在正午炎热时或雨天、有露水时修剪。
20、当出现明显病虫害时,可暂停修剪。6.5.1.3同一地块应在当天工作时间内修剪完毕。6.5.1.4修剪前应清除地表上的石子、瓦砾和杂物。6.5.1.5应根据实际需要疏剪失去观赏价值的残花或果实。6.5.2草坪6.5.2.1应根据草坪长势、草种品种、草坪功能确定适宜的修剪高度,符合 GB/T 19535.2 的相关规定。非禾本科草坪修剪时不能剪去生长点。6.5.2.2修剪前应根据草坪自然高度、修剪高度调整机具刀锋。6.5.2.3应遵照 1/3 原则,每次修剪时剪掉的部分应少于修剪前草坪自然高度的 1/3。6.5.2.4草坪修剪应循序渐进,不宜在同一地点、同一方向多次重复修剪,不宜使用剪草机械的地段
21、,应以人工方式修剪。6.5.2.5草坪边缘(如与树冠垂直投影线、路缘石等相交处)宜使用专用修边工具修剪,保持草坪边界整齐。DB6101/T 3124202276.5.3草本地被植物6.5.3.1修剪直立型地被应保持良好的生长势,促使其均匀覆盖地面和保持整齐的外观。6.5.3.2修剪匍匐型地被应保持外观整齐或有规律变化,及时疏剪枯死枝叶及侵占周边植物生长环境的枝叶。6.5.3.3观叶地被应根据景观要求修剪。6.5.3.4观花地被花期除修剪残花头外,不应对开花枝条进行修剪。生长期应及时清除黄叶,进入休眠状态后,及时清除地上部分的枯枝、残叶。6.6其他植物6.6.1草本花卉6.6.1.1以生长期修剪
22、为主,冬眠期主要剪除地上枯萎部分。6.6.1.2对根蘖成丛的宿根花卉,宜结合修剪调整栽植密度,并应及时清除枯黄枝叶。6.6.1.3对一、二年生草花,应根据分枝特性摘心,摘除过早形成的花蕾或过多的侧枝蕾。叶片过于紧密影响开花时应摘部分老叶和过密叶,花谢后清除残花、枯叶。6.6.1.4对多年生草花,应根据生长习性和用途要求进行摘心、抹芽。冬眠期应疏剪残留的枯枝叶或平茬。一年中可以多次开花的种类,可于开花后短截,促进再次开花。6.6.2水生湿生类6.6.2.1水生植物修剪应符合以下规定:a)生长期及时剪除水面以上的枯黄枝叶、腐坏茎部,花后及时剪除残花;b)过于茂盛时进行断根或疏剪,保持在景观范围内;
23、c)对同一水域内混栽的植物,及时疏剪或清除繁殖过快的其他种类,保持主要观赏品种的生长势;d)栽植于富营养化水体中起生态修复功能的植物可根据生长情况进行多次刈割式修剪;e)冬眠期可剪除植株枯败后暴露在塘泥外的干枯枝叶部分。6.6.2.2湿生植物修剪应符合以下规定:a)以生长期修剪为主,及时剪除枯黄及生长势弱的枝叶,花后及时剪除残花;b)冬眠期剪除残败的干枯枝叶。6.6.3竹类6.6.3.1生长期及时疏剪枯杆、倒伏杆、病枝,挖除已开花和死亡的竹蔸;笋期阶段应及时清除弱笋,对超出景观范围的植株断根和清理。6.6.3.2早春或晚秋时对过密的竹林进行间伐或间移,冬眠期砍伐老竹。6.6.4攀援类6.6.4
24、.1主要疏剪过密的侧枝,使其覆盖均匀:a)棚架形攀援植物栽植后,应根据情况修剪,通常在近地面强短截,使发生数条强壮主蔓,及时牵引,疏剪过密枝、老弱枝和枯枝,促使其均匀分布在棚架上;当发生光脚或中空时,应将邻近侧蔓重短截促发新蔓,或曲枝诱引来弥补中空;b)附壁式攀援植物栽植后,应配合轻、重短截以及曲枝诱引等措施,使基部枝条长期茂密、分布均匀,不互相交错重叠,防止基部空虚;DB6101/T 312420228c)单干形的,应借助支撑物培养通直主蔓到一定高度(通常接近 1m 或根据设计目的确定),以后主要疏剪主干上的多余枝条,短截过于下垂的枝,保持干、冠整洁美观。6.6.4.2定型后,应每年疏剪衰老
25、、过密的枝或蔓,及时疏剪病枝、枯枝,剪除超出景观范围或妨碍交通及附近设施安全的藤蔓。观花种类还应根据开花习性修剪,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6.6.4.3对衰老植株,可平茬更新。6.6.5棕榈类及时疏剪枯死、伤残枝叶和失去观赏价值的果枝,保持良好的自然树形。6.6.6芭蕉类6.6.6.1宜在生长期内随时摘去枯黄叶片。6.6.6.2冬眠期应在地面处平茬。7修剪后管理7.1剪口处理对直径大于2 cm的剪口,应进行消毒和保护处理。宜边修剪边涂防腐剂等消毒或封闭伤口,或可再用塑料膜包扎,利于愈合。对需要防寒的伤口及时进行防寒处理,例如用保暖材料包扎。7.2现场清理和处置及时收集和清运剪下的枝叶,保证道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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