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03 T 01—2023 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范.pdf
《DB5403 T 01—2023 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5403 T 01—2023 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范.pdf(17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03.120.99CCS A 00川 滇 藏 毗 邻 三 市 州 地 方 标 准DB 5133/T 952023DB 5334/T 102023DB 5403/T 012023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范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collective dinner in 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s ofthree adjacent cities(prefectures)in Sichuan,Yunnan and Tibet2023-11-16 发布2023-12-16 实施甘 孜 藏 族 自 治 州 市 场 监 督
2、 管 理 局发布迪 庆 藏 族 自 治 州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昌 都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DB5133/T 952023DB5334/T 102023DB5403/T 012023I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责任.25报告管理.26人员要求.37选址与布局.38设施设备.49采购与贮存.410食品加工与留样.511聚餐结束.512应急管理.6附录 A(资料性)农牧区集体聚餐报告表.7附录 B(资料性)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8附录 C(资料性)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9附录 D(资料性)农牧区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1
3、0参考文献.11DB5133/T 952023DB5334/T 102023DB5403/T 012023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春兰、陈瑛、尼玛次仁、王昌宇、邱明勇、蒋勇
4、劲、余明光、王静颖、四郎泽仁、和晓丽、嘎松措巴、李红梅、杨军、泽郎尼玛、张玉卓、段小健、曹亚洲。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5133/T 952023DB5334/T 102023DB5403/T 0120231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农牧区集体聚餐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责任、报告管理、人员要求、选址与布局、设施设备、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与留样、聚餐结束、应急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
5、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0457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质量通则GB/T 18006.1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18006.3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NY 312醇基民用燃料灶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农牧区集体聚餐collective dinner in agricultur
6、al and pastoral areas农村和牧区等地区的家庭、其他组织或团体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以外举办的各种群体性聚餐活动。3.2举办者organizer组织、召集农牧区集体聚餐活动的个人、家庭或组织。3.3承办者undertaker为农牧区集体聚餐活动提供食品加工制作等服务的个体或团体。3.4农牧区固定聚餐场所fixed dining places in 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s为满足农牧区集体聚餐需求而设立的,配备厨房和用餐等区域的固定场所,如礼堂、活动室等。3.5农牧区移动聚餐场所mobile dining places in agricultu
7、ral and pastoral areasDB5133/T 952023DB5334/T 102023DB5403/T 0120232在室外搭建的与食物加工、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可拆卸、可转移的临时区域。4管理责任4.1县(市、区)人民政府4.1.1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4.1.2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履行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4.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2.1配置至少 1 名专(兼)职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协管员。4.2.2负责建立农牧区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机制。4
8、.2.3负责对农牧区集体聚餐承办者进行登记备案。4.2.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农牧区集体聚餐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4.2.5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4.3村(居)民委员会4.3.1配置至少 1 名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信息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牧区集体聚餐活动管理。4.3.2将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并进行宣传。4.3.3掌握本村乡厨档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4.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4.4.1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4.2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
9、作进行培训和指导。4.4.3负责组织对农牧区集体聚餐承办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4.5卫生健康部门4.5.1负责开展农牧区集体聚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调查、事故现场卫生处理,传染病防治和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培训。4.5.2会同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分析。4.6举办者和承办者4.6.1作为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或承办的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4.6.2自觉履行农牧区集体聚餐报告义务,主动接受和采纳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牧区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5报告管理5.1每餐次就餐人数 50 人以上的农牧区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管理制度
10、。DB5133/T 952023DB5334/T 102023DB5403/T 01202335.2在集体聚餐举办前 2 天(丧事家宴及时报告),举办者和承办者应主动、及时、如实地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报告并填写农牧区集体聚餐报告表(见附录 A),将聚餐人数、地点、时间、食品安全员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时,向举办者、承办者发放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见附录 B),并签订农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录 C)。5.3农牧区集体聚餐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类指导,每餐次聚餐人数在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食
11、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每餐次聚餐人数 100 人以上、200 人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每餐次聚餐人数 200 人以上的,由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派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5.4指导人员开展农牧区集体聚餐现场检查,应如实填写农牧区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见附录 D),存档备查。6人员要求6.1举办者6.1.1举办者应向承办者及服务人员强调餐饮加工操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6.1.2举办者应加强杀虫剂、杀鼠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6.1.3非必要不使用醇基燃料,确需使用的,需在有经营资质的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并向销售方索要购买票据;应购
12、买经有色化处理的醇基燃料,指定专人管理,专区存放,贮存区应远离火源,并有足够的消防设施;醇基燃料炉灶具应符合 NY 312 的规定。6.2承办者6.2.1承办者应配备食品安全员,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6.2.2承办者的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宜建立上岗前健康检查记录,发现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感染的服务人员,应立即停止上岗。6.2.3服务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佩戴口罩,不应佩戴影响食品安全的饰物,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头发掉落等污染食品,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使用流动清水洗净双手并消毒,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者从事与食品加
13、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再次进行清洁和消毒。6.2.4服务人员不应在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吸烟、饮食等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7选址与布局7.1基本要求7.1.1农牧区集体聚餐场所应环境整洁并具备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条件设施。7.1.2农牧区集体聚餐场所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污染风险,以及有害废弃物、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点,周围不应有可导致虫害大量孳生的场所。7.1.3如食品加工制作区域设置于室外场所,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7.1.4应按照食品加工操作流程设置相应的初加工、切配、热加工、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区域,以及食品贮存专区,防止食品在加工和存放时产生
14、交叉污染。活禽、鱼类屠宰场所应当与食品加工区域分开设置。DB5133/T 952023DB5334/T 102023DB5403/T 01202347.2农牧区固定聚餐场所7.2.1宜选择礼堂、活动室等室内固定场所举办集体聚餐活动,若是在农户庭院内举办,应预防因加工制作区域和就餐区域面积与聚餐人数规模不匹配而造成的房屋倒塌事故和踩踏事件。7.2.2不应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农牧民自建房内举办集体聚餐活动。7.3农牧区移动聚餐场所7.3.1宜选择背风向阳、地面干燥、地势平坦的区域。7.3.2应避开低洼和过于靠近水源的区域,避开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7.3.3雷雨天不宜举办集体聚餐活动,若确需举办的,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5403 012023 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范 01 2023 川滇藏 毗邻 三市州 农牧区 集体 聚餐 管理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