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 T 242-2022 可移动模块化厨房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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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 C S 0 3.0 8 0.3 0C C S A 0 2DB4403深 圳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3/T 2 4 2 2 0 2 2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建 设 与 管 理 规 范M o v a b l e m o d u l a r k i t c h e n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2 0 2 2-0 7-0 1 发 布 2 0 2 2-0 8-0 1 实 施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 0 3/T 2
2、 4 2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24 总 体 原 则 和 要 求.24.1 总 体 原 则.24.2 总 体 要 求.25 厨 房 构 成.25.1 通 用 要 求.35.2 厨 房 厢 体 分 类.35.3 厨 房 主 体 和 功 能 构 成.36 厨 房 技 术 要 求.1 06.1 厨 房 安 置、运 输 及 放 置 要 求.1 06.2 厨 房 内 部 结 构 与 材 料 要 求.1 16.3 厨 房 设 施 设 备 要 求.1 17 管 理 要 求.1 47.1 许 可 管 理.1
3、 47.2 食 品 安 全 管 理.1 57.3 人 员 管 理.1 57.4 安 全 生 产 管 理.1 57.5 应 急 管 理.1 57.6 记 录 和 文 件 管 理.1 6附 录 A(资 料 性)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组 合 示 例.1 7附 录 B(规 范 性)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厢 体 参 数.2 0参 考 文 献.2 2D B 4 4 0 3/T 2 4 2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请
4、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福 田 监 管 局、福 田 区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办 公 室、深 圳 市格 物 正 源 质 量 标 准 系 统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黄 晓 战、诸 葛 立 鹰、薛 燕 萍、郭 昱、周 华 英、文 进、凡 友 才、周 星 杰、储 成 群、赖 璐 莹。D B 4 4 0 3/T
5、 2 4 2 2 0 2 2I I I引 言建 设 工 地、大 型 活 动 现 场、避 难 所 和 学 校 等 临 时 集 中 用 餐 场 所 因 其 环 境 复 杂、集 中 就 餐 人 数 多 等 特点,供 餐 厨 房 一 直 存 在 卫 生 条 件 差、设 施 设 备 简 陋、管 理 操 作 不 规 范 等 食 品 安 全 隐 患。本 文 件 给 出 了 以集 装 箱 为 主 体,基 于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要 求 的 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的 相 关 规 定,为 建 设 工 地、学 校、避 难 场 所、大 型 活 动 现 场 等 临 时 供 餐 场 所 的 临 时 就 餐
6、服 务,提 供 了 一 种 专 业、安 全、便 捷、经 济 的 厨 房 技 术 方 案。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提 请 注 意,声 明 符 合 本 文 件 时,可 能 涉 及 到 5.3 厨 房 主 体 和 功 能 构 成 和 附 录 A 可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组 合 示 例 相 关 的 专 利 使 用。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对 于 该 专 利 的 真 实 性、有 效 性 和 范 围 无 任 何 立 场。该 专 利 持 有 人 已 向 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承 诺,他 愿 意 同 任 何 申 请 人 在 合 理 且 无 歧 视 的 条 款 和 条 件 下,就
7、 专 利 授 权 许 可 进 行 谈 判。该 专 利 持 有 人 的 声 明 已 在 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备 案。相 关 信 息 可 以 通 过 以 下 联系 方 式 获 得:专 利 持 有 人 姓 名: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福 田 监 管 局。地 址: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沙 头 街 道 新 沙 路 7 号。请 注 意 除 上 述 专 利 外,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仍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任。D B 4 4 0 3/T 2 4 2 2 0 2
8、 21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建 设 与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的 总 体 原 则 和 要 求、厨 房 构 成、厨 房 技 术 要 求 和 管 理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的 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包 括 餐 饮 服 务 经 营 者 和 为 建 设工 地、大 型 活 动 现 场、避 难 所 和 学 校 等 临 时 性 集 中 用 餐 场 所 提 供 现 场 供 餐 服 务 的 餐 饮 服 务 单 位。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9、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4 7 0 6.3 0 家 用 和 类 似 用 途 电 器 的 安 全 厨 房 机 械 的 特 殊 要 求G B 4 7 0 6.1 0 7 家 用 和 类 似 用 途 电 器 的 安 全 整 体 厨 房 器 具 的 特 殊 要 求G B/T 5 3 3 8 系 列 1 集 装 箱
10、技 术 要 求 和 试 验 方 法 第 1 部 分:通 用 集 装 箱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G B/T 1 2 7 7 2 排 水 用 柔 性 接 口 铸 铁 管、管 件 及 附 件G B/T 1 7 3 8 2 系 列 1 集 装 箱 装 卸 和 栓 固G B/T 1 8 8 7 0 节 水 型 产 品 通 用 技 术 条 件G B/T 1 8 8 8 4.1 家 用 厨 房 设 备 第 1 部 分:术 语G B/T 1 8 8 8 4.4 家 用 厨 房 设 备 第 4 部 份:设 计 与 安 装G B 2 5 5 0 1 水 嘴 水 效 限 定 值 及
11、 水 效 等 级G B 3 1 6 5 4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餐 饮 服 务 通 用 卫 生 规 范G B/T 3 1 9 6 2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G B/T 3 8 1 6 0 不 锈 钢 厨 房 设 备G B 5 0 0 1 5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1 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G B 5 0 5 5 5 民 用 建 筑 节 水 设 计 标 准G B 5 1 2 5 1 建 筑 防 烟 排 烟 系 统 技 术 标 准C J/T 1 6 4 节 水 型 生 活 用 水 器 具C J/T 1 8 6
12、地 漏C J/T 2 5 0 建 筑 排 水 用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管 材 及 管 件C J/T 2 9 5 餐 饮 废 水 隔 油 器H J/T 6 2 饮 食 业 油 烟 净 化 设 备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测 技 术 规 范H J 5 5 4 饮 食 业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规 范J G J/T 6 4 饮 食 建 筑 设 计 标 准J G J/T 3 3 1 建 筑 地 面 工 程 防 滑 技 术 规 程J G J/T 4 3 6 住 宅 建 筑 室 内 装 修 污 染 控 制 技 术 标 准D B 4 4 0 3/T 2 4 2 2 0 2 223 术 语 和 定 义G
13、 B 4 7 0 6.3 0、G B 4 7 0 6.1 0 7、G B/T 1 8 8 8 4.1 和 G B/T 3 8 1 6 0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厨 房 厢 体 k i t c h e n c a r r i a g e具 备 食 品 加 工、切 配、烹 饪、备 餐、清 洗、存 储 等 一 项 或 多 项 厨 房 功 能 的 功 能 单 元。3.2模 块 化 厨 房 m o d u l a r k i t c h e n以 集 装 箱 为 主 体 的,通 过 组 合 不 同 功 能 的 厨 房 厢 体(3.1)形 成 的 能
14、 够 进 行 加 工、切 配、烹 饪、备餐、清 洗、存 储 等 食 品 的 场 所。4 总 体 原 则 和 要 求4.1 总 体 原 则4.1.1 规 范 化 原 则符 合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操 作 规 范 深 圳 市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实 施 办 法、G B 3 1 6 5 4 以 及 食 品 安 全 监管 部 门 的 相 关 规 定。4.1.2 标 准 化 原 则优 先 模 数 协 调,选 用 通 用 的、互 换 的 标 准 化 部 件。4.1.3 模 块 化 原 则选 用 具 有 独 立 功 能 的 标 准 厢 体,可 通 过 不 同 形 式 接 口 与 其 他 单
15、元 组 成 产 品,且 可 分、可 合、可 互 换、可 扩 展。4.1.4 经 济 适 用 原 则选 用 相 对 于 市 场 价 格 比 较 适 中 的 设 计、建 材 和 设 施 设 备,并 能 够 满 足 不 同 的 场 景 下 的 预 期 基 础 功 能需 求。4.1.5 绿 色 环 保 原 则宜 采 用 先 进 环 保 的 技 术 和 设 备,选 择 使 用 环 保 材 料 和 节 能 产 品,确 保 经 分 离 后 污 水、油 烟 能 够 满 足环 保 排 放 标 准。4.2 总 体 要 求4.2.1 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应 具 备 整 体 移 动 性,且 移 动 后 在
16、 水、电、气 等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能 够 直接 进 行 食 品 加 工、切 配、烹 饪、清 洗、备 餐、存 储 等。4.2.2 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应 进 行 防 水、防 火、防 腐 和 防 蛀 处 理,有 害 物 质 限 量 应 符 合 J G J/T 4 3 6 的 有关 规 定。4.2.3 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建 设 与 管 理 应 符 合 G B 3 1 6 5 4 和 J G J/T 6 4 的 规 定。5 厨 房 构 成D B 4 4 0 3/T 2 4 2 2 0 2 235.1 通 用 要 求5.1.1 厨 房 由 一 个 或 多
17、 个 厢 体 组 成。宜 根 据 就 餐 人 数、加 工 和 供 应 品 种 及 数 量 确 定 厢 体 的 类 型 和 数 量。5.1.2 应 按 照 原 料 进 入、原 料 加 工 制 作、半 成 品 加 工 制 作、成 品 供 应 流 程 合 理 布 置 厢 体 的 位 置。5.1.3 厢 体 之 间 应 贴 合 设 置,通 过 标 准 化 接 口 连 接 内 部 空 间。5.1.4 可 移 动 模 块 化 厨 房 组 合 示 例 参 见 附 录 A。5.2 厨 房 厢 体 分 类5.2.1 厨 房 厢 体 按 照 功 能 区 数 量 可 分 为:单 功 能 厢 体;多 功 能 厢 体。
18、5.2.2 单 功 能 厢 体 按 照 功 能 类 型 可 分 为:加 工 厢 体;切 配 厢 体;烹 饪 厢 体;备 餐 厢 体;餐 具 清 洗 厢 体;存 储 厢 体。5.2.3 多 功 能 厢 体 按 照 功 能 类 型 可 分 为:加 工/切 配 厢 体;烹 饪/存 储 厢 体;备 餐/清 洗 厢 体;烹 饪/加 工/备 餐 厢 体;烹 饪/加 工/存 储 厢 体。5.3 厨 房 主 体 和 功 能 构 成5.3.1 通 用 要 求5.3.1.1 厨 房 厢 体 的 主 体 结 构 应 由 集 装 箱 或 对 集 装 箱 进 行 适 应 性 改 造 后 制 成,外 形 尺 寸 和 框
19、架 定 型 的主 要 尺 寸 应 符 合 附 录 B 的 规 定。5.3.1.2 厨 房 厢 体 设 计 时 应 考 虑 厢 体 之 间 的 关 联 性,厢 体 内 外 的 连 接 宜 采 用 标 准 化 接 口。5.3.2 加 工 厢 体5.3.2.1 加 工 厢 体 主 要 对 原 料 进 行 挑 拣、整 理、解 冻、清 洗、剔 除 不 可 食 用 部 分 等 加 工 制 作,应 提 供与 食 品 工 艺、产 能 需 求 匹 配 的 加 工 设 备,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清 洗 台、工 作 台、垃 圾 存 储 设 施、消 毒 装 置、冷藏 装 置。5.3.2.2 应 分 别 设 置 动
20、物 性 食 品 和 植 物 性 食 品 的 清 洗 水 池,水 产 品 的 清 洗 水 池 宜 独 立 设 置,各 类 水 池应 有 明 显 标 识 标 明 其 用 途。5.3.2.3 加 工 厢 体 的 辅 助 设 施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给 排 水 系 统、电 气 设 施、照 明 设 施、通 风 设 施。5.3.2.4 加 工 厢 体 内 部 布 局 示 意 图 参 见 图 1。D B 4 4 0 3/T 2 4 2 2 0 2 24标 引 序 号 说 明:1 灭 蚊 灯;4 挂 墙 刀 具 消 毒 箱;7 双 星 挂 墙 板;1 0 大 单 星 盆 台;2 风 幕 机;5 双 层
21、 工 作 台;8 单 层 工 作 台;1 1 洗 地 龙 头。3 四 门 高 身 雪 柜;6 双 星 工 作 台;9 活 动 垃 圾 桶;图 1 加 工 厢 体 内 部 布 局 示 意 图5.3.3 切 配 厢 体5.3.3.1 切 配 厢 体 主 要 用 于 将 粗 加 工 后 的 原 料 进 行 切 割、称 量、拼 配 等 加 工 制 作 成 为 半 成 品,应 提 供与 食 品 工 艺、产 能 需 求 匹 配 的 切 配 设 备,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切 配 装 置、储 存 架、清 洗 台、工 作 台、冷 藏 装 置、生 料 储 存 车。5.3.3.2 加 工 制 作 畜 肉 类、禽
22、肉 类、蛋 类 原 料 和 水 产 品 的 区 域、工 具 和 容 器 应 进 行 标 识 区 分,分 开 使用。5.3.3.3 切 配 厢 体 的 辅 助 设 施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给 排 水 系 统、电 气 设 施、照 明 设 施、通 风 设 施。5.3.3.4 切 配 厢 体 内 部 布 局 示 意 图 参 见 图 2。标 引 序 号 说 明:1 灭 蚊 灯;3 双 星 盆 台;5 生 料 储 存 车;7 组 合 工 作 台;2 可 调 节 四 层 层 架;4 双 层 挂 墙 板;6 挂 墙 刀 具 消 毒 箱;8 四 门 高 身 雪 柜。图 2 切 配 厢 体 内 部 布 局
23、 示 意 图5.3.4 烹 饪 厢 体D B 4 4 0 3/T 2 4 2 2 0 2 255.3.4.1 烹 饪 厢 体 主 要 对 经 粗 加 工 制 作、切 配 的 原 料 或 半 成 品 进 行 热 加 工 制 作,应 提 供 与 食 品 加 工 工艺、产 能 需 求 匹 配 的 热 加 工 设 备。5.3.4.2 食 品 热 加 工 设 备 应 能 满 足 食 品 加 工 工 艺 的 要 求,提 供 可 用 于 控 制 食 品 温 度、减 少 烹 饪 过 程 中产 生 有 害 物 质 的 组 件,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蒸 饭 装 置、炉 灶、煲 汤 炉、清 洗 台、生 料 存 储
24、 车、熟 食 存 储 车、工作 台、吊 柜 以 及 灭 火 装 置。应 在 炉 灶 上 方 设 置 油 烟 处 理 装 置。5.3.4.3 烹 饪 厢 体 的 辅 助 设 施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给 排 水 系 统、燃 气 设 施、电 气 设 施、照 明 设 施、通 风 设施、洗 手 设 施。5.3.4.4 烹 饪 厢 体 内 部 布 局 示 意 图 参 见 图 3。标 引 序 号 说 明:1 矮 汤 炉;5 双 门 蒸 饭 柜;9 洗 地 龙 头;1 3 生 料 储 存 车;2 双 头 双 尾 小 炒 炉;6 风 幕 机;1 0 熟 食 储 存 车;1 4 单 星 盆 台;3 炉 拼
25、 板;7 灭 蚊 灯;1 1 单 层 工 作 台;1 5 灭 火 系 统。4 水 洗 烟 罩 连 鲜 风 幕;8 挂 墙 洗 手 星;1 2 传 递 窗;图 3 烹 饪 厢 体 内 部 布 局 示 意 图5.3.5 备 餐 厢 体5.3.5.1 备 餐 厢 体 主 要 用 于 主、副 食 成 品 的 整 理、分 装、分 发 及 暂 时 置 放 直 接 入 口 食 品。5.3.5.2 备 餐 厢 体 主 体 结 构 一 侧 应 设 置 为 活 动 翻 板,翻 板 能 够 绕 壁 框 转 动 使 备 餐 间 外 露。5.3.5.3 备 餐 厢 体 设 施 设 备 应 能 满 足 放 置 直 接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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