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T 967-2020 党政机关物业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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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080 A 20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967 2020 党政机关物业服务规范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2020 - 08 - 18发布 2020 - 10 - 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967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基本要求 . 1 4 物业项目接管和退出 . 2 5 客户服务 . 3 6 工程服务 . 3 7 秩序维护服务 . 7 8 保洁服务 . 8 9 绿化服务 .
2、10 10 安全管理服务 . 11 11 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 . 11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投诉处理表 . 13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 回访记录表 . 14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 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 15 DB12/T 967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 起草单位: 天津宾馆。 本标准 主要起草人: 高洪升、 侯博、 刘文勇、 高虹文、陆文卓、金兰甫、张国润、梁君、贾龙、胡 建华、宋志宏、刘杰、王雪、李欣、邓墅。 DB12/T 967 2020 1 党政机关物业服务规范 1
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 党政机关 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物业项目接管和退出、客户服务、工程服务、 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安全管理服务、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党政机关物业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50563-2010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3 基本要求 3.1 服务机构 3.1.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党政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职能部门及必要的
4、物业 服务场所,并根据服务项目、现场复杂情况、区域特点和服务面积等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服务人员、服 务设备及用品。 3.1.3 应建立规章制度,包括物业服务方案、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等。 3.1.4 有特定要求的物业服务,应委托专业的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机构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 营业执照,并服从物业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 其中 :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还应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 消防维保机构还应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 3.2 服务人员 3.2.1 物业服务人员包括物业现场管理人员,维修维护专业技术人员,接待服务、会议服务、秩序维 护服务、保洁服
5、务、绿化服务等人员。 3.2.2 应根据物业使用单位需求确定物业服务人员的类别、数量、资质和能力要求,有特殊安全保密 等方面要求的岗位应明确指定服务人员的资质和资历要求,并进行政审。 3.2.3 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知识,从事党政机关物业管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专业技 术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 书,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3.2.4 服务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接受思想教育、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保密等培训,保守工作秘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和使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DB12/T 967
6、2020 2 3.2.5 服务过程中, 应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应遵循服务礼仪,保持良好的精神 状态,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及时提供服务。 3.3 服务场所 3.3.1 物业管理或使用单位应为物业服务提供相对集中、规模合理的物业服务用房。 3.3.2 应按合同约定,在适当位置公示相关服 务信息,如服务人员、服务电话、咨询和投诉处理电话、 服务响应时间等。 3.4 档案管理 3.4.1 建立物业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准确、系统、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3.4.2 信息、档案资料应收集完整,方便查阅,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物业档案:包括
7、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物业承接查验、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等基础 档案和技术档案; 物业服务档案:包括物业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相关资料,以及物业运行、物业维修、物业服 务、投诉处理等记录档案。 3.4.3 应遵守物业使用单位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 得 将资料内容转作其他用途。 3.5 保密 管理 3.5.1 根据物业使用单位的保密需求建立保密制度,按照保密要求管理服务人员。涉密工作岗位和服 务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 3.5.2 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培养服务人员保密意识。 3.5.3 服务人员应履行保密职责并至少做到: 不应翻阅、拍照、复制、抄录文件、资料; 不应以
8、任何形式传播、泄露文件内容、领导谈话内容、领导信息等; 捡到 涉密文件或内部 资料,应按规定及时上交; 清理办公室文件、资料、报纸、杂志、书籍等,应经有关领导同意且有工作人员陪同,不 得 私 自处理; 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不应私自配置、将钥匙带回家或交由非授权人员管理。 3.6 交接管理 3.6.1 交班人应整理好本岗位卫生和值班记录,并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值班情况、未完成工作情况和 注意事项。 3.6.2 接班人应认真阅读 值班记录 ,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开展本班工作。 3.6.3 接班人员若发现交班人员有未完成工作事项,应向交班人员了解清楚,交班人员应给予明确答 复,不能明确答复的或已完成
9、的工作中有明显问题的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值班领导意见及时 进行处理。 4 物业项目接管和退出 4.1 物业服务机构中标后与物业管理或使用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2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物业服务机构应与物业管理或使用单位按 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 内办理退出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工作: 移交保管的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 DB12/T 967 2020 3 与新物业服务机构共同查验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施,形成物业交接查验档案; 提供物业服务期间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移交物业项目外包合同及其他合同; 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配合新物业服务机构
10、接管各类服务岗位,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 其他事项。 4.3 原物业服务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交接手续后,终止物业管理服务活动,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现场。 5 客户服务 5.1 接待服务 5.1.1 在办公楼(区)大厅或公共区域设立接待服务 台,配置专职服务人员,服务时应遵循服务礼仪。 5.1.2 接待服务工作时间应覆盖服务对象工作时间,其余时间设值班人员,并公布值班电话。 5.1.3 提供多种接待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接待、引导、接听电话及收发传真等。 5.1.4 对咨询、建议、求助等事项,应及时处理或答复,处理和答复率 100%,并做好记录。 5.1.5 受理服务事项应进行记 录并存档。
11、5.2 信报服务 5.2.1 正确分理邮件、包裹单和挂号信等各类信报,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5.2.2 对代收的邮件进行登记,并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送达或领取时做好相关记录。 5.2.3 特殊信件、物品应由收件人凭有效证件亲自领取并签收,不应 代领、代收。 5.3 报修服务 5.3.1 在约定时限内处理物业服务对象的报修,维修应及时到位。 5.3.2 报修、维修应做好记录。 5.3.3 对维修项目应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6 工程服务 6.1 主体结构日常维护管理 6.1.1 共用设施应保持完好,不得 随意改变用途 : a) 屋顶:每两年应对屋面防水进行至少一次保养 ,发现问题,及
12、时维修整改; b) 外墙饰面:每年至少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查勘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外墙饰面问题应及时进行 修补,恢复原样;对于外墙渗水的,应作防水补漏后,恢复原样; c) 内墙饰面:每 3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墙面脱落、粉刷面有裂缝应 及时修 补,瓷砖、大理石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整改; d) 公共区域走道及楼梯间: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保养并加强日常巡视,发现有裂纹、龟裂、脱落 等应及时修理; e) 门:发现有生锈、掉漆等故障的,应及时修理或更新; f) 窗:发现五金件松动、脱落、翘曲等故障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新; g) 公共区域地面:发现地砖损坏或裂缝严重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新;
13、DB12/T 967 2020 4 h) 吊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破损的应及时更换。每三年至少查看一次龙骨状况,生锈严重的应 及时更新; i) 玻璃幕墙(包括玻璃门):加强外观检验保养,发现有脱胶的应补胶处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保养; j) 在台风、大 雨等恶劣天气来临前,应对窗户、屋面设施等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以 免发生意外。 6.1.2 共用管线应完好无损,使用正常,无碍观瞻 : a) 管道:每 3年至少进行一次管道外观检验,重点部位可以增加次数(如潮湿管井、重要设备间 等),发现锈蚀严重、保温失效等问题应及时修复; b) 污水井: 每年至少应揭盖检查清理污泥一次; c)
14、 院内路灯及公共照明应保持完好,楼宇电源线路和电气设施设备应安全运行; d) 共用管线等维修应恢复原标准,保持原安全等级。 6.1.3 建筑物范围内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路面平整、无障碍 : a) 人行道、车行道:加强日常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修 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道路保养,松动、 开胶的地面应统一进行修复; b) 井盖、雨水篦子应坚固耐用、方便开启、清洁美观,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c) 地库出、入坡道应安全有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d) 石材台阶、无障碍通道应牢固整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2 外置标示牌日常管理 6.2.1
15、重要设备的标识应清晰明确,易于识别。 6.2.2 管路的必要结点处应有标识,标明类别和内部介质流动方向。 6.2.3 重要设备间的重点设备及截门应标识清楚,明示运行状态(开启或关闭)。 6.2.4 涉及安全的重点设备应设置有必要的操作 提示语。 6.2.5 各类房间应标识清楚,明示用途。 6.2.6 标示牌设置根据需求科学置放,应醒目美观、方便耐用、安全合理、及时更新。 6.3 办公区域给排水设施维护管理 6.3.1 给排水管道进行巡查 检查管道是否堵塞或渗漏;各种井盖是否盖好,有无损坏或丢失;水表装置是否完好,有无反转现 象,有无障碍物影响抄表;管路沿途地面是否有塌陷情况;污水泵运行是否正常
16、,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3.2 阀门井巡查 检查室外阀门是否灵活 、 是否漏水 , 检查阀门保温状况 、有无 杂物堆积。 6.3.3 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清理。 每年应至少清理一次污水井;每半年至少清理一次雨水井、化粪池,疏通 一次污水管道。清掏污物 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周边环境,清掏完毕后应用水清洗地面,确保清洁。 6.3.4 供水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 DB12/T 967 2020 5 生活水泵、排污泵、潜水泵及其电柜等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水池、水箱清洁一年至少两次,清洗 后出具清洗消毒证明。 6.3.5 给排水管道及附件的维修养护 及时处理截门滴、渗、冒等故障;疏通地漏完毕后应做试水试验
17、;更换截门、龙头等末端配件,应 确保上一级截门有效。在维护保养中,不得向管道丢弃杂物,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噪音干扰,影响正常 办公。 6.4 办公区域供配电系统及照明管理 6.4.1 变电站 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电力部门 制定的相关规定制 度;按时巡视各变电站的运行情况;查看变压器的 电压、电流、温升是否在正常数值,监听变压器声响是否正常,检查各搭火点是否紧固;适时查看各操 作机构的链锁及保护是否正确灵活;严密监视变电站二次监测系统运行是否准确正常;定时巡查变电站 的降温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认真做好变电站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搞好室内环境卫生及设备卫生,保 持通风良好。变电站主管人员应按时组织变电站
18、设备年检,确保变电站设备合格有效。 6.4.2 末端配电箱 设备维护人员应认真检查配电箱内电器开关配置安装是否正确;搭火点、接线处接触是否良好且牢 固;强电间内卫生是否整 洁,是否有杂物和易燃物;按期检修末端配电箱;定期进行配电箱内双电源互 投试验,始终保持末端配电箱正常运行状态。 6.4.3 应急发电机组 发电机组主管人员应认真做好机组及配套的其它电器设备的检修工作和每月一次的运行试验,经常 检查发电机储油量和启动电压数值是否正常,详细记录每次检修和运行试验工作,确保应急发电机组始 终处在良好状态,重要部位应急供电安全。 6.4.4 电动机 电动机作为各种设备的动力源,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修
19、保养。主要检修保养电动机的机械部分是 否润滑,是否存在异常声响;额定电流、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值;是否能满足其联动设 备 (如排风机、 补风机、水泵、加压泵等等) 的正常需求等。 6.4.5 照明设施 电气巡查人员应注重巡查庭院灯每晚是否正常使用;景观灯节假日是否按要求全部开启;照明控制 系统是否正常使用;院内灯具安装是否牢固安全、整洁卫生。 6.4.6 UPS、 EPS设备 电气维修保养人员应按期做好 UPS、 EPS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和充放电试验,确保 UPS、 EPS设备电 源切换的灵活性和可靠性,在停电情况下,各种用电设备设施能够得到应急供电。 6.4.7 防雷系统 电气主管人员应按时
20、组织完成每年雨季前的防雷检测,发挥防雷作用,确保防雷系统的设置正确、 符合设计要求、接地 装置的接地阻值在规定的数值内、接地网连接牢固可靠、接地设施工作正常。 DB12/T 967 2020 6 6.5 中央空调主机运行日常管理 6.5.1 中央空调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随时掌握好空调温度控制和调节,使其降温适度。 6.5.2 空调机、制冷机应经常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保持其正常运行。 6.5.3 定期、定时检查系统设备,发现异常迅速查明原因,进行相应维修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6.5.4 发现主机异常或因异常自动停机,半小时内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好有效处理,机组可以再次 启动时,做
21、好机组的启动工作,若故障机组不能启动,应停掉故障设备,做好备用机组启动工作。同时, 将有关情况向领 导进行汇报并做好记录。 6.5.5 中央空调制冷机房,每隔 1h对所辖区域设备设施巡查一次, 2h抄表一次。观察设备运行状况 并做好压力、温度、电流等必要数值的记录,发现属于不正常的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 6.5.6 适时巡查空调制冷主机,了解电机工作状况。 6.5.7 巡查水塔、水泵、膨胀水箱时,应注意水塔以及水箱的水位,观察是否有跑水现象,水泵出入 水压力表是否正常,风扇皮带及传动部分是否需要加油或调整。 6.5.8 定期清洁除污器、冷却塔、补水箱,清洁冷水和冷却水,确保水质良好。 6.5.9
22、 经常巡查机房内污水坑、泵的工作情况,正常情况下水泵应放在自动运行档位,遇到异常 情况 应手动操作,并及时报修。 6.5.10 每日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的卫生清理工作。 6.5.11 保持制冷机房通风设备运行正常,室内通风良好。 6.5.12 室外温度低于 18时应严禁启动制冷主机。 6.5.13 机房温度低于 5时应放空冷凝器内的冷凝水。 6.5.14 做好制冷主机、冷却塔等设备的停机换季工作。 6.6 电梯运行管理 6.6.1 电梯维保单位应在电梯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6.6.2 电梯维保单位应及时做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并完成复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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