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试卷19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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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试卷 19及答案解析(总分:7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清朝最高监察机关是( )。(分数:2.00)A.都察院B.御史台C.审刑院D.大理寺3.唐朝实行赋税改革,实行夏、秋两季和户等征税,该法律称为( )。(分数:2.00)A.均田法B.租庸调法C.两税法D.一条鞭法4.下列关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十恶大罪,罪犯本人一律适用死刑B
2、.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C.出罪者举轻以明重D.自首减免刑罚,但自首不尽、不实者,不适用自首5.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式意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是( )。(分数:2.00)A.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B.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C.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D.政治协商会议6.唐朝将“六赃”犯罪中的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称为( )。(分数:2.00)A.受财枉法B.受财不枉法C.受所监临财物D.坐赃7.下列关于清末对诉讼法编纂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的编纂完成标志着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近代化B.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草案
3、C.清末制定的法院编制法规定清末实行三级三审制D.清末制定的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是清末实际参照的主要诉讼法规范8.北洋政府的下列立法活动中,最能体现其法制具有封建色彩的是( )。(分数:2.00)A.颁布“天坛宪草”B.颁布戒严法C.修订暂行新刑律D.制定徒刑改遣条例9.革命根据地时期增加“同中农巩固联合”条文的宪法性文件是( )。(分数:2.00)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C.抗日救国十大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0.廷杖制盛行于( )。(分数:2.00)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11.下列有关宋朝法律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宋朝对犯人推翻
4、原有口供的,采取翻异别推实施重审B.宋朝在行政立法上将行政权分为枢密院、中枢门下和三司使以削弱相权C.编敕和编例是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D.宋朝将徒刑折为脊杖,并于本地配役一年12.下列关于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汉朝在地方实行郡、县两级制B.宋朝在地方上实行州、郡、县三级制C.元朝在地方上大体实行省、路、府、县四级制D.明朝在地方上实行省、路、府、县四级制13.最早引进“自由心证制度”的诉讼法典(或草案)的是( )。(分数:2.00)A.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B.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C.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D.中华民国刑法14.管制刑出现于( )。(分
5、数:2.00)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B.抗日民主政权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D.清末二、多选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5.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16.关于唐朝刑罚适用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有( )。(分数:2.00)A.公罪从重,私罪从轻B.类推制度就是指“轻其所轻,重其所重”C.犯十恶者,累犯加重处罚D.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17.在中国近代宪政史上,规定采取责任内阁制的宪法性文件(草案)有( )。(分数:2.00)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中华民
6、国训政时期约法C.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D.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18.下列有关元朝行政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提刑按察司是元朝在行省以下设立的地方司法监察机关B.大宗正府是元朝设置的掌管全国宗教事务和宗教审判的机构C.元朝的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种,该考试选官形式为明朝沿用D.元朝首创了经义取士的科举考试形式19.唐朝规定的财产继承方式有( )。(分数:2.00)A.代位继承B.法定继承C.遗嘱继承D.户绝继承20.下列有关我国近代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沈家本主持了清末修律工作B.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采取总
7、统制的共和政体C.北洋政府以大清新刑律为蓝本制定了专门的刑法典暂行新刑律D.南京国民政府刑法典从西方引进了保安处分制度2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存在的缺陷表现在( )。(分数:2.00)A.混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的界限B.阶级路线上搞“左”倾关门主义C.国家结构问题上照搬苏联经验D.政权性质上将资本家、富农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予以剥夺22.下列选项中,属于唐律“十恶”罪中有关违反封建伦理性犯罪的有( )。(分数:2.00)A.不道B.不孝C.不义D.不睦23.下列有关清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清朝人关后制定的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是大清律集解B.清朝制定的
8、“例”中,最重要的例是“条例”C.清朝对于以文字锻炼成狱的,一般以“谋大逆”论处D.清朝的死刑有斩立决和绞立决之分24.抗日民主政权调解的种类包括( )。(分数:2.00)A.民间调解B.群众团体调解C.政府调解D.司法调解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25.三、简答题第 64-66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26.简述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分数:2.00)_27.简述“天坛宪草”的内容特点。(分数:2.00)_四、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6.00)28.四、分析题第 67-69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9、上。(分数:8.00)_明史刑法志一:五刑之外,徒有总徒四年,(遇例减一年者),有准徒五年,(斩、绞、杂犯减等者。)流有安置,有迁徙,(去乡一千里,杖一百,准徒二年。)有口外为民,其重者曰充军。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终身,有永远。二死之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充军、凌迟,非五刑之正,故图不列。凡徒流再犯者,流者于原配处所,依工、乐户留住法。三流并决杖一百,拘役三年。拘役者,流人初止安置,今加以居作,即唐、宋所谓加役流也。徒者于原役之所,依所犯杖数年限决讫,应役无得过四年。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分数:
10、8.00)(1).请根据该段文字说明大明律在“五刑”之外所规定的刑种。(分数:2.00)_(2).请根据该段文字说明充军刑适用情形的发展。(分数:2.00)_(3).请根据该段文字说明凌迟和徒流再犯者的刑罚适用情形。(分数:2.00)_(4).请根据该段文字评价明朝刑罚制度的发展。(分数:2.00)_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试卷 19答案解析(总分:7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清朝最高监察
11、机关是( )。(分数:2.00)A.都察院 B.御史台C.审刑院D.大理寺解析:解析:明、清时期的中央最高监察机关称为都察院。故选 A项。御史台是隋、唐、宋、元时期的中央最高监察机关的名称,后被明太祖朱元璋改为都察院。审刑院是宋朝独有的监督三法司的皇帝御用机关。大理寺是明、清时期中央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但北齐至宋朝时期是审判机关。3.唐朝实行赋税改革,实行夏、秋两季和户等征税,该法律称为( )。(分数:2.00)A.均田法B.租庸调法C.两税法 D.一条鞭法解析:解析:两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基本原则是量出以制人,即国家根据当年财政支出的预算确定当年赋税的总额,然后到各地分派征收。 第二
12、,按户等征收,即各地根据每户土地和财产的多少评出户等,然后按户等的高低征收多、少不同的赋税。 第三,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秋两季征税,正是两税法名称的由来。两税法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税制改革。故选 C项。一条鞭法是明朝内阁大学士张居正于 1581年改革时推行的税制改革措施,一条鞭法并非大纲规定掌握的内容。D 项为干扰项。4.下列关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十恶大罪,罪犯本人一律适用死刑B.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 C.出罪者举轻以明重D.自首减免刑罚,但自首不尽、不实者,不适用自首解析:解析:十恶大罪,罪犯本人一律适用重刑,但未必适用死刑。故 A项
13、错误。人罪者举轻以明重,出罪者举重以明轻,C 项表述正好反了,故错误。自首减免刑罚,但自首不尽、不实者,也适用自首,只不过以不实、不尽之罪处罚。故 D项错误。5.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式意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是( )。(分数:2.00)A.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B.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C.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D.政治协商会议解析:解析:国民政府的实权机关是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形式意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民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民大会),其常设机关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国民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政治协商会议属于国民党形式上的各党派参政议政组织。故选 C项。6.唐朝将“六赃”犯罪中的监临主
14、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称为( )。(分数:2.00)A.受财枉法B.受财不枉法C.受所监临财物D.坐赃 解析:解析:唐律首次将六种非法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归纳到一起,冠以“六赃”之名。据唐律疏议杂律规定:“赃罪正名,其数有六,谓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并坐赃。”可见,“六赃”罪包括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其中,除了强盗、窃盗外,都是官吏所犯的赃罪。凡是犯“六赃”罪的,处刑较重。“受财枉法”,是指“受有事财而为曲法处断”的行为,即官吏收受当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开脱罪责。“受财不枉法”,是指
15、“虽受有事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是指“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的行为,一般是主管官员私下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强盗”,是指“以威若力而取其财”的行为,即以暴力或暴力威胁而取他人财物。“窃盗”是指“潜形隐面而取”的行为,即秘密占有不属于自己的官私财物。“坐赃”,唐律疏议解释道:“然坐赃者,谓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而罪由此赃,故名曰坐赃致罪。”即非监临官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本不当得的财物。可见,选 D项。7.下列关于清末对诉讼法编纂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的编纂完成标志着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近代化B.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第
16、一部民事诉讼法典草案 C.清末制定的法院编制法规定清末实行三级三审制D.清末制定的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是清末实际参照的主要诉讼法规范解析:解析:A 项表述错误: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的编纂完成标志着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近代化的开始,但并没有完成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近代化,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近代化的完成是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B 项表述正确: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草案,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典编纂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C 项表述错误:清末制定的法院编制法规定清末实行四级三审制。D 项表述错误:清末制定的各级审判庭试办章程才是清末实际参照的主要诉讼法规范,而不是大理院审判编制法。8.北洋政府的下列立法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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