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25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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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52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案情: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章、郭劳动报酬 8000 元一直未付。张、郭二人经商量,将赵 15 岁的女儿 A 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虽经郭、章二人多次催促,赵仍不付报酬。于是二人商定将赵的女儿卖掉。在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将 A 奸淫。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章郭二人以 10000 元将 A 卖给了陈某。陈某买回 A 后要与 A 结成夫妻,遭到 A 的拒绝。陈某遂想劝说 A 同意,但又担心 A 逃走,便将 A 关在房间里反锁了 1 个多月,但 A 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 A 年纪小
2、,太可怜,便让 A 返回了原籍。这样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章某,让章某退回自己的 10000 元钱。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章某的一辆价值 4000 元的摩托车骑走。问题:根据上述案情,分析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2 公民高治、杜焘为同一苏式居民楼邻居,高治住楼上,杜焘住楼下,现因高治希望卖出其房,杜焘找高治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杜焘以 80 万元价钱购买高治的房产。次日,高治的姐姐张风来看望高治,并提出愿出资 90 万元买高治的房产,高治又与张风订立书面合同,并于当天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请问:2 高治与杜焘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杜焘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3 高治与张凤之间的
3、合同是否成立?张凤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4 如果张凤明知高治与杜焘有合同在先,仍订立合同并出资购买高治的房产,张凤是否能取得该房所有权?5 如果张风住人该房后,杜焘拒绝张凤从楼梯上下,并拿出其产权证,产权证的确将楼梯产权确认给杜焘,杜焘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6 如果张凤住人该房后,杜焘每晚卡拉 OK 直至深夜,这种行为是否侵犯张凤的合法权益? 6 1998 年 7 月 2 日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明,并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7 月 8 日犯罪嫌疑人王明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 5 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7 月 9 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 5 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
4、保证人,王明被取保候审。后经侦查发现,该公司自 1996 年到1998 年间,共偷税漏税 50 万元,检察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 50 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该案于 1999 年 8 月 1 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对该公司判处 200 万元的罚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王明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抗诉期满后,对该公司判处的罚金一审法院即交付执行。二审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定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 7 年。7 该案中人民检察院有哪些程
5、序不合法?8 该案中二审人民法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9 2005 年 3 月 28 日凌晨 3 时许,凌峰酒后驾驶一辆现代牌吉普车,行至 F 市长途客车站门前公路时,因汽车的左侧倒车镜将行人裴沙剐碰,倒车镜玻璃片被剐掉,凌峰遂下车与裴沙发生争执、撕扯。裴沙先跑向某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凌峰便驾车追撵至该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西出口,裴沙见状,转身跑向 F 市百货大楼正门门前的休闲广场上,凌峰随后掉转车头继续追撵,并越过路边石,从行人通道口冲人该广场,将被害人裴沙撞倒,后逃离现场。裴沙被撞倒后死亡。凌峰于作案当日早 8 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技术鉴定:凌峰静脉血液中含乙醇,其浓度为 43.00mg/
6、100ml 血,血液中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据法医鉴定:裴沙系因头部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导致颅脑损伤,又引起血液吸入性窒息死亡。 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10 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回答了辩护人、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发问。庭审中合议庭对戊的证言及其他证据发现疑问,遂宣布休庭,就被害人死亡时间及原因进一步调查核实。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发现被告人乙
7、尚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当庭提出要求撤回起诉,法庭审查后作出同意撤回起诉的决定。重新起诉后,甲、乙分别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原告损失 10 万元。宣判后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仅就乙的犯罪部分进行了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维持了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卷四真题试卷第 3 题)问题:请指出以上案例中在程序方面的不当之处,并简要分析原因。二、论述题11 公司法修订后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形式,并对一人公司做出了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严格的规定,请你运用你所掌握的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结合目前的社会状况,谈谈对一人公司的看法。三、选答题12 由于司法是以法律规则为标准的对人的行为
8、的判断,所以,一般情况下,依据规范性的法律进行思维是法官正当的思维方式。但鉴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立法的滞后性、局限性以及不完备性等因素,使得法官对社会冲突的解决,往往存在着规范性法律的适用效果与社会共同认知之间的不和谐,其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要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实现判决与公众接受的一致,司法裁判的价值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问题 1说明民意和诉讼法上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原则之间的区别及理论基础。2从司法的原则的角度阐述应当如何处理民意与司法的关系。3从法的渊源的角度阐述非正式法源作为司法裁判依据的必要性。答题要求 1在上述 3 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
9、作答;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4字数不少于 500 字。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52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1)章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对拐卖妇女罪应按基础法定刑量刑。(2)郭某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对拐卖妇女罪应按照第二档法定刑量刑。(3)对于陈某应当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但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试题解析】 (1)章某和郭某为讨回自己的劳动报酬扣押赵某的女儿 A,构成非法拘禁罪;后来因为讨不回报酬便临时起意将
10、 A 卖掉,并且开始寻找买主,构成拐卖妇女罪。(2)章某和郭某事先通谋扣押 A,并且共同实施了扣押的行为和拐卖的行为,成立共同犯罪。对于章某和郭某,二人均应按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3)由于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郭某在章某不知道的情况下将 A 奸淫,因此对于强奸 A 的行为,章某不负法律责任,由郭某单独负责。因此,章某和郭某对于拐卖妇女罪应适用不同的法定刑,其中章某按拐卖妇女罪的基础法定刑量刑,郭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构成刑法第 240 条第 1 款规定的拐卖妇女“情节严重”,法定刑升格。(4)陈某明知道 A 为被拐卖的妇女仍然加以收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陈某担心 A 逃走,便将
11、其反锁在房间里 1 个多月,构成非法拘禁罪;陈某在要求返还 10000 元钱遭拒后,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将章某的摩托车盗走,构成盗窃罪,对于陈某所犯上述罪应当数罪并罚。(5)对于陈某的行为有法律规定的量刑情节,根据刑法第 241 条第 6 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陈某虽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由于他中途自愿将被害人放回家,可以不追究其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事责任。2 【正确答案】 高治与杜焘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并具有相应行为能力,且无违法情形,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未办理相应过户登记手续,杜焘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试题解析】 参见合同法第
12、 9 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 25 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 32 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此,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及关于不动产转让的规定,未办理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随着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3 【正确答案】 合同已经成立。道理同上。但因高治与张凤已办理相应产权过尸登记,所有权由高治移转到张凤。【试题解析】 参见合同法第 9 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
13、立合同。第 25 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 32 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此,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及关于不动产转让的规定,未办理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随着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4 【正确答案】 张风即使明知高治与杜焘有合同在先,但房屋所有权仍在高治,张风同高治签订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并不违法,张凤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试题解析】 参见合同法第 132 条,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依照前面的分析,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合法
14、转移,出卖人仍保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因而后一合同有效成立,经过登记手续后,所有权转移。5 【正确答案】 杜焘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楼梯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部分,确认为某一方所有的行为是无效的。张风有权使用该楼梯。【试题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有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分。对于共有部分为相关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不得分割,即使分割,也是无效的。 6 【正确答案】 杜焘的行为违反了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是侵犯张凤相邻权的行为。【试题解析】 参见民法通则第 83 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
15、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7 【正确答案】 (1)检察院对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件的立案侦查违反有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检察院对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件的立案侦查违反有关规定。(2)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故本题中检察院派
16、检察人员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3)检察院要求同时提供 5 万元保证金和保证人的做法是违背刑事诉讼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 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不能要求同时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故本题中检察院要求同时提供 5 万元保证金和保证人的做法是违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4)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的判决就将该冻结的存款上缴国库的做法违反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
1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对于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应当审查是否附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通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同时将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故本题中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的判决就将该冻结的存款上缴国库的做法违反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8 【正确答案】 (1)二审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阵不开庭审理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乙、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
18、,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故本题中二,审人毛法院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不开庭审理是违法的。(2)二审法院用裁定撤销原判的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是量刑不当,应当改判;(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故本题中二审法院用裁定撤销原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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