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T 2412-2023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pdf
《DB41 T 2412-2023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1 T 2412-2023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pdf(21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65.020.01CCS B 00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 24122023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2023-06-06 发布2023-09-05 实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41/T 24122023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建设原则.25 建设区域.26 建设要求.37 管理要求.7附录 A(资料性)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8附录 B(规范性)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体系与要求.9附录 C(规范性)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合理使用年限.16DB41/T 2412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
2、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土壤肥料站、河南省农村供水总站、河南省山水田园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俊忠、黄幸福、刘灿华、黄喜良、汤向辉、葛树春、李金茹、慕兰、丁伟强、张国山、马鹏飞、薛景、曾勰婷、马荣立、孟繁华、庞少浦、景鑫鑫、黄丰硕、杨亮、王思哲、王银龙、寇兵涛。DB41/T 241220231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原则、建设区域、建设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
3、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14049额定电压10 kV架空绝缘电缆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6453.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 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40115灌溉水表GB/T 40119射频卡灌溉智能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265泵站设计标准GB 50286堤防工程设
4、计规范GB 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T 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25机井技术规范GB/T 50817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NY/T 1119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253植草砖NY/T 1782农田土壤墒情监测技术规范NY/T 291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 3443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NY/T 3823田沟塘协同防控农田面源污染技术规范NY/T 3826农田径流排水生态净化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高标准农田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
5、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DB41/T 241220232来源:GB/T 306002022,3.13.2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减轻或消除主要限制性因素、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而开展的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与信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等农田地力提升活动。3.3田块整治工程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与排水、水土保持等需要而采取的田块修筑和耕地地力保持措施,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来源:GB/T 306002022,3.33.4土壤有机质土壤中形成的和外加入的所有动植物残体不同阶段的各种分
6、解产物和合成产物的总称。来源:GB/T 306002022,3.43.5有效土层厚度作物能够利用的母质层以上的土体总厚度;当有障碍层时,为障碍层以上的土层厚度。来源:GB/T 306002022,3.53.6耕层厚度经耕种熟化而形成的土壤表层厚度。来源:GB/T 306002022,3.63.7耕地质量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来源:GB/T 306002022,3.84建设原则4.1科学规划 统筹布局。衔接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农业发展、林业发展等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中型灌区建设
7、高标准农田,筑牢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阵地。4.2突出重点 综合治理。突出提升农田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以完善灌排设施、提升耕地质量和宜机化建设为重点,“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夯实高标准农田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4.3示范引领 绿色发展。着力打造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市场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的绿色示范田园,引领高标准农田现代化发展。4.4科技驱动 提高效率。利用现代科技成果,集成水肥药一体化灌溉、苗情虫情墒情自动监测、智能化气象服务和自动化生产管理的数字农田,推动科技赋能、数字赋能,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4.5建管并重 长效运行。注重源头管控,坚持建管并
8、重,落实项目建设与建后管护“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的“三同步”原则,实现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5建设区域DB41/T 2412202335.1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以保持粮食产能持续提升为重点,优先选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大中型灌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不应在 GB/T 30600 规定的禁止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5.2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水源条件、生态环境条件及生产障碍因素等,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为平原、山丘 2 个一级区及 9 个二级区。按照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宜机化作业的基本要求,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分为水浇地和水田两类。高标准农田
9、建设区域划分见附录 A。6建设要求6.1基本要求6.1.1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质量、数量和生态并举,“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达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标准。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高标准农田生态功能。6.1.2高标准农田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超过 8%,主要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不宜低于 15 年,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应达到 100%,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应低于 75%,节水灌溉率应达到 100%,宜机化率不应低于 90%,作物生产能力应大于前三年平均水平,其中平原区年亩均粮食产能应大于 1000
10、 kg。注:节水灌溉率指节水灌溉面积占高标准农田灌溉面积的比率;节水灌溉面积包括渠道衬砌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四种工程措施及规范整治后的控制灌溉、畦灌、沟灌等农艺节水措施。6.1.3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在项目区设立永久保护标识。6.1.4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体系与要求按附录 B 规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合理使用年限按附录 C 规定。6.2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6.2.1田块整治工程6.2.1.1田块整治应合理规划,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和平整度,满足机械化作业、节水灌溉、排水的需要。田面平整度、耕作田块布置应根据气候条件、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节水灌溉与排水效率等因素确定。田块宜机化率不应
11、低于 90%,其中平原区应达到 100%,山丘区应达到 90%以上。6.2.1.2田块修筑包括田块归并、梯田修筑、田面平整等。平原区以修筑条田为主,条田长度平原区宜为 200 m1000 m,田块宽度宜为 50 m300 m,并宜为机械作业宽度的倍数;丘陵、山区以修筑梯田为主,并配套坡面防护设施,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长度宜为 100 m200 m,田面宽度应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水田区耕作田块内部宜布置格田,格田长度宜为 30 m120 m,宽度宜为 20 m40 m。田块修筑应符合 GB/T 30600 的规定和以下要求:a)田块归并应与田面平整相结合,将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面积
12、较小的田块合并为宜于机械化作业面积的田块。单个田块面积应达到农业机械化耕作的要求;b)梯田修筑应与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相结合,提高防御暴雨冲刷能力。梯田埂坎宜采用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等。地面坡度为 520的坡耕地,宜改造成水平梯田;土层较薄时,宜先修筑成坡式梯田,再经逐年向下方翻土耕作,减缓田面坡度,逐步建成水平梯田。山丘区梯田化率不宜低于 90%;c)田面平整应满足节水灌溉、机械收割作业、水土涵养与排泄要求,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应不超过3 cm,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不超过5 cm;采用喷、微灌时,田面高差应不超过15 cm;d)田块平整时不宜打乱表土层与心土层,确需打乱应先将表
13、土进行剥离,单独堆放,待田块平整完成后,再将表土均匀摊铺到田面上。DB41/T 2412202346.2.1.3有效土层厚度和耕层厚度。水田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 60 cm 以上,耕作层厚度应大于 25 cm。水浇地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 80 cm 以上,耕作层厚度应大于 25 cm。6.2.2灌溉与排水工程6.2.2.1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所修建的水利设施。6.2.2.2灌溉与排水工程应遵循水土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旱、涝、渍和盐碱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田、路、林、电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布置,达到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生态良好的要求。6.2.2.3灌溉工程系统
14、布置应科学合理。水源工程引提调蓄并举,多源互补,增强抗御灾害能力。井灌工程的井、泵、动力输变电设备和机井保护装置等配套率应达到 100%。井灌区宜采用管道输水,井渠结合灌区宜采取暗管输配水,减少占地,利于机耕作业。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应低于 75%,水田不应低于 80%。灌溉工程包括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田间灌溉工程,具体要求如下:a)水源工程:按照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保护的原则,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浅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平原区推广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运用的模式,山丘区推广“五小水利工程”拦蓄雨洪资源互为补充工程模式。水源工程设计应符合 GB 50265、GB 50288的规定
15、。灌溉水源水质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高标准农田水源工程以小型水源工程为主,包括机电井、容量小于 100 000 m3的塘堰坝、容量小于 10 000 m3的蓄水池、容量小于 500 m3的窖池、流量小于 1 m3/s 的提水泵站、流量小于 1 m3/s 的渠道、流量小于 1 m3/s 的引水堰闸等。结合大中型水源工程布局及干支渠输水途径,合理规划斗口以下田间配水设施;b)输配水工程:包括首部、输配水管网及给水栓、输配水明渠及管控闸门等设施。井灌区首部工程主要是与机井保护装置集成的动力启动装置、水电计量装置、给水控制装置等,配套率应达到 100%。输水管网包括地埋式、地面移动式管道及给
16、水栓等。地埋管道埋深不宜低于70 cm。给水栓宜采用标准化外观,内外部结构应防撞防震。渠灌区输配水斗、农明渠工程,斗口处应布设进水闸控和量测水设施,宜采用梯形、矩形、U 形等工程型式。采用渠道输水的,渠道应全部进行防渗处理,灌排结合渠道宜采取生态型结构,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输配水工程设计应符合 GB/T 50363、GB 50625 的规定;c)田间灌溉工程:应采取农业节水增效措施,全面推广绿色灌溉模式,管灌、喷灌、微灌、渠道防渗等节水灌溉工程应全覆盖。田间灌溉水利用率应达到 90%以上。平原井灌区应全面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模式,适度规模化推广粮食作物水肥一体化灌溉模式。豫西、
17、豫北、南阳盆地山丘区因地制宜推广管灌、喷灌、微灌及集雨节灌模式,淮南和沿黄水稻种植区全面推广控制灌溉节水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管灌、喷灌、微灌及水肥一体化灌溉。6.2.2.4排水工程包括排涝、治渍、防治盐碱化等。包括控制排水流量小于 2 m3/s 的排涝泵站、控制排涝面积小于 30 000 亩的排水沟道等。排涝工程的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 510 年,其中水浇地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 5 年,1 d3 d 暴雨从作物受淹起 1 d3 d 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田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 10 年,1 d3 d 暴雨 3 d5 d 排至作物耐淹水深。具体要求如下:a)合理布置排涝体系,排涝沟道宜
18、分两级设置。新建排涝沟道时,田间内排涝沟道宜按重现期 35 年的断面布置。田内与外排相连的沟道按重现期 510 年的断面布置,或依自然沟道断面修整;b)田间道路与渠系交叉的区域,采取适度的生态硬化措施,采用透水材料的强度、冻融指标等应符合 NY/T 1253 的规定,排水工程其他标准应符合 GB 50288 的规定。6.2.2.5渠系建筑物包括农桥、渡槽、倒虹吸、涵洞、水闸、跌水与陡坡、量水设施等。渠系建筑物布置应与灌溉、排水系统、田间道路规划相协调,使用年限应与灌溉与排水系统主体工程相一致。生产桥型宜采用板桥或石砌拱桥,桥长应与所跨沟渠宽度相适应,单跨不宜超过 10 m,桥宽宜与所连接道路D
19、B41/T 241220235的宽度相适应,不宜超过 6 m。两桥之间的距离宜大于 200 m,过路涵管间距宜大于 100 m。渠系配套建筑物工程设计应符合 GB 50288 的规定。6.2.3田间道路工程6.2.3.1田间道路工程指为农田耕作、农业物资与农产品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所修建的交通设施,包括机耕路和生产路。6.2.3.2田间道路布置应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与田、水、林、电、路、村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合理确定田间道路的密度。充分考虑宜机作业,宜设置必要的下田设施、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 100%,山丘区达到 90%以上。6.2.3.3机耕路包括机耕干道和机耕支道
20、。机耕干道应能满足当地机械化作业的双向通行要求,机耕支道应能满足当地机械化作业的单向通行要求。机耕路路面宽度宜为 4 m6 m,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宽度适当放宽。道路两侧视情况设置路肩,路肩宽度宜为 30 cm50 cm。机耕路宜采用硬化措施。6.2.3.4生产路应能到达机耕路不通达的地块,路面层应根据当地自然、农业生产和经济条件,宜采用混凝土、碎石、生态材料等材质。生产路的路面宽度不宜超过 3 m。6.2.3.5采用混凝土路面时,应设置路基,路基高度应高于田面。路基与田面高差在排水不畅地区和水田区不应小于 0.5 m,其他地区不应小于 0.3 m。6.2.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6.
21、2.4.1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指为保障农田生产安全、保持和改善农田生态条件、防止自然灾害等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农田防护林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坡面防护工程和沟道治理工程等。6.2.4.2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坑塘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受到有效防护的农田面积比例应不低于 90%。农田防洪标准按洪水重现期 2010 年确定。6.2.4.3在风沙危害区,结合立地条件,兼顾生态、经济价值和景观要求进行树种选择,修建农田防护林带林网,对退化严重的农田防护林实施更新改造;林木成活率宜达到
22、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宜达到 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农田林带林网树种与配置布置应符合 GB/T 50817 的规定。6.2.4.4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坡面防护中的截水沟、排洪沟、谷坊等布置应符合 GB/T 16453.4、GB 50288 的规定。不同堤型、不同等级的护堤堤顶高度、宽度、边坡度和防冲刷等设计应符合 GB 50286 的规定。6.2.4.5充分利用现有沟、塘、渠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积蓄与再利用设施,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和农村生活污水中各类污染物,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要求应符合NY/T
23、 3823 和 NY/T 3826 的规定。6.2.5农田输配电工程6.2.5.1农田输配电工程指为泵站、机井、耕作机械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所需的强电、弱电等各种措施,包括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等。6.2.5.2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农田电力配套率应达到 100%。6.2.5.3农田高压输配电工程包括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设施以上部分。井灌区高压变电设施宜按供电台区布置,灌排泵站及单水源灌区的高压变电设施,综合考虑周边其他用户供电需要合理布置。高压输变电工程设计应符合 GB/T 14049 的规定。DB
24、41/T 2412202366.2.5.4农田低压配电工程包括高低压变电设施以下的低压配电线路和灌排工程、耕作机械配电部分。机井通电工程按照一井一线合理布置,配电线缆宜采用地埋方式,地埋线缆敷设深度不应小于 1 m,且应充分考虑机械化作业要求。农田配电工程规划设计应符合 GB 50054 的规定。6.2.5.5根据需要规划布设弱电设施,弱电工程建设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6.2.6科技与信息工程6.2.6.1科技与信息工程应依据项目区规模和业务需求,结合县域、区域、专业站网布局,合理布置农田信息化管理、农田生产智能化控制、农田生产环境遥感监测设施等。科技推广工程应结合区域农业技术推广、耕地质量监测
25、、作物对比试验场站布局,合理布置,并与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普及率等相适应。6.2.6.2农田信息化管理包括信息化工程、信息共享、上图入库。农田信息化管理工程建设应充分利用县域或区域农业信息化平台及现有农业生产监测网络设施,通过完善补充,达到网络互联互通、设施设备兼容、数据资源共享、操作程序便捷的建设要求。上图入库应符合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6.2.6.3农田生产智能化控制包括灌溉与排水、农机作业等生产管理设施的装备集成化、调度控制自动化、管理应用智能化。农田灌排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用水计量信息自动采集远动传递系统建设应满足用水计量要求。6.2.6.4农田生产环境监测包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41 2412-2023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 2412 2023 标准 农田 建设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