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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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 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 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 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2008 年卷一第 6 题)(A)比较解释(B)历史解释(C)体系解释(D)目的解释2 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
2、立?(2009 年卷一第 9 题)(A)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C)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3 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 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 。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 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 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
3、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责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第 9 题)(A)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B)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C)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 是推理的大前提(D)从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判例法系4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 年卷一第 10 题 )(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 ,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
4、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5 2003 年 7 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 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对于王某遗嘱中“ 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 整个房子的一半 ”,还是“属于父亲份
5、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题)。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第 11 题)(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D)遗嘱中的“ 我的一半财产权” 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6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 100 元商品均送 80 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
6、”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 1000 元商品,返回 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 2 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第 14 题)(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 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B)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D)商场的做法符合“ 权利和义务相一致” 的原则7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7 条第 1 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7、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 7条第 2 款中“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 7 条第 1 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第 13 题)(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8 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
8、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关于这句话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 年卷一第 7 题)(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9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2010 年卷一第 91 题)(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B
9、)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 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10 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 QQ 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第 11 题)(A)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C)法律禁止的行为或
10、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11 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 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 坚持苦行,纯洁如学生,凝神静思,几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 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 年卷一第 8 题)(A)
11、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一体的(B) 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C) 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12 下列哪一表述说明人权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2001 年卷一第 15 题)(A)“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既不知有奴隶,也就无所谓释放”(B)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C) ”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 ”(D)“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13 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
12、,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2011 年卷一第 10题)(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B)民主立法(C)注重效率(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14 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 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 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第 7 题)(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13、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D)司机赔偿 3,000 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15 2012 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第 14 题 )(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
14、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D)从诉讼“ 争点” 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辰开辩
15、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2009 年卷一第 92 题)(A)法院审理案件目的在于获得正确的法律判决该判决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可预测性,还应当在内容上符合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具有正当性(B)在本案中,检察院使用了归纳推理的方法(C)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这主要解决的是事实问题(D)法庭主持的调查和法庭辩论活动,从法律推理的角度讲,是在为演绎推理确定大小前提17 2004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 刑法规定的 信用
16、卡 ,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 年卷一第 51 题)(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18 2011 年 7 月 5 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
17、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 酒后代驾服务规则 ,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 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2011 年卷一第 90 题)(A)属于司法解释(B)属于行政解释(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D)运用了演绎推理19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畅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 3 次到刘某基地掘坟橇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
18、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2 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 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2012 年卷一第 55 题)(A)任意解释(B)比较解释(C)文义解释(D)法定解释20 法系是法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关于法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卷一第 55 题)(A)法系是一个比较法学上的概念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B)历史上曾经存在很多个法系,但大多都已经消亡,目前世界上仅存的法系只有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C)民法法系有编纂成文法典的传统,因此,有成文法典的国家
19、都属于民法法系(D)法律移植是一国对外国法的借鉴、吸收和摄取,因此,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21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2011 年卷一第 52 题)(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 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2 “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一第 52 题)(A)1804 年法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制度、原则的继承(B)国内法不可以继承
20、国际法(C)法的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仅体现空间关系(D)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23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 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第 51 题)(A)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B)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C)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D)解决社会冲突,分
21、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规范作用24 2007 年 8 月 30 日,我国制定了反垄断法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2009年卷一第 54 题)(A)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B)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C)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D)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 (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垄
22、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25 某国跨国甲公司发现中国乙公司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遂起诉要求乙公司撤销该域名注册。乙公司称,商标和域名是两个领域的完全不同的概念,网络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均不属中国商标法的调整范围。法院认为两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应当根据中国法律和该公约处理注册纠纷。法院同时认为,对驰名商标的权利保障应当扩展到网络空间,故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8 年卷一第 92 题)(A)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B)科技的发展影响法律的调整范围而法律可以保障科技的发展(C)国际条约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D)乙公司的辨称
23、和法院的判断表明: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26 “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 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第 51题)(A)法律既可以强化权力也可以弱化权力(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不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D)从法理学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27 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一
24、第 55 题)(A)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之一就在于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B)按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没有必然联系(C)法和道德都是程序选择的产物,均具有建构性(D)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28 公元前 399 年,在古雅典城内来自社会各阶层的 501 人组成的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被告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其因在公共场所喜好与人辩论、传授哲学而被以“ 不敬神” 和“败坏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在监禁期间探视友人欲帮其逃亡,但被拒绝。苏格拉底说虽然判决不公正但逃亡是毁坏法律,不能以错还错。最后,他服从判决喝下毒药而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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