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 T 991.6-2015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6部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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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5.020 B 00 DB61 陕西省 地方标准 DB 61/ T 991.62015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 6 部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Land reclamation construction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Part 6: Farmland protection and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aintenance 2015 - 11 - 24 发布 2016 - 01 - 01 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1/ T 991.62015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一般规定 . 1 4 农田林网工程 . 2 5 岸坡防护工程 . 7 6 沟道治理工程 . 9 7 坡面防护工程 . 15 表1 主要树种株行距 . 2 表1 主要树种株行距 (续) . 3 表2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规格 . 3 表3 土谷坊坝体断面尺寸 . 11 表4 淤地坝分类指标表 . 12 DB61/ T 991.62015 II 前 言 DB61/T 991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7个部分,每个部分可单独使用: 第1部分:规划与建设; 第2部分:土地平整; 第3部分:灌溉与排水; 第4部分:农田输配电; 第5部分:田间道路; 第6部分:农田防护与生态
3、环境保持; 第7部分:辅助工程。 本部分为DB61/T 991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陕西诚业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正秋、陈悦、史鉴、丁天寿、崔耀武、张镝、魏宏安、张晖、叶伟。 本部分由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部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 电话:029-88450992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 邮编:710075 DB61/ T 991.62015 1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 6 部分:农田防护与生态
4、环境保持 1 范围 DB61/T 991的本部分规定了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的一般规定 以及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坡面防护工程等相关工程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陕西省内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建设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作为项 目设计、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和主管部门对项目审查、审批、竣工验收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
5、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6453.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 16453.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风沙治理技术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LY 1000 容器育苗技术 SL 189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3 一般规定 3.1 农田防洪标准 3.1.1 农田防护一般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 3.1.2 梯田防御暴雨设计标准一般采用10年一遇3h6h最大降雨;在干旱半干旱或其他少雨地区, 梯田防御暴雨设计标准可采用20年一遇3h6h最大降雨。 3.2 生
6、态环境建设标准 3.2.1 水土流失治理率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经采取工程类、生物类等各类措施后,应能使水土流失治理率大于 等于80%。 3.2.2 林木成活率 3.2.2.1 在年均降水量为400mm以上的地区及灌溉造林地区,林木成活率应大于等于85%。 3.2.2.2 在年均降水量为400mm以下的地区,林木成活率应大于等于70%。 DB61/ T 991.62015 2 3.2.2.3 当达不到规定成活率时,应在造林季节进行补植; 当年造林成活率和三年后保存率应分别达 到85%以上和70%以上,林地内不应存在0.033 hm 2 4 农田林网工程 以上宜林的无林地块。 4.1 农
7、田防护林 4.1.1 适用条件 农田防护林适用于关中灌区、渭北台塬、陕南盆地规模较大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 4.1.2 布置 4.1.2.1 农田防护林的布置应与田、水、路有机结合。 4.1.2.2 田间道和干、支、斗渠全面绿化,构成方田林网。 4.1.2.3 路、沟、渠两侧应各植树1行2行。 4.1.2.4 沟、渠内坡的水面线以下及排水沟的戗台、高填方的内坡均不宜植树。 4.1.3 主要树种 4.1.3.1 陕北地区农田防护林的主要树种应为:新疆杨、泡桐、臭柏、旱柳、刺槐、紫穗槐等。 4.1.3.2 关中地区农田防护林的主要树种应为:毛白杨、泡桐、银杏、旱柳、刺槐等。 4.1.3.
8、3 陕南盆地农田防护林的主要树种应为:水杉、杜仲、银杏、新疆杨、紫穗槐等。 4.1.4 整地要求 4.1.4.1 经济林木具体规格应根据树种确定。 4.1.4.2 渠道林带为穴状整地,其规格应为0.45 m0.45 m0.45 m。 4.1.4.3 道路两旁应先开沟后挖坑;其中,沟的规格应为0.30 m1.0 m,坑的规格应为0.50 m0.50 m0.50 m。 4.1.5 造林密度 农田防护林主要树种的造林密度应按株、行距离进行控制,不同树种的株行距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主要树种株行距 树 种 株行距 m 水 杉 4.04.0 银 杏 4.04.0 泡 桐 3.05.0或4.04.0
9、毛白杨 2.02.0 新疆杨 1.02.0或1.52.0 杜 仲 2.03.0 紫穗槐 1.01.5 DB61/ T 991.62015 3 表1 主要树种株行距 (续) 树 种 株行距 m 臭 柏 2.02.0 旱 柳 2.02.0 刺 槐 1.52.0 紫穗槐 1.01.5 4.1.6 苗木质量 农田防护林主要造林树种的苗木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主要造林树种 苗木质量规格 树 种 苗木种类 苗 龄 a 地 径 cm 苗 高 cm 根长/根幅 cm 水 杉 移植苗 1 2.5 250 根长35 银 杏 嫁接苗 1 1.2 1 50 根长30 泡 桐 埋根苗 1 4.0 400
10、根幅35 毛白杨 平茬苗 1 3.5 400 根幅30 新疆杨 平茬苗 1 1.7 270 根幅30 杜 仲 实生苗 1 0.9 90 根长25 紫穗槐 实生苗 1 0.50 根长25 臭 柏 扦插苗 2 0.40 40 旱 柳 扦插苗 2 0.40 40 刺 槐 实生苗 1 1.0 根长25 4.2 农田防风固沙林 4.2.1 适用条件 农田防风固沙林适用于长城沿线风沙滩区。 4.2.2 布置 农田防风固沙林应结合灌溉渠系和道路进行布置。 4.2.3 林带组成 农田防风固沙林一般应由主林带和副林带组成。 DB61/ T 991.62015 4 4.2.4 林带走向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主林带走向
11、应垂直于主风害方向或呈不大于30 0 45 0 4.2.5 林带宽度 的偏角;其副林带应与主林 带相垂直,若因地形地物条件限制,则主、副林带可以有一定偏角。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主林带宽度宜在5m12m之间,其副林带宽度宜在2m6m之间;在地多人少地区 其值可适当加宽。 4.2.6 株行距 4.2.6.1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乔木行距宜为1m3m,株距宜为1m2m。 4.2.6.2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灌木行距宜为1.0m1.5m,株距宜为1.0m1.5m。 4.2.6.3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造林密度应符合GB/T 15776的要求。 4.2.7 林带间距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主林带间距应按乔木主要树种壮龄期平
12、均高度的15倍25倍计算;其副林带间距 一般为主林带间距的1倍3倍。 4.2.8 混交类型 长城沿线风沙区气候干旱、风沙危害严重,应采用乔灌带状混交或株间混交。 4.2.9 林带结构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林带结构一般采取疏透结构。 4.2.10 树种选择 4.2.10.1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树种选择应符合“适地适树、防护效益、经济效益”的原则,应注意减少 胁地,选择病虫害较轻,种源丰富且易于繁殖的树种,避免一个地区树种过于复杂或过于单一。 4.2.10.2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适宜的乔木树种主要有:杨树、旱柳、樟子松等;其适宜的灌木树种主要 有:紫穗槐、柠条、沙柳、沙棘、乌柳等。 4.2.11 苗木质量
13、 4.2.11.1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苗木质量应达到GB 6000-1999中规定的、级苗木标准。 4.2.11.2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苗木的起苗、质量检验、包装、运输、贮藏等技术,应按照GB 6000 和 LY1000的规定执行。 4.2.12 整地要求 4.2.12.1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整地方法有全面整地、带状整地、穴状整地和鱼鳞坑整地等,应因地制宜 选取。 4.2.12.2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灌木林宜采用穴状整地。 4.2.12.3 在气候干旱地区,有条件时应提前整地、雨前整地、农闲整地;对于多年的农耕地或风蚀严 重地区,可以随整地随造林。 4.2.13 占地面积 DB61/ T 991.62
14、015 5 在风沙严重地区,农田防风固沙林的林带占地率应为10% 以上;在一般风害区,农田防风固沙林的 林带占地率为3%8%。 4.2.14 其他要求 4.2.14.1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主林带和副林带交叉处只在一侧留出20m宽缺口便于交通。 4.2.14.2 在风沙危害严重区域,可在农田周边营造乔灌草结合的外围防护林体系。 4.2.14.3 在风蚀严重的沙地,应建立人工沙障,同时应栽植能长期固沙的植物。起伏不平的沙丘下部 应采用直立式沙障,中腰采用直立式沙障结合平铺式沙障;流动沙丘应采用网格状沙障。沙障修筑应符 合GB/T 16453.5的规定。 4.3 梯田埂坎防护林 4.3.1 适用条件
15、在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塬梁沟壑区和陕南土石山区,可设置梯田埂坎防护林。在土地资源紧缺的 山区,不宜设置梯田埂坎防护林,可在梯田软埂上种草护埂。 4.3.2 布置位置 梯田埂坎防护林应布置在梯田埂坎外坡离坎顶1/21/3处。 4.3.3 行数 4.3.3.1 在陕北气候干旱地区,梯田埂坎高1m左右时,梯田埂坎防护林应栽植1行灌木;坎高1m以 上时,在埂坎中上部和中部应栽植2行呈“品”字型排列灌木;也可栽植1行小乔木或果树。 4.3.3.2 在关中、陕南的雨水相对充足地区,当梯田的坎高低于1m时可平行密植梯田埂坎防护林;当 梯田的坎高为1m以上时可栽植2行灌木。 4.3.4 株行距 当梯田的坎高低
16、于1m时,若梯田埂坎防护林为灌木则其株距应为0.5m,若为小乔木则其株距应为 0.5m1.0m,若为果树则其株距应为1.5m2.0m。当梯田的坎高大于2m时,若梯田埂坎防护林为灌木则 其株行距应为0.5m0.8m。 4.3.5 造林类型 梯田埂坎防护林应以灌木纯林为主,也可采取1行密植灌木或草本植物、1行果树混交类型。 4.3.6 树种选择 4.3.6.1 梯田埂坎防护林应选择护坡能力强、经济价值高、对田间农作物影响小的灌木树种和草本植 物,也可选择小乔木。 4.3.6.2 在黄土区,梯田埂坎防护林的适宜树、草种有:紫穗槐、杞柳、桑、花椒、等灌木和黄花、 苜蓿等草种。 4.3.6.3 在陕南浅
17、山丘陵区,梯田埂坎防护林的适宜树、草种有:桑、金银花、茶等灌木和龙须草、 苜蓿等草种。 4.3.7 其他要求 4.3.7.1 梯田埂坎防护林可采取插条、压条造林,插孔造林,刨坑、扒缝造林等栽植技术。 DB61/ T 991.62015 6 4.3.7.2 梯田埂坎的利用应与埂坎的维修养护相结合,以确保埂坎稳定、安全。 4.4 护路护渠林 4.4.1 适用条件 护路护渠林适用于渠道与道路两侧岸坡上。 4.4.2 一般规定 4.4.2.1 护路护渠林应美观、整齐,并应尽量做到渠、路、树结合。在渠堤兼作道路或一侧为道路时, 护渠林与护路林应统一营造。 4.4.2.2 生产路与农渠、毛渠结合的可不植树
18、,选种草本植物。 4.4.2.3 一般渠、沟内坡水面线以下,以及排水沟的戗台、高填方内坡均不宜植树。 4.4.3 造林规格 4.4.3.1 护路护渠林的植树行数应视渠、路岸宽而定,一般种植1行2行。田间道护路林单侧宽度 一般不得大于3m,对于一级田间道其值可适当放宽。 4.4.3.2 若护路护渠林为乔木则其株行距应为1.5m1.0m,若为灌木则其株行距应为(0.5m1.0m) 0.5m。 4.4.4 混交类型 4.4.4.1 护路护渠林宜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相结合。 4.4.4.2 通过山塬沟坡或风沙区的护路护渠林应以灌木纯林为主。当其上部为15以上的陡荒坡时, 应沿等高线全面营造乔灌带状混交
19、林;渠道堤岸下方应配置多行灌木。 4.4.4.3 大型渠道与道路顶部两侧应各植2行乔木,内坡上部应栽植2行灌木或种植草本植物。 4.4.5 树种选择 4.4.5.1 护路护渠林应选择根系固土能力强、树干通直、树型美观、生长健壮,耐修剪、抗性和适应 性强,防噪声、防风沙,能长期稳定地发挥防护效益的树种。 4.4.5.2 护路护渠林的树种中,乔木应以杨、柳为主;灌木应以杞柳、沙柳、紫穗槐、桑树为主。 4.5 护岸护滩林 4.5.1 布设 4.5.1.1 护岸护滩林一般布设在河岸坡、陡岸边及近岸滩地以及中、小河流水浅流缓河段两岸。 4.5.1.2 护岸护滩林应在护堤、护岸等工程措施的基础上营造,并应
20、根据河道20年一遇洪峰流量标准 留出河道行洪宽度。 4.5.2 行数 在平缓河岸边可栽植2行3行乔木护岸护滩林,在临水坡可栽植3行5行灌木护岸护滩林。 4.5.3 株行距 若护岸护滩林为乔木林,则其株行距应为1.5m1.5m;若其为灌木林,则其株行距应为1.0m 1.0m。 4.5.4 混交类型 DB61/ T 991.62015 7 护岸护滩林一般采用乔、灌、草带状混交、行间混交或株间混交。 4.5.5 树种选择 护岸护滩林宜选择深根性、根系发达、固持土壤、抗蚀能力强、耐水淹、耐盐碱的适生乔木和灌木。 4.5.6 其他要求 4.5.6.1 在3m以下陡峭岸坡,应直接从岸边开始造护岸护滩林;在
21、3m以上高陡坡上,应于岸边留出 2m后造护岸护滩林。 4.5.6.2 在河流径流量不大、面积狭小的滩地上,应采用灌木分片、分段与水流方向垂直密集成行造 护岸护滩林。为避免被洪水冲毁,近河的一边应用碎石、沙土修筑成高、宽各0.5m的长埂加以保护。 4.5.6.3 在滩地较长且河流流速较大时,应采用林带向上与水流方向呈45交角,排成“雁翅形”造 护岸护滩林: a) 湿润时,应每隔5m10m筑高0.5m、宽1.5m2.0m的带状土埂。土埂与水流方向应成45夹 角,应在土埂两侧各插植1行2行粗3cm5cm、长1m2m旱柳或柳树枝条,其株行距应为 (1.0m1.5m)0.5m。并应在旱柳或杨树株间混植紫
22、穗槐、杞柳等灌木,埂间铺设芭茅带。 b) 干燥时,应每隔10m20m挖深0.5m、宽0.3m0.5m的立沟,立沟与水流方向应成45夹角, 并应将粗3cm5cm、长1m2m带有侧枝的柳条斜插于沟内,条条相连接,顺沟摆好,侧枝弯 曲向上,稍露一定长度于地面,然后填土压实,沟间应种植芭茅。 5 岸坡防护工程 5.1 护堤工程 5.1.1 适用范围 护堤工程应以旧堤改造、堤防加固为主。 5.1.2 工程类型 护堤工程有均质土堤、砌石或混凝土防洪墙等。 5.1.3 技术规定 5.1.3.1 当河水流速小于2m/s时,可采用土堤防护;当河水流速为2m/s3 m/s时,可采用干砌石护 坡;当河水流速大于4m
23、/s时,应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 5.1.3.2 堤顶高度:堤顶高度为设计洪水位、风浪爬高与安全超高之和。其中,土堤的安全超高一般 取0.5m,浆砌石堤与混凝土堤的安全超高取0.3m。 5.1.3.3 堤顶宽度:堤顶宽度应根据防汛、管理、施工、结构等因素确定。土堤的堤顶宽度一般不小 于2m3m,防洪墙顶宽一般不小于0.6m1.0m。 5.1.3.4 结构形式:均质土堤应采用梯形断面,迎水面坡比应为1:21:3,背水面坡比应为1:1.5 1:2.5,堤身压实度不应小于0.90。砌石及混凝土防洪墙应根据地形、地质通过稳定计算确定,宜采 用重力式、半重力式、衡重式。 5.1.3.5 堤基础:堤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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