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20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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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20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2009 年 4 月,乔某因为严重肠炎到某省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手术很顺利,伤口也愈合得很快。但出院后,却时常感觉到腹内疼痛。2010 年 7 月,经另外一家医院诊治,其腹腔内尚留有手术用的纱布。乔某认为,从 2009 年 4 月至今,自己未在任何医院进行过手术,所以这块手术纱布肯定是省人民医院留下的,于是要求医院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而医院拒绝赔偿并坚持认为手术是正常的,但拒不提供病历和手术器械清单。乔某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请问: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医院和乔某的证明责任应该如何分
2、配?1 郭冬是个体户老刘的雇工。2009 年 3 月 8 日,郭冬开车拉货返回老刘的商店途中,撞伤了下班后回家的卢小美。卢小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要求郭冬赔偿。经郭冬所在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卢小美与郭冬达成协议:郭冬一次性赔偿给卢小美 2 万元,卢小美以后不得再以此事提出其他要求。卢小美出院一个月后按医院的要求进行复查,结果表明,因创伤不能根治,将会留有后遗症。卢小美觉得郭冬的赔偿太少,又去与郭冬交涉,但郭冬拒绝再给卢小美任何赔偿。卢小美欲向法院起诉。问题:2 卢小美在向法院起诉之前与郭冬进行交涉,双方自愿调解并达成协议:由郭冬再付给卢小美 1 万元。双方请求人民法院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制
3、作判决书,人民法院是否准许?3 设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后主持调解,卢小美与郭冬达成调解协议:由郭冬再付给卢小美 1 万元。法院向卢小美送达调解书时,卢小美表示郭冬给的赔偿还是太少,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人民法院又主持调解了两次均告失败,遂要双方当事人回去好好商量一下,意见一致了再来法院。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4 设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卢小美与郭冬达成协议,由郭冬再向卢小美赔偿 1 万元,并且当庭将钱款交付。这些情况均被记人笔录,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都签了名。次日,卢小美反悔。在这种情况下,调解的效力如何?为什么?5 设卢小美在反悔时,声称法院在调解之前没有征得其同意,并且在调解过程中,审判员 A
4、 也几次向卢小美声明本院的院长与郭冬的父亲是表兄弟,暗示卢小美见好就收。正是在这种压力下,卢小美才同意调解。在这种情况下,卢小美可以采取何种补救措施?为什么?5 2015 年 9 月 1 日,贾小平、金山、宋里(担保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一份,约定:金山向贾小平借款 100 万元,借期 90 天,自 2014 年 9 月 24 日始至2014 年 12 月 23 日止:利息按月利率 3按月结算。同日,贾珞将 100 万元款项转账汇人金银芳账户。金山于借款后支付贾珞第一个月的利息 3 万元。随后金山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偿还贾小平 15 万元,宋里于 2014 年 12 月 11
5、日还款 7 万元。2015 年 1 月 10 日,由于多次催款未果,贾小平以金山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015 年 1 月 14 日法庭第一次开庭。在 2015 年 1 月 17 日,贾小平、金山、宋里见面,宋里当着贾小平的面出具一份欠条,载明:借款人金山的债务由宋里承担,经结算,截至 2014 年 12 月 13 日尚欠贾小平共计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债权人贾小平有权随时要求本人还款付息。出具本欠条后,贾小平与金山之前的所有欠条均作废,欠款全额以本欠条为准。借款人未按要求还款付息的,债权人可向金东区人民法院起诉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二次开庭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
6、5 日。6 在第一次开庭过程中,贾小平请求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利息,而金山提出反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7 如果在法庭辩论终结前,贾小平经法院审查撤诉,对于金山提出的反诉,应如何处理?8 第二次庭审过程中,宋里要求参与到诉讼中,法院应当如何处理?8 王京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08 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由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登记费” 。王京和超凡职业学校均依约办事,很快便领到了营业执照,饭店登记注册为“山东
7、省超凡职业学校餐饮服务中心”。为了对外营业,王京以饭店的名义与个体户张保签订了装潢饭店的协议,总价款 10 万元。饭店装潢好后,王京并未按协议付款,张保几次催要,王京均找借口推托。张保之妻赵霞因与王京之妻李兰有宿怨,极力劝张保去人民法院起诉。张保说王京与他多年同学,关系一直不错,王京肯定是一时经济紧张,再等一段时间再说。半年以后,王京仍未还款。问题:9 如果赵霞一气之下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京还款。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10 如果张保最终明白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决定起诉。但因受其妻的怂恿,起诉时以王京之妻李兰为被告。人民法院对此是否应当受理?11 如果
8、张保起诉时以王京为被告,在一审审理的过程中提出王京与本案审判长是同学,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判,故不应由该人民法院审理,而应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此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12 如果张保起诉时以超凡职业学校为被告,但在起诉书中指明王京与学校的关系,对此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13 如果王京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认为张保之妻赵霞欠妻子李兰 5 万元逾期未还,要求原告偿还其欠款及利息。此反诉能否成立?为什么?14 张保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提出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此时法院该如何处理?14 甲市 A 区的王某到甲市商业银行的 A 区某储蓄所存款,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存款单上误将王某所存金额打印成 16 万元,
9、而王某实际所存金额仅为 16000 元。后储蓄所工作人员发现,便找到王某要求改正存款单,但王某不同意。于是该储蓄所向 A 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返还存单进行更改。 A 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银行目前并未发生损失,决定对该案不予受理。甲市商业银行不服该决定,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不予受理。此时,王某向 A 区人民法院起诉甲市商业银行,要求其按照存款单上的金额支付其 16 万元人民币。法院受理后,王某称其妻子生病,希望法院能根据存款单对其中 10 万元先予执行。在一审庭审过程中,甲市商业银行提出反诉,要求法庭认定王某的存款数额为16000 元,载明 16 万元的存款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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