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T 5240-2022 智慧住区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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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DB37/T XXXX2023J XXXXX2023智慧住区评价标准Standard for Evaluation of Smart Residential Area(正式稿)2023-XX-XX 发布2023-XX-XX 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智慧住区评价标准Standard for Evaluation of Smart Residential AreaDB37/T xxxx-202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xxxxx-2023主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施行日期:2023年XX月XX日2023济南前言为进一步做好智慧住区建设和推广工作,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 年第二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18 号)要求,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各地智慧住区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参照国内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础设施;5.综合信息服务平台;6.住区服务;7.住区管理;8.特色创新。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标准在
3、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至山东建筑大学(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1000 号,邮编:250101,电话:0531-86361567,邮箱:)。主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掌控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日照安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纳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济南瑞源智能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人员:张桂青 魏希坡 孙鸿昌 李玉琳 聂元珍 董 波 韩力远 管洪清 孙云雷 刘 旭 杨伟伟 董振东 韩子磊 李成栋 阎 俏 李 恒 翟兆国 邓晓平 夏国义 仲 涛
4、 卢玉昌 黄广国 刘志燕 朱仕和 包西勇 杨 涛 徐 亮 王 颖 隗玉凯 马国庆 王升波 李俊涛 杜忠豪 审查人员:张钊 李歧强 张业政 刘向阳 李志明 迟增伟 郭纪跃 李春光杨学英6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3.1 一般规定.3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4 基础设施.54.1 控制项.54.2 评分项.55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95.1 控制项.95.2 评分项.96 住区服务.126.1 控制项.126.2 评分项.127 住区管理.147.1 控制项.147.2 评分项.148 特色创新.17附录 A 智慧住区评价表.19本标准用词说明.30引用标准名录.317条文说明.
5、338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s.33.1 General requirements.33.2 Evaluation methodology and grade.34 Infrastructure.54.1 Prerequisite items.54.2 Scoring items.55 Integrated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95.1 Prerequisite items.95.2 Scoring items.96 Residential area servic
6、e.126.1 Prerequisite items.126.2 Scoring items.127 Residential area management .147.1 Prerequisite items.147.2 Scoring items.148 Innovation and unique feature.17Appendix A Evaluation form of green smart residential area.19Explanation of words.30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19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
7、visions.3311 总则1.0.1 为促进山东省智慧住区建设与发展,规范山东省智慧住区评价,实现以评促建、构建以人为本的智慧住区的建设目标,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绿色和健康的生活环境,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新建、改建、扩建住区项目评价。1.0.3 智慧住区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语2.0.1智慧住区 smart residential area以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依托物联网感知、大数据应用和智能化管控等技术,建设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设施,实现住区居民生活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
8、的住宅小区。2.0.2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integrated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具有数据获取、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服务功能,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协同运行和优化管控,提供住区服务、住区管理等功能的数字化平台。2.0.3综合安防系统 integrated security system集成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入侵报警、访客管理、停车库(场)管理等多个子系统于统一平台,能够实现安全防范一体化的综合管理系统。2.0.4 住宅小区residential area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专供家庭居住
9、、生活且有统一物业管理的单体建筑或集中建筑区。2.0.5 封闭式住宅小区 closed residential area具有围合结构,进行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2.0.6 城市信息模型 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城市地上地下、室内室外、历史现状未来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构建起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息综合体。3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智慧住区评价应以城镇住宅小区为评价对象。3.1.2 智慧住区评价应满足住区项目已投入运行且至少具有 3 个月运行数据。3.1.3
10、 智慧住区应明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运维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系统平台长期有效运行并不断优化。3.1.4 智慧住区评价应遵循自愿申请、科学分析、客观评价的原则。3.1.5 申请评价方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评价机构应依据本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对最终评价结果负责。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2.1 申请评价方应依据本标准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评价机构应组织专家对申请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根据审查与核查情况出具评价报告,确定评价等级。3.2.2 智慧住区评价指标体系由基础设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住区服务、住区管理 4 类评价指标组成,每一类评价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创新特色
11、为统一设置的加分项。3.2.3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得分值。3.2.4 每一类评价指标的满分值均为 100 分。各类评分项得分与相应权重乘积作为本类指标得分,各类指标及特色创新项权重值见表 3.2.4。表 3.2.4智慧住区各类指标权重指标名称基础设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住区服务住区管理特色创新权重值%30203020103.2.5 智慧住区评价总得分应按下列公式计算:=11+22+33+44+00(3.2.4)式中:评价总得分;14分别为基础设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社区服务、社区管理44 类指标的评价得分;0创新与特色项得分;14分别对应基础设施、综合信息服务平
12、台、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 4 类评价指标的权重;0对应创新特色项权重。3.2.6 智慧住区评价等级共 4 级,分别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2.7 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智慧住区等级应为基本级。3.2.8 智慧住区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要求确定:1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的智慧住区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各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分值的 30%;2 当总得分值分别达到 60 分、70 分、85 分时,智慧住区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54 基础设施4.1 控制项4.1.1 住区实现光纤到户,设计和施工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
13、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 的中的相关规定。4.1.2 住区应设置综合服务中心,并设值班人员和配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运行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热线电话及其它必要的服务设施。4.1.3 住区各类消防设施及系统的设置应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消防验收合格。4.2 评分项4.2.1 基础设施类评分项分为市政设施、安防设施、网络通信设施共三大项,评价总分值为 100 分。4.2.2 市政公共设施设置齐全,施工规范、功能满足居民需求且符合相关标准。评价总分值为 25 分,按下列规
14、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水、电、气、热等市政公共设施设置齐全,设计和施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完好率 100%得 10 分,各类设施设计施工及完好率每一项不满足要求扣 2 分,最多扣 10 分;2住区设置非机动车、机动车车位及其充电设施,其设置位置、数量、消防安全等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住区充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 的相关规定,得 5 分,其中非机动车充电设施 2 分、机动车充电设施 3 分;3住区公共区域照明设施完备且完好率 100%,得 3
15、 分,其中照明设施设计施工满足规范要求 2 分,完好率 1 分;4住区公共区域设置智慧灯杆,整合通信基站、视频监控、公共广播、一6键报警等设施于一体,每整合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5无障碍设施设置满足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 等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的相关规定,得 4 分,其中设计施工满足规范相关规定 2 分,完好率占 2 分。4.2.3 住区安防设施由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报警求助、楼宇对讲系统、
16、公共广播系统等 8 项内容组成,评价总分值为 50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住区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置应按照下列规则进行评价:1)封闭式住宅小区出入口设置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装置、非机动车和人员出入口控制装置,实现对出入小区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得 4分,其中机动车 2 分、非机动车和人员各 1 分;2)重要设备间(包括水、电、气、热、通信等设备间)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停车库安装停车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装置,得 3 分,其中设备间 2 分,停车库 1 分;3)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能接收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并应具有解除门禁控制的功能。控制管理主机发生故障、检修或通信线路故障时,
17、各出入口控制器应能脱机正常工作,得 4 分,每一项不满足扣 1 分,最多扣 4 分;4)出入口控制系统信息存储时间不少于 180d,得 2 分。2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应按照下列规则进行评价:1)住宅小区出入口、主干道、消防通道、电梯间、重要设备间、避难层、寄递物品存放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需要重点监视的区域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得 5 分,以上区域每一处不设扣 1 分,最多扣 5分;2)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体貌特征、衣着特征、活动情况,回放视频应保证人员、车辆、物体等清晰可辨,存储时间不少于 30d,图像像素不低于 1280720,得 3 分,其中图像像素 2 分,存储时间 1 分;3)在住区出入口、
18、内部重点场所设身份识别设备,并能够进行人流量7分析、人员身份识别等功能,得 2 分,其中实现身份识别得 1 分,人流分析得 1 分;4)视频监控数据能够实现与公安、社会治理等部门共享,进行联防联控,得 2 分。3电子巡查系统的设置应按照下列规则进行评价:1)能够依据小区特点设置巡查点和巡查路线,得 2 分;2)巡查系统具备巡查时间、地点、人员、路线等信息的记录、查询等功能,存储时间不少于 30d,得 2 分。4入侵报警系统的设置应按照下列规则进行评价:1)封闭小区设置围界入侵报警系统,重要设备间设入侵报警系统,得1 分,围界和设备间各 0.5 分;2)能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和抗干扰能力合理选用围界
19、入侵探测器,探测范围无盲区,并能通过电子地图等方式显示报警区域,得 1 分;3)能够记录、查询和统计报警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信息,系统布防、撤防、故障和报警等信息存储时间不应小于 30d,得 1 分;4)系统可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当监控室接收到报警信号时,能自动显示相关的视频图像,得 1 分。5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设置应按照下列规则进行评价:1)具有车辆出入信息、日志等记录和管理功能,得 1 分;2)具有车牌识别功能,车牌识别率不低于 98%,抓拍图像分辨率不低于 1280*720,可同时显示并记录出入车辆的车牌号和驾驶员的面部抓拍图像,得 2 分;3)系统能自动及通过人工开启电动栏杆机(道
20、闸),对收费车辆支持自动计费、电子支付,实现便捷通行,得 3 分,其中开启电动栏杆机和电子支付各 1.5 分;4)系统视频图像保存时间不小于 30d,事件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 365d,得 1 分。6 报警求助装置应按照下列规则进行评价:1)住区人员密集及事故多发区域设置报警求助装置,得 2 分;82)报警求助装置与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 110 对接,得 2 分。7 楼宇对讲系统设计应根据安全管理要求,选择对讲或可视对讲设备,具备被访人员通过音视频方式确认访客身份,控制开启出入口门锁的功能,并应按照下列规则进行评价:1)访客呼叫机与用户接收机之间应具有双向对讲功能,得 2 分;2)当受控们开启
21、时间超过预设时长,访客对讲机防拆装置被触发时,应能发出现场警示信息,得 2 分。8 住区设有公共广播系统,得 2 分。4.2.4 网络通信设施网络通信设施包括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移动覆盖、高清电视、信息发布共 5 项,评价总分值为 25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有线网络应按照下列规则进行评价:1)住区有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 100%,得 3 分;2)住户有线宽带接入能力达到 1000M,公共区域有线宽带接入能力达到 1000M,得 2 分;3)住区网络采用无源全光网设计,得 3 分。2住区有无线网络需求的公共场所无线网络信号覆盖率 100%,得 3 分;3移动信号全覆盖应按照下列规则进
22、行评价:1)住区户内、楼梯、电梯内、地下车库等区域移动信号全覆盖,得 4分,每一处不满足扣 1 分,最多扣 4 分;2)住区户内、楼梯、电梯内、地下车库等区域 5G 信号全覆盖,得 3分。4高清数字电视网络接入能力实现住区内全覆盖,得 3 分;5住区设有信息发布设施及系统,得 4 分。95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5.1 控制项5.1.1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架构应遵循安全可控、开放共享的原则,搭建用户统一门户,具有系统集成、数据支撑、应用支撑等要素,实现住区管理和住区服务等功能。5.1.2 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23、GB/T 20271等现行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平台信息安全应满足公安部二级及以上安保等级要求。5.2 评分项5.2.1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类评分项共 4 项,分别为系统集成、数据支撑、应用支撑、统一门户。评价总分值为 100 分。5.2.2 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集成,评价总分值为 30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具有标准的数据接口和支持通用的通信协议,具备与外部平台、内部子系统连接的能力,得 5 分,其中通用接口和协议 3 分,外部、内部对接 2 分;2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可集成综合安防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养老服务、住区商圈、社区党建
24、等系统,每集成 1 项得 4 分,最高 20 分;3实现多子系统的统一管理与互联互通,支持必要的系统联动,得 5 分,其中多系统互联 3 分,联动 2 分。5.2.3 平台数据支撑评价总分值为 30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实现数据实时接入和批量接入,具有统一的数据库,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得 10 分,其中实时接入、批量接入各 2 分,统一数据库 2 分,多源异构数据存储管理 4 分;102具有数据智能统计、实时/离线数据处理、数据模型管理、AI 智慧决策等服务功能,可按需调取相关维度数据,得 10 分,每完项功能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3具有数据可视化展示功能,具备态
25、势展示、历史数据展示、操作日志、空间分析、智能查询等功能,得 10 分,每项功能得 2 分,最高得 10分。5.2.4 应用支撑评价总分值为 30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平台支撑住区管理、住区服务各类应用,支持用户 web 和移动终端访问,得 15 分,实现支撑住区管理、住区服务各 5 分,支持 web 访问 2分,支持移动端访问 3 分;2能够实现第三方的对接,支持调用第三方平台已有功能、共享平台数据:1)能与智慧城市、电子政务等第三方平台对接的能力调用其相关功能,能根据需求共享数据,得 3 分,其中具有对接能力 2 分,共享数据 1分;2)具有实际平台的对接案例,每接入一例案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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