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T 3670-2019 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pdf
《DB32 T 3670-2019 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2 T 3670-2019 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pdf(10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03.160 A00 DB32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670 2019 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 Guide of legal advisory services for government 2019 - 12 - 04 发布 2019 - 12 - 25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T 3670 2019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基本原则 .1 4 服务模式 .2 5 履职条件 .2 6 服务内容 .2 7 服务要求 .3 8 档案管理 .6 9 服务评价 .7 参考文献 .7 DB32/T 3670
2、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司法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博事达律师 事务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连勇、钟丽、钱荣富、周广军、马鹏程、吴志刚、王志燕、王丽娜。 DB32/T 3670 2019 1 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律师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模式、履职条件、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档案管理和服务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法律服务主体 ”)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 下简称“行政机关”)提供法律
3、顾问服务。其他法律服务主体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legal advisory for government 法律服务主体接受行政机关的聘请,为促进行政机关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保障行政机关在法律 规定的权限内行使管理职能及非管理职能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 2.2 法律服务主体 legal service provider 接受聘请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律师事务所。 2.3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perennial legal advisory 法律服务主体接受行政机关的聘请,在约定期限内(通常为一年或一年以上)所提供的常态化、
4、综 合性法律顾问服务。 2.4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special legal advisory 法律服务主体接受行政机关的聘请,为处理专项法律事务提供的动态化、专业性法律顾问服务。 3 基本原则 3.1 依法服务 依照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全面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3.2 独立履职 DB32/T 3670 2019 2 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过程中独立出具法律意见,不因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而影响其独立判断。 3.3 保守秘密 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不泄露在工作期间获取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应公 开的信息,不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3.4 冲突回避 与 行政机关 有利益
5、冲突及与自身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法律事务,应依法回避。 3.5 公平竞争 在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不得用于为 所在律师事务所、本人或他人 谋取利益 。 4 服务模式 4.1 服务模式包括派驻式服务和非派驻式服务。 4.2 派驻式服务模式,应当根据行政机关要求,派驻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人员至行政机关或其指定工 作地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4.3 非派驻式服务模式,可以根据 工作实际,采用面谈、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移动通信等方式 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5 履职条件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a) 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
6、和路线方针政策; b)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c) 在所从事的法律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具有 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d) 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e) 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服务内容 6.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 论证意见; b) 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 c) 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以行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战略合作协议; d) 参与 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
7、突发事件 ; e) 协助行政机关进行法治宣传、法治培训; f) 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法律服务相关职责。 6.2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DB32/T 3670 2019 3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b) 为 行政机关 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案卷评查、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等提供项 目型法律顾问服务; c) 行政机关 委托办理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7 服务 要求 7.1 顾问协议与收费 7.1.1 应与 行政机关 签订顾问协议,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a) 双方法定名称、具体指派的法律服务团队或法律服务人员信息; b) 法律顾问的
8、具体服务范围、工作方式、工作要求; c) 双方的权利、义务; d) 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 e) 服务费用及给付方式; f) 协议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g) 违约责任; h) 争议处理原则及方式; i) 双方需约定或者写明的其他事项。 7.1.2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可根据不同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采取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或计时收费方 式。提供派驻式服务或全程式综合法律服务的,可按年收取固定服务费用;根据行政机关要求,针对特 定 事项,以出具书面法律建议书或出席论证会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的,可采取计件收费或计时收费。 7.1.3 专项法律顾问费用可采取分项收费和定额包干收费两种方式。 7.2 常年法律顾
9、问服务 7.2.1 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应与 行政机关 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其内容见 7.1.1. 7.2.2 工作平台建立 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发送法律服务函或设立移动通信工作群的方式建立工作平台。明确双方工 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邮箱等工作信息,明确工作过程中涉密信息的处理、传输方式等。 7.2.3 文件来稿接收 建立 法律顾问服务 来稿接收制度,按规定格式统一接收待审查材料及相关附件,并单独建档编号。 来稿应尽可能接收电子稿或复制件,必须接收原件的,移交时应一式两份出具接收函,详细列明来稿名 称、页数等信息,移交及归还时需经双方指定联系人签字确认。 7.2.4 法律服务方案制定及实施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2 3670-2019 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 3670 2019 律师 政府 法律顾问 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