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 6503-2008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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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 100 E 09 备案号:24268-2008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6503-2008 代替SY65 1J3-2111J1J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combustible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system for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engineering 2008-06-16发布2008-12-01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瞌嚣r:.SY 6503-2008 目次前言.E . H i 范围-2 规范
2、作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 4 -般规定. . . 4 5 检测点的确定. . 4 5. 1 非封闭场所. . . 4 5.2 封闭场所 . .目.E . 4 5. 3 储运设施. . 5 6 检测报警系统 . . . 5 . 1 系统的技术性能. 5 6. 2 检测器的选用. 5 6. 3 指肌报警设备的选用. . 6 7 检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 - . 6 7. 1 固定式检测器的安装 . . 6 7. 2 指瓜报警设备和现场报警器的安装- - . . 7 8 检查勺维护 - . -. 7 9 维修勺检定. 7 l). 1 般要求.-. . 7 9.2 检定-. . 7 附录A(资
3、料性附录)石油天然气_l程常用叮燃气体、蒸气特性表. .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石油天然气工程可能再在易挥发性火灾危险物质的工艺装置举例. 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 .11 参考文献 -. .E 16 I SY 6503-2008 目。昌本标准的第4.2条、第4.4条、第4.5条、第5.1.I条、第5.2.I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准荐性的。本标准代替SY6503-2000 (口J燃气体检测报告辛器使用规范).与SY6503-2(川)()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仇H 该标准名称史改为(油天然气工程口I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h更加细化、明确了石油天然气二L程中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
4、统的场所和l要求;对检测点确定的内容进行f充实、明确,并重新编排;增加f储运设施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要求和安装位置;增加了指尽报警器的选用条件;对检测器的选用原则更加细化、H体。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R、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山有汕I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页起草单位: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j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型国、文阳、赵帅、孙晓春、李敬、王智、万胜、张立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青况为:SY 6503-2()O() 0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SY 6503-2008 1 范围1. 1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t程中可燃
5、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遵守的基本要求。1. 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陆t油气田工程、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和海洋油气田陆上终端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设备选型、安装,及以上工程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F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小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H36. 1 爆炸性气体到、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 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
6、36. 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飞GB 3836.1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 3836.1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ClP代码)GB 12358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15322. 1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I()O%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 2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O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 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680
7、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JJG 693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3 术语和定义F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可燃气体combustible gas 指甲类口I燃气体或甲A、甲B、乙A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蒸气。常用可燃气体、蒸气特性见附录Ao3.2 天然气凝液natural g国Iiquids(NGL) 从天然气中同收的且未经稳定处理的液体短类混合物的总称,也称混合轻炬。3.3 液化石油气Iiquefied petroleum gas (LPG) 常温常压下为气态,经
8、ffi缩或冷却后为液态的丙皖、丁皖及其混合物。i(:悠市妇飞卢SY 6503-2008 3.4 稳定轻短natural g田。line从天然气凝液中提取的,以G及更重的经类为主要成分的油品,其终沸点不高于190C,在规定的蒸气压下,允许含有少量丁烧,也称天然汽油。3.5 未稳定凝析油g描conden描te从凝析气中分离出的未经稳定的经类液体。3.6 稳定凝析油stabilized g阻四时姐姐te从未稳定凝析泊中提取的,以G及更重的烧类为主要成分的油品。3.7 原油crude oil 油井采出的以短类为主的液态混合物。3.8 天然气natural gas 地层中天然形成的,以甲烧为主,且一般含
9、有其他腔类和少量非短类气体的气体混合物。3.9 液化天然气Iiquefied natw喝醉(LNG)主要由甲:境组成的液态流体,一般还含有少量的乙皖、丙皖、氮和其他成分。3.10 释放源source of release 可(易)燃气体、蒸气或液体可能释放到空气中,从而可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部位或地点。3.11 连续级释放grade of relea蹄.continuous 释放是连续的或可能持续一段比较长的时间。3.12 一级释放grade of rele耐,防恤缸7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可能周期性或偶尔出现的释放源。3.13 二级释放grade of rele困e,second配y在正常的操
10、作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释放,并且即使其发生也是偶尔和短时的释放。3.14 封闭场所enclosed area 是一个封闭或大部分封闭的三维空间,其围护平面在三维坐标系投影面积之和,与其总投影面积之比应大于2/3,并且其尺寸足以容许人员进入。对于一个典型的建筑物,这就要求有投影面积大于2/3的墙壁、顶棚和/或地板存在。3. 15 非封闭场所no enclosed area 是一个不属于封闭场所的三维空间,并且其尺寸足以容许人员进入。3.16 区域location 是指区域、空间、场所。这些术语应被视为是可以互换的,都是指一个三维空间。2 3.17 3.18 3.19 爆炸下限lower explo
11、sion Iimit (LEL) 指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体积分数)值。爆炸上限upper explosion Iimit (UEL) 指可燃气体爆炸上限浓度(体积分数)值。石油天然气站场petroleum and伊sstation SY 6503-2008 具有石油天然气收集、净化处理、储运功能的站、库、厂、场、油气井的统称,简称油气站场或站场。3.20 3.21 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facilities for petroleum田tdg.皿storingand tra盹阳也g为石泊、大然气运输而设置的储存、装卸、灌装及其配套设施。计量站well-testing station 油田内完成分
12、井计量泊、气、水的站,也叫分井计量站。3.22 集气站目因gatheringstation 对气井产出物进行收集、调压、分离、计量等作业的站。3.23 输油输气管道线路截断阀室room for petroleum and gas line bl创业valve为防止输油、输气管道事故扩大,减少环境污染与管内泊品、天然气损失,方便维修而在管道沿线安装的阀门称为线路截断阀。为线路截断阀管理而设置的建筑物称为线路截断阀室,简称阀室。3.24 防火堤/围堪dike 汕罐组在储罐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罐内液体外流的构筑物。3.25 检测器detector 也称探测器,指由传感器和转换器组成,将可燃气体浓度转换
13、为电信号的电子单元。3.26 揭示报警设备indication apparat田指接收检测器的输出信号,发出指示、报警、控制信号的电子设备。3.27 检测范围sensible range 指检测器在试验条件F能够检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3.28 报警设定值alarm set point 指报警器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3.29 晌应时间response time 指在试验条件F.从检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至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通常,达到稳定指示值90%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3 器主21、:SY 6503-2008 4 一般规定4.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按GB50183-2004中3.1. 1的
14、规定执行。4.2 可能积聚可燃气体的石油天然气站场和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应按本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4.3 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的油气计量站、集气站、油气输送管道线路截断阀室、边远地区元人值守的功能简单的小型石油天然气站场(除甲A类之外),可不设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但应为巡检人员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4.4 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操作室或值班室进行报警。4.5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取得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相应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4.6按本标准规定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场所,应采用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15、,并宜适量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4.7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独立设置。4.8 在按本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石油天然气站场及储运设施内,宜积聚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的工艺阀井、地坑及排污沟等场所,应设检测器。5 检测点的确定5.1 非封闭场所5. 1. 1 存在下列介质释放源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a)液化天然气、夭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稳定轻短、丙烧、丁烧、未稳定凝析油、稳定凝析油等。b)相对密度大于1.0的天然气。5. 1. 2 可燃气体检测器设置位置:当可燃气体检测器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当可燃气体检测器位于释放源的
16、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其安装高度应距地面或不透风楼地板0.3mo. 6m, 5.2 封闭场所5.2.1 存在下列介质释放源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a)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稳定轻烧、丙烧、丁皖、未稳定凝析油、稳定凝析油、汽油、溶剂油、甲醇等。b)甲B、乙A类原油。c)天然气等可燃气体。5.2.2 可燃气体检测器设置位置:4 a)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场所内,每隔15m可设1台检测器,且检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5m。b)可燃气体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应根据可燃气体的密度而定。当气体密度大于0.97kg/m3(标准状态
17、下)时,其安装高度应距地面或不透风楼地板o.3mO. 6m;当气体密度小于或等于0.97kg/m3 (标准状态下)时,其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5m2.(恤,且还应在场所内最高点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c)对于释放源介质为天然气等由侄类混合物组成的可燃气体,当其混合密度大于或等于O.97kg/m3 (标准状态下),且其中含有超过50%(摩尔分数)的密度小于O.97kg/m3(标准状态下)的短类时,应同时按气体密度大于0.97kg/m3(标准状态下)和气体密度小子或等SY 6503-2008 于(1.97kg/时(标准状态下)的两种条件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5.3 储运设施5.3.1 液化天然
18、气、甲A、甲B、乙A类液体储罐防火堤/围堪内,应设可燃气体检测器。如果防火堤内有隔堤且隔堤高度高于检测器的安装高度时,隔堤分隔的区域内应设检测器。当可燃气体检测器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当可燃气体检警器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其安装高度应距地面o.3mO. 6mo 5.3.2 液化天然气、甲A、甲B、乙A类液体的装卸设施,应在下列位置设可燃气体检测器a)小鹤管铁路装卸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宜设1台检测器,且检测器与装卸车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大鹤管铁路装卸梭台,宜设1台检测器。
19、b)汽车装卸站的装卸车鹤位与检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当汽车装卸站内设有缓冲罐时,按5.1. 2的规定执行。c)可燃气体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应距地面().3mO. 6m, 5.3.3 装卸设施的泵或压缩机的可燃气体检测器设置,应符合5.1,5.2的规定。5.3.4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可燃气体检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属封闭场所的灌瓶间,灌装口与检测器的距离宜为5m7.5m。b)属封闭场所的储瓶库,应符合5.2. 2的规定,敞开式储瓶间四周每15m30m设1台,当网周长小r15m时,应设1台。c)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与检测器的距离,宜为5m7.5m, d)可燃气体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应距地面o
20、.3mO. 6m, 5.3.5 压缩天然气装卸场所,应在装卸口上方可能滞留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其安装高度宜距顶面。5m1.Om,且不应妨碍车辆通行和其他作业。5.3.6 液化天然气、甲A、甲B、乙A类液体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15m范围内,应设1台检测器。6 检测报警系统6.1 系统的技术性能6. 1. 1 系统的技术性能应符合GB12358 , GB 15322. 1, GB 15322. 2, GB 15322. 3和GB16808的有关规定。6. 1. 2 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 1, GB 3836. 2, GB 3836. 4 , GB 3836.14和GB3836.15
21、的规定。6. 1. 3 可燃气体的检测范围应为O100%LEL,6. 1. 4 可燃气体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士5%LEL。6. 1. 5 系统宜采用两级报警。6. 1. 6 防护性能应符合GB4208的规定。6.2 检测器的选用6.2.1 可燃气体检测器的选用,应根据被测气体的理化性质、安装环境特点及检测器的技术性能等因素确定。6.2.2 检测器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阳节气乐二一a)炬类可燃气体宜选用催化燃烧型或红外吸收型气体检测器。b) lj使用场所的空气中含有能使催化燃烧型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磷、硅、铅、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用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检测器或红外吸收型气体检测器。c)在缺氧或高腐蚀性
22、等场所,宜选用红外吸收型气体检测器。d)检测组分单一的可燃气体,宜选用热传导型检测器。5 SY 6503-2008 6.2.3 检测器防爆类型的选用,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以及被检测气体的性质,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和级别。6.2.4 常用检测器的采样方式,宜采用扩散式。受安装条件和环境条件的限制,无法使用扩散式的场所,可采用吸人式。6.2.5 检测器的输出应根据工艺要求及系统的组成来选择,宜选用4mA20mA的信号、触点信号、数字信号。6.3 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6.3.1 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za)能为检测器及所连接的其他部件供电。b)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检测器
23、及其他报警触发部件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声光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仍能发出报警。c)具有开关量输出功能。d)多点式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位号。e)指示报警设备发出报警后,即使安装场所被测气体浓度发生变化恢复到正常水平,仍应持续报警,只有经确认并采取措施后,才能停止报警。f)在下列情况下,指示报警设备应能发出与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报警信号.1)指示报警设备与检测器之间连线断路,2)检测器内部元件失效$3)指示报警设备内部故障,4)指示报警设备主电源欠压;5)指示报警设备与电源之间连接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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