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6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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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 56 及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下列关于共同抵押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共同抵押属于连带抵押B.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分别行使抵押权C.共同抵押是为担保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清偿而设立的抵押权D.共同抵押属于按份抵押2.下列选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分数:2.00)A.赠与B.委托C.遗赠D.买卖3.下列选项中,属于代理情形的是( )。(分数:2.00)A.甲委托乙把自己的孩子从幼儿园接回来B.丙接受丁的委托,以丁的名义与戊签订买卖合同C.赵某
2、接受钱某的委托,将钱某不接受缔约要求的意思表示向孙某做了回复D.远大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李某与宏远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签订加工承揽合同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 1 年,超过 1 年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该 1 年期间属于( )。(分数:2.00)A.诉讼时效B.取得时效C.期 HD.除斥期间5.甲挑唆乙(甲、乙均已成年)去打正在熟睡的狗,狗被激怒后追乙,恰巧丙经过,乙便躲在丙的身后,狗将丙咬伤。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丙有权要求狗的主人承担侵权责任B.丙有权要求乙承担侵权责任C.丙有权要求甲、乙承担连带侵权责任D.丙有
3、权要求甲、乙承担侵权责任,但无权要求狗的主人承担侵权责任6.甲、乙租用丙的房屋一间,后经丙同意将该房屋转租给丁,丁利用该房屋存放化学原料,后丁在堆放原料的过程中造成该房屋墙体受到腐蚀。对房屋因腐蚀受到的损失( )。(分数:2.00)A.甲、乙共同承担责任B.丙承担责任C.丁承担责任D.甲、乙和丁承担连带责任7.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民法上孳息的是( )。(分数:2.00)A.牛腹中怀的小牛犊B.兑换国库券获得的利息C.未收割的庄稼D.供气管道输送的煤气8.根据商标法规定,下列商品、服务或标志能够申请商标注册的是( )。(分数:2.00)A.“大豆”牌豆油B.QQ 手机消息铃声C.“江南牦牛”牌
4、牛骨酒D.“黑鬼”牌牙膏9.甲、乙二公司在丙地签订购买甲公司在丁地的房屋一幢,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交付房产的履行地点是( )。(分数:2.00)A.甲公司所在地B.乙公司所在地C.丙地D.丁地10.甲委托商人乙出售一批瓷器,约定每套瓷器的价格为 3000 元。乙以每套 3100 元的价格出售了各套瓷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乙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B.乙出售瓷器的买卖合同对甲不发生法律效力C.乙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D.乙出售瓷器的买卖合同无效11.甲、乙、丙、丁四人外出打猎,四人不约而同地朝同一方向射击奔跑的野兔,碰巧戊经过此地,结果被一颗
5、子弹打伤,但无法查明是哪一颗子弹打中的。则下列选项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甲、乙、丙、丁的行为属于共同危险行为B.甲、乙、丙、丁四人应当对戊的人身伤害承担连带责任C.如果四人射击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则不承担侵权责任D.如果戊能够指认丁是具体侵权人,则甲、乙、丙可以免责12.某女甲到乙酒店吃饭,酒店工作人员以“甲相貌丑陋”,怕影响生意为由拒绝其人内,则( )。(分数:2.00)A.甲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B.酒店乙侵犯了甲的名誉权C.酒店乙侵犯了甲的隐私权D.酒店乙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6,分数:12.00)13.甲、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于 3 月 1 日
6、前交货,乙收到货后 3 个月内付款。到了 3 月 1 日,甲发现乙的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甲于是停止交货。乙得知后向甲声称愿意以自己的一幢大楼抵押给甲,该大楼的价值远在货款之上。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甲有权解除合同,因为乙的财产状况严重恶化B.甲可以继续中止合同的履行,直到乙的财产状况好转C.甲有权拒绝乙提供的抵押,并解除合同D.甲应当恢复自己的履行并发货14.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分数:2.00)A.请求书B.相关图片或者照片C.说明书及其摘要D.权利要求书15.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
7、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分数:2.00)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16.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同履行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对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标的物属于动产的,则应当在接受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B.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C.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应
8、当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17.下列选项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 )。(分数:2.00)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C.赠与合同D.加工承揽合同18.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担保物权具有独立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B.最高额抵押权不具有从属性特征C.以本票设定质权的,质权自本票交付之日起成立D.留置权人对留置的动产所生孳息享有所有权三、简答题(总题数:1,分数:2.00)19.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和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分数:2.00)_四、辨析题(总题数:2,分数:4.00)20.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君
9、子爱财,取之有道”,请运用民法有关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21.民间有一种说法,“许愿就是债,欠了不容赖”,请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和民法有关的知识理论对该说法进行辨析。(分数:2.00)_五、法条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8.0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分数:8.00)(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数:2.00)_(2).本条规定中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有哪些情形?“赔偿损失”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分数:2.00)_(3).如何确
10、定因违约所致的损害赔偿的数额?(分数:2.00)_(4).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各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分数:2.00)_六、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0)杨某自幼丧父,和母亲吉某相依为命生活,感情甚深。吉某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毅力,不但将女儿杨某拉扯大,而且靠经商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自己买了一套住房,并有个人存款 12 万元。女儿杨某成家后,也非常孝敬母亲,和丈夫张某及女儿张乙随母亲一起居住,经常帮助母亲。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01 年 2 月,吉某外出进货时,不幸遇害。杨某悲痛欲绝,竞也在几天后因过度伤心死亡。此后,已经多年不来往的吉某的弟弟吉甲突然向张某提出,吉某的女儿杨某已经死亡,
11、现在只有自己才是吉某唯一的亲人,应该继承其全部遗产。张某不同意,二人争执不下,吉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张某的妨害,实现自己的继承权。问:(分数:4.00)(1).如何认定本案的性质?为什么?(分数:2.00)_(2).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分数:2.00)_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 20 辆汽车,货款总价值 1000 万元,甲公司先预付车款的 20,即 200 万元,剩余的车款 800 万元在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合同签订后,乙公司考虑到甲公司有可能将汽车私自转卖,便要求甲公司找个有实力的公司担保。甲公司找到了丙公司,由丙公司为甲公司的余欠货款提供担
12、保,保证合同约定:“若甲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还款无望,但甲公司对丁公司有债权 800 万元,乙公司见丁公司的经营状况比甲公司好一些,于是经三方协商,甲公司将 800 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公司。丙公司对上述事实毫不知情。半年期至,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 800 万元,但此时丁公司由于拖欠银行贷款无力清偿,已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请回答以下问题:(分数:6.00)(1).如何认定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性质?为什么?(分数:2.00)_(2).甲公司将 800 万元债务转移
13、给丁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3).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为什么?(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 56 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下列关于共同抵押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共同抵押属于连带抵押 B.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分别行使抵押权C.共同抵押是为担保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清偿而设立的抵押权D.共同抵押属于按份抵押解析:解析:A 项表述正确、D 项表述错误:共同抵押属于连带抵押。抵押权人可以任意就共同抵押物的某一抵押
14、物行使抵押权,也有权整体行使。连带抵押增强了债权担保的效能。B 项表述错误:抵押权人可就标的物共同行使抵押权。如甲对乙享有 20 万元债权,在乙的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约定负担 12 万元,同时丙也提供房屋抵押,约定负担 8 万元。在实现抵押权时,甲应就两幢房屋一并拍卖,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即便实践中可能就一个抵押物就能担保债权的实现,但也必须整体拍卖,以排除后顺位抵押权人的受偿。C 项项错误:C 表述的情形属于最高额抵押权,而不是共同抵押。2.下列选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分数:2.00)A.赠与B.委托C.遗赠 D.买卖解析:解析:单方法律行为与双方法律行为相对应。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基
15、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生效的法律行为,如遗赠、授权行为、行使追认权、抵销权和撤销权的行为等。故选 C 项。而赠与、买卖、互易、委托等都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注意:赠与为双方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法律行为,其不同于遗赠。3.下列选项中,属于代理情形的是( )。(分数:2.00)A.甲委托乙把自己的孩子从幼儿园接回来B.丙接受丁的委托,以丁的名义与戊签订买卖合同 C.赵某接受钱某的委托,将钱某不接受缔约要求的意思表示向孙某做了回复D.远大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李某与宏远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签订加工承揽合同解析:解析:代理的特征之一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但 A 项属于一般的事务性委托,
16、且不涉及第三人,故不属于代理。代理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为意思表示,但 C 项类似于传达、捎口信,没有独立意思,故也不属于代理。法定代表人不同于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二者属于合而为一的关系,D 项也不是代理。故选 B 项。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 1 年,超过 1 年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该 1 年期间属于( )。(分数:2.00)A.诉讼时效B.取得时效C.期 HD.除斥期间 解析:解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多方面的。就本题而言,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 1 年,这属于
17、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如果债权人在 1 年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权利即行消灭,且该 1 年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和延长,所以,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故选 D 项。我国目前尚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故排除 B 项。期日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期日是指某一特定的日期。故排除 C 项。5.甲挑唆乙(甲、乙均已成年)去打正在熟睡的狗,狗被激怒后追乙,恰巧丙经过,乙便躲在丙的身后,狗将丙咬伤。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丙有权要求狗的主人承担侵权责任B.丙有权要求乙承担侵权责任C.丙有权要求甲、乙承担连带侵权责任D.丙有权要求甲、乙承担侵权责任,但无权要求狗的主人
18、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为选非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83 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据此,D 项表述错误,A 项表述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8 条、第 9条第 1 款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B、C 项表述都是正确的。注意:侵权责任法修改了民法通则关于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免责之规定。6.甲、乙租用丙的房屋一间,后经丙同意
19、将该房屋转租给丁,丁利用该房屋存放化学原料,后丁在堆放原料的过程中造成该房屋墙体受到腐蚀。对房屋因腐蚀受到的损失( )。(分数:2.00)A.甲、乙共同承担责任 B.丙承担责任C.丁承担责任D.甲、乙和丁承担连带责任解析:解析:合同法第 224 条第 1 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据此,承租人是甲、乙,因此,应由甲、乙二人共同承担责任,选 A 项。7.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民法上孳息的是( )。(分数:2.00)A.牛腹中怀的小牛犊B.兑换国库券获得的利息 C.未收割的
20、庄稼D.供气管道输送的煤气解析:解析: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果实、动物的出产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如鸡蛋、牛犊、鹿茸、耕种土地收取的粮食等。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如租金、承包金、利息、股息、红利等。故选 B 项。注意:开垦的农田、输送的电力、热力、煤气等,不能认定为孳息。孳息必须是独立的物,而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动物腹中的胎儿不能独立于原物,因此不能认定为孳息。8.根据商标法规定,下列商品、服务或标志能够申请商标注册的是( )。(分数:2.00)A.“大豆”牌豆油B.QQ 手机消息铃声 C.“江南牦牛”牌牛骨酒D.“黑鬼”牌牙膏解析:解析:商标法第 8
21、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据此,B 项表述的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选 B 项。商标法第 11 条第 1 款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据此规定第 2 项,不选 A项。商标法第 10 条第 1 款第(七)项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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