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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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9.220.01 K 82 a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287-2013 代替GBjT18287-2000 移动电话用钮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Iithium-ion cells and batteries for mobile phone 2013-07-19发布2013-09-15实施. f,与GB/T18287-2000相比,主要的更改有以下几个方面z一一结构上做了改进,将钮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明确区分z一一定义方面增加了参考试验电流(3.5)、恢复容量(3.的、泄漏(3.的、泄气(3.10)、破裂(3.11)、起
2、火(3.12)、爆炸(3.13)的定义F一一一对低温放电(4.2.4和5.3.2.5;GB/T 18287-2000的4.4和5.3.4低温性能勺、自由跌落(4.3.4和5.3. 3. 4; GB/T 18287一2000的4.7. 4和5.3. 7.的、循环寿命(4.2. 7和5.3. 2. 8; GB/T 18287-2000的4.6和5.3.的、过充电保护(4.4.1和5.3.4.2;GB/T 18287-2000的4.8.1和5.3.8.1)、重物冲击(4.5.1和5.3.5.2;GB/T 18287-2000的4.9.1和5.3.9.1)、热滥用(4.5.2和5.3.5.3;GB/T
3、 18287-2000的4.9.2和5.3. 9. 2热冲击勺、过充电(4.5.3和5.3.5. 4;GB/T 18287-2000的4.9.3和5.3.9.3)、短路(4.5.5和5.3. 5. 6; GB/T 18287-2000的4.9.4和5.3.9.4)等检验项目进行了修改p取消了碰撞(GB/T18287-2000的4.7.3和5.3.7.3);增加了ESD(静电放电)(4. 3. 1和5.3.3.1)、内阻(4.2.8和5.3. 2. 9)、低气压(4.3.5和5.3.3.5)、高温下模制壳体应力(4.3.6和5.3.3.6)、强制放电(4.5.4和5.3. 5. 5)、机械冲击(
4、4.5.6和5.3.5.7)、温度循环(4.5.7和5.3.5.8)等检验项目。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鲤电池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移动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秦兴才、苏金然、刘浩杰、张寿波、陈金岳、丘海东、伍渊明、盛克松。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一一-GB/T18287-2000. 皿移动电话用锺离子蓄电池及蓄电
5、池组总规范GB/T 18287-2013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移动电话用钮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电话用钮离子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及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其他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用鲤离子电池及电池组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z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6、/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2900. 41-2008 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GB/T 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SO/IEC导则51安全性部分标准中包含的方针(Guidelinesfor the inclusion of safety aspects in standards) 3 术语和定义GB/T 2900. 41-2008及ISO/IEC导则5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 蓄电池cell 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基本单元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外壳和极端等,并被设计成可充电。3
7、.2 曹电池组batte 由一个或多个蓄电池及附件组合而成的组合体,并可以直接作为电源使用。3.3 充电限制电压Iimited charge voltage 按制造商规定,电池或电池组由恒流充电转人恒压充电时的电压值。3.4 额定睿量rated capacity 制造商标明的电池或电池组容量,指电池或电池组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以5h倍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应提供的电量,用Cs表示,单位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1 GB/T 18287-2013 3.5 参考试验电流reference t四tcurrent 参考试验电流用ItA表示.ItA=CsAh/lh. 3.6 恢复喜量mve
8、叮曲pacity根据制造商的要求,在规定的温度、时间下进行储存一段时间,电池或电池组放电后进行充电,并再次放电的容量。3. 7 标穗电压nominal voltage 用以标识电池或电池组电压的适宜的近似值。3.8 终止电压c叫fwbge规定放电终止时电池或扉地组的负载电压,其值由制造商规定。/ 3.9气f泄漏leakage, 电解质、气体或其他物质从电池中意外逸出。3. 10 泄气venting 电池或电池组中内部压力增加时,气体通过预先设计好的防爆装置释放出来。3. 11 破裂rupture 由于内部或外部因素引起电池外壳或电池组壳体的机械损伤,导致内部物质暴露或槛出,但没有喷出,3. 1
9、2 起火fire 电池或电池组有可见火焰。3.13 :, 、爆炸explion 电池或电池组的外壳猛烈磁裂导致主要成分抛射出来,4要求4. 1 外观及尺寸4. 1. 1 电池电池外观及尺寸符合制造商的规定。4. 1. 2 电池组2 电池组的外观及尺寸应符合以下要求za) 电池组外表应清洁,无机械损伤,触点元锈蚀;b) 电池组表面应有必要的产品标志应符合7.1的规定zd 电池组尺寸符合制造商的规定。GB/T 18287-2013 4.2 电性能4. 2. 1 O. 21,A披电电池或电池组按5.3.2.2规定进行试验,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h. 4.2.2 倍率撞电不同额定容量的电池或电池组应符合以
10、下要求za) 对额定容量不大于1000mAh的电池或电池组按5.3.2.3规定进行试验,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1 min. b) 对额定容量大于1000mAh的电池或电池组按5.3.2.3规定进行试验,放电时间应满足制造商规定时间。4.2.3 高温放电电池或电池组按5.3.2.4规定进行试验,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h. 4.2.4低温放电电池或电池组按5.3.2.5规定进行试验,放电时间应不低于3h. 4.2.5 荷电保持能力及恢复睿量电池或电池组按5.3.2.6规定进行试验,放电时间应不低于4.25h.充电后再次放电的放电时间应不低于4.5h。4.2.6 储存性能电池或电池组按5.3.2.7规定进行
11、试验,放电时间应不低于4h. 4.2.7 循环寿命电池或电池组按5.3.2.8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400次,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300次。4.2.8 内阻电池组按5.3.2.9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的内阻应不大于制造商的规定。4.3 环境适应性4.3.1 ESD(静电放电电池组按5.3.3.1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所有功能正常。4.3.2 恒定湿热电池组按5.3.3.2规定进行试验,外观应元变形、无锈蚀、不泄漏、不世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放电时间应不低于3h. 3 GB/T 18287-2013 4.3.3 振动电池或电池组按5.3.3.3规定进行试验,开路电压应不低于9
12、0%的初始电压,应不泄漏、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4.3.4 自由跌落电池或电池组按5.3.3.4规定进行试验,开路电压应不低于90%的初始电压,应不泄漏、不起火和不爆炸。注z该试验不适用于聚合物电池和用户不可更换型电池组,但适用于聚合物电池组。4.3.5 低气压电池按5.3.3.5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泄漏、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4.3.6 高温下模制壳体应力电池组按5.3.3.6规定进行试验,外壳不能发生导致内部组成暴露的物理形变。4.4 安全保护性能对于用户不可更换型手机电池组以下试验随设备一同进行。4.4. 1 过充电保护电池组按5.3.4.2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泄漏、不泄
13、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4.4.2 过放电保护电池组按5.3.4.3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泄漏、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4.4.3 短路保护电池组按5.3.4.4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泄漏、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4.5 安全性能4.5. 1 重物冲击电池按5.3.5.2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和不爆炸。4.5.2 热滥用电池按5.3.5.3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和不爆炸。4.5.3 过充电电池接5.3.5.4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和不爆炸。4.5.4 强制放电电池按5.3.5.5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和不爆炸。4 GB/T 18287-2013 4.5.5 短路电池按5.3.5.6
14、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和不爆炸,电池的外表面温度不得高于150c。4.5.6 机械冲击电池或电池组按5.3.5.7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泄漏、不起火和不爆炸。4.5.7 温度循环电池或电池组按5.3.5.8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泄漏、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5 试验方法5. 1 试验条件除另有规定外,本标准中各项试验应在以下大气条件下进行zu 温度:20 c士5C; b) 相对湿度z不大于75%; 。大气压力:86kPa106 kPa。5.2 测量仪表与设备要求5.2. 1 测量电压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士0.5%。5.2.2 测量电流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士0.5%。5.2.3 测量时间用的仪表
15、准确度应不低于士0.1%。5.2.4 测量温度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士0.5C。5.2.5 恒流源的电流可调,在恒流充电或放电过程中,其电流的相对变化应在士1%范围内。5.2.6 恒压嚣的电压可调,在恒压充电过程中,其电压变化应在士1%范围内。5.3 试验方法5.3. 1 外观及尺寸用目测法检查被测电池和电池组的外观,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测量尺寸,应符合4.1.1和4.1.2的要求。5.3.2 电性能5.3.2. 1 充电方法电池或电池组在充电前应首先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以O.2I,A进行放电至终止电压。电池或电池组在下列试验中可采用下列规定方法之一进行充电za) 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
16、,以O.2I,A充电,当电池或电池组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O.02I,A,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h,停止充电。此充电制式为试验的仲裁充电方法。b) 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以lI,A充电,当电池或电池组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O.02I,A,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4h,停止充电。5 GB/T 18287-2013 5. 3. 2. 2 O. 2I,A放电电池或电池组按5.3.2.1规定充电,停止充电后,搁置O.5 hl h.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以O.2It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上述试验可以重复循环5次,当有一次循
17、环的电池或电池组容量符合4.2.1的要求时,试验即可停止。5.3.2.3 倍率放电不同额定容量的电池或电池组在下列试验中可采用下列规定方法进行放电z对于额定容量不大于1000mAh的电池或电池组按5.3.2.1规定充电,停止充电后,搁置0.5h-1 h.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以lIt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电池或电池组的放电时间应符合4.2.2的要求。对于额定容量大于1000mAh的电池或电池组按5.3.2.1规定充电,停止充电后,拥置0.5h-1 h. 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电池或电池组放电时间应符合4.2.2的要求。5.3.2.4 高温披电电池或
18、电池组按5.3.2.1规定充电,将电池或电池组放人55c士2C的高温箱中恒温2h.然后以O.2It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时间应符合4.2.3的要求。5.3.2.5低温放电电池或电池组按5.3.2.1规定充电,将电池或电池组放入-10c士2C的低温箱中恒温4h后,以O.2It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时间应符合4.2.4的要求,5.3.2.6 荷电保持能力及恢复容量电池或电池组按5.3.2.1规定充电,在20c士5C的环境温度下,将电池或电池组开路拥置28d 后,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以O.2ItA电流进行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时间应符合4.2.5的规定。然后按5.3.2.1规定充电后,再
19、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以O.2ItA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时间应符合4.2.5的要求,5.3.2.7 储存性能电池或电池组储存前按5.3.2.1规定的方法给电池或电池组充入40%-45%的容量,然后在环境温度20c士5C.相对湿度45%-75%的环境中储存12个月。然后再按5.3. 2. 1规定充电后,在23 c士2C的温度环境下以O.2ItA放电至终止电压。充放电试验可以循环5次,放电时间应符合4.2.6的要求。5.3.2.8 循环寿命试验应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过程中,每50次循环做一次容量检查,电池或电池组寿命以50的倍数表示,步骤按表1进行。重复进行1次-50次循环,充
20、放电之间拥置0.5h-1 h.直至任一个第50次循环放电时间低于3h时,按照第50次循环的规定再进行一次循环,如果放电时间仍然低于3h时,则认为寿命终止。电池的循环寿命应符合4.2.7的要求。GB/T 18287-2013 表1电池的循环寿命充电放电循环次数充电电流充电限制电压截止电流放电电流终止电压1-49 制造商规定制造商规定O.II,A 制造商规定制造商规定50 0.21 A 制造商规定O.02I, A O. 2I, A 制造商规定5.3.2.9 内阻电池组的内阻一般用交流法进行测试。在试验之前,电池组应当以O.2I,A放电至终止电压。电池组按照5.3.2.1规定充电后,在23c士2C的
21、环境温度下搁置1h-4 h.电池组应当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测量内阻.在23c士2C的环境温度下,在频率为1.0 kHz士0.1kHz时,测量1s-5 s内的电压有效值U.和电流有效值1.,交流内阻阻值为zR.c =U./I. 式中ERac -交流内阻阻值,单位为欧姆(.0)I 1.一一-交流电流有效值,单位为安培(A); U.一一交流电压有效值,单位为伏特(V)。电池组内阻应符合4.2.8的规定。注1:交流电压峰值应低于20mV, 注2:本方法主要测试频率一定时电池组的阻抗.5.3.3 环境适应性5. 3. 3. 1 ESD(静电披电本试验测试电池组在静电放电下的承受能力。按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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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18287 2013 移动电话 锂离子 蓄电池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