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259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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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59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案情:2008 年 3 月 25 日 A 市天海有限公司与张某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天海有限公司供给张某莎朗系列散装香水 12000 毫升,每毫升单价为 1.70 元,香水价款为 20400 元;张某同时配购价值 6000 元的各类香水瓶,香水瓶以实际清单为准;付款方式为货到时付款 14160 元,余款 12240 元在 1 个月内付清;天海公司承诺向张某免费提供香水分装机一台。合同签订后,天海公司依约于 2008 年 3月 28 日将货物及香水分装机交由 A 市迅捷托运公司托运, 2008 年 3 月 29 日张某收到后向
2、天海公司具欠条一份,确认已付款 1 万元,尚欠货款 13800 元。张某装机后迟迟未向天海公司付款,在天海公司催告下,承诺于 2008 年 4 月 10 日付款。后天海公司向张某催要支付货款,张某以香水分装机有质量问题拒付。问题:1 香水、配套香水瓶何时认为已交付? 2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风险由谁承担? 3 天海公司免费提供香水分装机的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4 张某是否可以以香水分装机有质量问题拒付货款?5 张某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6 案情:河南省甲市的李某与住在乙市的杨某是关系很好的朋友,2001 年 5 月,杨某想买一辆卡车跑运输,因资金不够向李某借 5 万元钱,李某划给杨某一张 5 万元的
3、支票,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杨某一年后还钱,最迟不迟于 5 月底。除此以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到 2002 年 5 月 10 日,李某来到杨某跑运输的地方,当着众人的面对杨某讲,自己的公司资金周转不灵,问杨某为什么还不还钱,杨某觉得当着众人的面很下不了台,心想:都是自家兄弟,这样做也太不给面子了。于是赌气说:“ 我没有借你钱,你不要瞎说 !”李某于是准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问题:6 李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如果可以,应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7 如果杨某收到法院发出的支付今后,拒不还钱,并提出理由:本来是要还钱的,但李某太不给面子,不顾兄弟情谊,所以他不仁,我不义,我也不还钱。法院
4、应如何处理? 8 如果杨某及其家人拒不接受法院送达的支付令,法院应做如何处理? 9 如果李某的申请获得支持,杨某付给李某一张 5 万元的汇票,当晚他在旅店住宿时被盗,他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吗?法院应如何处理?10 某县农贸市场内,菜贩丁因气恼顾客被隔壁摊位菜贩甲之妻乙抢走,与乙发生口角并打架。被拉开后,甲赶来先动手揪住丁的头发互相厮打,菜贩戊、己见状赶忙劝架,在拉扯中,戊被甲、丁一带,立足不稳,向后跌倒,后脑正好撞在一块石头上,当即出血昏迷,被众人送往医院。经法医鉴定,其损伤已构成人体轻伤,但不构成伤残。己将乙拉走,甲也跟着离开。之后,甲之弟丙闻讯赶来,向丁叫嚣,丁未理会。后甲、乙回到摊位。10
5、分钟后,丁来到甲摊位质问丙什么意思,丙见丁的手插在裤兜里,好像有东西,便突然上去踹丁一脚,随后甲抱住丁,双方互相厮打。甲拿起一啤酒瓶照丁的头部打击,致丁头部外伤出血,后丁去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为头皮裂伤,住院 11 天。事发后,该县公安局对此事做出处理,戊也将甲、丁告上法庭,要求二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2. 12 万元。两被告究竟谁是推倒戊的“真凶” ,两被告均否认是自己推倒了戊,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请运用你所学法律知识,对该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分析。11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达成一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各自出资 2 万元,共 6 万元,开立一家小饭馆,并按出资比例
6、平均分配盈余,分担亏损。该饭馆取名“夜来香饭庄”,2002 年 1 月经核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开始营业。到 2002 年底,因经营管理不善,夜来香饭庄负债累累,欠金星装修公司 4 万元钱尚未偿还。此时王五提出退伙,张三、李四二人不同意。王五于 2003 年 2 月提走其出资的 2 万元,自行退出。张三、李四二人继续经营夜来香饭庄。2003 年 9 月,张三、李四二人为了增加菜的花样,招揽食客,于是想招聘重庆名厨,推出重庆火锅系列,但资金不足。于是张三、李四二人向王一提出借款 2 万元,2004 年 1 月 1 日归还。王一同意借款,但提出一条件,若饭庄盈利后,张三、李四二人除还本付息外,还应
7、将所得利润分一份;若不盈利,张三、李四二人则届时还本付息。推出重庆火锅系列后,饭庄并未盈利,亏损仍然继续,到年底,又亏损了 l 万元。 2004 年 1 月,金星装修公司因向夜来香饭庄索债不成,便诉至法院,同时王一也因张三、李四二人不能届时还本付息,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对此进行合并审理。问题 11 被告方王五认为,自己已于 2002 年底退伙,故夜来香饭庄所欠全部债务应由张三、李四承担。王五的辩称有理由吗?为什么?12 被告方张三、李四认为,王五不经二人同意,自行退伙无效,故按合伙协议,夜来香饭庄对金星装修公司所欠 4 万元债务、对王一所欠 2 万元债务以及对饭庄的亏损均应承担三分之一的份额。
8、张三、李四的辩称有理由吗?13 法院审理本案中,有人认为原告王一名为借款给张三、李四,但他参与饭店的盈亏分配,实为一种合伙关系,所以对饭店经营重庆火锅的亏损,王一也应分担。这种意见有道理吗?14 本案的被告是谁?15 设王五于 2002 年底突然死亡,王五的妻子要成为合伙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15 案情 某甲于 2007 年 10 月在华普股份有限公司(专营电器制造)股东大会上被选为董事长。2008 年 10 月 10 日,甲代表公司去参加钢材购销会,认识了马鞍山某钢铁厂经理某乙,就与某乙就购买一批特型钢材达成了协议,并约定 12 月 12 日某甲派人去钢铁厂取货,届时交付 100 万元人民币
9、的银行汇票。某甲回到公司后,适逢其弟某丙前来拜托某甲想办法帮助某丙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扭转亏损状态,某甲就为其开具了华普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绍信,并以华普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开了一张100 万元的银行汇票。某乙看了介绍信后认定某丙就是华普公司派来取货的人,收下汇票后就带某丙提货。某丙将这批特型钢材运回后出卖给另外一家电器生产公司,获利 30 万元,从中拿出 10 万元送给某甲作为酬金。一个月后,某丙与手机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标的价值 20 万元,某丙以自己价值 10 万元的房子设定抵押,某甲又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名义在合同上对全额做了保证,手机公司并不知
10、道某甲没经过正当程序即以公司名义做出担保的事实。华普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某丁得知了这些情况,于是在董事会会议上就此作了汇报,但与会的其他董事都碍于某甲作为董事长的情面,没有对其进行处理。某丁又向公司监事会作了反映。监事会讨论认为,某甲的行为违反了董事竞业禁止义务,应当赔偿公司损失。某甲对监事会的决议不予理睬,甚至威胁说,在下次股东会上要罢免监事们的职务。公司监事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 某甲称,对于让某丙去提那批钢材的事情,自己只是为其弟牵线搭桥,并未亲自从事与公司同类的营业,不应当受到任何指责,他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董事竞业禁止义务?为什么 ?17 股份有限公司能否为他人担保?要求怎样的正当程
11、序? 某甲以公司名义为某丙担保的行为如何处理? 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18 公司监事会能否代表公司要求某甲赔偿损失?为什么? 某甲应当赔偿公司的何种损失?如果监事不再提起诉讼,该怎么办?二、论述题19 黄婆(女) 在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多次找法院领导反映情况,后来在该院一法官甘某的指引下,黄婆找到了该院院长刁某,刁某认为该案件属于别人管,但黄婆仍希望刁某可以过问一下此事,最终两人发生了冲突,互相撕扯,在撕扯过程中黄婆拉住了刁某的领带,后两人都倒在地上。当天该院便迅速下发了拘留决定书,称黄婆的行为严重地妨碍了刁某的正常工作,致使刁某心脏病突发,已严重妨害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对黄婆
12、拘留 13 天。但就在此后的第四天,已在住院的刁某“ 心脏病突发”突然变为“一过性脑缺血昏迷”,而黄婆因涉嫌“ 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侦查。随后黄婆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时,因指引黄婆去找院长的甘某也被认为在工作中产生不满情绪,图谋对他人进行政治报复,并经公安部门侦查后以涉嫌挑唆故意杀人而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随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 对黄、甘二人提起公诉,原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法院一审判处黄婆有期徒刑 10 年,判处甘某有期徒刑 9 年。黄婆和甘某不服,随即上诉。二审法院未经开庭审理下达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本案中,两被告的律师均未能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当事人
13、,也未能查阅有关案卷材料。警方的理由是“一见面,他们一翻供,这案子就没法办了” 。检察机关连理由也懒得说,就是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请结合上述具体材料分析本案的相关程序问题。1. 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 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 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 8001000 字。 三、选答题20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甲题:1996 年,四川省夹江县某个体印刷厂仿冒印制另一企业的产品,被技术监督机构查封。该印刷厂认为该技术监督机构无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属于
14、越权行政,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栏目以“打假者上了被告席”为题进行了报道。并以“ 恶人先告状 ”为道德模式,对“制假者”的起诉行为予以谴责。面对媒体形成的舆论压力,法院不得不违心地做出不利于“制假者” 的裁判。实际上,依照相关法律,“ 制假者”是有起诉权的,法院应当受理。媒体的报道把一个法律问题变成了一个是非分明的道德问题,给司法审判带来了不利影响,也损害了当事人的权利。 请结合此案例谈谈你对我国目前司法公正的障碍及解决对策的理解和认识。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 600 字。 乙题:据新华网重庆 2006 年 7 月 10 日报
15、道,原规划为小区配套工程的幼儿园竟被开发商“合法”出卖,即将成为一座洗浴中心。为此,小区的 149 名业主集体起诉重庆市规划委,不服其做出的规划行政许可。而从重庆市龙坡区人民法院传出的消息证实,该院日前一审审判,撤销被告重庆市规划委向该房地产公司核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此案中,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重庆市规划委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供符合审批程序的相关立案、审核的证据,应当视为被诉的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故重庆市规划委做出变更规划许可的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理应予以撤销。 1依据行政许可法结合本案,谈谈你对该问题的认识。2依据物权法谈谈你对本案所涉及的物权法的相关问题进行阐释。答题要求:1运用
16、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本不限,字数要求 800 字以上。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59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天海公司将货物交由承运人迅捷托运公司托运时。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货物买卖合同需运输的,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算完成交付。2 【正确答案】 张某。依合同法第 142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天海公司将货物交由承运人就发生了货物的交付,并使风险转移至张某。3 【正确答案】 赠与行为。4
17、【正确答案】 不能。因为香水分装机是赠送的,不是该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张某不能以此抗辩而拒付购进货物的价款。另外,根据合同法第 191 条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5 【正确答案】 张某应当继续履行并交付逾期滞纳金。6 【正确答案】 李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因为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而且这是属于给付金钱的申请。李某可以向杨某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89 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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