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模拟试卷15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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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模拟试卷 15 及答案与解析1 被告人甲因强奸罪和盗窃罪分别被判处 5 年和 3 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 7 年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 3 年后,殴打同室关押的犯人乙,致使乙鼻骨粉碎性骨折(轻伤)。法院在审理期间又发现甲曾经参与抢劫的犯罪。法院对甲故意伤害罪判处 4 年有期徒刑,对抢劫判处 12 年有期徒刑。问:法院对甲应如何决定执行刑罚。二、简答题2 简述适用减刑应遵循哪些基本程序?3 简述假释的考验期以及考察的内容。4 举例说明时效中断和延长。5 追诉时效的刑法规定。6 简述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7 简述大赦和特赦的区别。8 简述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法定刑的表现方式?9 法
2、条竞合与想象竞合。10 试述自首的概念、成立的条件及其处罚原则。11 试论刑罚执行的一般原则。12 试论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刑罚制度的修改。13 试论我国刑法有关追溯期限是如何计算的。14 阐述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四、名词解释15 刑罚执行16 减刑17 假释18 暂予监外执行19 刑罚消灭20 时效21 罪状22 引证罪状23 空白罪状24 法定刑25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26 分裂国家罪27 颠覆国家政权罪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模拟试卷 15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对于甲所犯漏罪按照“先并后减” 的原则,即将第一判决确定 7 年有期徒刑和漏罪抢劫罪判处的 12 年有期徒刑合并,
3、在 12 年以上 19 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 3 年。再将甲在刑罚执行期间犯的新罪故意伤害罪的 4 年有期徒刑与上述确定的刑罚。按照刑法 69 条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二、简答题2 【正确答案】 对犯罪分子减刑应遵循的基本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人民法院在收到监狱的减刑建议书后,应当在从收到之日起 1 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 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的,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 20 日
4、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意见后 2 个月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做出是否减刑的最终裁定。【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3 【正确答案】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的考验期为其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考验期为 10 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以下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裁定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被撤销假释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
5、行完毕,并公开宣告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4 【正确答案】 刑法上的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的刑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在一定期限内有效的制度。包括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追诉时效。追诉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归于无效,追诉期限从法律规定的事由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制度。我国刑法规定的中断时效的法定事由是“又犯罪” ,这种犯罪包括故意犯罪、过失犯罪、重罪、轻罪、与前罪同或不同种罪。无论什么罪,前罪的追诉时效中断,其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同时后罪的追诉时效也开始计算。例如:周某于1997 年 7 月
6、7 日犯故意伤害罪,应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根据刑法规定,其追诉期限是 5 年,即追诉期限至 2002 年 7 月 7 日。周某的行为一直未被揭露,后于 2002 年 5 月 4 日又犯强奸罪,这时周某犯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中断,其追诉期限从 2002 年 5 月 4 日与强奸罪的追诉期限一起重新开始计算。追诉时效的延长是指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事由,追诉期限无限伸延的制度。根据刑法规定追诉时效的延长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犯罪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这种情况,追诉时效期限不受限制。例如:陈某于 1999 年
7、3 月 4 日犯抢夺罪,被害人林某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陈某得知后畏罪外逃,一直没有归案。根据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陈某应被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追诉时效是 5 年。但现在因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其追诉时效无限延长,即对陈某的行为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第二种类型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其追诉时效也不受限制,即无限期延长。例如上例中,若林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无法破案为由应当立案侦查而不予立案,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这时对陈某的追诉时效也无限期延长,即对陈某的追诉不受时效的限制。【知识模块】 刑
8、罚消灭制度5 【正确答案】 (1)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 30 年,最短的仅 3 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 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5 年。法定最高刑为 5 年以上不满 10 年有期徒刑,经过 10 年。法定最高刑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15 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 20 年。如果 20 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司法机关
9、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2)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
10、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知识模块】 刑罚消灭制度6 【正确答案】 我国法律规定,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有:(1)超过追诉时效的;(2)经特赦免除刑罚的;(3)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4)被判处罚金的犯罪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知识模块】 刑罚消灭制度7 【正确答案】 赦免,是指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除其刑的法律制度,包括大赦和特赦两种。大赦,是国家对某一时期内犯有一定罪行的犯罪人免予追诉和免除刑罚执行的制度。特赦,是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二者的区别表现在:【知识模块】
11、 刑罚消灭制度8 【正确答案】 法定刑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主要有下列五种表现形式:(1)分则条文仅规定法定刑的最高限度,其最低限度由刑法总则确定。(2)法定刑的最低限度由分则确定,其最高限度由刑法总则确定。(3)法定刑的最高限度与最低限度都由分则规定。(4)分则条文规定两种以上的主刑或者规定两种以上主刑并规定附加刑。(5)援引性的法定刑规定在分则条文中。【知识模块】 刑法各论概述9 【正确答案】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的一个法条,当然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一行为数法,是指一个行为触犯
12、了数个罪名的情况。二者联系如下:(1)两者的行为人都只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2)一个行为都触犯了数个法条;(3)对于这一行为最终都只能按照一罪来处罚,适用一个法条。二者的区别:(1)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的本质差别就在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所触犯的犯罪构成是否具有重合关系,并因此得以从若干犯罪构成中选择一个能够恰当、全面评价犯罪行为的犯罪构成。(2)将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并列于罪数形态进行研究时亦有显著区别。想象竞合犯是特殊的数罪而与一罪相区别,而法条竟合系“同一犯罪行为,而触犯数法律时,仅适用一法律而排斥其他法律,其罪之本身为单纯之一罪”。(3)“想象竞合犯中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发生关联,是以
13、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为前提或中介”,此法条之间的联系是偶然的,于法律制定时难以预见;而法条竞合犯的出现,从根本上讲是取决于某些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具有重合关系的必然结果,于法律制定时即可预见,通过对法律条文的研究已不难认识,从一定程度上讲,数法条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与犯罪行为的发生与否无关。(4)两者发挥作用的领域不同。想象竞合犯是一种罪数形态,故想象竞合犯理论主要是解决犯罪行为触犯几个罪名,如何处罚的问题;而法条竞合犯主要是法律的适用问题,代表了法条间的关系。是在法条之间因有错综复杂的重合关系而导致均能对一行为进行评价时,如何选择一个最恰当、最全面的罪名的问题。(5)从处罚原则上讲,对
14、想象竞合犯采取的是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而对于法条竞合犯,则根据各法条之间竞合关系不同,采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全部法优于部分法、复杂法优于简单法等原则,并不一定导致适用重法;也就是选用最恰当的罪名处断。【知识模块】 刑法各论概述10 【正确答案】 刑法第 67 条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其中,一般自首也被称为普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亦称“ 准自首” 或者 “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成立一
15、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动投案,是自首的前提条件。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在未受到讯问、未被施以强制措施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也即: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自动投案一般应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不是违背其本人的意愿。最终必须自愿置于司法控制之下。(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核心条件。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足以证明其有自首的诚意,也才能为司法机关追诉其所犯罪行并予以从宽处理提供客观根据。所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是指
16、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特别自首的成立不要求自动投案的条件,但是有特殊的条件要求: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除此以外的犯罪分子,不能成立特别自首。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实质性条件: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实施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罪行,即司法机关不了解、未掌握的罪行,与被采取强制措施、所服刑罚的罪行,在性质或者罪名上不同的一定罪行。对自首犯的处罚,一般为:(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对于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3)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
17、免除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2010 年 12 月)等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认罪可以作为从轻量刑情节的观点进行了确认,也就是理论界原来所谓的坦白,并将此作为新内容添作刑法第 67 条第 3 款。即“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其中,“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与前两款的精神一致,是指自己犯罪的主要事实或者基本事实;“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 是指犯罪结果没有发生或者没有全部发生,由于行为人的供述,使得有关方面采取措施避免了特
18、别严重后果发生的情况。七、案例分析题答案对于甲所犯漏罪按照“ 先并后减 ”的原则,即将第一判决确定 7 年有期徒刑和漏罪抢劫罪判处的 12 年有期徒刑合并,在 12 年以上 19 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 3 年。再将甲在刑罚执行期间犯的新罪故意伤害罪的 4 年有期徒刑与上述确定的刑罚。按照刑法 69 条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11 【正确答案】 刑罚的执行原则,即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应遵循或依据的准则。刑罚执行原则贯穿于整个行刑活动中。根据我国的行刑目的和行刑实践,刑罚的执行原则有:教育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区别对待原则、社会化原则。(1)教育性原则。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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