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 T 3325—2022 平台用户信息保护指南.pdf
《DB23 T 3325—2022 平台用户信息保护指南.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23 T 3325—2022 平台用户信息保护指南.pdf(16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 B 2 3/T 3 3 2 5 2 0 2 2平 台 用 户 信 息 保 护 指 南G u i d e l i n e s f o r p l a t f o r m u s e r i n f o r m a t i o n p r o t e c t i o n2 0 2 2-0 8-2 2 发 布 2 0 2 2-0 9-2 1 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I C S 3 5.0 3 0C C S L 0 9DB23D B 2 3/T 3 3 2 5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2、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原 则.25 管 理 能 力.36 信 息 处 理 过 程.47 相 关 利 益 方 权 益.98 服 务 监 督、评 价 与 改 进.1 0附 录 A(资 料 性)安 全 环 境 相 关 标 准.1 2参 考 文 献.1 3D B 2 3/T 3 3 2 5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定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3、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黑 龙 江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黑 龙 江 省 运 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吕 翔 宇、王 业 光、王 国 辉、许 加 利、田 鑫、李 飒。D B 2 3/T 3 3 2 5 2 0 2 21平 台 用 户 信 息 保 护 指 南1 范 围本 文 件 给 出 了 平 台 用 户 信 息 保 护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基 本 原 则、管 理 能 力、信 息 处 理 过 程、相 关 利 益 方权 益、服 务 监 督、评 价 与 改 进 相 关
4、 利 益 方 权 益。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指 导 平 台 用 户 信 息 的 保 护 工 作。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2 8 8 7 计 算 机 场 地 通 用 规 范G B/T 9 3 6 1 计 算 机 场 地 安 全 要 求G B/T 2
5、 0 9 8 5.2 信 息 技 术 安 全 技 术 信 息 安 全 事 件 管 理 第 2 部 分:事 件 响 应 规 划 和 准 备 指 南G B/T 2 0 9 8 5.1 信 息 技 术 安 全 技 术 信 息 安 全 事 件 管 理 第 1 部 分:事 件 管 理 原 理G B/T 2 4 3 6 3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信 息 安 全 应 急 响 应 计 划 规 范G B/T 2 5 0 6 9-2 0 1 0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术 语G B/T 3 1 1 6 7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云 计 算 服 务 安 全 指 南G B/T 3 1 1 6 8 信 息 安 全
6、技 术 云 计 算 服 务 安 全 能 力 要 求G B/T 3 1 7 2 2 信 息 技 术 安 全 技 术 信 息 安 全 风 险 管 理G B/T 3 4 9 4 2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云 计 算 服 务 安 全 能 力 评 估 方 法G B/T 3 5 2 7 3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个 人 信 息 安 全 规 范G B/T 4 0 6 5 2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恶 意 软 件 事 件 预 防 和 处 理 指 南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2 5 0 6 9-2 0 1 0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平 台 p
7、 l a t f o r m充 分 运 用 互 联 网 和 移 动 技 术,构 建 由 数 据 驱 动、平 台 支 撑、网 络 协 同 的 活 动 单 元,在 本 质 上 是 市 场的 具 化,是 一 种 虚 拟 或 真 实 的 交 易 场 所。3.2用 户 信 息 u s e r i n f o r m a t i o n基 于 平 台 提 供 的 服 务,收 集 用 户 喜 好、用 户 细 分、用 户 需 求、用 户 联 系 方 式 等 基 本 资 料 信 息,主 要分 为 描 述 类 信 息、行 为 类 信 息 和 关 联 类 信 息。3.3最 小 元 素 集 合 m i n i m u
8、 m c o l l e c t i o n以 明 确、合 理 的 目 的 收 集 与 用 户 直 接 相 关 的 信 息,并 确 定 对 用 户 权 益 影 响 最 小 的 要 素 范 围。D B 2 3/T 3 3 2 5 2 0 2 22注:直接关联是指没有该信息的参与,无法实现功能。3.4用 户 信 息 主 体 s u b j e c t o f p e r s o n a l i n f o r m a t i o n用 户 信 息 所 标 识 的 自 然 人、法 人 和 非 法 人 组 织。3.5用 户 信 息 管 理 者 a d m i n i s t r a t o r o f
9、 p e r s o n a l i n f o r m a t i o n决 定 用 户 信 息 处 理 的 目 的 和 方 式,实 际 控 制 用 户 信 息 并 利 用 信 息 系 统 处 理 用 户 信 息 的 组 织 和 机 构。3.6用 户 信 息 获 得 者 r e c e i v e r o f p e r s o n a l i n f o r m a t i o n从 信 息 系 统 获 取 用 户 信 息 的 个 人、组 织 和 机 构,依 据 用 户 信 息 主 体 的 意 愿 对 获 得 的 用 户 信 息 进 行 处理。3.7敏 感 信 息 s e n s i t
10、i v e i n f o r m a t i o n一 旦 泄 露、非 法 提 供 或 滥 用 可 能 危 害 人 身 和 财 产 安 全,极 易 导 致 个 人 或 组 织 身 心 健 康、名 誉 受 损 或受 到 歧 视 性 待 遇 等 的 信 息。注 1:个人、法人 和非法 人组织 身份证 件号码 个人生 物识别信 息、银 行账号、通信 记录和 内容、财产信 息、征 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1 4 周岁以下(含)儿童的个人信息等。注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商业秘密等。3.8用 户 一 般 信 息 u s e r g e n e r a l i n f o r
11、 m a t i o n除 用 户 敏 感 信 息 以 外 的 用 户 信 息。3.9用 户 信 息 处 理 p e r s o n a l i n f o r m a t i o n h a n d i n g处 置 用 户 信 息 的 行 为,包 括 收 集、存 储、使 用、加 工、传 输、提 供、公 开、删 除 等。3.1 0去 标 识 化 d e-i d e n t i f i c a t i o n通 过 对 用 户 信 息 的 技 术 处 理,使 其 在 不 借 助 额 外 信 息 的 情 况 下,无 法 识 别 用 户 信 息 主 体 的 过 程。3.1 1匿 名 化 a n o
12、 n y m i z a t i o n通 过 对 用 户 信 息 的 技 术 处 理,使 得 用 户 信 息 主 体 无 法 被 识 别,且 处 理 后 的 信 息 不 能 被 复 原 的 过 程。4 基 本 原 则4.1 总 体 原 则遵 循 合 法、正 当、必 要 和 诚 信 原 则,不 得 通 过 误 导、欺 诈、胁 迫 等 方 式 处 理 个 人 信 息。4.2 目 的 原 则为 实 现 关 联 处 理 目 的,以 用 户 信 息 处 理 为 核 心,采 取 最 小 元 素 集 合 限 度 的 手 段。4.3 公 开 透 明 原 则明 示 用 户 信 息 的 处 理 目 的、方 式
13、和 范 围,强 化 用 户 的 主 体 地 位,保 障 用 户 的 知 情 权 和 决 定 权。D B 2 3/T 3 3 2 5 2 0 2 234.4 质 量 原 则保 证 用 户 信 息 质 量 的 准 确 性、完 整 性、时 效 性,避 免 因 用 户 信 息 不 准 确、不 完 整 对 用 户 权 益 造 成 不利 影 响。4.5 责 任 原 则处 理 者 对 用 户 信 息 处 理 活 动 负 责,将 用 户 信 息 安 全 作 为 工 作 重 点,并 采 取 必 要 的 保 障 措 施。5 管 理 能 力5.1 组 织 的 管 理 能 力5.1.1 明 确 用 户 信 息 保 护
14、 管 理 目 标,规 划 内 容 和 范 围,制 定 信 息 处 理 过 程 管 理 制 度,并 对 过 程 管 理 进行 记 录。5.1.2 建 立 组 织 结 构 框 架 图,规 定 用 户 信 息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或 职 位,明 确 各 岗 位 责 任。注 1:公开用户信息保护负责人,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并报送履行用户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注 2:规定 的中华 人民共 和国境 外的 用户 信息 处理者,需在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境内设 立专门 机构或 者指定 代表,负 责处 理 用 户 信 息 保护 相 关 事务,并 将有 关 机 构的 名 称 或者 代 表 的姓 名、联系 方 式
15、 等报 送 履 行 用 户 信 息 保护 职 责的部门。5.1.3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用 户 信 息 安 全 事 件 应 急 预 案。5.1.4 建 立 定 期 评 估 管 理 制 度,对 处 理 用 户 信 息 遵 守 的 法 律、行 政 法 规 的 情 况,进 行 合 规 审 计。5.1.5 制 定 岗 位 培 训 计 划,进 行 岗 前、在 岗 和 离 岗 管 理,定 期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和 岗 位 培 训。注 1:调查和了解从业人员背景,签署保密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设置相应的条款。注 2:按照管理制度,及时终止离职人员对用户信息的访问权限。5.1.6
16、 建 立 用 户 投 诉 渠 道,用 户 行 使 权 利 方 式 宜 便 捷,拒 绝 用 户 行 使 权 利 请 求 时,应 当 说 明 理 由。5.2 人 员 的 职 业 能 力5.2.1 能 够 掌 握 用 户 信 息 安 全 相 关 法 律、法 规、标 准、管 理 制 度、岗 位 职 责 及 保 密 条 款。5.2.2 能 够 落 实 和 宣 传 用 户 信 息 保 护 策 略,开 展 用 户 信 息 保 护 日 常 管 理。5.2.3 能 够 执 行 用 户 信 息 保 护 制 度,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进 行 用 户 信 息 的 处 理。5.2.4 能 够 分 析 处 理 用 户
17、信 息 保 护 存 在 的 问 题,提 出 风 险 控 制 建 议 和 技 术 改 进 指 导 方 案。5.2.5 能 够 按 照 国 家 网 信 部 门 要 求,监 督 检 查 用 户 信 息 处 理 活 动 全 过 程。注:设置专职 用户信息保护负责人管理岗位。5.3 环 境 的 保 护 条 件5.3.1 建 立 安 全 环 境 保 护 制 度,包 括 但 不 限 于:物 理 环 境、网 络 环 境、计 管 机 环 境 和 应 用 环 境,宜 参考 附 录 A 的 相 关 标 准。5.3.2 建 立 用 户 信 息 存 储 相 关 设 备 和 各 类 介 质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对 设
18、 备 移 入 或 移 出 保 护 区 域,进 行 严 格的 申 请 和 审 批 管 理。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介质、半导体介质和光介质。5.3.3 建 立 机 房 分 区 管 理 制 度,设 置 不 同 区 域,区 域 之 间 设 置 物 理 隔 离 装 置 或 隔 离 标 识,在 重 要 区 域前 设 置 交 付 或 安 装 等 过 渡 区。D B 2 3/T 3 3 2 5 2 0 2 245.3.4 机 房 环 境 安 全 宜 分 类 保 护、多 级 保 护,包 括 但 不 限 于:增 加 防 盗 技 术、安 装 报 警 设 备、布 设 监控 设 施、安 装 空 调 系 统 与 报 警
19、 系 统 联 动 控 制 设 施、防 电 磁 泄 露 装 置,严 格 控 制 静 电 源、安 全 可 靠 及 时 消除 机 房 的 静 电、定 期 对 防 静 电 设 施 进 行 检 测 和 维 护。5.3.5 建 立 物 理 线 路 安 全、物 理 访 问 控 制、电 力 供 应 安 全 保 障 制 度。5.3.6 计 算 机 场 地 基 础 建 设 符 合 G B/T 2 8 8 7,计 算 机 场 地 安 全 保 障 符 合 G B/T 9 3 6 1 的 相 关 规 定。5.3.7 制 定 应 用 环 境 运 行 管 理 制 度,包 括 但 不 限 于:测 评 机 构、设 备 供 应
20、商、电 信 运 营 商、外 来 参 观人 员。6 信 息 处 理 过 程6.1 收 集6.1.1 概 述履 行 用 户 信 息 收 集 管 理 制 度,明 确 用 户 信 息 收 集 目 的、范 围、方 法 手 段、处 理 方 式 等 内 容,保 障 用户 信 息 的 质 量 和 准 确 性。宜 采 取 显 著 标 注 的 方 式、清 晰 易 懂 的 语 言,真 实、准 确、完 整 地 告 知 用 户,并在 充 分 知 情 的 前 提 下 使 用 户 自 愿、明 确 地 作 出 单 独 同 意。6.1.2 收 集 目 的基 于 为 用 户 提 供 服 务、与 用 户 建 立 联 系、改 善 服
21、 务 质 量 等 目 的 收 集 和 使 用 用 户 信 息。注:提示用户提供用户信息后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不提供用户信息可能出现的后果。6.1.3 收 集 范 围收 集 范 围 包 括 用 户 信 息 和 用 户 敏 感 信 息,用 户 信 息 包 括 以 电 子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记 录 的 已 识 别 或 者 可 识别 的 个 人、法 人 和 非 法 人 组 织 有 关 的 各 种 信 息,不 包 括 匿 名 化 处 理 的 信 息。用 户 敏 感 信 息 包 括 生 物 识 别、宗 教 信 仰、特 定 身 份、医 疗 健 康、金 融 账 户、行 踪 轨 迹 等 信 息。注 1:用
22、户敏感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注 2:收集未成年人用户信息前,需征得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的明示同意,未满 1 4 周岁的,需征得其监护人的明示同意。6.1.4 方 法 手 段信 息 收 集 前,确 认 数 据 来 源 的 合 法 性,保 存 期 限 以 实 现 处 理 目 的 所 必 要 的 最 短 时 间。采 取 最 小 元 素集 合 确 定 收 集 内 容,仅 采 用 已 告 知 的 技 术 手 段 收 集 用 户 信 息,不 采 取 隐 藏 的 技 术 手 段 收 集 用 户 信 息。在公 共 环 境 下,收 集 用 户 信 息
23、 的 客 户 端 采 用 隐 蔽 去 标 识 化 处 理 的 输 入 方 式。注:如果是通过交易得来的数据,明确交易对象和过程的合法性。6.1.5 处 理 方 式宜 按 照 收 集 目 的,立 即 对 收 集 的 用 户 信 息 进 行 去 标 识 化 处 理,不 对 用 户 信 息 进 行 其 他 不 相 关 的 处 理。未 经 用 户 信 息 处 理 者 同 意,受 托 人 不 得 转 委 托 他 人 处 理 用 户 信 息。对 用 户 信 息 的 处 理 采 取 相 应 技 术 管 理措 施,保 障 用 户 信 息 的 安 全。6.2 存 储D B 2 3/T 3 3 2 5 2 0 2
24、 256.2.1 概 述履 行 用 户 信 息 存 储 管 理 制 度,对 信 息 系 统 用 户 进 行 分 类 管 理,建 立 用 户 分 类 清 单,明 确 用 户 信 息 存储 的 信 息 存 储 时 限、原 始 信 息 存 储、敏 感 信 息 存 储、境 内 存 储、停 止 运 营 存 储、存 储 安 全 等 内 容,保 障用 户 信 息 的 存 储 安 全。6.2.2 信 息 存 储 时 限基 于 实 现 用 户 信 息 授 权 使 用 的 目 的,明 确 用 户 信 息 存 储 期 限 所 必 需 的 最 短 时 间,超 出 约 定 存 储 期 限后,采 取 删 除 或 匿 名
25、化 处 理。注: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或者用户另行授权同意的除外。6.2.3 原 始 信 息 存 储单 独 存 储 用 户 的 原 始 信 息,加 强 访 问 和 使 用 的 权 限 管 理,保 证 收 集 的 用 户 信 息 不 被 其 他 设 备 或 程 序非 授 权 获 取 或 篡 改。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要与个人身份信息分开存储,宜通过存储个人性别信息的摘要信息,在采集终端中直接使用个 人生 物识 别 信息 实现 身 份识 别、认 证等 功能;在 使 用面 部识 别 特征、指 纹、掌纹、虹膜 等实 现 识别 身份、认证等功能后,删除可提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原始图像。6.2.4 敏 感 信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23 33252022 平台用户信息保护指南 3325 2022 平台 用户信息 保护 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