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理学(综合)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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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理学(综合)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1 分析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的联系与区别。2 分析法律方法与法治、法律职业之间的关系。3 探究法律推理、法律解释与法律论证之间的关系。4 什么是法的目的价值? 试比较一下不同时代的法的目的价值有哪些差别?5 什么是法的形式价值? 法的形式价值对于实现法的目的价值具有什么样的意义?6 试比较一下在改革开放前后我国法律评价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应当坚持哪些法律评价的基本原则?7 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说在法的价值整合中“ 维护法律安定性原则”特别重要?8 如何理解秩序、自由、效率、正义的含义?9 法在哪些方面对秩序起着维护作用?10
2、 在法律上如何理解自由?11 法在哪些方面能够促进效率?12 人权的含义是什么?13 解析“公民的基本权利“概念。14 人权为什么是现代法的最基本价值之一?15 法是如何保护人权的?16 你是如何理解人权和主权的关系的?17 法对政治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18 国家为什么不能无法而治?19 如何处理执政党的政策和国家现行法律的矛盾?20 民主和法治是什么关系?21 生产关系对于法的决定作用在什么意义上能够成立?22 法对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哪些作用?23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法律制度有什么影响?24 法律制度建设是否要考虑社会自身文化的适应性?为什么?25 如何理解法与道德的关联性,特别是我
3、国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关联性?26 如何理解我国法与宗教的关系?27 如何理解法律文化建设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28 简述法治与法制的区别。29 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特点。30 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31 论述和谐社会引导和维护人与人和谐的法律机制的主要内容。法理学(综合)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1)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的含义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法学方法是指法学研究的方法,包括法律理论的研究和法律操作的研究,是法学方法论的内容之一。
4、(2)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的区别人的活动大体上可以分为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两种类型。根据这种区分,方法可以分为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法律方法属于实践方法的范畴。而法学方法属于认识方法的范畴。法律方法具有明显的实践性。实践性是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等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区别。(3)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的联系无论是一般意义上的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还是法学方法和法律方法,都无法截然分开,在很多情况下是相互转化的。【知识模块】 法律方法2 【正确答案】 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法治即“ 法的统治 ”,是指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确保权力正当运行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机
5、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检察官与法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伦理的人士所构成的具有自治性的职业共同体。法律方法、法治与法律职业的关系如下:(1)法律方法与法律职业的关系法律方法与法律职业的联系法律方法是法律工作者独特的思维方法,伴随着法律职业者作为一种社会分工的出现而出现,具有专业性、法律性、实践性等特征。人们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总是取决于他们自己所认识到的自己的特定社会角色、地位。法律职业者有自己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这是一种与其他职业者相区别的判断与解决问题的方法,其核心是法律思维。学习法律,不是简单地了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而是要学会像
6、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和解决问题,学会从法律职业者的职业角色看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进入法律职业者的角色。法律方法与法律职业的区别法律方法作为法律人专有的工作和思想方法,并不意味着其他人就不能或者不需要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也不意味着现实中法律人不会寻求法律体制外的“非法律”力量解决问题,而是说,法律方法是法律人存在和活动的“根本” 。(2)法律方法与法治的关系法律方法与法治的联系法治社会奉行法律至上的原则,法律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一旦制定就必须获得全社会的普遍遵守,即便统治者也不能例外。法治要求有权机关在执行活动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的前提下,应该坚持执法
7、必严,而在执法过程中则要求执法机关对待具体的事项要运用法律方法去解决具体的争议性事项。法律方法与法治的区别法治不仅仅要求有权机关对法律的遵守,还要求普通民众对法律的遵守。而法律方法并不意味者民众对其的掌握和运用。(3)法治与法律职业的关系现代法律的运行和操作离不开法律职业。法治也需要人的参与,法律家是经过专门训练的职业化的专门人士,他们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与普通人不同。总而言之,他们是具备了一定资质的人。【知识模块】 法律方法3 【正确答案】 法律推理是逻辑思维方法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是法律方法一个重要的具体体现。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法律论证是指通过提出一定的根据和理由来
8、证明某种立法意见、法律表述、法律陈述和法律决定的正确性和正当性。法律推理、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的关系如下:(1)法律解释是法律推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解释通常是在法的实施过程中进行的。从学理上说,它又与法律推理联系密切。在司法活动中,法律推理依赖于法官对法律的解释,法律解释使法律推理的大前提进一步确定,故法律解释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推理、法律适用的水平,法律解释也就构成法律推理技能和法律方法的有机组成部分。(2)法律推理是法律论证的方法从法律方法的角度看,一个正确和正当的司法决定、法律陈述必须建立在合乎逻辑的证明过程之上,必须有足够的理由,司法决定、法律陈述才是合理的,也才能够说服人。法律推理
9、是建立在法律条文与具体事实的这种既相关又不完全对应的关系的基础上的。这就要求法官在审判的过程中能够比较理性地、逻辑地而不是机械地适用法律;要求法官具有一定的人文精神。(3)三者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法律推理是法律人将逻辑运用于处理案件过程的思维形式。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够推导出确定的答案。在法律规则含义不明确时,法律人不可避免地要解释法律。法律解释毕竟不同于法律本身,研究和分析法律人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如何做到不滥用解释的权力,正确解释法律,这是法律解释必须面对的问题。法律论证与法律推理侧重点不同,是同一个思维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法律推理需要研究的是法律人如何运用形式逻辑以保证关
10、于法律问题的分歧和争议能得到正确处理的推导过程。法律论证则是通过语言的形式,主要是书面语言,根据一定的理由对案件处理决定的正确性进行符合形式逻辑的推导和证明。所以,法律推理强调的是结论形成的实际思维过程;法律论证则是将这个过程用语言的形式予以证明并合乎逻辑地充分反映出来,以达到说服人的目的。所以,法律论证重在证明结论的正确性。【知识模块】 法律方法4 【正确答案】 (1)法的目的价值的含义法的目的价值是指关于社会关系的理想状态是什么的权威性蓝图,也是关于权利义务的分配格局应当怎样的权威性宣告。法的目的价值构成了法律制度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反映着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宗旨。(2)法的目的价值的属性法的目
11、的价值的多元性。凡是可以借助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来加以保护和促进的美好事物,都可以被视为法的目的价值。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是与人的需求的多样性和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多样性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法的目的价值的时代性。社会特定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是一定价值观念赖以形成的基础。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条件是发展变化的,不同时代的社会价值观也不可能完全一致,由此,反映在法律制度层面的法的目的价值,也会呈现出一定的时代特征。(3)不同时代法的目的价值的差别追求的理想和目的上的差别。在中国古代社会,封建“纲常礼教” 是法律所服务的目的价值,因而,赏罚上的“恩荫”和“株连”,婚姻上的“父母之命,媒妁之
12、言”,就被看做是好的、应当的、有价值的,无论是上层社会还是普通民众,几乎都将其视为天经地义的公理;在现代社会,平等、自由成为法律的重要目的价值,个人责任和婚姻自由才被看做是好的、应当的、有价值的,而且,它们几乎被所有人视为毋庸置疑的公理。服务对象方面的差别。在中国古代,法律是封建统治者维护其专制统治的工具,法律是为封建制度服务的;而现代,人民主权和法治原则深人人心,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因此,其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知识模块】 法的价值概述5 【正确答案】 (1)法的形式价值的含义法的形式价值是指法律制度在形式上所具有的优良品质,尽管这些品质并不直接反映法的社会理想和目的,但是,它们却构成了“
13、良法” 或“善法”在形式上所必须具备的特殊品质。(2)法的形式价值对于实现法的目的价值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实现法的目的价值而言,形式价值的确具有无以复加的重要性。法的形式价值包含着许多具体的内容。如法律应当具有公开性;应当具有稳定性;应当具有连续性;应当具有严谨性;应当具有灵活性;应当具有实用性;应当具有明确性;应当具有简练性。如果一个法律制度不具备形式上的优良品质,它就不是“良法” ,即使它追求良好的社会日的,这些目的也必然会归于虚幻。法的诸种形式价值中的权威性要求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法律,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普遍性要求不因人设法,用一般性的规则来调控所有人的同类行为;统一性要
14、求保持法律制度本身的和谐一致,消除矛盾和混乱;完备性要求实现有法可依,在应由法律加以调整的行为领域消除法律空白和法律漏洞。要实现法的目的价值要求法必须具有权威性,一个没有权威性的法律,不管其有多少值得称许的理想和目的都是不能实现的。同时,如果法的规则也缺乏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经常因人设法、一事一法、自相矛盾、空白和漏洞过多,那么,所有美好的理想和目的就都会成为这个法律制度的“不堪承载之重” 。【知识模块】 法的价值概述6 【正确答案】 (1)我国法律标准评价发生的变化法的评价标准也就是在法律上对各种事物进行价值判断时所遵循的准则。改革开放前后我国的法律评价标准发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15、面:价值确认标准的变化价值确认问题,即按一定的标准来确定什么样的要求、期待、行为或利益是正当的,是符合法律的理想和目的因而是值得肯定和保护的,同时,也要确定什么样的要求、期待、行为或利益是不正当的,是抵触法律的理想和目的因而是应当予以禁止和取缔的。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法律评价标准中确定了生产力标准和人道主义标准,改变了改革开放之前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价值标准。价值位阶的变化法的所有目的价值和形式价值都是值得希求和珍视的美好事物,但是,并非所有有价值之物都是等价的,它们之间在价值大小、高低、多少上可能是有所差异的。改革开放之后,随着 1982 年宪法的颁布以及立法法的公布,我国确立了以宪法作为国家最
16、高法的法律价值位阶。而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文革时期对法治的大肆破坏和践踏,我国没有一套完整的价值位阶体系。(2)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应当坚持下述评价标准或原则:生产力标准。在对法律现象进行价值评价时,必须首先坚持生产力标准。也就是说,一种行为是应予保护还是应予废止,一项具体的法律措施是应予肯定还是应予否定,首先要根据其是否有利于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是否有利于我国的综合国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我国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而定。在一般情况下,生产力标准是通过法的目的价值来体现的。人道主义标准。这一标准的核心含义是:以人为本,一切政治、法律措施,一切社会活动,只有当它有助于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与能力的
17、全面发展时,才是有价值的。以任何借口去粗暴践踏人权的行为,都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都是不能为社会主义法制所允许的。我国法律除了规定对于所有社会活动主体的人格与尊严予以平等保护之外,还对刑事被告人的权利、残疾人的权利以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予以特别保护,体现了人道主义的内涵。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人道原则是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先进文化在法律价值领域的生动体现和必然要求。现实主义原则。对法律现象进行价值评价必须从社会实际出发,而不能从脱离现实的“美妙理想 ”出发,法律的价值评价标准的具体内容也必须根据现实需要的变化而加以充实和调整。反之,如果在进行价值评价时脱离本国的国情,无视现实条件所能够提供的资
18、源、手段和可能性,就会“欲速则不达” ,使社会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如果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发展,无视现实生活条件的重大变化而墨守陈规,则会阻碍法制与社会的进步。历史主义原则。对历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法律现象进行价值评价时,必须持一种历史主义的态度,即要站在历史发生的当时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历史,而不是站在“现在”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历史。某些在现在看来是无价值甚至是反动的东西,在历史上可能不一定如此,相反却可能是非常进步和有价值的。在研究中华民族法律文明史的时候,尤其应注意这一点,否则,必然导致历史虚无主义,它既可能引起“左“ 的错误,也可能引起右的错误。【知识模块】 法的价值概述7 【正确答案】 (1)法的各
19、种价值之间发生冲突的原因人类生活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价值目标的多元化。人类的生活需求是多方面的,因此,法律制度所要达到的目标也是多元的,而社会实现这些目标的资源和机会却是有限的。在法的价值发生冲突的所有特定场合,其背后都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即稀缺的资源和机会不足以支持所有价值目标同时得到实现。人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法的价值冲突变得更为常见和复杂。社会价值目标的多元化只是使不同种类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成为必然;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又会导致两种形式的价值冲突。一方面,由于人们的价值偏好不同,由此会导致不同种类法的价值的冲突。另一方面,由于利益分化的作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完全可能在同一种利益之上发生竞争
20、。除了以上两点基本原因之外,社会变迁、制度改革以及立法政策的变更等因素,都会引起法的价值的冲突。(2)维护法律安定性的原则在法的价值整合中十分重要。法治社会的特点是通过而不是绕开法律去实现公平正义,去促进自由和秩序,因此,确保法律本身的安定性就成为特别重要在很多场合是头等重要的价值。在人治主义传统和法律工具主义观念的影响下,法律的安定性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许多人常常把它视为较次要的价值,通过牺牲法律的安定性来追求道德效果、经济效果或政治效果的事例时有发生,其结果必然使法律失去恒定可期、值得信赖的品质。如果为了实现某个具体的价值目标而动辄使法律的安定性受到损害,则法治就成了一个无
21、意义的名词,因此,在法的价值整合过程中,精心保全法律的安定性是十分必要的。【知识模块】 法的价值概述8 【正确答案】 (1)秩序在哲学上,秩序是一个系统的范畴,它指事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在一个系统中,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都有自己的不同的存在和运行特点。如果要素之间的关系总是能表现出某种恒定的规则性或协调性,即系统的协同性的话,就说这个系统或事物是有序的。反之,称之为无序。在人类面前存有两种秩序,一是自然秩序,另一是社会秩序。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是秩序的具体特征。在这种意义上,秩序根植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内部结构之中,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内在规律是秩序的本质。抽象地说,社会秩序
22、表示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定性、进程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1) 自由自由的概念源自西方文化。在拉丁语中,“自由” 意味着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在罗马法中,自由(权) 的定义是:“ 凡得以实现其意志之权力而不为法律所禁止者是为自由。”自由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学科对其理解有所不同。哲学上自由的含义。在哲学上,自由的含义是对必然的认识和支配。在这里,“必然”所指的是客观规律。政治学与社会学上自由的含义。从政治学和社会学上来理解自由,就是免于他人的压迫或控制,每个人能够自主安排自己的行为(包括对公共事务的自主参与)。法学上自由的含义。从法学上讨论自由,其所
23、指涉的是人的行为与法律的关系。法学(或法律) 上自由的含义在于:自由是法律上的权利,其边界就是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3)效率效率是从一个给定的投人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以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效率的概念和价值标准的适用范围大致有三种情况:资源配置上的效率。资源配置上的效率原则要求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由低效率利用向高效率利用转变。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人文资源,无论是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的资源,还是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资源,都要按照价值极大化的规律和原则进行配置。收入分配上的效率。收入分配问题上的效率原则意味着,在对产品和一切由人们创造出来的价值物进行
24、分配时,必须考虑以什么方式来分配有利于调动合作者的积极性,有利于使分配本身成为扩大再生产、创造更多财富的调整机制。特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上的效率。在许多特定的资源,如法律资源、政治资源的配置方面也存在效率问题。比如在法律资源配置的效率方面,法律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先意味着:在整个法律价值体系中,效率价值居于优先位阶,是配置社会资源的首要价值标准。(4)正义从各种不同的正义论出发,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正义定义。主要的有以下几种:正义意味着各得其所。正义就在于根据每个人的品质、才能、地位、身份、贡献分配机会、财富和权利(权力),使人们各得其所。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永恒的愿望。正义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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