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物权)章节练习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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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物权)章节练习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 5 万元成交。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2 某宾馆为了 8 月 8 日的开业庆典,于 8 月 7 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 月 9 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 月 15 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8 月 7 日(B) 8 月
2、8 日(C) 8 月 9 日(D)8 月 15 日3 2006 年 11 月 10 日,甲将自己家的耕牛借给邻居乙使用。11 月 20 日,乙向甲提出购买此牛,甲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 5 天后付钱。11 月 22 日此牛被雷劈死了。风险应如何承担( )。(A)甲(B)乙(C)甲乙各一半(D)甲 13 乙 234 某县居民王某自筹资金建造一栋三层楼房,2007 年 3 月 1 日开工,2007 年 11月 1 日竣工,2008 年 2 月 3 日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2008 年 3 月 1 日办理好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请问王某从何时开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A)2007 年 3
3、 月 1 日(B) 2007 年 11 月 1 日(C) 2008 年 2 月 3 日(D)2008 年 3 月 1 日5 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A)先占(B)收益孳息(C)添附(D)继承6 某甲在其宅基地上挖地基盖房时发现一瓷罐内装有银元,据查是本村人某乙过世的父亲抗日时所藏。该银元应归( )。(A)某甲所有(B)本村人共有(C)某乙所有(D)国家和集体所有7 甲在租用乙的房子期间,经乙同意后加盖了一阁楼。3 年后租赁期满,甲不再续租。在此情况下( ) 。(A)乙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回甲所出之钱(B)乙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回甲所出之钱(C)乙因加工而
4、取得阁楼所有权,但应给甲适当补偿(D)甲乙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8 陈某开办了一养鸡场。某日,数只鸡患病,无法产蛋,病因不明。陈某担心这些鸡得了瘟疫,遂将这些鸡扔至野外丢弃。另一农民唐某耕作归途将这些鸡拿回家中。经唐某精心饲养后,这些鸡重新开始产蛋,陈某得知后,要求朱某返还鸡及鸡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鸡及鸡蛋均返还给陈某(B)鸡返还给陈某,产下的鸡蛋归唐某(C)鸡及鸡蛋均归唐某所有(D)鸡归唐某,产下的鸡蛋归陈某9 原物被占有人转让给了第三人,在下列哪种情况下,所有人没有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 )(A)对原物的占有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让给第三人
5、,该第三人善意占有并有偿地取得原物(B)占有人对原物的占有不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善意占有并有偿地取得原物(C)对原物的占有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该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赠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D)小偷将偷来的赃物在公共市场上出卖,第三人明知是赃物而购买10 甲乙丙丁共有一辆汽车,其份额均为 25,现甲抛弃自己的份额,该份额的归属如何?( )(A)由乙丙丁共同享有(B)归国家所有(C)乙丙丁不得享有(D)乙丙丁依据自己的份额相应增加11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 )。(A)
6、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12 下列物中,不能作为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客体的是( )。(A)公民的合法收入(B)牲畜(C)矿产资源(D)林木13 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起代为上号。乙将该手机赠予了其亲戚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了。手机应该归( )。(A)甲(B)乙(C)丙(D)小偷14 甲、乙为一对好朋友。甲有一辆山地自行车委托乙保管,乙应允。半个月后,乙将自行车拿到旧货市场卖与丙。丙买回家后第二天,从另一友人丁处得知该车系甲所有,而为
7、乙偷偷卖掉的事实。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丙可以主张善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B)丙不能主张善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C)买卖自行车合同无效(D)买卖自行车合同可撤销15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果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16 2006 年 11 月 30 日,甲将一件内藏 5000 元人民币的旧大衣扔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
8、取,并发现了此钱。后甲闻讯前往乙家要钱,未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B)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17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奇石属遗失物,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18 陈某与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B)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C)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D)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19 下列行为不能形成共有关系的有( )。(A)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台电脑(B)甲与其邻居乙对两家的分界墙归属发生争议,甲主张为按份共有,乙主张为共同共有,双方均无证据(C)兄弟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日常用品的行为(D)甲乙订立共同购买汽车合同20 下列行为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准共有关系的是( )。(A)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自
10、行车(B)甲和乙合作创作小说一部(C)甲和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并共同向专利局申请专利,获批准(D)甲和乙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获批准21 张某系一名职工子女,去年 7 月与其舅舅、阿姨等同住人共同买下了一套住房,性质为按份共有,购房合同中写明张某有 14 产权。因住在一起有矛盾,张某欲将其房屋份额卖给共有人或第三人,以便把实物变成现金再去他处买购买住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分割其房屋份额须经同住人同意(B)张某可以与其他同住人协议:该套住房中某部分归自己所有(C)张某可以与其他同住人协议:该套住房由其他同住人所有,并由其他同住人给予其与其份额相当的货币补偿(D)如果张某与
11、其同住人就分割该套住房达不成协议,张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22 罗某与陈某为好友。2009 年 3 月,两人在县城建设街共同修建砖木结构瓦房一幢,一楼一底,共两间。则下列行为不合法的是( )。(A)双方约定:对该幢楼房,楼上一间归陈某使用,楼下一间归罗某使用(B)罗某未经陈某同意,把楼下一间房屋出租给某个体户作门面房(C)陈某未经罗某同意,以楼上一间房屋作抵押向信用社借款(D)罗某未通知陈某,把楼下一间房屋转让给马某23 王某、张某等七人分别系路 号 101、102、201、202、301、401、501、601室业主。2009 年 9 月初,张某在对其购买的 101、102 室进行装潢的同时
12、,在进楼防盗门内侧,沿底层楼梯用白铁皮和木料拦隔至二楼连接处,并在一楼至二楼楼梯下搭建木箱,造成原底层公用走廊成为张某一户独用。同月 9 日,王某等 6 人以底层公用走廊属全体业主共用,且有他们的分摊面积为由,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张某拆除违章搭建。然张某未予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各层楼的公用部位由该层楼面住户使用是约定俗成的原则,张某实际居住使用的房屋已自然形成和划定相对独立的部分,该层楼面的公用部位由张某使用(B)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等 6 人的区分所有权(C)张某应拆除该楼底层防盗门内侧沿一楼扶梯至二楼扶梯连接处的拦隔板及该楼梯下的搭建物,按原设计的使用
13、功能恢复原状(D)王某等 6 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 下列关于所有权的陈述,错误的是( )。(A)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B)所有权的一部分权能可以通过设定他物权的形式与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C)所有权是四项权能在量上的简单相加(D)所有权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于一身25 甲租用乙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后甲将该电脑转让给丙,丙知道该笔记本电脑为乙的财产,但仍然以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受让了该电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有权追回该电脑(B)丙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C)乙无权追回该电脑(D)该转让行为有效26 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
14、 )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A)遗失之日起 1 年内(B)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C)遗失之日起 6 个月内(D)发布公告之日起 1 年内27 下列有关对建筑物进行共同管理的成员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B)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但不能自行管理建筑物(C)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D)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28 甲、乙共用小河的水灌溉农田,甲的承包地在乙的上游。为确保农田灌溉,甲在河中筑了一条水坝,截留了大部分河水。甲、乙为此发生冲突,对其纠纷的解决方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可以请求甲拆
15、除水坝(B)乙可以请求甲赔偿损失(C)甲侵犯了乙的相邻水流使用权(D)甲侵犯了乙的地役权29 共同共有的效力包括( )。(A)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有分割请求权(B)各共有人按照各自对共有财产所作的贡献对外享有权利(C)各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D)各共有人按照自己对共有物的占有份额对外承担责任30 通过自己建设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 )。(A)原始取得(B)继受取得(C)加工(D)附合31 城市小区绿地应当归( )所有。(A)业主委员会(B)房地产开发商(C)全体业主(D)物业管理公司32 下列财产的所有权只能为国家所有的是( )。(A)土地和矿藏(B)荒山、滩涂和
16、河流(C)山岭、森林和水源(D)水流和矿藏二、简答题33 简述所有权消灭的依据。34 简述添附的概念及其几种形式。35 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36 简述相邻关系的种类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37 简述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三、论述题38 试述所有权的行使及其限制。39 试述民法对所有权的保护。40 论不动产相邻关系的性质及其与地役权的区别。41 试论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物权)章节练习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动产交付的方式。动产交付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现实交付,直接占有的转移,即实际交付动产;
17、(2)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3)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4)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出让人乙继续占有画,属于占有改定。故此题选 D。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交付的方式,第 1 题已经作了详细解释。本题中的交易方式为简易交付。宾馆通过租借占有了此摄影机,8 月 9 日同电视台达成了买卖协议,此时视为摄影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中的
18、交付方式为简易交付,乙在买卖合同达成之前就占有牛,合同达成时,视为交付,同时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风险自交付时发生转移,所以乙应承担该牛被雷击的风险。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30 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王某建造房屋的事实行为成就即竣工之日为 2007 年 11 月 1 日,故选 B 项。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后者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从原物权人那
19、里因受让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继受取得又可分为创设与移转两种方式。房屋所有人在自己的房屋上为他人设定抵押权就是创设,出卖、赠与则是移转。继承属于继受取得,基于死亡这个法律事实的发生,所有权由被继承人转移至继承人。故本题选 D。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93 条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本题中既然能证明银元系某乙过世的父亲所藏;某乙是该财产的合法继承人,故银元应归其所有,答案为 C。民法通则 第 79 条第 1 款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7
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非产权人甲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阁楼,因附合阁楼成为不动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乙取得该项动产的所有权,但乙应返还甲所出之钱。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4 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2)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故正确答案是 A 选项。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陈某以主观上有抛弃的意思而丧失对这些鸡的所有权,而唐某通过先占取得了这些鸡的所有权,因此
21、这些鸡和孽息归唐某所有。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项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B 项标的物并非依其所有人的意思而由无处分权人占有,所以不能构成善意取得;C 项受让人是通过赠与无偿取得动产的占有,因此也不能构成善意取得;D 项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所有权扩张规则,抛弃份额由其他共有人按共有份额的原有比例相应扩张。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为物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为债权,由于物权优先于债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于丙,故本题选 A。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75 条规定,公民
22、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物权法第 46 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故本题选 C 项。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甲为手机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物权,在其权利被侵害时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返还原物。乙是无处分权人,丙并非有偿取得手机,所以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来阻断甲的所有权。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所谓善意是指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而事后知道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解答本题的关键是丙在买自行车时并不知道车非乙所有,而是事后知道的。因此丙符合善意取
23、得的情形,可以主张善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本题选 A。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由各个所有人(业主)独自使用的专有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有部分,每一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和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复合物权。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可以概括为:第一,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
24、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归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三,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四,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所以,甲、乙、丙、丁对于各自居住的房子享有独立所有权,其客体是使用和构造上均具有独立性的部分,所以一层住户肯定不对三、四层间的楼板享有民事权利。B 项正确,外墙以及楼顶属于甲、乙、丙、丁共有,所以墙的广告收入四人分享,丁在楼顶建花圃必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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