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43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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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 43及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1,分数:58.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合同在本质上属于(分数:2.00)A.行为B.债C.两个单方意思表示D.事件3.拍卖公告属于(分数:2.00)A.要约B.承诺C.要约邀请D.广告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分数:2.00)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24个月5.先诉
2、抗辩权存在于(分数:2.00)A.一般保证B.连带保证C.按份责任D.连带责任6.下列关于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B.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C.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经保证人同意,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D.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
3、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7.定金属于约定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分数:2.00)A.10B.20C.30D.508.当事人对对方行使法定解释权有异议的,可以在约定的异议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合同是否解除。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分数:2.00)A.1个B.3个月C.6个月D.12个月9.多项选择题第 51-5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10.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受有损失的一方
4、享有请求返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务。应予返还的利益,包括(分数:2.00)A.原物B.原物所生孳息C.利用原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D.权利人的间接损失11.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分数:2.00)A.第三人不是当事人B.第三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C.第三人对是否接受权利有选择权D.如果第三人接受,则债务人应当向其履行,但债务人违约时,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第三人拒绝接受,则合同权利由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自己享有12.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分数:2.00)A.拍卖公告B.招标公告C.投标D.竞买人报价13.下列情形之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
5、(分数:2.00)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14.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包括(分数:2.00)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全面履行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15.合同担保中的特别担保方式主要包括(分数:2.00)A.抵押B.质押C.定金D.留置16.关于合同的解除,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B.情势变更可以成为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C.法定解除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
6、对方时解除D.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17.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分数:2.00)A.继续履行B.采取补救措施C.支付违约金D.赔偿损失18.简答题第 56-57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19.简述债权的权能。(分数:2.00)_20.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要件和法律效力。(分数:2.00)_21.简述债的概括承受的发生原因。(分数:2.00)_22.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分数:2.00)_23.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系。(分数:2.00)_24.简述
7、合同的生效要件。(分数:2.00)_25.简述合同无效的情形。(分数:2.00)_26.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分数:2.00)_27.简述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分数:2.00)_28.简述我国合同解释的一般规则。(分数:2.00)_29.法条分析题第 59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民法通则第 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请分析:(分数:4.00)(1).本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其构成要件是什么?(分数:2.00)_(2).该制度的法律效果如何?(
8、分数:2.00)_合同法第 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请分析:(分数:4.00)(1).该条规定的是什么?(分数:2.00)_(2).其构成要件是什么?(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 43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1,分数:58.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
9、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合同在本质上属于(分数:2.00)A.行为 B.债C.两个单方意思表示D.事件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一节中的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法律后果。其次,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平等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协议或合意。最后,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因此合同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其本身是一种行为,是产生债的原因,但合同本身不是债。故本题选 A。3.拍
10、卖公告属于(分数:2.00)A.要约B.承诺C.要约邀请 D.广告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以拍卖方式订立合同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竞买人的应价(或称报价)行为构成要约,拍卖人的买定表示构成承诺。在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合同成立。其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本题选 C。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分数:2.00)A.3个月B.6个月 C.12个月D.24个月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六节中
11、的保证。保证期间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存续期间,亦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个月。故本题选 B。5.先诉抗辩权存在于(分数:2.00)A.一般保证 B.连带保证C.按份责任D.连带责任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六节中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
12、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个月。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可见只有一般保证中才存在先诉抗辩权。故本题选 A。6.下列关于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B.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C.保证期
13、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经保证人同意,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六节中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个月。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A选项
14、正确。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B 选项正确。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债权转让的,无需经过保证人同
15、意,保证人即承担保证责任。故 C选项说法错误。而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D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C。7.定金属于约定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分数:2.00)A.10B.20 C.30D.50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六节中的定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成立或生效、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履行前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定金属于约定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故本题选 B。8.当事人对对方行使
16、法定解释权有异议的,可以在约定的异议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合同是否解除。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分数:2.00)A.1个B.3个月 C.6个月D.12个月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七节中的合同解除的条件。法定解除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约定的异议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合同应否解除。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故本题选 B。9.多项选择题第 51-5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
17、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10.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受有损失的一方享有请求返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务。应予返还的利益,包括(分数:2.00)A.原物 B.原物所生孳息 C.利用原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 D.权利人的间接损失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五章第三节中的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受有损失的一方享有请求返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务。应予返还的利益,包括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利用原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
18、依获益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时,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受益方为恶意时,应返还其取得的全部利益;若利益少于损失,还须就损失与利益之间的差额进行赔偿。本题选 ABC。11.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分数:2.00)A.第三人不是当事人 B.第三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 C.第三人对是否接受权利有选择权 D.如果第三人接受,则债务人应当向其履行,但债务人违约时,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第三人拒绝接受,则合同权利由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自己享有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一节中的合同的种类。以合同目的是否为
19、自己利益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自己享有权利并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权利并使其取得利益的合同。其特征是:第三人不是当事人;第三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第三人对是否接受权利有选择权。如果第三人接受,则债务人应当向其履行,但债务人违约时,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第三人拒绝接受,则合同权利由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自己享有。故本题全选。12.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分数:2.00)A.拍卖公告 B.招标公告 C.投标D.竞买人报价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
20、二节中的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以拍卖方式订立合同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竞买人的应价(或称报价)行为构成要约,拍卖人的买定表示构成承诺。在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合同成立。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招标为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定标为承诺。故本题选 AB。13.下列情形之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分数:2.00)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四节中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可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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