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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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0 及答案与解析1 行政诉权(南开大学 2011 年研)2 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南开大学 2004 年研)3 行政诉讼中的撒诉(南开大学 2011 年研)4 其他规范性文件(南开大学 2003 年研)5 确认判决(南开大学 2003 年研)6 国家赔偿责任(南开大学 2004 年研)7 行政赔偿(东财 2004 年研)8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北大 1998 年研)9 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武大 2004 年研)10 行政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
2、理上诉案件就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武大 2004 年研)11 简述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效力。(中财 2010 年研)12 简析行政诉讼中“ 参照规章 ”的内涵。(南开大学 2004 年研)13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含义与适用。(武大 2007 年研)14 行政诉讼变更判决及其适用情形。(武大 2004 年研)15 试论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与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的联系与区别。(中山大学2010 年研)16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武大 2005 年研)17 行政法律规范的冲突表现形式。以及解决冲突的基本原则。(北大 2011 年研)18 谈谈你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
3、理解。(南开大学 2011 年研)19 论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北大 2000 年研)20 试论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中山大学 2011 年研)21 原告:陈强生,福建省 A 县农民被告:福建省 B 县公安局案情:2001 年 6 月 18 日,原告陈强生雇车运载 38 箱美国产健牌香烟自福建省C 县回 A 县,途径 B 县时被 B 县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 8 时许,陈被羁押 3 小时后得以释放,车和香烟仍被扣。至 6 月 25 日,B 县公安局以陈强生贩运走私香烟为由,根据海关法对其罚款 73000 元,扣押的香烟放行。陈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B 县公安局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撤消对陈的罚款
4、决定,改对陈进行刑事侦查。(北京大学 2002 年研)分析:(1)该案应由何地何级法院受理? 为什么?(2)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 如违法,有哪些违法?(3)被告撤销罚款决定后。法院应否裁定终结诉讼?为什么?(4)该案如继续审理,法院对该案应怎样判决?22 A 市甲公司和 B 市乙公司签订一份农机购销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请求 A 市甲公司所在地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确认合同无效。区工商局经审查确认合同无效。乙公司不服,向 A 市工商局申请复议。A 市工商局决定维持原确认,驳回申请。乙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被告提出如下答辩: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
5、理局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合同的暂行规定,上一级工商局对合同的认定为终局认定。因此,市工商局的确认是行政诉讼法第 10 条规定的终局决定,法院不应受理。之后,被告一直未出庭。请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被告是谁 ?乙公司应向何地何级法院起诉?(2)被告的答辩理由是否成立?(3)国家工商管理局的 暂行规定对本案是否适用?(4)被告未出庭。法院应如何处理?23 永济县石桥村居民朱某自 1972 年外出,杳无音信,其宅基地一直荒芜。1985年,永济县土地局作出一项决定,收回朱某的宅基地及房产,并转归李某使用。2000 年 7 月 1 日。朱某回到石桥村,得知其宅基地被县土地局收回后,遂于同年7 月 5 日
6、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法院撤销其 1985 年的决定,并返还其宅基地及房产。由于此案涉及时间较长,调取证据困难,到 7 月 20 日人民法院仍未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问:(1)说明起诉必须具备的条件。并分析朱某是否具备起诉条件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该案? 为什么?(2)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受理该案时是否有错? 对此朱某应该怎么办? 并说明理由。(3)朱某提起的诉讼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理由是什么?24 2000 年 7 月,航天工业部某省管理局所属某厂,以“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授权,维护高压电线路” 为由,未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无证砍伐高压线路下林木123 亩。林业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罚
7、款 1 万元,责令该厂补种滥伐数 5 倍的树木,并赔偿损失 5 万元。该厂接到处理决定后,以“在其管辖的高压输电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砍伐或修剪危及线路安全的林木、竹子属正常的线路维修工作,对线路的管理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授权,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砍伐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而不受法律保护的林木,是合法行为,不是滥伐森林的行为”为由,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补充材料:(1)森林法第 32 条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 24 条规定,电力主管部门可以修剪或砍伐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但没有规定强行伐、剪树木、竹子
8、要申请采伐许可证。(2)航天部该省管理局所属某厂在该县有长达 35 公里的高压线路,如果不砍伐,单纯靠修剪则每次都需 1 万元以上。)问: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25 蔡某运一车活牛羊出省销售,遇该省某市木材检查站检查。因蔡某只带了运输检疫证而无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检查站以该市农业局名义,对蔡的车辆作了消毒补检。同时,又以其无证经营活牛羊买卖构成违法为由,扣留了该车牛羊。蔡某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查,发现该省政府规章畜食检疫管理规定中,有农业部门可以委托木材检查站对运输车辆进行卫生检疫检查的规定。但没有可以委托其检查运输者是否具有经营活牛羊资格的规定。(南开大学 2004 年研)问:应如何判定木材
9、检查站对蔡某车辆消毒补检的行为和扣留该车牛羊的决定?法院审理该案时应注意审查什么?26 A 和 B 发生争执,B 打伤 A。公安局依法拘留 A15 天,对 B 却不作处理。A 对此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 B 赔偿医药费。问:A 能否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要求人民法院判决 B 赔偿其医药费?27 甲某开办的门市部在某晚发生盗窃,小偷行窃时惊动了门市部对面的邻居,邻居们即向某公安局“110 指挥中心 ”报案,前后两次打通了电话并报告了案情,但某县公安局始终没有派人出警。20 多分钟后,作案人携带盗窃物品开车驶离了现场。案发后,甲某向某县公安局提出赔偿其全部财物损失的请求。(武大 201
10、1 年研)请分析甲某的国家赔偿请求应否获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0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行政诉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诉权,是指当事人参加行政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所有诉讼权利。狭义的诉权,仅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以国家审判权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诉权最主要的就是起诉权,即诉讼请求权,当事人依此启动行政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保护其合法权益和提供法律救济。行政诉权包含程序上的权利和实体上的权利两部分。根据行政诉讼原告享有诉权范围的广狭程度,诉权可分为被害者诉权、利害关系者诉权、民众诉权三大类型。【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程序2 【正确答案】 行政诉讼中
11、的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纠纷程序规则,部分或全部变更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力。司法变更权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所享有的变更行政行为的权力,是司法权介入行政权的表现,通过改变行政行为实现对行政权的监督。在我国,人民法院仅享有有限的司法变更权。变更之诉限于原告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诉请人民法院要求变更行政处罚的诉讼。【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程序3 【正确答案】 撤诉是指原告表示或依其行为推定其将已经成立的起诉行为撤销,法院审查后予以同意的诉讼行为。撤诉基于原告的明确表示或由于其消极的诉讼不作为,同时须经法院审查同意。依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撤诉分为
12、三种类型:(1)原告申请撤诉。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当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裁判宣告以前,原告请求法院撤回业已成立的诉讼,法院审查同意后,可准许其撤诉。(2)被告改变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得到原告的同意,原告同意撤诉,这种撤诉亦要经法院审查准许。(3)视为申请撤诉。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并没有明确表示撤诉的意思,但由于其在诉讼中消极的诉讼行为,法院可推定其有意图撤销诉讼的意思,“视为申请撤诉” 。【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程序4 【正确答案】 其他规范性文件,即除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无法律或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行政法规或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
13、力的决定、命令,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规范性文件,政党的文件等。随着行政主体理论的不断发展,一些特殊的主体如社会团体、学校等,其组织章程或其他一些特殊的规则,也成为我国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5 【正确答案】 确认判决是指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合法、有效或无效的判决,即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为合法或违法,如确认相应行为违法,相对人即可根据此种判决直接请求行政赔偿;如确认相应行为合法,相对人因该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即应由自己承担,行政机关对此不负赔偿责任。【知识
14、模块】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6 【正确答案】 国家赔偿责任,简称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对受害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是从传统的民事责任分离出来的,现已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国家责任。国家赔偿法确立了包括违法归责原则和结果归责原则的多元归责原则。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主体、执行职务的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方面。【知识模块】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7 【正确答案】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驶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知识模块】 行政赔偿与
15、国家赔偿8 【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是合理性。这一原则的具体要求是:(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的对象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决定等抽象行政行为。(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对行政主体运用自由裁量权过程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与适当,原则上不予审查。(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标准,主要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4 条的规定,即主要证据是否充分、适
16、用法律和法规是否错误,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是否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4)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参照行政规章。【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程序9 【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原告并没有明确表示撤诉的意思,但由于其在诉讼中消极的诉讼行为,法院可推定其有意图撤销诉讼的意思,“视为申请撤诉” 。视为申请撤诉的条件为:原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虽到庭但未经法庭同意而中途退庭。因此,题干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在合法传唤两次后视为申请撤诉,而非缺席判决。【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程序10
17、【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是片面的,具体分析如下: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首先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上诉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既要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审查诉讼程序是否合法,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是否正确,因此题干说法是片面的。【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程序11 【正确答案】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在行政诉讼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下述
18、几个方面:(1)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论证相应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合法的根据。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指控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以相关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未适用、或错误适用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理由。也可以以具体行政行为所使用的规范性文件本身违法为理由。同样,被告应诉也可以以相关具体行政行为是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作出,且相关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理由,反驳原告的指控。(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时,应同时审查相应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包括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的主体是否合法、发布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该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果确认相
19、关规范性文件合法,且具体行政行为遵循和正确适用了相关文件,具体行政行为又没有其他违法情形,法院就应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否则,法院就应撤销相应具体行政行为。(3)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正文中,不宜直接引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条文,但在判决的理由部分,可以指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果法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违法,则不宜在判决书中直接宣布。判决书可直接引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评判。与此同时,法院对自己认为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向相关文件的发布机关及其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其予以撤销或改变。【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12 【正确答
20、案】 对于行政审判中规章的法律效力,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中,对实践工作中的这个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答复。(1)对行政诉讼中规章的适用效力总结如下:规章在行政诉讼中的参照地位实际上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对规章的选择适用权。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规章对人民法院不具有绝对的拘束力,对于不合法的规章,人民法院有权拒绝适用。人民法院参照规章的前提是审查规章,通过审查确定规章的合法性,从而决定参照与否和是否适用。人民法院通过审查,认定规章不合法的,可拒绝适用,但不能宣布相应规章无效和予以撤销。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相应规章合法,该规章即与法
21、律、法规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应该适用,只不过适用的形式存在一定的差别。(2)行政诉讼法 没有规定规章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而只是作出“参照”的定,其主要原因有二:由行政诉讼的特点所决定。行政诉讼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的制度。而行政规章本身属于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如果将规章作为评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标准,实际上就是以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来判断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这样,行政诉讼就会失去监督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意义,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就难以实现。由规章的特点和现状所决定。规章虽具有针对性、补充性和具体性等优点,但同时也具有制定主体多、制定程序简单、制定
22、权限不清、交叉、效力等级低等不足。目前,在规章的制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如立法技术欠缺,规章之间相互矛盾,规章与上一层次(上位法)规范性文件之间时常发生冲突,立法程序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政诉讼法规定规章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将会产生许多消极后果,这不仅不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合理地审理行政案件,而且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我国法制的统一。【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13 【正确答案】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是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直接予以驳回的判决。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否定,是对被诉行政行为或不作为的不同程度的间接肯定。这种判决形式,不仅在多数情况下与维持判决具有同等效力和意义,而
23、且具有维持判决所不能替代的功能和作用。驳回诉讼请求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 56 条新增加的判决形式,旨在弥补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的判决形式的不足,以满足行政审判实践的需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1)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在这种情况下,不适合作出维持判决,也不适合作出履行判决,而应作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能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裁判,属于合理性范围问题的,人民法院无权裁判。维持判决直接对被诉行政行为产生拘束,阻碍行政机关调整行政行为或重新进行处理。因此,这种情况也适合采用驳回诉
24、讼请求判决。(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法院面对这种情况,无论是撤销还是维持都不合适,而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则更为恰当。维持判决具有存续力,被告不得随意改变其效力。如果某个行政行为作出时合法,但因时过境迁而需要改变其内容和效力,法院判决维持,就为被告改变其行为设置了障碍,而采用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形式就能为被告改变其行为留有余地。(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至于何种情形,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裁量。【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14 【正确答案】 变更判决是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内容直接予以改变的判决。根据我国现有规定,变更判决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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