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23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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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32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区城管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 被告人张某与有妇之夫李某通奸,为了达到独自占有李某并与之结婚的目的,张某多次怂恿李某与自己的妻子离婚,但李某迟迟下不了决心。张某见李某无意离婚,便心生歹念,决定害死李某的妻子。二次,李某的妻子生病卧床在家,张某以同事的身份去看望,趁李某及其妻不备,在李某为其妻煎好的中药中下了安眠药。下完安眠药之后,张某自觉心虚,一会儿便起身告辞。张某走后,李某将下有安眠药的中药倒给妻子喝了。不一会儿其妻便昏昏睡去,但李某只当妻子是因为太累的缘故,并没有在意。直至第二天早上醒来,李某才发现妻子已经死去。请回
2、答下列问题:2 如果李某明知张某往中药里下了安眠药而故作不知,仍然将中药倒给妻子喝了,则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这时,李某与张某是否构成共犯? 3 对于张某,如果公安机关将其逮捕后发现其已怀孕,则对其能否适用死刑?能否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为什么 ?4 如果张某在宣判的时候仍然怀孕,对其能否适用缓刑?5 如果张某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否应当同时剥夺其政治权利? 6 如果张某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缓期 2 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7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被减为无期徒刑后,张某还能否获得减刑或者假释?如不能,请说明理由;如能够,其条件是什么? 8 李甲、刘乙、朱丙三人为好友,均为 A
3、 县人。一日,三人相约在李甲家聚会。李甲之妻周丁到某超市购买了 10 瓶红山牌啤酒,用于招待刘乙、朱丙。当天中午,李甲、刘乙、朱丙三人各饮了三瓶啤酒。当晚,三人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症状。送至医院,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周丁将空酒瓶及剩余的一瓶啤酒送至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检验。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后出具的书面检验报告表明,空酒瓶及该瓶啤酒中均含有致病细菌,正是引发三人中毒的原因。李甲、刘乙决定共同起诉红山牌啤酒的生产厂家B 市 C 区的红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朱丙则表示不愿意起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仍将朱丙追加为原告。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红原公司同意付给原告索赔额的
4、70%。但是,调解书送达时,李甲、刘乙、朱丙拒绝签收,要求法院按原诉讼请求做出判决。根据上述案情介绍,请回答下列问题:8 本案中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是哪个(些)?9 法院将朱丙追加为共同原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朱丙被追加为原告后,如果不参加诉讼,是否影响本案的审理?10 本案中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书面检验报告能否作为鉴定结论?为什么?11 本案中被告方的诉讼参加人应为何人?并请加以简单说明。12 李甲等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有何法律后果?法院对于李甲等人拒绝签收调解书后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如何处理?13 杜成、张建因共同抢劫妇女高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为调查取证,派一法医对高云进行身体检查,被高云以
5、该法医为男性为由加以拒绝。公安机关随即对高云进行强行身体检查。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本案的案件事实清楚,但是证据不是很充分,遂将案件交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并请求检察院对有关证据继续调查核实。检察院对本案进行审查后认为本案中张建的犯罪事实不清,决定对其自行侦查。经过 40 天的侦查,检察院决定将本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后,依法判决如下:杜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 13 年,并处罚金15 万元;张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罚金 1 万元。一审宣判后,杜成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张建明确表示不上诉。一审法院在判决书送达的第 6 天将张建交付监狱执行,而将与杜成有
6、关的案卷材料移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导致对杜成的量刑过重,遂直接改判为:杜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 9 年,并处罚金 2 万元。问题:在本案中,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公安机关哪些做法是错误的?13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
7、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14 请列举出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几种民事法律关系?15 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16 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为什么?17 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 为什么?二、论述题18 办假证,和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样,让人深恶痛绝。然而,近年来,这一疯行全国大大小小城市街头、天桥的涂鸦广告,非但没有减少,却大有
8、不断扩张之势。起初在城市的墙头、天桥涂鸦,之后到中小城市发展,而现如今,城郊甚至是县城的墙头,这种龙飞凤舞的涂画也并不鲜见。如今更有甚者,堂而皇之地站在闹市的路旁问过往的行人,直接询问他们将制造的假证件流入社会,使很多人利用假文凭、假学历来求职晋升。问题: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 500 字。三、选答题19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1. 甲题:素材一:中国古籍幼学琼林载:“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增广贤
9、文也载:“ 好讼之子,多数终凶。 ”中国古代有 “无讼以求”、“ 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素材二:1997 年 3 月 11 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1996 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 520 多万件,比上年上升约 16sb_sg4m094_20091。2007 年 3 月 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06 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 810 多万件。根据所提供的素材,请就从古代的“无讼” 、“厌讼”、“ 耻讼”观念到当代的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
10、变化,自选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 500 字。 2. 乙题: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生效的许可。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照过程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请就上述情况,根据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你的看法及建议。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
11、于 500 字。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32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不合法。因为强制拆除属行政强制执行,区城管没有强制拆除的强制执行权,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试题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一般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其依据一般为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行政强制执行一般不可诉,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对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提起诉讼。但如果强制执行机关因强制执行行为本身又造成了其他损失,则可以直接起诉该强制执行行为。本案中,城管的强制拆除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其依据为其做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强制拆除决定书是强制执行
12、行为的一部分,而不是强制执行行为的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51 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城管无权自行强制执行,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拆除行为。2 【正确答案】 如果李某明知而将下有安眠药的中药给妻子喝,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妻子死亡的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时,虽然李某与张某二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二人之间并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13、,故不构成共犯。3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刑法第 48 条之规定,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和死缓。故对张某能否适用死刑或者死缓,应区别两种情形而定:如果张某虽然在被逮捕时怀孕,但在审判的时候已经自然流产,则对其可以适用死刑或者死缓;但如果其在被逮捕时怀孕,在被审判的时候仍然怀孕而并没有自然流产,则对其不得适用死刑或者死缓。4 【正确答案】 不能适用缓刑。所谓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的法定条件下,暂缓执行或者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根据刑法第 72 条之规定,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以宣告缓刑。宣判时怀孕并不能构成适用缓刑的条件,故对张某不
14、能适用缓刑。5 【正确答案】 刑法第 57 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处的“ 死刑”应当包括死缓在内。故对张某也应当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6 【正确答案】 在缓期 2 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惟一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7 【正确答案】 在符合条件时,张某仍然有机会获得减刑。获得减刑的条件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但张某不能获得假释的机会,因为我国刑法第 81 条第 2 款明确规定:“对于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5、,不得假释。”8 【正确答案】 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县人民法院和 B 市 C 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 29 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本案一审的管辖法院应为基层人民法院。9 【正确答案】 法院追加朱丙为原告是正确的。朱丙与李甲、刘乙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朱丙虽然表示不愿意起诉,但是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民诉法意见第 58 条规定:“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
16、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做出判决。”因此法院仍应追加朱丙为原告,而如果朱丙不参加诉讼,也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10 【正确答案】 不能。该书面检验报告是案外人法院受理案件之前自行检验的结果,不是由法定鉴定部门或者法院依照职权确定的鉴定部门做出的结论,因此不能作为鉴定结论,只能作为书证出示。民事诉讼法第 72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11 【正确答案】 红原公司的董事长。红原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49 条规定,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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