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3及答案与解析.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3及答案与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3及答案与解析.doc(17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5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民法通则第 135 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下列请求权中,符合这一规定的“ 民事权利”是哪一个( )。(A)甲对乙的损失物返还请求权(B)甲对银行的存款提取请求权(C)甲对其成年子女的赡养权(D)甲对乙的保证合同的保证责任请求权2 甲下落不明满 6 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 。(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B)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C)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D)让其妻和其父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3 甲、乙两人合伙经营,后因甲
2、有急事需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转让,乙和丙欲均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如何处理( )。(A)卖给乙(B)卖给丙(C)任择其一(D)每人一半4 下述民事权利中应当适用除斥期间的是( )。(A)甲对其发明享有的专利权(B)买方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请求权(C)所有权人对其财产的处分权(D)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权5 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 ) 。(A)因混同而消灭(B)因混合而消灭(C)因结婚而消灭(D)因免除而消灭6 甲、乙结婚的第 10 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下列哪
3、一表述是正确的( )。(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二、多项选择题7 李女与林男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孩子判给了李。李将孩子由姓林改为姓李,林一气之下停止支付原定每半年给的三千元抚养费。李代理孩子诉请法院打赢官司时,才发现林男早有准备,已将名下的房屋过户送给了他弟弟,现既无职业又无收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现问,林将房屋赠与其弟的行为是否有效( )。(A)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B)是无效民事行为(C)是可撤销民事行为(D)李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后,林的赠与行为才生效
4、8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丙,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C)丙可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9 下列取得财产的方法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A)果树的所有权人取得其所结果实的所有权(B)存款人取得利息(C)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的所有(D)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10 根据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 )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留置权。(A)保管合同(B)租赁合同(C)运输合同(D)加工承
5、揽合同11 下列关于雇佣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雇佣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B)雇佣关系中的食业一方可以被看成是委托人(C)雇佣关系中的员工一方可以被看成是代理人(D)雇佣关系建立在明确和完整的合同关系基础之上12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 3 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三、简答题13 简述著作权的作
6、者类型。14 简述提存法律关系的当事人。15 “保险合同生效 ”与“保险合同成立”的区别。16 简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四、辨析题17 有人主张:“ 根据契约自由原则,抵押人可与抵押权人约定在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为清偿时,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请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五、案例分析题17 甲、乙双方于 4 月 2 日约定:甲向乙以 8 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 3 间,分两次将房款付清,付清价款后房屋即归甲所有,乙迁出该房屋;乙若想继续利用此房经商,则应该于甲最后一次付清房款之前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 2000 元。合同签订后,甲即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 5 月 16 日
7、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双方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也没有迁出此房,而是继续在此经商,每月月初支付给甲 2000 元房租。6 个月之后,乙未按时交付第 7 个月的房租,甲即宣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乙迁出此房屋,遭到乙的拒绝,于是甲便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归还房屋。问题:18 如何认识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关交付的性质?为什么?19 甲何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20 乙未按时支付第 7 个月的房租,甲即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甲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1 仇某承包的果园东侧与村子公路之间隔着余某承包的鱼。2003 年,仇某买了辆货车,因西侧的小路过窄,货车无法通行,经与余
8、某协议,在鱼池南边开了一条连接公路的道路,方便仇某运出苹果,仇某每年支付余某 500 元道路通行费。2006年,仇某将苹果园转让给了本村的邱某。邱某仍每年支付余某 500 元通行费。2008年,余某将鱼塘分为东西两个,将东面鱼塘转让给了本村的曲某。因与邱某有宿怨,曲某将自己鱼塘南边连接公路的道路封了,不让邱某从此路运出苹果。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问:曲某不让邱某使用道路的行为是否合法?21 1997 年 8 月 5 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 3 人没有买票,于是让其补票。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吗那么多废话。”三人听后,感到害怕,
9、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 1 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 5 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丁说: “出了问题,我负责。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 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 。下午 3 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戊坚决反对。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问题:22 乘车人甲、乙、丙 3 人没买票,售票
10、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3 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 为什么?24 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25 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26 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27 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28 假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28 甲公司向自然人乙借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丙公司破产案,但此时甲公司所欠乙的借款尚未到期。乙就其担保债权向管理人进行了申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已申请债权进行核查时,债权人丁提出:丙公司作为一般保
11、证人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借款到期后,如果甲公司向乙偿还了全部借款,则丙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甲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向乙清偿债务,乙应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甲公司求偿,当就甲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乙的债权时,乙方可就未能获得清偿部分进行债权申报。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29 债权人丁提出的丙公司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0 若在借款到期前,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通过破产分配获得部分清偿,对乙获得的该部分清偿应如何处理?31 若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部分清偿,在借款到期后,乙应以债权全额还是应以债权未获清偿部分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32 若甲公司主动全
12、额清偿了乙的债权,且乙此前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了部分清偿,则对乙已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的该部分清偿应如何处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5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请求权。A、B 选项为物权请求权; C 选项为基于身份关系得到请求权,而且具有持续性;D 选项为债权请求权。一般而言,仅债权请求权适用于诉讼时效。而物上请求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 25 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其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第二顺序:父母、子女;第三顺序:兄弟
13、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本题中第一顺序的配偶要求宣告死亡,故应当宣告死亡。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依照民法原理及我国合伙企业法第 23 条的相关规定,合伙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合伙人之间形成共有关系,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当合伙人之一对外转让自己的合伙财产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除斥期间亦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除斥期间的客体是形成权。
14、而诉讼时效的客体是债权请求权。在本题中,B 选项的权利性质是请求权,C 选项的权利性质是支配权, A 选项的权利性质也是支配权,只有 D 选项是形成权,因此 ABE 选项都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合同法第 91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和混合并不是债消灭的原因,故排
15、除选项 B、C。合同法第 106 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同归于一人,即并不会出现债的混同而消灭,故选项 A 说法错误。合同法第 105 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本题中,甲、乙结婚后,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债权人免除债务而消灭。【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确定。婚姻法第 18 条第(三)项规定: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大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大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丁适用(中
16、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19 条规定:“婚姻法第 18 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首先,本题中甲父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房屋赠给甲,因此,该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C 项错误。该房屋不会因为经过一定的年限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有约定。因此,A项错误。法律给予了当事人通过约定将夫妻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那么如果甲乙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的话,该约定是有效的。因此,D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11 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研 试卷 法律硕士 专业 基础课 民法学 模拟 153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