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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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何某(女) 因参与拐卖儿童多人,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在交付执行前,发现其已经怀孕 4 个月,即在审判时何某已经怀孕。问题:(1)本案应当如何处理?(2)如果何某在法院审判前被发现怀孕为了能够对她判处死刑,司法机关能不能先对其进行人工流产,再在对她判处死刑?1 张同辉与刘晓丽系夫妻关系,在 A 市东城区扁担胡同 56 号居住。2010 年 5 月中旬,西城区第一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房屋公司)的部分工人对该房进行翻修,并对该房屋的内墙进行了重新粉刷。施工结束后,工人甲因回家不便,在张同辉家借住一晚。第
2、二天临走时不小心碰坏了张家的彩电。施工完成后不久,天气持续下雨,张同辉夫妇发现刚刚粉刷过的墙壁不同程度地发生涂料脱落现象,而且越来越严重,以致整个房屋墙壁面目全非,且住房仍旧严重漏水,不能正常居住。这时张同辉和刘晓丽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约定该房屋两人各一室一厅。2010 年 8 月20 日,张同辉来到西城区人民法院诉称,西城区第一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在修缮其住房后房屋仍旧漏水,且所用涂料系伪劣产品,使原告不能正常居住,并且电视机被损坏,要求房屋公司重新修缮房屋并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张同辉委托了律师于伟为其代理本案,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全权代理” 而无具体授权。刘晓丽也于同年8 月 23 日向西城
3、区法院提出了相同的诉讼请求。西城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了本案。经查明,张同辉、刘晓丽所称属实,另查明,2010 年 7 月底,该房屋公州与西城区东方装饰公司合并为新的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房屋公司辩称,粉刷张同辉和刘晓丽的房屋墙壁所用涂料系购买干本市立新涂料公司,应由立新涂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本案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2 本案中题城区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3 本案张同辉与刘晓丽是什么诉讼关系?如果张同辉和刘晓丽没有离婚,而只有张同辉起诉,则法院应如何处理?4 本案被告是谁? 为什么?5 立新涂料公司如果参加诉讼,则诉讼地位如何?该公司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
4、议?6 诉讼代理人于伟的诉讼权利如何?6 被告人李某于 2005 年 5 月 10 日因贪污公款 4 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到 2007 年 5 月 9 日缓刑考验期满,李在缓刑考验期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2012 年 3 月 20 日上午,李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吵,李将张某打成重伤。问:7 被告人是否构成累犯? 为什么 ?8 如果李某因故意伤害罪应被判 3 年有期徒刑,其能够再次被判处缓刑?执行缓刑时其自由受到哪些限制?8 台风季节,某市遭受“ 海葵 ”袭击,住在该市多难街的刘家、王家、陈家、谢家和幸福商场均受到“ 海葵” 影响,刘家在台风前与 A 装修公司签订装修
5、新购房屋的合同仅完成一半时,遇到“ 海葵 ”,房屋遭雨水浸泡,必须重新装修,损失近 20 万元;王家儿子王甲在回家途中被狂风吹落的广告牌砸伤,花去医疗费用 2 万元;陈家购买的 20 万元的家具在东风商场送货途中被洪水冲走(商场送货上门);谢家的儿子谢乙与女朋友赵丙在景区游玩时遇到山洪,赵丙看到谢乙被山洪冲走,其女朋友赵丙以为谢乙遇难,次日便在网上设立谢乙的灵堂,导致谢乙的网友在网上祭拜,三天后谢乙回家;幸福商场竣工后未经验收先行使用,经雨水浸泡,导致地基下沉和墙面开裂。根据以上内容,请回答下列问题:9 A 装修公司应否继续履行对刘家的房屋装修合同 ?所受损失应如何承担?为什么?10 王甲是否
6、可以要求广告公司承担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为什么?11 陈家的家具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12 赵丙对于谢乙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谢乙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可否支持? 为什么?13 承包商对幸福商场的地基下沉和墙面开裂应否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为什么?13 2010 年 2 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崔某将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打伤,除左眼视力每况愈下外,其他损伤经住院治疗均已治愈。李某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查。法院认为李某左眼可能致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遂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李某提出其左眼致残的鉴定意见,崔某对此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7、法庭遂休庭,指定省级人民医院为李某重新鉴定,得出于李某左眼致残的鉴定意见。崔某提出反诉,认为李某在厮打过程中也对自造成人身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并私下要挟李某撤诉。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时李某向法庭提出撤诉。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认为应按撤诉处理,遂终止诉讼。问题:14 李某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自诉?为什么?15 人民法院在审查自诉案件后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16 法院在埘李某重新鉴定的程序中哪些做法不当?请说明理南。17 崔某提出的反诉是否成立?为什么?18 法院对李某撤诉行为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18 某村水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该厂已经营近 10 年,污水一直排入水塘上
8、游的河流。赵立国与余庆华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2009 年 5 月,赵立国、余庆华二人向水塘投放虾苗 2 万尾。投放后赵、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10 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造纸厂与其交涉。造纸厂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 5000 尾。厂方把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化验结论是虾苗死亡可能是被排出的废水毒死,但不能肯定。市环保部门对造纸厂排出废水的检验结果是该厂排出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由于赵、余二人与造纸厂之间关于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举证期间内,原告赵立国、余庆华二人提供
9、的证据材料有:(1)2009 年 5 月 10 日购买 2 万尾虾的发票,发票载明了单价及总金额;(2)原告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3) 估算死虾 5000 尾的书面材料,原告及被告派到现场查看人员都在上面有签名;(4)赔偿费用一览表及计算方法;(5)李某的证言,证明在送检过程中商品检验处的检验员蔡某与厂方有过两次私下的接触。李某到庭作证后,被告造纸厂不同意赔偿,提出了以下证据材料:(1)市商品检验处的化验报告;(2)市环保部门的检验报告。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虾的死亡原因,法院指定由省级有关部门作出了新的鉴定意见。问题:19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原告应对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在本
10、案中,又应如何证明?20 本案涉及哪些法定的证据种类?21 如果被告提出的证据均真实,能否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22 本案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提出新证据,应如何确定提出的期限?23 原告在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4 赵某酒后驾驶无牌照的小轿车,车上有其朋友肖某和张某从某市文化路由西向东行驶。在某饭店门前超车时。将在人行道上走路的妇女郑某及其子李某撞倒,致李某当场死亡,并将郑某带挂于车下。此时。赵某踩了刹车,但听车上的肖某和张某说有人追来了快跑,赵某在明知车底下有人的情况下,又驾车逃跑,将郑某拖拉 200 米,致其颅底骨折,休克死亡。赵某的行为如何认定与处罚?25 周某
11、系北京市机械施工公司的一名卡车司机,10 月 20 日 19 时许,驾驶大货车为本单位某工地清运渣土。当其驾:车行驶过某路口时由南向东右转弯刮倒了骑自行车的鲁某,致鲁某当场死亡。周某当时虽已感觉车身颠了一下,但其没有停车,而是驾车离开事故地点,继续到工地拉渣土。当其返回再次经过事故地点时见有交警正在勘查现场。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自己可能撞了人。并于当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案。经交通部门认定,周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周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26 甲与乙对街分别经营两家修车行,某日甲在修理一辆进口轿车过程中发现缺少了一些零部件,甲发现当日乙修车行门口也停有一辆同款轿车自认为也是来修理的轿车
12、便于晚间潜入乙修车行用将该型号小轿车后备箱内的备用轮胎(价值1,000 元)盗走同时用被普通轿车替换下来的废旧 CD 替换了该进口轿车内原装环绕立体声音响设备(价值 3,000 元)。实际上,停在乙修车行的同款轿车实为乙的朋友所有,其来乙车行找乙打牌并决定次日离开。第二日乙的朋友驾驶该轿车离开,由于汽车制动失灵,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车上一人死亡,三人重伤。试分析本案中甲的行为性质。26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化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刚给兴都公司
13、。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舣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 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昕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同执后,就急忙向兴都公司
14、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27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28 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29 伏牛公司未经兴都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30 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化有没有所有权?为什么?30 甲成立一犯罪组织常年从事走私活动。乙是甲的好友,乙知道甲的走私行为,每当甲资金紧张时,乙会放贷款给甲,资金来往共计 500 万元。丙是甲
15、的收购方,经常直接到内海与甲接头直接收购走私货物。收购金额高达 600 万元。某日,公安机关收到线报,甲将走私一批珍贵名表经某海域到我国境内。甲的走私团伙到案后,发现埋伏的警察为了逃避抓捕以暴力等方式与公安人员搏斗。造成多名民警受轻微伤。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31 甲的行为如何定性?32 乙的行为如何定性?33 丙的行为如何定性?34 2009 年 4 月,乔某因为严重肠炎到某省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手术很顺利,伤口也愈合得很快。但出院后,却时常感觉到腹内疼痛。2010 年 7 月,经另外一家医院诊治,其腹腔内尚留有手术用的纱布。乔某认为,从 2009 年 4 月至今,自己未在任何医院进行
16、过手术。所以这块手术纱布肯定是省人民医院留下的,于是要求医院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而医院拒绝赔偿,并坚持认为手术是正常的但拒不提供病历和于术器械清单。乔某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请问:根据我国法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医院和乔某的证明责任应该如何分配?35 黄某、蒋某和方某的上诉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36 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处理在程序上有哪些不当之处?为什么?37 原审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在程序上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请说明理由。38 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合法?为什么?39 发现漏罪后,本案中有关机关的处理是否妥当?为什么?39 郭冬是个体户老刘的雇工。2009 年
17、 3 月 8 日,郭冬开车拉货返回老刘的商店途中,撞伤了下班后回家的卢小美。卢小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要求郭冬赔偿。经郭冬所在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卢小美与郭冬达成协议:郭冬一次性赔偿给卢小美 2 万元,卢小美以后不得再以此事提出其他要求。卢小美出院一个月后按医院的要求进行复查,结果表明,因创伤不能根治,将会留有后遗症。卢小美觉得郭冬的赔偿太少,又去与郭冬交涉,但郭冬拒绝再给卢小美任何赔偿。卢小美欲向法院起诉。40 设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后,主持调解,卢小美与郭冬达成调解协议,由郭冬再付给卢小美 1 万元。法院向卢小美送达调解书时,卢小美表示郭冬给的赔偿还是太少,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人民法院又
18、主持调解了两次均告失败,遂要双方当事人回去好好商量一下,意见一致了再来法院。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41 设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卢小美与郭冬达成协议。由郭冬再向卢小美赔偿 1 万元,并且当庭将钱款交付。这些情况均被记人笔录,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都签了名。次日,卢小美反悔。在这种情况下,调解的效力如何?为什么?42 设卢小美在反悔时,声称法院在调解之前没有征得其同意,并且在调解过程中,审判员 A 也几次向卢小美声明,本院的院长与郭冬的父亲是表兄弟,暗示卢小美见好就收。正是在这种压力下,卢小美才同意调解。在这种情况下,卢小美可以采取何种补救措施? 为什么?43 某市农贸产品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
19、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广州某外贸公司签订大豆购销合同一份。程某以欺诈的手段。骗取对方货款 8 万元,自己挥霍完毕。其后,程某又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南京一家粮油公司订立玉米购销合同。当对方预付货款 32 万元汇到后,程某骗取银行信任,将该款划入公司账户,而后仅给对方发去价值 9 万元的玉米,余款据为该公司所有。请分析本案。43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 5 头牛,分别为牛 1、牛 2、牛 3、牛 4、牛 5,总价款为 1 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 3000 元,余下的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 5 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 5 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
20、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44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1 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45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2 生下 1 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46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3 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 1000 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47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 4 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 4 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为什么 ?48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 4的合同,作价 2000 元且将牛 4 交付于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49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 5 租与戊,租期
21、 3 个月,租金 200 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50 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51 邢某系出租车司机,某日晚 10 时许,载一女士粱某回家。途中,邢某见梁某年轻漂亮衣着时尚,遂生歹念,将车开到僻静处停下,在车内用暴力奸污了梁某。梁某奋力反抗,将邢某的脸抓破。邢某认为这是给他犯罪留下罪证,唯恐罪行暴露,即决定杀人灭口。邢某揪住梁某头发,将梁某的头部猛撞车门数下后,梁某昏死过去。邢某以为梁某已经死亡,遂将梁某弃于荒野,后驾车逃逸。梁某被人发现后,送往医院经抢救脱离危险。试分析邢某的行为。52 年逾七旬的甲因向两个儿子乙、丙索要赡养费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甲生
22、活相当困难,并且身患重疾急需医治,遂裁定乙、丙两人先分别给付甲生活费和医疗费 5000 元。该裁定作出后,乙表示不同意,人民法院告知乙此裁定乃终局裁定,不得上诉,只能立即执行。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判处乙、丙每人每月各负担甲生活费 1000 元。丙以自己下岗为由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为保障甲的生活不受影响,在案件审结前裁定乙、丙两人分别先给付 800 元。问题:人民法院的哪些做法不正确?53 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上诉案件时,合议庭应当如何组成?54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方式有哪些?55 二审法院的审理是否应当限于对法律适用的审查?是否需要审查原审确定的事实和所依据的证据?56 如果二审法院发现
23、一审法院违反回避制度,是否应当发回重审?57 如果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量刑过轻,能否改判张某更重的刑罚?为什么?57 2008 年 2 月 7 日,在河南郑州农村某田野上,几个放羊人在火堆旁烤火。突然,从火堆里发出巨响,村民王德龙被炸伤了眼睛。原来,是在场的少年武小军捡到一只蜡烛般大小的鞭炮,他两次将鞭炮埋入火堆中,从而引起爆炸。武小军的父亲将王德龙送往医院,并为其支付了 4000 多元的医疗费用。王德龙被鉴定为 6 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用高达 50000 余元。王德龙多次找到孩子的父亲要求赔偿,但孩子的父亲却认为孩子不懂事,事发现场的成年人看到孩子往火堆里埋鞭炮却不加制止,责任应该由成年人
24、承担。王德龙遂将武小军及其父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双方争执的焦点即责任的认定,取决于事发现场的成年人是否看到孩子两次向火堆里埋鞭炮的这一行为。在场的另一小孩证明王德龙看到武小军的行为而不加以制止,武小军也如是说。在法院最初凋查时,在场的另一个成年人王朝说自己什么也没看到,自己刚坐下,鞭炮就响了。在场的另外两个小孩也证明王朝后到,只看到结果。可是后来在法庭上,王朝却替王德龙作证说,王德龙没有看到武小军往火堆里埋鞭炮。由于王朝的前后说法不一致,法庭对王朝进行了耐心的询问,王朝终于说出了实情:由于王德龙曾帮助王朝的侄女在县城找到工作,所以王德龙找到他要他作伪证时,他碍于人情,便答应了。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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