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628.3-2013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3部分 航道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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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3.080.01 P66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628.3 2013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3 部分:航道工程 Criterion of vai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for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Part 3:Waterway engineering 2013 - 12 - 31 发布 2014 - 01 - 31 实施 浙江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628.32013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
2、.1 工程量清单 . 1 3.2 项目编码 . 1 3.3 项(细)目编号 . 2 3.4 项(细)目名称 . 2 3.5 项(细)目特征 . 2 3.6 综合单价 . 2 3.7 暂列金额 . 2 3.8 计日工 . 2 3.9 暂估价 . 3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 4 4.1 一般规定 . 4 4.2 工程量清单格式 . 5 4.3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 . 16 5 工程量清单计价 . 64 5.1 通则 . 64 5.2 第 100 章 总则 . 65 5.3 第 200 章 土石方及填筑工程 . 71 5.4 第 300 章 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工程 . 85 5.5 第 400
3、章 混凝土工程 . 88 5.6 第 500 章 桩基工程 . 94 5.7 第 600 章 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 100 5.8 第 700 章 钢结构工程 . 107 5.9 第 800 章 砌筑工程 . 110 5.10 第 900 章 软土地基处理工程 . 113 5.11 第 1000 章 场地及场内道路工程 . 118 5.12 第 1200 章 绿化和环境保护工程 . 133 5.13 第 1300 章 附属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 141 5.14 第 1400 章 配套房屋建筑工程 . 161 5.15 第 1500 章 桥梁及接线工程 . 189 5.16 第 1600 章 船
4、闸工程 . 189 6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式和计价要求 . 190 DB33/T 628.32013 II 6.1 工程量清单预算价表表式和计价要求 . 190 6.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表式和计价要求 . 199 参考文献 . 208 DB33/T 628.32013 III 前 言 本部分依据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33/T 628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为四个部分: 第 1部分:公路工程; 第 2部分:港口工程; 第 3部分:航道工程; 第 4部分:船闸工程。 本部分为 DB33/T 628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第 3部分。 本 部分 的技术内容以
5、 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JTS271-2008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JTS110-2008水运工程 规范 施工招标文件等作为基础规范,结合 我 省 航道 建设实际制定。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长湖申线湖州段航道扩建工程指挥部。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安宁、陈亮、何仲文、郑宏 、褚彬潜、 吴文华、 罗劲松、丁正祥、颜韶辉、姚波、沈勤林、 黄俊、 王靖、秦英庆、韩小华、竹青、胡琪琪 、吴亚兰 。 本部分为首次制定。 DB33/T 628.32013 1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3 部分:
6、航道工程 1 范围 DB33/T 628 的本部分规定了航道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式和计价要求等。 DB33/T 628 的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航道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也适用于航道工程管理部门、发包人、设计单位、 承包人 、监理 人 和中介咨询机构对航道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确定和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50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JTS 145-1 内河航运工程水文规
7、范 (附条文说明 ) JTS 271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B33/T 628.1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1部分:公路工程 DB33/T 628.2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2部分:港口工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DB33/T 628.3-2013的本部分。 3.1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各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以及与之配套的结构形式、格式、内容和相关说明等。若具报价的,宜称为标价工程量清单。 JTS 271 修改 3.2 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左至右一至九位为统
8、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水运工程行业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类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特征项目顺序码。 JTS 271 DB33/T 628.32013 2 3.3 项(细)目编号 采用阿拉伯数字并结合英文字母表示,由章节、子目和细目三级构成,并在各级间由半角的连接号分隔的编号形式。其中,第一级是根据项(细)目所在章节确定的统一编号,由三位 或 四位数字构成;第二级是根据子目确定的顺序编号,由非零数字由小到大依次构成;第三级是根据细目确定的顺序编号,由英文字母依次构成或由某同一英文字母结合非零数字由小到大依次构成。 DB33/T 628.20修改
9、3.4 项(细)目名称 根据工程界面划分和拟建工程实际,并与项(细)目编号唯一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DB33/T 628.2 3.5 项(细)目特征 按不同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细)目所作的描述。 DB33/T 628.1 3.6 综合单价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细)目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运输、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JTS 271修改 3.7 暂列金额 招标人为暂列项目和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而预留的一定百分率的不可预见因素
10、的预 备金(不可预见费)。 JTS 2718修改 3.8 计日工 为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即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所需的人工、材料、船舶机械综合单价。 JTS 271 3.9 暂估价 DB33/T 628.32013 3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的金额。 DB33/T 628.2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 DB33/T 628.32013 4 4.1.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编制人员需有相应的造价从业资格。 4.1.2 工程量清单为招标文
11、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招标预算价(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4.1.3 工程量清单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除暂估价外的各项综合单价、合价栏目仅作为格式示范之用,在编制时均不得填入数字、文字等信息。 4.1.4 工程量清单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同一项目出现多个标段时,表现同一工程内容的工程细目,其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及计量单位应保持一致。 4.1.5 工程量清单应由封面、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暂估价表、计日工明细表以及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表等组成。其中,封面、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工程量清单计
12、价说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和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为必备内容,暂估价表、计日工明细表以及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表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而设的可选内容。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内容由总则(第 100 章)和若干专业工程(第 200 章第 1600 章)组成,其中第 1500 章桥梁及接线工程细目应引用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1 部分公路工程、第 1600 章船闸工程应引用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4 部分船闸工程。专业工程可 仅列出招标范围实际发生的章节内容和项(细)目,不发生的应省略。 4.1.6 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表电子版文件随招标文件一起提供给投标人。 4.1.7 工程项(细)目工程
13、量清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包括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b)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包括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结合拟建工程内容制定;当结合拟建工程内容(如特殊、新颖结构工程)出现本规范未包括的项(细) 目时,应在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并在不违背本规范前提下,可按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规则,补充项(细)目,列入工程量清单中,并补充相应的计价规则和技术规范; c)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细)目名称与项(细)目编号
14、应按本规范规定一一对应并保持唯一性,不得混用,每一工程项(细)目及对应的项(细)目编号在同一份工程量清单中不得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项(细)目编号可分别由一级,一、二级或一、二、三级构成,当项(细)目编号由一级或一、二级构成时,项(细)目编号需列全;当项(细)目编号由一、二、三级构成,而一、二级编号 在前项中已有表述的,其后项所属细目可仅列出三级编号,一、二级编号可以省略。当某一工程细目已列至三级而需根据同类工程的不同规格、强度等再分细目时,其三级编号可由某同一英文字母结合非零数字由小到大依次编列 示例: 如 1308-6-a 镀锌钢管,需再按不同直径分细目时,可按 a1、 a2、 a3 等依次
15、编列。 d) 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应按本规范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e)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 工程数量应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 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米、平方米、立方米、千克等为计量单位 的,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以平方千米、吨等为计量单位的,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第四位数字四舍五入。 以个、根、件、台、套、组、项等为计量单位的,取整数。 以“总额”为单位,工程数量除暂定工程量项(细)目填暂定数量外,其他项(细)目均应填“ 1”。 DB33/T 628.32013 5 4.2 工程量清单格式 4.2.1 工程
16、量清单应采用本规范制定的统一格式。 4.2.2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下列内容及所列顺序组成: a) 封面; b)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c)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d)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e)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 f) 暂估价表; g) 计日工明细表; h) 招标人供 应材料设备表。 工程量清单格式内容详见表 1表 9。 4.2.3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按下列规定填写: a)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招标人按本规范的统一格式填写; b) 封面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c)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应填写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需说明的情况和问题等内容; d)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除本规范内容外,招
17、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表 1 封面 DB33/T 628.32013 6 工程项目 标段 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全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盖章) 编制单位: (单位盖章) 水运工程造价人员 及资格证书编号: (签字盖章) 编制日期: 表 2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DB33/T 628.32013 7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DB33/T 628.32013 8 表 3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序号 说 明 1 工程量清单应与 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计价规范、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项(细)目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数
18、量,是预算的或者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数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综合单价计算支付额。 3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 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运输、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的价格。 4 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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