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 T 66—2020 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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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4401/T XXX201XICS 93.030P 41DB4401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 662020代替 DBJ440100/T 2292015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etecting and surveying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2020-06-08 发布2020-07-01 实施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401/T 662020I目次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规定.25地下管线探查.45.1一般规定.45.2实地调查.55.3仪器探查.75
2、.4探查成果质量检验.86 地下管线测量.106.1一般规定.106.2控制测量.106.3管线点及带状地形测量.136.4测量成果质量检验.137地下管线图编绘.147.1一般规定.147.2地下管线图的编绘.157.3地下管线成果表的编制.157.4地下管线图质量检验.168地下管线工程监理.168.1一般规定.168.2合同履行监理.168.3探查监理.178.4测量监理.188.5数据监理.198.6成果资料归档整理监理.198.7质量评价与报告编写.199.成果验收与归档.209.1一般规定.209.2报告书编写.209.3成果验收.209.4非电子载体的资料归档.219.5电子文件
3、的格式和质量要求.219.6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2210.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与普查修测.2210.1一般规定.2210.2地下管线竣工测量.2310.3地下管线普查修测.2311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与数据标准.2411.1一般规定.2411.2系统总体结构.24DB4401/T 662020II11.3系统基本功能.2411.4地下管线数据标准.2411.5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数据的提交.2711.6地下管线数据入库.2711.7地下管线数据库更新.2711.8地下管线局部放大图及断面图的编绘输出.2811.9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28附录 A(规范性附录)地下管线普查安全保护规定.30附录
4、 B(规范性附录)地下管线探测用表.31附录 C(规范性附录)地下管线数据标准.43附录 D(规范性附录)地下管线成果样图.79附录 E(规范性附录)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监理用表.82附录 F(规范性附录)地下管线普查归档用表.87条文说明.90DB4401/T 662020II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 DBJ440100/T 2292015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确认转化而来,并代替 DBJ440100/T 2292015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本标准与 DBJ440100/T 2292015 相比,除了编辑性修改之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5、;删除了原本规程用词说明和修订说明;按 GB/T 1.12009 要求调整了原附录的排序和引出,相应内容作出调整。本标准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自动化中心、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京华、张志媛、李大年、黎树禧、钟家晖、蔡艳红、廖文翰、丘广新、王清泉、张汉春、樊惠萍、葛如冰、吴璟、曹震峰、黄昀鹏、李海军、毛海亚、唐忠成、袁绍晚、毛青。DBJ440100/T 2292015 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首次发布。DB4401/T 6620201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1范围本
6、标准规定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地下管线探查、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管线图的编绘、地下管线工程监理、成果验收与归档、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与普查修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与数据标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地下管线探测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0323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 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CJJ/T 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 8城市测量规范CJJ 6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7、/T 73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11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RISNTG01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地下管线underground pipelines在城乡规划区内埋设于地下的各种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热力、工业、石油和垃圾真空等市政及公用管线(含综合管沟),以及铁路、民航、部队等其它单位的专用管线。3.2地下管线探测underground pipelines detecting and surveying确定地下管线属性、空间位置的全过程。3.3地下管线普查general survey of undergrou
8、nd pipelines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要求,采取经济合理的方法查明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有关数据,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管线信息资料计算机动态管理的过程。3.4管线现况调绘actuality survey and drawing of pipelines由各管线权属单位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已埋设的地下管线进行资料收集,并分类整理、调绘和编制现况调绘图,为野外探测作业提供参考和有关地下管线属性依据的过程。3.5地下管线探查underground pipelines detecting现场确定地下管线的位置或属性的过程。按所采用的方法,可分为实地调查和仪器探查两种方式。3.6管线点
9、point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DB4401DB4401/T 6620202地下管线探查过程中,为准确描述地下管线的走向特征和附属设施信息,在地下管线探查或调查工作中设立的测点。3.7内外业一体化integration of inside and outside working在现况资料基础上,以开井调查与仪器探查,结合数字化测绘、机助成图方式获取管线数据成果,并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体化作业模式。3.8RTKreal time kinematic实时动态定位技术,一种基于载波相位观测值的实时差分 GNSS 定位测量技术。3.9GNSSglobal navig
10、ation satellite system全球导航卫星系统。3.10GZCORSguangzhou continuously operating reference stations广州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服务综合系统。3.11地下管线竣工测量completion survey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对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新建(扩建、改建)或拆除、废弃的管线工程进行管线空间位置和属性的调查与测量,审查其与规划审批的一致性,编制满足广州市地下管线数据库要求成果的过程。3.12地下管线普查修测additional survey of general sur
11、vey underground pipelines在开展过地下管线普查的区域,通过核对现有管线数据,采用区域普查的手段对变更的管线数据更新。3.13地下管线信息系统underground pipelines information system在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库和网络的支持下,利用 GIS 技术实现对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空间和属性信息进行输入、编辑、存储、查询、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及管线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3.14地下管线普查档案files of general survey在地下管线普查组织、管理与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监理、探测、信息管
12、理系统及验收等各阶段的档案。3.15地下管线普查电子数据成果electronic data of general survey在地下管线普查过程中通过电子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储存于光盘、磁盘或磁带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电子数据成果。4基本规定4.1地下管线探测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了完整、系统、持续地做好该项工作,查明地下管线状况,统一广州市地下管线探测、资料编制和档案管理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程。为便于使用者理解,还编制了条文说明,对规程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4.2广州市地下管线普查
13、采用在管线权属单位提供已有地下管线现况资料的基础上,以开井调查与仪器探查,结合数字化测绘、机助成图的内外一体化作业,获取管线数据成果,健全管线档案管理,同步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的技术方案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模式。4.3地下管线探测与资料编制应采用广州 2000 坐标系及广州市高程系统,地下管线普查时应由城市勘测资料管理部门统一提供控制资料与基础地形图资料。DB4401/T 66202034.4地下管线探测,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仪器,但应满足本规程的精度要求。4.5地下管线普查成果资料应进行动态管理,应及时将已拆除或新建的地下管线进行注销或登
14、记。4.6参与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人员,应执行本规程附录 A 的安全保护规定。其它类型的地下管线探测工作宜参照该规定进行安全保护,确保安全。4.7当开展工程建设时,应根据需要,以地下管线普查资料为基础开展相应的地下管线详细勘查工作。4.8地下管线探测的内容有:查明地下管线的种类、平面位置、走向、埋深(或高程)、规格、性质和材质等,编绘地下管线图,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地下管线探测的程序宜包括:接受任务(委托),搜集资料,现场踏勘,探测仪器检验和方法试验,编写技术设计书,实地调查,仪器探查,建立测量控制,地下管线测量,数据处理,地下管线图编绘,编写技术总结报告,数据监理和入库,成果验收和资料归档等。
15、4.9地下管线普查的取舍标准按表 1 执行。表 1地下管线普查取舍标准管线种类需探查的管线给水内径100 mm排水(含雨、污水)内径300 mm,方沟400 mm400 mm电力电压380 V通信全测燃气全测热力内径100 mm工业内径100 mm石油内径100 mm综合管沟全测垃圾真空全测4.10地下管线普查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宽度3.0 m 的道路及街巷沿线两侧应进行普查;机关单位、工厂、院校或庭院等的内部不查;封闭的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不查;正在拆迁待成片改造的旧街区或待开发的小区内部不查;但穿越非普查区域的主干管线应查清。4.11对于探测的仪器和工具应精心使用与爱护,定期检验,经常维护保
16、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4.12地下管线探测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隐蔽点探查精度按表 2 的规定执行;表 2地下管线探查精度地下管线中心埋深/cm水平位置限差ts/cm埋深限差th/cmh1001015100h20015(5+0.1h)200 h 4000.10h0.15h注:表中 h 为管线中心埋深,单位为厘米。b)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精度:当地下管线埋深2.5 m 时,其量测埋深限差为5 cm;当埋深DB4401DB4401/T 66202042.5 m 时,其量测埋深限差为0.02 h;c)地下管线点的测量精度:平面位置中误差 ms不得大于5 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高程测量中误差 m
17、h不得大于3 cm(相对于邻近高程控制点);d)管线图的测绘精度:管线的实际线位与邻近地上建(构)筑物、道路中心线及相邻管线的间距中误差 mc不得大于图上0.5 mm;e)地形图的数学精度执行现行的城市测量规范。4.13在地下管线探测前,应全面搜集和整理测区范围内现有地下管线资料和有关的测区资料,包括:a)各专业管线现况调绘图、现有综合管线图数据;b)地下管线报批的四至图、管线放线(定线)图及成果表;c)各种管线的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技术说明资料及成果表;d)现有的测区 1:500 地形图;e)测区内已有的测量控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坐标和高程资料。4.14应对所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宜
18、将管线资料的位置转绘到 1:500 地形图上,颜色采用各专业管线颜色进行,注明管线的规格、材质和流向,编制成管线探测工作底图。4.15 在搜集、整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踏勘,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a)核查搜集的资料,评价资料的可信度、可利用度和现有管线资料的变化程度;b)察看测区地形、地貌、交通情况、地球物理条件及各种可能产生干扰的因素;c)核查测区内测量控制点的位置和保存情况。4.16踏勘结束后,应选定合理的探测方法和进行必要的方法试验。在此基础上编写技术设计书,其内容应包括:a)探测工作的目的、任务、范围和期限;b)测区地形与测量控制资料分折、交通条件,相关的地球物理特征及地下管
19、线概况;c)探查方法选择,工作方法、技术要求及具体技术措施;d)测量控制与管线点连测、管线图编绘的工作方法及具体要求;e)作业质量保证体系与具体措施;f)工作难点、风险因素、作业环境与健康安全因素,及应对措施;g)工作量估算及工作进度;h)劳动组织、仪器、设备及材料计划;i)提交的成果资料。4.17普查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提出审核意见,经管线普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探测作业。4.18探测单位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的检查验收制度,地下管线普查等大型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应提交各工序质量检查报告。4.19监理单位对探测单位的各
20、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并编写工程监理报告。4.20地下管线探测的数据采集应满足本规程的数据格式要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数据应经地下管线信息管理部门计算机数据监理合格后,方可进入地下管线数据库。4.21地下管线普查成果资料应满足本规程档案管理的载体、规格及组卷要求,分为文字、表、图和数据四大类进行整理组卷,移交给专业档案管理部门。5地下管线探查5.1一般规定5.1.1地下管线探查应在地下管线现况调绘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调查和仪器探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5.1.2地下管线探查应查清各种地下管线的敷设状况、在地面上的投影位置和埋深,在地上设置管线投影中心标志点作为连测的管线点。同时应查明管线种类、性质、规格、
21、材质、载体、流向、电缆根数和附属设施等。探查及检查用表见附录 B。5.1.3管线点应设置在特征点或附属物点上,无特征点或附属物点的直线段也应设置管线点,其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70 m。特征点包括多通点、分支点、转折点、起讫点、变径点、变质点和变深点等,附属物点包括:接线箱、变压箱、各种窨井(人孔井、手孔井、阀门井等)、调压器、仪表以及其它管线附DB4401/T 6620205属设施的中心点。5.1.4当管线弯曲时,管线点的设置应以能反映其弯曲特征为原则。5.1.5地下管线探查应对隐蔽管线点采用仪器探查的方法进行搜索、定位、定深和追踪。5.1.6管线点编号采用管线代号和点号组成,其中管线代号用拼音
22、字母,点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记。物探点号以测区为单元按顺序编号(如 J12 表示给水管道第 12 号管线点,M12 表示燃气管道第 12 号管线点,以此类推)。5.1.7探查时应在管线点处设立地面标志,标志位置宜在明显且能长期保留的建(构)筑物等地方,应保证在管线探测成果验收前不毁失、不移位和易于识别。地面标志宜根据保留的时间长短和地面情况而定,选择油漆标注、刻石、铁钉或木桩等形式,不易做地面标志的管线点应在实地栓点。标志应以不影响市容市貌为原则。5.2实地调查5.2.1地下管线的实地调查应在现况调绘图所标示的各类管线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实地核查,并对明显管线点作详细调查、记录和量测,应按附录 B
23、表 B.1 的格式填写明显管线点调查表。5.2.2在明显管线点上应采用经检验的钢尺实地量测地下管线的埋深,单位用厘米。5.2.3地下管线的埋深可分为内底埋深和外顶埋深,应根据地下管线的类别确定。地下管线实地调查的项目按表 3 执行。表3地下管线实地调查项目管线类别埋 深断面尺寸载体特征管道材质根数附属设施管线权属单位和埋设年代备注外顶内底管径宽高电压压力流向给水排水(雨、污水)管道方沟压力管电 力直埋回数管块沟道隧道通 信直埋管块沟道DB4401DB4401/T 6620206表 3地下管线实地调查项目(续)管线类别埋 深断面尺寸载体特征管道材质根数附属设施管线权属单位和埋设年代备注外顶内底管
24、径宽高电压压力流向燃气工业自流压力热力石油综合管沟垃圾真空注 1:表中“”为应调查项目。注 2:部队、铁路、民航、海运及其它专用管线所需调查项目,参照本表规定执行。5.2.4 在明显管线点上,应查明地下各种管线上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按表 4 执行。表 4地下管线探测应查明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管线种类地面建(构)筑物附 属 物给 水水源井、净化池、泵站、水塔、水池等阀门,排气阀、排泥阀、放水口、消防栓、各种窨井、水表等排水(含雨、污水)化粪池、净化池、泵站、暗沟地面出口等各种窨井(起终点井、跌水井,沉砂井,交叉口井、转折点井)、进出水口、雨水篦、排污装置等电 力变电站、变电室、配电房、
25、各种塔(杆)等各种窨井、变压器、塔、接线箱、分线箱等通 信变换站、控制室、各种塔(杆)等窨井(人孔、手孔)、接线箱、上杆、分线箱等燃 气燃气站、调压房(柜)、储气柜等排气装置、阀门、凝水井、阀门井等各种窨井热力工业石油垃圾真空动力站、调压房、塔、支架、支墩等涨缩器、排液、排污装置、各种窨井、阀门等综合管沟出入口等通风口、投料口、防火门(墙)、透气阀等注 1:部队、铁路、民航、海运及其它专业管线参照本表规定执行,但应注明管线权属单位及用途。注 2:电力管沟(块)测注的平面位置为管沟(块)几何中心位置,埋深量至管沟(块)的外顶部。5.2.5在窨井(包括检查井、闸门井、阀门井,仪表井、人孔和手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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