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6420-2010 林业检疫性害虫除害处理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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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5.020 B 16 道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6420-2010 林业检疫性害虫除害处理技术规程Disinfestation technical rules of forest quarantine pest insect 2011-01-14发布2011-06-01实施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剧吕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植物检疫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GB/T 26420-2010 本标准
2、主要起草人:胡学兵、赵宇翔、崔永三、郑华、李自鸟、董燕、余波、罗正均、蔡卫群、潭宏利、赫传杰、阎合。I G/T 26420-2010 林业检疫性害虫除害处理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携带林业检疫性害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填充物、装载容器、运输工具和堆放场所等进行除害处理的技术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检疫机构对携带林业检疫性害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填充物、装载容器、运输工具和堆放场所等实施检疫除害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4897 刨花板GB/T 7909 造纸木片GB/T 9846 胶合板GB/T 11718 中密度纤维板GB/T 20476-2006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松木包装材料处理和管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 植物检霞plant quarantine 旨在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或扩散或确保其官方防治的一切活动。3.2 林业检症性害虫forest quarantine pest insect 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的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得到官方防治的林业害虫。本标准中的林业检疫性害虫是指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上省(自
4、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上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中的害虫。3.3 林业植物及其产品forest plant and its product 林业上活的植物及其器官、未经加工的植物性材料,以及虽经加工但由于其性质或加工的性质仍有可能造成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危险的产品。3.4 除害处理disinfestation of pest 杀灭、去除有害生物或使其丧失繁育能力的过程。3.5 熏蒸处理fumigation treatment 用一种完全或主要呈气态的化学药剂,对携带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包装材料、填充GB/T 26420-201
5、0 物、装载容器、运输工具和堆放场所等采取密闭熏蒸的方式达到除害处理要求的过程。3.6 热处理heat treatment 对携带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包装材料、填充物、装载容器等采取加热的方式达到除害处理要求的过程。注:本标准中热处理指热风处理。3. 7 微波处理microwave treatment 利用微波能量处理携带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填充物、装载容器等达到除害处理要求的过程。3.8 制板处理wood-based panel manufactured treatment 按照人造板的制作工艺,对携带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加工制造成人造板,并达到除害处理要求的过
6、程。注:本标准中人造板主要包括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3.9 检验inspection 对植物及其产品或其他限定物进行官方的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生物和/或是否符合植物检疫法规。4 种子除害处理4. 1 集中销毁林业检疫性害虫危害严重且利用价值小或量少的种F可实施集中销毁处理。4.2 熏蒸处理种子熏蒸处理方法见附录A。用;某使用药剂的种类、技药剂量、熏蒸时间及注意事项见附录B。4.3 微波加热将待处理的种子放入微波炉中,根据种子的不同设定处理温度进行加热处理。处理用微波炉可选用ER-692型或WMO-5型微波炉n处理效果检查见附录A中A.3. 7. 微波处理适应于处理数量较少的
7、染虫种子。4.4 安全性要求熏蒸处理时,应选取远离民居、公共场所、人口稠密的地方,且所选地要地势平坦、土壤紧密、向阳、通风良好、交通方便且该地下风口没有人居住。库房熏蒸所使用的熏蒸库应离其他建筑物50m以上。熏蒸时应设置熏蒸警戒标志。熏蒸和微波处理后应保证种子发芽率在90%以上。种子除害处理应在确保不会造成林业检疫性害虫传播扩散的条件下实施。5 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耐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除害处理5. 1 集中销毁染虫程度重或利用价值小或量少的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石占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可实施2 集中销毁处理。5.2 药剂处理5.2.1 啧药处理GB/T 26420-2010 将
8、配好的药剂直接喷洒到染虫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J占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上杀死害虫。喷洒时应根据不同虫态和不同种类的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陆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等选择不同的药剂和浓度。5.2.2 药浸处理适用于染虫苗木及插条、接穗、石占木等繁殖材料的除害处理。将染虫苗木及插条、接穗、陆木等繁殖材料放入配有药剂的水池中浸泡,直至杀死害虫。浸泡时应根据不同虫态和不同种类的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陆木等繁殖材料等选择不同的药剂和浓度。5.2.3 涂干处理适用于苗木和观赏植物的除害处理。将处理药剂涂于苗木和观赏植物枝干上,直至杀死或驱除所有害虫。涂干时应根据不同虫态和不同种类的苗木和观赏植物
9、选择不同的药剂和配药比例。5.3 熏蒸处理5.3. 1 熏蒸方法熏蒸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J占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时一般应采取库房或集装箱熏蒸,熏蒸处理方法见附录Ao5.3.2 药剂选择和使用要求熏蒸药剂可使用澳甲烧,澳甲:院的使用剂量和熏蒸时间见附录C。5.4 安全性要求熏蒸处理的安全要求见4.4。药剂和熏蒸处理时,应在保证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时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活性、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基础上实施。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耐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除害处理应在确保不会造成林业检疫性害虫传播扩散的条件下实施。6 木材、竹材、藤条及其制晶除害处理6. 1 集中销毁染虫程度重或元利
10、用价值、数量较少的染虫木材、竹材、藤条及其制品可实施集中销毁处理。6.2 熏蒸6.2. 1 熏蒸方法熏蒸处理的方法见附录A。熏蒸处理的安全要求见4.4。3 GB/T 26420-2010 6.2.2 药剂选择和使用要求使用的熏蒸药剂一般为澳甲皖、磷化铝和硫酷氟,三种药剂的使用剂量和熏蒸时间见附录Do6.3 热处理将木材、竹材、藤条及其制品放入热风型干燥窑(箱)中,按照处理前确定的温度和时间加热处理。热处理的具体方法见附录E。6.4 微波处理处理方法按照GB/T20476-2006中的5.3规定执行。处理效果检查见附录A中A.3. 7。6.5 制极将木材按照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生产工序,
11、加工制作成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利用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粉碎、加热等工序杀死林业检疫性害虫。处理过程中的废料应全部烧毁。木材制板处理可按照当前人造板的生产工序和工艺要求进行,相关内容可按照GB/T4897、GB/T 9846和GB/T11718执行。6.6 造纸指利用木材进行造纸,并在造纸生产的制浆工序中将林业检疫性害虫杀死,达到除害处理的目的。处理过程中的废料应全部烧毁。造纸木材的选用按照GB/T7909中的规定进行,造纸按照造纸生产工序和工艺要求进行。6. 7 安全性要求熏蒸处理的安全要求见4.4。热处理和微波处理应在保证木材、竹材、藤条及其制品的使用价值基础上实施。木材、竹
12、材、藤条及其制品除害处理应在确保不会造成林业检疫性害虫传播扩散的条件下实施。7 果实除害处理7.1 集中销毁对林业检疫性害虫危害严重且经济价值小或量少的果实可实施集中销毁处理。7.2 再利用处理对林业检疫性害虫危害较轻、果实受害数量少且果实表面危害特征明显的果实,可人工筛捡出受害果实,并经检查元带虫果后制成干果、果泥等产品加以利用。筛捡出的受害果实应及时进行集中销毁。7.3 安全性要求果实的除害处理应在确保不会造成林业检疫性害虫传播扩散的条件下实施。果实再利用处理应确保再利用的果实中元带虫果实、果实产品无危害人类健康风险的条件下实施。8 包装材料、填充物、装载容器、运输工具、堆放场所除害处理8
13、.1 集中销毁对元利用价值的包装材料、填充物、装载容器可实施集中销毁处理。4 GB/T 26420-2010 8.2 熏蒸处理8.2.1 熏蒸方法熏蒸方法见附录A。运输工具、堆放场在实施帐幕熏蒸时,可密闭后直接投药熏蒸。8.2.2 投药剂选择和使用要求熏蒸使用的药剂为澳甲皖、磷化铝和硫酷氟,三种药剂的使用剂量和熏蒸时间见附录D中D.l。8.3 喷药处理对染虫的运输工具、堆放场所可根据害虫种类的不同选取不同的杀虫药剂进行除害处理。8.4 再利用处理针对数量多且可再利用的包装材料、填充物、装载容器等,可在熏蒸处理后再利用或作制板处理。熏蒸方法见附录A。制板处理方法见6.5。8.5 安全性要求熏蒸处
14、理的安全要求见4.40包装材料、填充物、装载容器、运输工具、堆放场所的除害处理应在确保不会造成林业检疫性害虫传播扩散的条件下实施。5 G/T 26420-20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熏蒸处理方法A.1 准备工作A.1.1 制订熏蒸方案。A. 1.2 确定熏蒸对象的类别、数量、大小和当地气温或室温等基本情况,若熏蒸对象有外包装,还应检查其透气性。A. 1.3 测量温度,确定熏蒸药剂种类。A. 1.4 计算熏蒸剂使用剂量和熏蒸时间。A. 1.5 熏蒸药剂和仪器设备的准备和安放。A.1.6 设置熏蒸曹戒标志。A.2 熏蒸剂种类和技术指标澳甲皖(CH3Br)磷化铝(AIP)刽化苦(CC13NOz)硫
15、酷氟(SOzFz)A.3 帐幕熏蒸A. 3.1 仪器设备有效含量不低于98%;有效含量不低于56%;有效含量不低于98%; 有效含量不低于95%。帐幕熏蒸的仪器设备有:双面压延防水布或厚度0.1mm以上农用塑料薄膜(聚乙烯薄膜); 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z最低灵敏度为0.5g/m3; 一一卤化物测漏仪:最低灵敏度为0.1g/m3 (25 ppm); 其他仪器设备:磅秤、温度计、计算器、胶带、防毒面具、曹戒标志等。A.3.2 处理方法A. 3. 2.1 堆垛及堆积测量将熏蒸对象在选择好的熏蒸场地上堆垛。堆垛的大小视具体情况而定,堆垛要尽量规则,基本上形成一个长方形或圆锥形。一般垛高为1.5m2.0
16、m。若堆垛的宽度不整齐,向上明显变窄时,宽度应以基部和顶部宽度的平均值来计算。堆积按公式(A.1)、(A.2)计算。长方形:V=LXWXH.( A.1 ) 圆锥形zV=1/3(D/2)Z H ( A.2 ) 式中:V 堆积,单位为立方米(m3); L一一长度,单位为米(m); 6 GB/T 26420-2010 W 宽度,单位为米(m); H 高度,单位为米(m); D 直径,单位为米(m)。A. 3. 2. 2 挖沟沿垛堆四周挖一宽20.0cm以上,深30.0cm以上的沟,挖出的土堆放在沟外侧,覆盖帐幕后回填。A. 3. 2. 3 覆盖帐幕将准备好的帐幕覆盖在堆垛上,帐幕四周边埋入沟内,用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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