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210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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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10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案情:2001 年 4 月,王强与李芳结婚,双方户籍均在甲市 A 区。2003 年 4 月,双方在甲市 B 区共同经营一家个体商店,商店营业执照上标明业主为王强。2003 年 6 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商店由李芳经营。 2003 年 7 月,该商店与乙市 B 区来运食品厂签订一份食品供应合同,合同约定食品厂负责送货上门,商店收货后两个月内付款。2003 年 7 月底,来运食品厂将合同中约定的食品运至甲市 C 区,商店接受了货物。后来商店以食品厂的该批货物价格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食品厂应当减少价款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发生纠纷。纠纷
2、协商过程中,食品厂法定代表人林芸见商店清仓甩卖商品,就于 2003 年 11 月向甲市 B 区人民法院申请扣押商店内的部分财产,并随即向甲市 C 区人民法院起诉,且聘请律师蔡刚全权代理此案。诉讼过程中,林芸希望双方达成调解,就指示蔡刚主动承认其货物价格确实稍高于市场价格,但双方仍就价款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后来法院做出判决,判决商店偿还所欠的 5 000 元货款,蔡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商店也不上诉。判决生效后,商店无力偿还欠款,但食品厂发现商店对渐鸿商店享有 5 000 元的到期债权,于是申请法院执行该到期债权。问题:1 本案的被告是谁? 2 飞龙股份有限公司是 2001 年 1 月由几家国有企业
3、依法改建而设立的股份公司,其注册资本为 9 000 万元,发行股票 90 万股,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其发行的股票于 2001 年 7 月被允许上市交易。上市后,该公司 2001 年至 2004 年连续3 年微利,可供分配的股息、红利总共只有 100 万元,难以支付股东股利;2004 年起公司经营更不景气,前 6 个月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资金周转发生很大困难。为了解决公司资金短缺,维护公司股票的信誉,公司董事会 2004 年 7 月做出增资以发行新股的方案,并经过所有董事一致通过。决定发行 10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 10元,股票以超过面值 1 元的价格发行。由公司临时成立的承销处负责新股的
4、承销。董事会做出该决议后,经研究认为,此时上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肯定难获得批准。于是,在 2004 年 10 月,未报审批便擅自在报纸上刊登发行新股的公告。此事很快被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发现,除确认其发行新股的决议无效外,对其做出了以下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集的所有资金及其利息;(2)处以非法所募集的资金金额 5%的罚款;(3)暂时停止飞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请回答下列问题:2 飞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交易需具备哪些条件?3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飞龙公司是否具备发行新股的条件?4 请分析飞龙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有哪些不合法之处。5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飞龙公司的处罚是
5、否合法、得当?6 某市红云区和平粮油食品店将本店的食油类经营部分承包给本店职工王小二,在王小二的要求下,粮油店于 2002 年 2 月 6 日购进一新的量油器,替换了原来旧量油器。4 月 20 日,红云区计量局对和平粮油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三名顾客购买的食油均发生短少现象,平均每 1 000 克短少 40 克。红云区计量局详细检查了该粮油店的账簿,发现从 2 月 6 日换新量油器起至当日,该粮油店共使用此量油器卖出食油 542 千克。计量局经领导讨论通过决定,认定和平粮油店自 2 月 6 日至 4 月 20 日间共短少顾客食油 21 680 克。因此责令没收该量油器,并对粮油店处以相当于
6、短少的食油价值两倍的罚款。按每 1 000 克 9.4 元计算,对粮油店处以 407.60 元的罚款。红云粮油店不服,向市计量局(位于该市共和区)提出行政复议,理由有二:其一本店已将食油类的经营权承包给王小二,短少问题应由王负责;其二,对于短少现象的数额确认与罚款确认太不合理。7 月 5 日,市计量局作出复议决定并送达粮油店,决定:没收计量器不变;改对王小二进行罚款,罚款额改为相当于短少的食油原价值的罚款,即 203.8 元。王小二不服,希望提起行政诉讼,遂找到律师李未进行咨询。李律师拿出计量法与计量法实施细则,向其出示有关条文。其中实施细则第 52 条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
7、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情况,请你回答以下几个问题:6 如果王小二坚持要提起诉讼,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向哪一个法院提起诉讼?7 在这起可能提起的诉讼中,当事人情况如何?8 如果起诉的话,法院将作出怎样的判决?9 现设,在王小二提起的行政诉讼中,被告方败诉。被告方能否依据实施细则第 52 条,对粮油店重新作出处以 2000 元以下罚款的决定?为什么? 10 案情 2001 年 9 月 7 日晚 10 点 50 分,何某和朋友阳某一起从舞场回来,路上谈得火热,遇到骑自行车的孙某迎面过来,不小心碰上何某。何
8、、孙二人先是争吵,后相互斗殴。何某的友人阳某始终为二人劝架。殴斗中,何某突然拔出一把大水果刀,对孙某连刺四刀,孙某伤势严重、生命垂危。这时,何某害怕起来,担心自己会杀死人,便与阳某一起拦截了一辆出租车将孙某送往一家医院治疗,然后又在阳某的陪同下去公安机关自首,后孙经抢救脱险。到审判何某时已花费医疗费 3400 多元。此案经检察院公诉后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处何某有期徒刑 3 年,赔偿被害人损失 22 元。假如此案检察院对一审判决不抗诉,请回答下列问题:10 被告人何某想上诉,但担心二审法院会加重他的刑罚,因为被害人孙某也一直向二审法院要求增加被告人的刑罚。何某的想法正确吗?11 吴律师为本案被告
9、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后提出上诉,理由是:本案被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作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假设被害人已向法院明确表示过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也没有提出赔偿要求,吴律师的理由能够成立吗?12 假如孙某母亲发现县公安局局长郭某为何某的叔叔,且该案由郭某亲自负责侦查工作,遂提出申请,要求郭某回避,请问:郭某是否应当回避? 为什么 ?13 郭某的回避由谁决定?为什么?14 回避作出前郭某应否停止侦查工作?为什么?14 某市前进无线电厂生产的“红星” 牌收录机十分畅销。商标法公布后,无线厂及时进行了注册,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但是好景不长,1996 年 8 月,该无线厂
10、多次接到顾客投诉,称所购“红星” 牌收录机质量低劣,用不了几天就坏了。该厂立即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未发现质量问题。待对投诉顾客所购的收录机检查之后,发现此种收录机根本不是该厂所生产,只是该收录机的外形和商标相同,致使顾客误认为是该厂产品。经查,这种收音机是本市光明无线电厂所生产的。又经过深人调查,发现光明无线电厂所用商标是一无业游民李某勾结本市华远印刷厂印刷的,由华远印刷厂印好后交给李某,再由李某卖给光明无线电厂,光明无线电厂装配后又委托市家电经销部代为销售。家电经销部原先并不知道是假冒的收录机,后见质量低劣向光明无线电厂询问才知,但见销量挺好,获利颇丰,也就不再追究下去。同时该经销部还勾结
11、市邮局职工周某为此种假冒收录机的邮购提供方便,以此使该伪劣收录机大量流向外地。由于前进无线电厂的产品被假冒,使其蒙受巨大损失。该厂与光明无线电厂多次进行交涉无果,遂向市人民法院以光明无线电厂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光明无线电厂停止侵权,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 200 万元。现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5 光明无线电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16 李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17 华远印刷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18 市家电经销部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19 周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0 设市前进无线电厂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请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2、21 设光明无线电厂生产的“红星” 牌产品是收音机,虽然商标一样,但产品不同,是否构成侵权? 为什么?22 设法院判决各侵权人赔偿无线电厂的损失,该赔偿额应如何计算?二、论述题23 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党内和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我们法律工作者的深深思考。胡锦涛同志对和谐社会作了高度的概括,即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把民主法治作为六个基本特征的第一条,同时,又提出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试论述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答题要求:1. 论
13、述应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字数不少于 500 字。三、选答题24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1. 甲题:刘某买了一处房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满心欢喜搬进新房居住,不料,该房却是房主通过中介公司出租给他人,租房者伪造了全套房产材料,甚至骗过北京市建委,将房屋过户出售。事发后,原房主状告北京市建委,法院一纸撤销判决,令崭新的房产证变成了废纸。无奈之下,购房者状告建委,要求未尽审查义务的房管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其请求未获法院支持,理由是:损失主要是由卖房人诈骗行为造成,而非房管部门
14、所为。 该案判决一出,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议,请你站在法律人的立场,运用相关知识对此事背后反映的问题进行评论:1运用行政法基本理论分析该案中的政府行为。2该案原告应该采取何种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3联系该案谈谈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 600 字。 2. 乙题: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尤其在疑难案件中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作用尤为重要。 请围绕“解释、推理与疑难案件” 谈谈你的看法。答题要求: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 5
15、00 字。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10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本案中李芳与王强为共同被告。【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46 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本案的纠纷发生时,个体商店的实际业主是李芳,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是王强,所以李芳与王强为共同被告。2 【正确答案】 飞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交易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公司法第 152 条);1) 公司的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 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人
16、民币 5000 万元;3) 飞龙公司是由几家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发起人应当在 1994 年以前的 3 年内连续盈利;4) 持有该公司股票面值达人民币 1000 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 1000 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5) 公司在最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3 【正确答案】 飞龙公司不具备发行新股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第 137 条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 1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 3 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3 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
17、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飞龙公司在 1994 年至 1996 年连续微利,可供分配的股息、红利总共只有 100 万元,难以支付股东股利,而在 1997 年前 6 个月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其情况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第 2 项,即公司在最近 3 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的要求。4 【正确答案】 飞龙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有以下不合法之处:1) 只有股东大会才有权做出发行新股的决议,而飞龙公司的该项决议是由董事会做出的,程序上不合法(公司法第 103 条)。2) 发行新股的决议做出后,必须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飞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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